何所谓恶贪,一定是符合于儒家最为基本的道德要求,简单说来就是不属于你的,亦或是你不应该得到的东西,你就不应去索取,而是要提高自己精神境界去避免自己在这方面上的欲望。统治者正是要如此克制自己的欲望,才可以让全国上下的人民以索取多余的欲望可耻,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此所谓是上恶贪下耻争。
那么,每个人的欲望范畴都是相同的吗?很残酷的一点是:在儒家学者看来,每个人都是完全不同的,不止局限于你的外貌,品行,更有你的未来,能否身居高位,都由上天注定。上天是什么,自然是昊天上帝的意志,据儒者所言,天地间万物都是由昊天上帝所化而成,均是承由天命而来,因此人的一生已经在其一出生之初,便已经注定,因此人在世间之间的任何行事,只需顺应天命即可,而天命的本质便是仁。
那么,依据我所述的,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无论是天命还是恶贪都是仁在世间的体现,是天命所指不可悖逆,看似无理,但是其也不乏有积极之部分。
二、既然天命已定,人只要做超越天命所指的事,便可以称之为贪或者是僭,这种思想便牵扯到了儒家的礼之上,儒家的礼又映射着儒家的伦理道德。因此,人应恶越礼,僭理之行为。
三、没有一个对于界定贪的界限,因此似乎是不僭越伦理的行为都是正确的,这便会导致歪解或是误解,从我上文所述,可以看出我一直认为这些思想之起源必然是源于善意。就像我们所熟知的存天理,灭人欲以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样,在世界上的流传最广都是为所误解的版本,我向来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但是也无可奈何。
在我所述诸多细则之后,诸公可能在想,如你所说我们是不是不应该恶贪,或者是达到这种目的是不是很难。我想说一点这是必须践行的,而且也是简单的。但我不会去呼吁大家从小事做起,因为当你想要去践行的时候,你一定已经犯了一些可弥补亦或是不可弥补的疏漏,你想去改悔,但是这样是治标不治本的。
用了凡先生的一句话来说,要做到就要“须发勇心”。不可否认的是吾等之平凡人儿,有诸多疏漏。妄自菲薄、妄自尊大有一;顽固不化,间歇性奋发向上有一;倾伏偶像,捧杀偶像有一;因此,若要立德明志树身恶贪,需在心理上做出改变,而不是从行为上改起,才能逢凶化吉,成为君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