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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勤劳的牛啊!它时常觉着自己苦,想在干活的间隙多吃口新鲜的草儿来解解馋。可它才把嘴儿伸出去,舌头都搭到嫩草边儿了,主人的鞭子却忽地抽将过来,它吃不到嫩草不说还遭到一顿好打!
“轰!”
火炕、窗户、门框、房屋、小院,仿佛整个世界都为之一震!紧随其后的是霹雳吧啦的石头雨细碎地砸到院子里和房顶上的声音。每逢下石头雨,我总要嚷着出去看热闹,仿佛那地动山摇对我有天生的吸引力。
“*他妈的,你们这帮兔崽子,再花钱帮我修房子都不领你们的情!”一个满脑袋花白头发的短发妇女啐了口吐沫,手中攥着手纸向门口急匆匆地跑去。
“金凤姐,你最好等等再出去……”站在窗边的李老七跟那个叫金凤的女人说。
“等你妈等,你们能等,我这子弹已经在上膛了,等不得!”金凤怂了下肩,仿佛怕有人伸手拽住她一般、如泥鳅似的滑出门去。
“这他妈天天过得啥日子,你们一车车往出拉石头赚钱,害得我们在家整日里担惊受怕,一听喊要放炮,屎都没拉完就得往回跑,这他妈叫什么事儿吧?呸!”金凤扭过脸重重地朝地上啐了一口,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身子已经扭到了窗根儿底下。
金凤这阵子上火,总是频繁地闹肚子。
剩下我一个人在屋里对着两个男人嘿嘿傻笑。我总觉得我妈说话越来越好笑了,比电视里的小品和二人转都好笑。对了,我妈就是金凤,金凤有时候是我妈,有时候她也是别人的妈。就像马老三一样,他有时候是我爸,有时候又是别人的爸。我叫他们跟叫村子里的其他人一样,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反正也没人在意我的叫法。说回金凤,她最近可是大变样儿,说话不分对象,也不注意场合,跟她不分场合放屁和擤鼻涕一样随意。
“锉子,你说你妈骂谁呢?咱村子第一个会炒火药的人是你爸,西边这石头坑也是你爸第一个炸开的,我们只不过捡你爸剩下的坑子接着干罢了。欸?听说你爸去958赚大发了,给你们捎钱回来了吗?”农人张文龙企图从我嘴里知道更多,可才8岁的我除了整天和院儿里的肥猪做朋友,我又能知道什么呢?
我叫马锉,大家也叫我小矬子。这名字是我爸给我妈接生完看我是个“带把的”的一瞬间钻进他脑子里的。他把男女之间的事形容成是俩锉刀的不断交合。他喜欢那感觉,喜欢起来没完。见我跟他是一个性别,就美得冒泡了,觉得自己的大锉又有了接班的小锉。他就把对锉刀的喜爱和对我的希望都放在这拗口的名字里了。
这时候的李老七朝我们翻了一个白眼。他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确定外面的石头雨都下过了,才戴上已经磨破了的发黑的劳保手套准备推门出去。临走前他还不忘刺儿一句张文龙,“跟个傻孩子都有这么多话说,我看你这人心眼儿也不全乎。”
是的,我是个傻孩子,生下来就傻。所以对他们明目张胆的嫌弃我欣然接受,甚至还有些窃喜。只要有人能搭理我,跟我说说话,怎么说我都乐意。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话说得没一点儿毛病。我们住的这个叫沟帮子的村子地处深山,交通闭塞,除了种苞米、黄豆这些一年一茬的旱田大作物以外,人们靠夏秋两季的跑山(采些应季的山珍野味)来补贴贫瘠的生活。近两年,壮劳力们又在农闲时开始了打石头的营生,一车石头能卖上十几二十来块,对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村民来说,已经很知足了。
久而久之,这地方人的脸色跟这里的石头一样,是红中发黑的颜色,脸上的皱纹也和石头上的花纹一样,深深浅浅称得上是沟壑纵横了。
强烈的紫外线联手岁月的摧残让沟帮子村方圆几里的石头异常结实和庞大,太阳、雷电、风霜雪雨的轮番洗刷铸就了它们刚韧坚毅的品格。或红或青的花纹里偶有蚊虫蚂蚁的尸体藏匿期间,人们把它从地底下、岩峰里扣出来的时候瞅见了就会咂咂嘴,说着“你瞅瞅你,咋混了个这样的结局”就继续装车,把它们拉到遥远的城里去了。
对我们来说,城里确实是个遥远的存在。那里会把一车车形状怪异、颜色不同的石头变成地基和大理石,变成宽阔的马路和体面的墙皮,变成美观大方又冰冰凉的地砖,又或者把它们变成能承载美味佳肴的厨房台面……它们默默无闻地夯实了城里人的生活,也让自己的未来有了无限的可能 。
比沟帮子更随意就是人们也管这里叫傻子村了。人们说这的人祖祖辈辈跑山打猎不知道惊动了哪位神仙,他们怪罪才让这里的人遭受惩罚---总有傻儿出生在本村。
外面的人自然是不愿意与这封闭的傻子村通婚,以至于那些长大了的青年男女只能在村内自行消化,靠相互结亲来完成各自家族传承的使命。
我出生后,原本好吃懒动的爸爸,也就是那个叫马老三的男人就开始扛着铁钎在房西的石头坑里打石头了。他还和金凤一起靠机灵劲儿鼓捣会了兑药和炒药,隔三差五地用自制土炮炸一炸这沉睡的大山。
这么捋下来,张文龙说的那些话倒是对上号了。也就是说,马老三已经赚到很多钱了?可我怎么老也见不到他?每次想到这,我8岁的笨脑袋就再也转不动了。日子过得好好的,马老三怎么就走了,怎么就老也不回来了?
金凤说,我是村里唯一出生在大城市里的人,这还要感谢她和马老三的勇敢才让我有了这份殊荣。尽管那城里对我们来说只是一间只有一半阳光的地窨子,那是他们花一百块钱租来的临时的家。可才出生的我并没有领他们那份人情,在潮湿、阴冷、潮虫和蟑螂众多的家里,我成天成宿地哭嚎,让原本住惯了火炕的他们觉得地窨子的日子简直比地狱还难熬。
马老三那时每日给金凤喝蚂蚁酒,说那是能让她对抗寒冷、身体变强壮的液体大力丸。
可大力丸也没并让他们在城里坚持下去,他们索性把心一横,又鼓足勇气选在一个无人出门的阴雨天里悄悄返回了当初狠心才离开的沟帮子村,并在村口西北角那栋废弃的老房子里落了脚。可阴雨天的低气压让年久失修的炕洞储存了意想不到的怨气,火才生起来没多久,它就盛怒一样一口口地往屋里吐着青龙一样的滚滚烟气。
金凤开始抱着我在院子里对着苍天跺脚哭喊,“老天爷啊,你这是要绝了我们呀?!”还不等她继续发作,受了惊吓的马老三赶紧跑出来捂住她的嘴以此来阻止那未能升发起来的哭喊。不再温顺的金凤趁机在马老三的手心上咬出了一排青紫的牙印儿,那也是她头一回发泄自己的不满,她觉得自己比电视剧里最悲情的女主角还悲惨。
马老三毕竟比三十来的金凤年长几岁,那时候的他浑身充满斗志,他发誓在哪丢的脸面就在哪给它重捡起来,他要用不高的个子给我们娘俩撑起了一片天。不仅如此,他还要把日子过得兴旺起来,让大家伸出大拇哥来佩服他“不愧是老马家的根苗儿,可真有两把刷子。”
他开始学着和泥扒炕,拾掇烟囱,又把里外的火墙和板夹泥房子的外墙给抹了一遍。由于之前四十来年的人生他几乎没怎么出过力,他在发狠干这些事情的时候干得很不得章法。屋子外墙被抹得像个花脸,火墙和炕洞也透过细小的孔洞腾腾地往外钻着青烟。可金凤那时候心里是满足的,她时常被泪水浸泡的眼睛看到了马栓老三不再好吃懒做的巨大变化,而这些变化全都因为她。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经常能看到他们半夜搂抱在一起的画面。即使是背过身去我也知道他们又变换着姿势开始扭打了。伴随着他们制造的呼呼的风声,他们喘着粗气、而后是低沉的呻吟声和越来越亢奋的咒骂,直到最后一声压抑的嘶喊声过后,整个屋子才变回原本该有的夜的宁静。
空气里弥漫着湿漉漉的温热气息,连同他们的喘息声混在一起。我那时候并不害怕,除了知道我们的枕头底下都藏着一把剪刀(回村后第一天就枕着它,金凤说是防身,马老三说是辟邪)以外,我还隐约地知道那时候他们是被双重的痛苦和快乐给绑在了一起。在这样的好奇和安然下,我跌跌撞撞重新钻回梦乡。
第二天,他们果然更快乐了。房前屋后干着活的马老三会吹起响亮的口哨,还时不时朝金凤眨一下他不大的眼睛。抱着我的金凤则笑得莞尔,她会比平时亲我更多,可我的脸上并不会留下什么,而她的脸上却好似涂上了一层厚厚的霞飞。
只是,我们的快乐没有更多人来参与。没人来家里看过我们,我们也从不去看任何人。我们的家就像一座孤岛,无论什么时候,过日子的永远只是我们自己。偶尔,院门前会放着一筐鸡蛋或者别的什么应季蔬菜,金凤一看那筐,就开始重重地叹息,紧随其后的就是她绵绵不休的眼泪了。
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开始懂得羡慕别人家的热闹了。我总想支使金凤抱我走出那院子,往村里人多的地方走去。可她明明知道我的心意,却从来不肯满足我。她顶多带我朝西走去,在热闹的相反方向——那荒无人烟的石崖边看远处的大山和豆腐块一样的庄稼地。那时候,她的叹息声就会再次升起了。
等我再长大一点,马老三就开始去西边石头坑里打石头了。那时候的他不再怕出声儿,甚至还要大喊特喊一阵。尤其是埋好了炸药以后,长长的导线刚捋到家门口,他就开始朝着四野放声大喊“放炮喽~要放炮喽!”沙哑却不失嘹亮的嗓音由远及近被层层送进村民们的耳朵里,当然会免不了惹起阵阵涟漪。可正如马老三所料,没人敢来凑这份热闹,毕竟火炮不长眼,因为看笑话被炸死那可真是犯不上。
就这样,坚硬的石头被他一坑一坑地炸开,一块一块地搬出来,再一车一车卖掉,我们的日子就过得芝麻开花节节高了。那时候的他,浑身上下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劲儿,每一铁钎子打下去都会崩起无数的星星一样的火花。
当然,变好的背后肯定还藏着巨大的危机。毕竟不是每一个火炮都会被炸响,尤其是刚开始炒药的那几次。万一遇到哑炮,马老三就会无比焦灼地、乌龟一样地躲在窗根儿底下,实在等不到动静儿了他才蹑手蹑脚地钻出去,用手抖着火炮线一点点试探着走下去。
毕竟炮线太长,沿途过程中即使再小心翼翼也难免会被风吹开,被蒿草或者石子给挂住,说不定那被挂住的一截忽地被他抖开了,这无形的电光火石之路会登时变得畅通无阻,进而引爆那蓄势待发的火药。所以这抖线的过程实则藏着无数个随时随地被炸得粉身碎骨的时机。好在,马老三一直有本事让自己做石头坑里的常胜将军。
夏天的石头坑子一定是干热和暴晒的。赤着上身只穿条短裤的马老三只身一人在太阳底下挥汗如雨。他太投入了,那被崩起的碎石子经常崩得他顺腿流血而他自己却毫不察觉,那无人顾及的血水就顺着祖传的细腿流到鞋窠里,直到他走路时脚底变粘了才忽地反应过来。
那几年,他究竟打了多少石头呢?这么讲,他挖过的地方形成了一个个大小不等、深浅不一的石头坑。几年下来,那石头坑日渐长大,直至变成了越来越深的石头河。石头河又变成了人们玩水嬉戏的乐园,石头河变多了,人们会根据水的大小和干净程度自动划分,有小鸭子大白鹅的小乐园,也有晚上女人们带着孩子释放自己、涤荡身心的神秘园。
冬天,那儿又成了聚积白雪的背风岭。皑皑白雪又让那里成了名副其实的雪山。再长大一点儿我会一人在那挖雪洞,再做成一个个陷阱陷害那些不带我玩儿的小孩,也无意中害过一些不上自家茅房的大人。每到那时候,我,小锉子就成了人们口中该死的“大傻瓜”和“小杂种”。
马老三后来就鼓励金凤养鸡鸭鹅和大肥猪了,他想让寂寥的小院儿尽可能地热闹起来。日子越来越好的同时连带着让孤单的我多一些玩伴。
金凤在春天里坐在太阳底下给母鸡砸玻璃碴子的时候,我正对着墙根儿底下两头小猪的肚皮挠痒痒。母鸡们围着金凤咕咕咕地唱歌,小猪则随着我的抓挠有节奏地哼哼着。我们都沉浸在这暖融融的春光里。
我家的大公鸡突然“咕嘎”一嗓子儿朝我们怪叫,吓了我和母鸡们一大跳。我流着涎水看向金凤,母鸡们愤怒地回头瞪了眼那个撩骚的大红公鸡,又拍打拍打翅膀扭回头来专心致志地吃起了碎玻璃。
金凤和马老三最喜欢这大红公鸡,他们总夸它漂亮、给它吃偏食儿。就在大红公鸡惊叫的一瞬间她才想起来给我讲故事的。想起故事,她先是双眼一弯,“咯咯”地笑了老半天。
我又想去人多的地方看热闹了,金凤被我缠磨得没办法,就正式给我讲起了关于大公鸡的故事。她说,这可是说来话长,看你是个傻儿的份上,我就索性跟你讲上一讲,权当是回忆。讲之前她还特意回屋拿出了两张褪了色的老照片。
其中一张是她小时候他们一家四口人坐在院子中的合影。那个眼睛凸出、牙齿也凸出的小男孩赫然映入我眼帘,金风说那是我舅舅。我赶紧让她闭嘴,告诉她我知道那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姑娘一定就是儿时的金凤,那抱着金凤分坐在两边的就是姥姥和姥爷了。我兴奋极了,想尽力睁大我迷糊惯了的眼睛仔仔细细地望向他们,可照片里的人陌生得像一个梦。和舅舅与金凤脸上灿烂的笑容比起来,姥姥、姥爷的脸上像是挂满了霜。
另一张照片是一个圆头圆脸的小男孩儿。他笑得可真好看,像炕头墙上贴着的年画一样。他的眼睛也眯成了一道细长的缝儿,肉嘟嘟的小嘴微微咧着,像极了金凤此时鲜红的厚嘴唇。我和马老三都爱咬那两片嘴唇,马老三尤甚。
金凤看这张照片的时候,总要拿手不停地摩挲它,因为总有她连绵不断的眼泪和我的涎水落在那上头。她还得躲着马老三犀利的眼神儿,若是被他看见,他俩又要变换着姿势开始厮打了。而这种厮打,我会千真万确地感到害怕。
金凤开始断断续续地讲起第一张照片的故事。她说,能有这一家人其实分外不容易。更准确地说,这一家人是被人用缏子给抽打出来的。
金凤的父亲金大志原本是村里的小学教师,他勤勤恳恳、热衷钻研,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自己的教育事业上。他从小学一年级教起,一路教到乡里初中三年级,最后表现突出又被调去了县里机关上班。可到了结婚的年龄,出人头地的他却和家里发生了巨大争执。
金大志从小就被订了娃娃亲,订好了18岁后要娶他二姑家的表妹为妻。受了教育的金大志非说那是近亲结婚,是封建落后的残余,死活不能娶。没等他把话说完,金大志的父亲就抡圆了胳膊一巴掌把他打倒在地,说你出去没待几天,跟我谈你妈的残余。这从小就结下的亲,哪能说退就退,让你表妹以后还咋活人?
那晚金大志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太姥爷喝了很多闷头酒,醉倒之前他跟金大志苦口婆心地说:这传宗接代是活人最大的本份。无论是谁,有多大本事,这一条根本都得排第一。还讲在过去,那不能生儿子的人家即使借种也得生,“你不能让你爹有儿子还跑出去借种吧?”说完这一句,太姥爷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家里人如期为金大志张罗婚事,讲不赢他就直着脖子任大家张罗自己则铁了心不回去。婚礼当天他还是心软了,没法看着一家人脸皮摔在地上。他硬着头皮回去应付了宴席,傍黑儿的时候又偷跑回学校去睡了整晚。
金大志一直扛到第三天,终究没扛过去。太姥爷被他气得呼哧带喘,一边骂他畜生一边拿着缏子把他给抽了回去。表妹哭着跟他说,知道他学问大,看不上自己,她不求天长地久,只求给她个孩子让她有盼头活下去。只要有孩子,哪怕他一辈子不回来她也认了。
还能说什么呢?金大志从了。并在以后的五年里先后给了表妹两个孩子。
一个是初结婚时的负气果实,那时他满脑子想得都是完成使命就能离开那个落后的家。所以他第一个儿子出生时眼睛和嘴巴都长得气鼓鼓,像一直在和谁生气的怒目金刚,索性他的名字就叫了金刚。
另一个是表妹帮他侍奉年迈老人时他的回报之举。因为负气,父母双亲的相继离世他都没回来尽孝,是表妹凭一己之力倾尽所能地帮他才留住了他孝子贤孙的美名。他无以为报,说自己这辈子都亏欠她,那一次他把对表妹的亏欠和感激都和着眼泪一起给了她,这才有了多情又美丽的金凤。
他不得不向命运低头,可他更想坚持自己的主义。他没办法正视自己明知故犯的错误轨迹,就像他没办法正视越长越大也越长越气的金刚。他定期汇钱给家里,让他们生活富裕,能做到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所以,童年的金凤也是极其缺少父爱的。就和现在的我一样。
即便如此,金凤也是个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她乖巧懂事,比哥哥聪明、招人疼。和哥哥丑陋的相貌相比,老天爷对她简直太偏心了。他把对金刚丑陋痴傻的亏欠都补偿在了金凤一人身上。她生下来就好看,眉毛是眉毛、眼是眼。
金凤妈也就是我的姥姥一辈子信佛,她总说当女人苦,前世少修了五百年这辈子才投胎做女人。女儿在她跟前能养着的时候就尽量好好养着,将来指不定要受怎样的苦。所以平日里金凤总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农活也轮不到她干。初中念完不爱上了,她就被妈妈安排在家里招猫逗狗地闲养着。只等挑个可心的人把自己嫁了。偶尔妈妈看她实在无聊,就安排她去县里跟父亲说说话,顺带送一些温暖过去。
金凤就是在这期间跟父亲生了一场大气的。那场气和马老三相关。
生性浪漫的金凤被嘴甜会哄人的马老三吸引,还说在他身上有让人熟悉的气息和安全感。没心机的她和父亲信马由缰地说将来嫁人就嫁给马老三。这个话头刚一提起就惹来父亲的极力反对。他让她趁早打消注意,即使自己死,即使死了以后他也会爬出坟地反对这门亲。
金凤以为事情都出在马老三的家事上。老人们都说,马老三父亲马宝山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生了仨儿子基本上都没用他管,全都各凭本事自己找饭吃。前两个儿子能干、够狠,成了村里一霸,好歹娶了媳妇成了家。马老三作为家里老小,得到宠爱多一些,再加上善于用巧会讨人开心,老人们都担心这马老三会步了他爹的后尘。
情窦初开的金凤自由恋爱未果,便赌气不再和父亲说话。原本她对父母婚事的态度还是倾向父亲的,觉得他有文化,一心追求理想的婚姻无可厚非。可她想不通,怎么父亲做了别人的家长,却不理解孩子渴望恋爱自由的小心思?
她又想起母亲的半生艰辛和隐忍,她替母亲抱不平,既然不能嫁给自己爱的人,那就嫁个老实能干又家庭条件好的人吧。为人憨厚的董二成就成了金凤的理想人选。她要尽快成家,离开那个只会叹气的母亲和自私到骨头里的父亲。并且决定成家以后都不再理他。
好巧不巧,那时的马老三和董家最小的女儿董红英也好上了,人们都说这马老三也算靠本事吃上了一口好饭。就这样,马老三和金凤成了老董家的外姓人。大家顺理成章做了好些年亲戚。
董家的一家之主老董头是村里数得上数的能人,他有两儿一女三个孩子。陆续成家后就有了孙男娣女这一大帮人,他家自然成了村里名副其实的大户人家。
结婚没多久,金凤就给董家添了男丁,老董头给孙子取名叫可心。全部心意都直接表明在这“可心”二字里。而马老三和董红英的儿子马天明也赶场一样地出生了。
就是这个叫可心的孩子改变了故事的最终走向吧。
伴随着他的出生,金凤和董二成开始了鸡飞狗跳的农人日子。他俩会因为可心的任何事儿拌嘴,再闷不做声地生几天气,久而久之,这原本出门都要挽手挎胳膊的两个人心里就结起了小疙瘩。
他们的吵闹自然会让同一个屋檐下的老董头和董老太太有所察觉,可他们给出的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老董头会一味地骂儿子,教训他是一头倔驴,是肚子里只有一根肠子的犟眼子。董老太太则明里暗里地指责金凤是娇惯怀了的小姐脾气。平时啥活不让她干,只带个孩子还惊天动地,自己当年生养了三个,里里外外啥都干也没她这么大的功劳……不谙世事的两个年轻人的疙瘩就这样越结越大了。
董二成开始迷上了喝酒。有一次外出跑山他抓了一条小蛇,就把它整个放到酒缸里给泡上了。他又抓了两把枸杞放在里边,久而久之,酒的颜色还真有些发黄。他逢人便说,这人到中年得补补身体,身体好了才能让媳妇儿满意。言谈举止间全是对自己能干的得意。每到这时,金凤心里就念着:呸!三分钟不到就歇火的窝囊废,猪鼻子插大葱你在外人面前装哪门子象!
其实董二成并没什么酒量,也不舍得花钱。这些年他赚的钱都交给老爹,再由老爹把家里家外所有钱都统一交给二儿媳来保管。可别小看这钱在一家人手里转的这么一圈,这一圈转下来才能落得一个家庭和睦的好名声。
每当二成捏着酒杯滋滋儿地喝着大补的药酒、再隔三差五往嘴里送着搓掉了皮的花生豆时,他就感觉无比的高兴,越高兴他就越使劲儿吧唧着油嘴儿,他觉得这日子啊可真是快活的没边儿了。
董二成还逢人就说这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可在金凤眼里,那就是马尿,害人不浅的马尿!二两黄汤一下肚儿,他就开始没玩没了地说着车轱辘话,把平日想说不敢说的,说完了感觉没说透的话再来来回回地嚼上几十遍上百遍,直叫好人听了也想砸东西发疯。
慢慢地,金凤的眼睛里又看到了马老三出来进去的身影。他比年轻时候更有男人味儿了。虽然他不像二成那样什么都帮女人干,可他也没有那么多指点和分歧。男人嘛,就该有个男人的样子,哪哪都有你,阵阵落不下,那不成了那个好老娘们儿---穆桂英了?现在那人又好了这口马尿,真是连个好老娘们儿都不如了。
越这么想,金凤就越觉得马老三的魅力大。在一起干活时或者一张桌子吃饭时,她叽里咕噜的眼睛就能看到那货其实也在悄悄瞥着自己。这脸红心跳的男女之事啊!它一旦在心里生了芽,每日每时每一分钟似乎都能找到细碎的养分来滋养它。后来,他们再回味第一次在一起的时候都说,他俩的好事还要感谢邻居家那只勇猛的大公鸡。
那一年,董可心和马天明已经长大到能上乡里读初中一年级了。
又到了全家总动员的秋收时间。一大家人都去地里割黄豆,攒够一车就让擅长开拖拉机的马老三把它们拉回自家的场院垛起来。金凤照例被留在家里准备一大家人的饭菜,顺带配合马老三卸车、看场院。这时令,家里有多少人都不够用,每个人都恨不得被掰成一双人用才好。
一车黄豆垛到场院里,眼看着之前的粮食垛变成了更高更大的粮食山。黄豆的豆香气引来了自家院里叽叽喳喳的老母鸡,它们拍着翅膀三五成群地过来凑热闹,那“咯咯哒”的叫声又引来了邻居家意气风发的红冠大公鸡。
那大公鸡先是“咕嘎”一嗓子来个亮相,紧接着它便压低翅膀梗着脖子像火箭一样地冲将过来,把它老远就瞄准的芦花鸡按到了身底下,还不等芦花鸡反应过来,它就被迫完成了一次激情之旅。大公鸡完事后扑闪扑闪翅膀又“咕嘎”一嗓子趾高气昂地走开了,高昂的头颅顶着火红的鸡冠,像是刚刚打赢了仗的红樱大将军。
这一幕被正在歇气儿的二人给瞄到了,马老三不无羡慕地说了句“操,真猛!”金凤赶紧低下娇羞的粉脸捂嘴嗤笑,马老三瞅一眼她也挠着头嘿嘿地笑开了。像是早就有了某种默契,一个说我要进屋看看焖饭的柴火是不是烧完了,另一个说我正好要进屋喝口井里的凉水,早都渴死了也热死了。他们相继走进了院门,三步并作两步地钻进屋里。两个人四只脚才在厨房的地上站住脚,厨房的门就被后进来的那个人给闩上了。两个燥热的男女顺势就热烈地啃到了一起。
从那以后,他们隐秘的天雷地火便一发不可收拾。苞米地里、柴草垛下、大甸子深处、甚至是天寒地冻的雪洞里,都留下了他们肆意快乐的痕迹。他们像两条快乐的游鱼,靠对方的嘴和身体相互补给、滋养着对方,而分开后的每一秒都充满了对下一次再在一起的想念和渴望。
走吧,干脆一走了之!
分开后的每一秒都度日如年、百爪挠心。
这私奔的话题被他们一再提起。可金凤终究是舍不得董可心,他们也就顶着头皮坚持着,一熬再熬。
后来就有了我。我像颗种子一样被马老三种在了金凤的土壤里。他们终于攒够了理由和勇气,在一个青天白日里,金凤趁着全家人下地的间隙,她收拾了跟她相关的所有包裹和家里所有的钱财,还带了一张可心的百天照片,就明目张胆地出门子了。
她当然会碰到同村人,当被人问起这大包小裹的要往哪去时,她回答地无比自然,“进城,弹棉花去!”谁能想到,这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结婚十几年没下过婆家地的她会放着让人羡慕的日子不过,跟妹夫私奔呢?
不知道是我笨脑袋开始混乱还是金凤当真变了个戏法,她从一张粉脸变成了现在的满面蜡黄。比这更触目惊心的是她的青丝变成了白发。
金大志老了,退休又返聘了几年才舍得回到沟帮子村。他带着复杂的情愫回家后第一件事就听说了金凤和马老三私奔的消息。鼓脸金刚盼望的团圆饭都没吃上,金大志就中风了。
金大志最后跟金凤说,当初反对她和马老三在一起,不是因为他爹马宝山的好吃懒做,而且因为马宝山的骨血里流的也是他金家的血。当年太姥爷讲得那个借种生子的故事其实说的就是他自己……金凤和马老三是一个祖宗板儿传下来的堂兄妹啊!自己这辈子没能逃过近亲结婚的命运,不曾想到了孩子这辈儿也逃不过这荒唐的结局……
不知道用了多长时间,疯了一样的金凤终于絮絮叨叨又颠三倒四地讲完了那冗长的故事。我困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开始想念金凤和马老三半夜那呼呼的风声。
睡梦中,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呼天抢地的夜晚。
我和金凤被一个鼓嘴、鼓眼睛的男人叫醒,被他拉扯着一路向东来到一个精瘦的老人身边。那里终于有了我想要的热闹,我想学着照片里长着肉嘟嘟的红嘴唇的男孩儿那样给他们笑。可我的涎水却“吐露”一下率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看热闹的人们开始交头接耳并朝我们指指点点,一个高我很多也大我很多的男孩子赫然出现在人群中。他愤怒地盯着我,用他发黄的牙齿咬着他厚厚的跟金凤很像的嘴唇,好像我偷了他什么宝贝东西。我感觉和他似曾相识。我忽然打了个激灵,用袖子抹干净口水并收敛了笑容,不敢再拿空洞的眼睛去偷窥他。
金凤,哦,可怜的金凤。她把自己哭出了鼻涕。她伏在瘦老头的跟前儿哭得肩膀一耸一耸,她还想伸手去摸那个瞪着眼咬着厚嘴唇的大块头男孩儿。可那男孩儿是真不懂事,摸都不让金凤摸一下,他连连后退,最后“呸”了一声就转身朝人群外跑去。
瘦老头嘴里说着什么,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近乎拼尽全力他给了金凤脸上一巴掌,那也是他生前最后一个动作。金凤整个人被那一巴掌给抽傻了。她愣怔了半天,才嗷唠一嗓子疯子一样跑出去。
金凤几乎一夜白头。她清醒过后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一刀结果了那只大红公鸡并把血淋淋的它直接甩飞到了西边的石头坑里!那稀稀拉拉的红色血滴和零零散散的金色羽毛在夕阳与晚霞的映照下简直美蒙了——好看到没边儿啊!我心疼得直吧唧嘴,涎水横流。这败家的老娘们儿、臭金凤子,你扔它干啥?红烧公鸡的肉加上黄土豆的香吃一回叫人百年怀想,这些你都给忘了?!
从那以后,金凤和马老三的关系变味儿了。呼呼的风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重重的叹息和隐忍的啜泣。原本热火朝天的小家仿佛结了冰,他们连最基本的话都不说了,睡觉也不再往一起挤。我成了他们之间的分界山,而他们脸上的冰霜让我想起了老照片中年轻时姥爷和姥姥。
那个长着一张好嘴喜欢吹浪荡口哨的男人,那个会哄金凤和我开心的男人啊,他又变回了好吃懒动、不学无术的马老三。金凤开始变得脾气暴躁,不修边幅,月子里蚂蚁大力丸的功效在她身上发挥了强大作用。她像男人一样拼命地干活,把马老三张罗养得鸡鸭鹅猪照料得一丝不苟,她要把身体里无穷的力量都发作出去才不致在夜里叹息、啜泣。
后来,马老三就收拾铺盖卷离开了。说西边石头坑子的石头被他打得差不多了,他要去沟帮子以外那个叫958的农场去讨生活。金凤只是哼地一声冷笑就默许他离开了。
她开始自言自语。嘴里常常念着活不下去了,得死啊!
可她实在放不下董可心,她希望可心能走出这沟帮子村,像一车车石头那样奔向城里换个活法去。
她开始拼命地赚钱,攒钱,想着最起码把前些年从老董家带走的钱给还回去。这些年董二成仁义,对他们的回来视而不见,没他们预想的要砍要杀的画面出现。可是越仁义,金凤心里就越觉得亏欠。
只能死啊!死了才能捡起当初丢了的脸面!
当年董红英带着马天明一走了之。董老头死了,老太太没多久也去了。现如今,马天明已经在城里结婚,董红英也找了新婆家生了个女儿过了更好的生活。董二成也讨了媳妇生了一个儿子开始了新生。
可她的可心却把自己活成了父母健在的孤儿。对于生他养他的父母亲,他谁都不认。靠着心中的憋闷开始在村子里破罐子破摔,已经有人传他扯东拽西地跟那些风流的妇女扒灰的话题。
得死呀!没法活呀!这是做了多大的孽呀!
父亲金大志之前就跟她说过,这人生来就挣不过命,就像那老黄牛辛苦的一生。牛觉着自己苦,想在干活的间隙多吃口新鲜的草儿解解馋。它才把嘴儿伸出去,舌头都搭到嫩草边了,主人的鞭子却抽了过来,它吃不到嫩草不说还遭到一顿好打!
金凤终于挨到了那年夏天,985农场那边的石头厂子里传来噩耗,常胜将军马老三踩了哑炮上了西天。她接到信儿的第一个反应是——好!她竟在心里拍着巴掌怪叫。紧接着她开始一阵阵地发笑,直笑得流出了眼泪来。
过了那一年的端午,她先是打发那两口肥猪出栏。又叫住前来收鸡毛鸭毛的小贩,把这些年攒的鸡鸭鹅毛连同鸡鸭鹅一起都卖给了他。她把钱放到一个红纸包里,强塞给了喝得里倒歪斜的董可心。
好了,一切都圆满了。
那一天,金凤给我买了一把火腿肠,还说自己不食言,要实现一回我的心愿。她把我引到我们常洗澡的已经干涸的那个大坑套小洞的石头坑里,当年我洗澡的时候还钻过那个小洞害金凤着急过好一阵子。我一口一根嚼着火腿肠。嘴里不住地叫着,“香,真他妈香!我终于把你惦记到嘴儿了。”
张文龙又开始对着四野高声大喊了,“放炮喽!要放炮喽——”
金凤开始摩挲着我的丑脸一个劲儿地傻笑。就像她曾经摸着金刚气鼓鼓的脸叫他“傻瓜”一样。她觉得自己幸运的同时又可怜金刚,如果不是父母近亲结婚,就不会有傻傻的他们了。所以当金凤确认我也是傻儿那会儿,她简直愣住了。当时她想,莫不是这傻瓜的基因也会遗传?还是真如村里人所说,跑山的时候惊动了哪路神仙?呵!原来啊,是她和马老三太过疯狂,惹了天神的众怒来加倍惩罚她!
“放炮喽!要放炮喽——”
……
周围一片寂静,空气中只有蝉鸣。远处有只老鸹站在枯死的老柳树旁正冷眼看着我们。
我把最后一根火腿肠都吃完了,吃得我满嘴留香直嚷着金凤快拿水来,我又渴又噎挺!
金凤不动,只跟我说等一等,再等一等,马上就什么都有了。我愤怒地问她,金凤,你也傻了?我说了我要喝水!
“妈——”
空气中有另一个人在大声喊她!那声音脆响,嘹亮。
金凤一愣,她也听到了那一声期盼已久的、亲如骨肉的叫喊声。
……
是遇到了哑炮了吗,怎么张文龙喊完那么久都没见石头雨落下?
……
“轰!”
我被金凤重重地撞倒,只觉得好一阵地动山摇。那大大小小的石头就真如纷纷扬扬的雨滴落下了,稀里哗啦,好不热闹。
尾声:
“轰!”
阴天,闷热的午后。沟帮子村的空气都变得稀薄了,仿佛被谁给抽了真空一般。一只老鸹跳到电线杆子上怒骂,烦躁的秋蝉在老柳树间吱哇乱喊。
村民们被这突如其来的闷热和雷声给扰得睡不着。太旱了,庄稼都快绝产了,可好好下它一大场吧!男的索性翻身坐起抽起了旱烟,他一口口吧唧着嘴儿品着丝丝入骨的烟味儿,女的则用昏沉的头顶着湿手巾躺在炕上天呀地呀直哎呦。
“轰!”
狂风大作,炸雷紧跟着在黑透了的空中闪出一条龙形的霹雳。
“咔嚓嚓——”朽了的老柳树被劈成了两半。
“哗啦啦——”大雨倾盆而下。
这雨来得太过迅猛,以至于那石头坑子两旁的松石子禁不住暴雨的猛烈冲刷,它们成了翻滚的泥石流沿着一个个大坑顺流而下。
“噼里啪啦——”是尖锐的石子相互挤压的碰撞之声。
滂沱大雨顷刻间把发生过的一切都冲刷干净,翻滚而下的泥石流顺势把所有的痕迹都就地掩埋了。
一年后,人们在西边的石头缝里发现了一株奇异的小花。它迎风舒展着,毛茸茸的花心像血滴一样红。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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