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中》第214条
问“有所忿懥”一条。
先生曰:“忿懥几件,人心怎能无得,只是不可有所耳。凡人忿懥,着了一分意思,便怒得过当,非廓然大公之体了。故有所忿懥,便不得其正也。如今于凡忿懥等件,只是个物来顺应,不要着一分意思,便心体廓然大公,得其本体之正了。且如出外见人相斗,其不是的,我心亦怒。然虽怒,却此心廓然,不曾动些子气。如今怒人,亦得如此,方才是正。”
《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大学的这段话是用来阐述什么是正心的,是不是说人有了喜怒哀乐就不能正心了呢?从字面看,是的,但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这是常识。
王阳明说,喜怒哀乐是人都会有,但不能滞留在心中,一旦挂在心上,就是过了,内心就不是廓然大公了。,“廓然大公”是程颢提出来的,他说:“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大公,物来顺应。”程子所谓的“大公”其实就是《中庸》讲的“致中和”,朱熹解释为不偏不倚,无太过不及。王阳明也是这个意思。
王阳明解释说,喜怒哀乐是人之常情,但心的本体不会受喜怒哀乐的影响,如果内心因为喜怒哀乐而产生了偏倚,那就是不正,也即心之本体被遮蔽了。
我们在外面看见有人打斗,对于错误的一方,我们也会愤怒,但虽然愤怒,我们的内心是廓然大公的,我们不会因此动气。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阅第198条,当时王阳明举了一个断案的例子,大意是说,断案应该根据是非曲直,而不能受个人情绪的影响。
孟子说:“持其志,无暴其气。”“志”是心志,可以说是理性,“气”指气血,是意气,是由生理状态导致的情绪变化。喜怒哀乐属于意气的范畴,意气是不是就是私欲呢?喜怒哀乐是人之常情,圣人也有喜怒哀乐。根据《中庸》的说法,在喜怒哀乐没有发生的时候,圣人的心就是本心,喜怒哀乐发生以后,圣人仍然能够维持本心,这就是“和”。可见私欲随时发生,圣人也不能避免,但圣人可以自然而然地守住本心,而其他人则要费一些功夫,所谓“利行”“勉行”。所以致良知是一生的功夫,没有可以停止的时候。
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说不让悲喜左右我们的思想和行动,要做到无喜无悲很难。过分强调心如止水,悲喜不兴,反而会让我们望而却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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