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得是丑,可我心地很善良!

作者: 文盲读书1 | 来源:发表于2017-11-02 12:54 被阅读306次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奇葩的比赛,选美比赛大家自然乐意看,因为它很养眼,个个都是漂亮脸蛋,令人好生羡慕。

    很多事情都是对立的,有选美比赛,自然就有选丑比赛。这种比赛画风之清奇,口味之浓郁,叫人大开眼界。其实它的出发点是好的。它向世人宣扬勿要以貌取人,同时给那些相貌平平的人以鼓励,培养他们的自信。

    容颜会随着时间老去,但品性笃善的人,只会越来越发光发热。因为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世界上谁最丑?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很多国家举办过这类“选丑”比赛,历年的“丑人王”也有高低之分,实难选出个最丑的来,况且东西方的审美角度也有所差异。

    可是有一个人虽然活在虚拟世界里,却被大家所津津乐道。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世界上“最丑的人了”。

    他是驼背、他是瘸子、他是独眼龙(瞎了的一只眼上还长了个疣子)、他还是聋子——他的名字叫卡席莫多。

    卡席莫多

    听到这个名字,即便没看过《巴黎圣母院》小说的人,也大多会有所耳闻。

    正因为雨果把他的形象塑造得太奇葩、太刻骨,以至人们一提起这部小说,都误以为他是男主人公。

    文学作品不像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一定要有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这不是在拍偶像剧。

    它可以只有一个主人公(男或女)。也有例外的情况,故事中的一只小动物、一个村子、一座城、一个国家、一场战争,乃至一个时代,都可以看作是它的主人公。并不一定是人,或某个人。

    在《巴黎圣母院》里,敲钟人卡席莫多、吉普赛女孩爱丝美腊达、副主教堂弗罗洛,都是小说的主要人物,却不是主角。

    真正的主角是“巴黎圣母院”本身,但它不仅仅代表一座建筑。小说描述的时代是十五世纪路易十一治下的法国,彼时正是教会没落,王权兴起的新旧交替时代。

    也就是说,《巴黎圣母院》讲述的是神权与王权。更准确地说,是在神权与王权治理下的巴黎民众。

    因此,到底谁是小说的主人公,显而易见。

    巴黎圣母院

    爱丝美腊达是一个贯穿小说始终的人物,她是个轴承,所有的零部件都围绕着她的命运所展开和发展。

    在她身上,有着吉普赛人的民族特征——热情与奔放。她酷爱跳舞,也酷爱帅哥。年轻的卫队长孚比斯英雄救美,瞬间俘获了她的芳心,由此催生出她对军官的狂热爱情。

    身份低贱注定了这场单相思必定以悲剧而告终。孚比斯将她视为玩物,只想着占有她的身体,因为他需要借助未婚妻的贵族身份攀向高位,显然不可能付出真心。

    博学的堂弗罗洛作为神职人员,本该清心寡欲,不入俗尘,却被吉普赛人的美貌所吸引,不能自拔,导致强烈的内心矛盾,一方面是对宗教的理性约束,一方面是人类追求美好、向往爱情的天性。这两种思想时刻在他内心缠斗,搅得他痛苦万分。

    当眼看着孚比斯欲要玷污心中的女神,副主教再也按捺不住,便冲破宗教的枷锁,拔出欲望之刃,凶残地刺向卫队长。

    卫队长遇袭,当事人爱丝美腊达自然是脱不了干系。因为她特殊而受鄙视的种族身份,被世人妖魔化(当时女巫之说盛行,欧洲各国掀起一股屠杀女巫的潮流,大量无故的人受到牵连,是中世纪最为黑暗的一刻)。

    曾受过爱丝美腊达滴水之恩的卡西莫多,在刑场将她救下,高呼“圣殿避难”,携她进入巴黎圣母院。这正是神权与王权的博弈,国王有权处死任何“有罪的人”,神权同样可以庇护任何“有罪的人”。从十二世纪起,神权在与王权的争斗中,逐渐败下阵来;到了十五世纪,教会已是风中残烛。

    当时巴黎有个叫奇迹宫殿的地方,里面都是三教九流,名曰“好汉帮”。爱丝美腊达与他们打成一片,深受他们的拥戴。

    诗人格兰古瓦受爱丝美腊达相救,又受堂弗罗洛唆使,号召成员营救他结下四年婚约的“妻子”。好汉帮里是一群愚昧无知的底层民众,一惊经挑拨,立马浩浩荡荡杀向巴黎圣母院,展开一场攻城战。他们名为救人,实则贪图里面的财物。

    卡西莫多独自一人固守城楼,顽强抵抗,保护这位心仪的美女(尽管美女不领情,总是惺惺念念她的孚比斯)。在这场战斗中,无数民众成了亡魂,包括堂弗罗洛那个不学无术的弟弟约翰。这些人至死都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去攻打巴黎圣母院,只知道随大流去凑热闹。

    路易十一此时正在相隔不远的巴士底狱,为国家日益增长的开销所烦恼,听到误报,以为市民在袭击贵族的封地,准备见死不救,坐收渔利。当得知实际上是巴黎圣母院被围攻后,立即召集军队,前去清剿,因为这是他从教会手中夺取教堂的好机会,趁机还可以打压教会,故毫不犹豫地下了决定,不顾敌众我寡。

    在卡席莫多孤身奋战时,堂弗罗洛早已带着吉普赛人从后门溜走,试图说服对方双宿双飞。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在经历长期的内心挣扎后,他终于与曾经的信仰决裂。不论道行有多深,他终究还是入了俗尘,也意味着宗教思想在副主教的内心瓦崩。对教会来说,这是耻辱;从人性角度出发,又代表了人类追求真善美的本性。

    可惜,他追求的是外表的美,而非真正的内在美。

    爱丝美腊达拥有吉普赛人的单纯,不肯屈服于副主教的淫威,遂被其告发,被转交给隐修女(把自己封在类似坟墓的无门小屋内,用余生忏悔一生罪孽的人)。巧合的是,爱丝美腊达竟然是隐修女丢失多年的女儿。本痛埃及人(埃及人曾拐走了她的女儿)的隐修女,极力维护女儿,应付卫兵的盘查。

    可当孚比斯的话音响起后,爱丝美腊达居然主动现身,暴露行踪。盲目的爱情将她推向绞刑架的台阶。

    卡席莫多的确丑,但不笨,见到心中的女神成为绳索下的冤魂,终于想明白真正的杀人凶手是养育他多年,形同父子的副教主,遂毫不犹豫地将他推下城楼。

    在三人中,只有卡席莫多的爱是圣洁的。他爱爱丝美腊达仅仅是因为受到恩惠,认识到对方的心灵纯善,发现了人类的内在美。

    堂弗罗洛被宗教与爱情纠缠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卡席莫多也为爱而殉道,在荒冢守护着心中所爱,直至死亡,两副骸骨交织在一起。

    生前,卡席莫多未能与爱丝美腊达长相厮守。死后,他却与其相伴百年。这便是爱的伟大。

    人物关系图

    小说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但小说的内涵并不仅仅在于外在美和内在美的对比,更多的则是描绘上至王权,下达民众的社会百态,其中包含艺术、科学、政治、历史、人文等方方面面。

    雨果对巴黎圣母院这座哥特式建筑的描写可谓极致,臆想出一座梦幻般美艳的教堂,极力推崇哥特式建筑的美。同时他也为一座座历史文物被无情拆毁感到惋惜。

    他生硬地插入对巴黎圣母院的前世今生,对巴黎古城的细致描绘,以及路易一一的阴险狡诈,破坏了叙事进度,生生地将故事内容撕裂。这在文学创作上是一种显而易见的败笔。

    可是,这些描写又更加详尽地还原了当时的社会,将数百年前的一砖一瓦如绘卷般的呈现在读者面前,还将早已作古的路易十一种种惨无人道的手段——甚至是他的内心——曝露在读者面前。

    所以很难说这种硬植入是对是错,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就会有不同的理解。而且,小说以爱丝美拉达为核心,通过不同人物的内外视角叙事结构,是一种丝毫不逊于建筑艺术的叙事艺术。

    哥特式建筑

    在中世纪,欧洲各国对哲学和科学的界定模糊,通常将它们混为一谈(如今的希腊,依然将哲学与科学并为一种,即哲学是科学,科学是哲学)。这源于古人的科技落后。

    从十五世纪开始,路易十一治下的法国开始有了科学的雏形,他向堂弗罗洛请教有关医学、天文、炼金术、印刷术等科学范畴的问题。从此,哲学与科学有了分水岭,在日后逐步形成一条长河,两者泾渭分明。

    炼金术

    政权上的博弈,是中世纪后期的主旋律。王权不甘受教会钳制,教会试图以宗教打压王权。随着但丁《神曲》的出现,其后数百年间,人类的思潮不断加速进步。教会打着宗教的旗帜,聚敛财富、独断专行的丑恶行径被一一暴露。王权趁势反击,试图成为新的主宰。

    教会

    从历史角度说路易十一,以高压手段,对付封建贵族和教会残余势力,实现君王专政制度,是法国历史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他的统治为后世的继任者奠定了国家制度一体化的君主专制。

    尽管雨果以人道主义精神,在小说中竭力批驳路易十一;但也对他的历史贡献客观描述,在“这一个将要扼杀那一个”章节中得以体现。

    路易十一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民众是无知的,也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今天是贵族,明天可能就上了绞刑架。世道的反复,使民众对生死看得很淡。很多人社会底层民众甚至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享乐心态生活着。

    所以,国王的理发师成了宠臣,权倾朝野。在路易十一死后,他也来到荒冢和卡席莫多作伴。

    爱丝美腊达宁愿死,也不肯屈服于堂弗罗洛的淫威,宁愿为了虚无缥缈的爱情,献出自己的生命。

    孚比斯为了飞黄腾达,娶贵族为妻,骨子里依然摆脱不了低俗,故而才会为了一夜风流险些丧命。

    堂弗罗洛是雨果着墨最多的一位人物,他代表宗教与科技进步的矛盾,宗教与王权间徘徊的彷徨,理性的求知欲和感情的爱情欲,这两者间的强烈冲突。然而,他发现的并不是真正的美,只是一层华丽的外壳。因而他也不可避免地堕入俗尘,成了披着羊皮的狼。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他的弟弟约翰。他的学识并不差,或许是他早已看透了教会的伪装(这一点雨果并未详细写明,但在有限的字里行间内还是可以看得出来),极度的失落感使他与教会早早地撇清关系,在妓女和酒中得到思想的麻痹。被世俗化的他,很快沉沦,变得盲目而失去理想,最后死得稀里糊涂。

    整部故事中,只有一个人是清醒的。哲学家格兰古瓦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受挫,三次险遭不测,但依靠爱丝美腊达和自身的能屈能伸,终保性命无虞。在这样一个格局混乱的时代,他一面追求哲学中伟大的真理(从对人,对动物,对自然的探究),一面又在鱼目混杂的奇迹宫殿里苟活,成日与小偷、乞丐为伍。他白天表演杂技糊口,夜阑深静时潜心钻研学说。深谙世道的格兰古瓦,活到了最后,并取得了不菲的成就,完成了心中的理想。他集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于一身,用妥协与屈服,完成他的人生目标。当今的我们,不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随着卡席莫多与爱丝美腊达的骸骨紧紧环抱在一起,小说也到了结尾。他对爱丝美腊达的倾慕,并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而是在所有人都嘲笑他的时候,只有爱丝美腊达这个曾经被他袭击过的吉普赛人,向他伸出了善意之手,给他的仅仅是一碗水。

    有道是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在最为落魄的时候,依然向你伸出援手的,才是真正善良的人。卡席莫多因为滴水之恩,亲手杀害了他的养父,也用自己的余生来守护爱丝美腊达的遗骸。

    这样的爱情,是伟大的,世间鲜有人能做到。内心的美达到了强烈的艺术对比效果,将宗教的虚伪、王权的冷酷、民众的愚昧、军官的野心、诗人的孤独、世事的不公一一掩盖,用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为这个丑陋的世界划上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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