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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高處走》----作者:李宗奇

《人往高處走》----作者:李宗奇

作者: 李宗奇 | 来源:发表于2023-02-20 19:11 被阅读0次
《《人往高處走》----作者:李宗奇》----←作者:李宗奇 癸卯年 二月初二 ←於自家作

我想人生中是有些‘不得不做的事’,

↑例如:饮食、睡眠……

↑饿了,↑真的想饮食;困了,↑或许真的想睡觉……

↑所以,從↑這個角度説:‘不得不做的事情’,←↑有时也是你‘真的想做’的事情。

↑道理是這様的。

↑我们管↑这类事情,←↑→叫做:“生理需要”。

↑僅此而已。

↑可“人”,←僅有“生理”←嗎?

↑我不確定。←我不認為“人”只有“生理”(的部分)。

↑我認為除了“生理”之外,

人應該還包括‘想法’。

(我認為)“人”起码是由“生理”+想法←两部分构成的。

↑气质。

↑這就是儒家‘理学派’的:理氣説。

↑這比较复杂,←↑我就不展开介绍‘理氣説’了。

↑总之,我認為:“人”起码是有‘想法’的;←↑而不僅僅是“生理”。

↑你有没有除了“生理”之外,‘真正想做’的事?

↑你有嗎?

↑我曾经有,←↑就是:寫作。

‘寫作需求’←對我個人來説、對我個人而言,←曾一度高于“生理”需求。

↑是這様的。

↑换句話説:我曾经為了寫作,可以晚吃饭、少睡觉。

↑废寝忘食,←對于↑當時的我來説、↑對于當時的我而言,

(某種意義上)可以説是一個名詞。

↑而不是形容词。

道理是這様的。

寫作,←這件‘我真的想做’的事儿,在過去相對長的一段時間里,←都超越了我“生理”上‘不得不做’、和(我“生理”上)‘真的想做’的事情……

↑這種‘超越生理’的‘我真正想做’的事儿,←首先,←他一定是‘想法’层面儿的;←↑是:‘想法’問題。

↑當然,←↑他的实施(←既:所谓‘想法’問題的实施)离不开“生理结构”。

↑既:寫作要用手、用眼、要能動……

↑從↑這個角度説:“想法”問題,也是生理問題。

但是,和‘不得不做’、或‘真的想做’的“生理”問題不同;

↑以‘想法’問題為主的“生理問題”←主要满足的是:想法。

以“生理問題“為主的“生理問題”,←主要解决的是:“生理”。

↑就像天和地一様,

人生在‘天地之間’,←↑如何只關心“生理”問題的話,←那麼我認為你的世界是不完整的。

你不抬头望望天嗎?

人生在天地間,除了我們‘不得不做’或‘真的想做’的事情(←既:以解决“生理”問題為目的的“生理問題(←行为)”)以外,

你没有其他‘真正想做’←的事情嗎?

想法’的提升↑、,←离你很遠嗎?

↑這種:与解决“生理問題”無關,←→甚至説‘可以罢解决“生理問題”挫後也要坚持做(←既:你真正想做……)的事情’,就叫:

↑當然,最终還是要:放下愛。←但這是後話。

放下愛之前,←你應該先:找到愛。

↑你還没找到‘愛’,←就提:“放下”、“放下”,←這就是:误人子弟。

“動者靜之基。”(←出自於《清净經》)先動,後靜。

先愛,後放下。

↑不要一上來就“放下”、“放下”。←你要先:拿起。

↑你拿起了嗎?←↑你就“放下”!

先拿起,後放下。

“法尚應舍,何况非法”(←出自於《金剛般若波罗蜜經》)。

↑“法”,←是由‘愛’引申而來的(←這點我曾多次提及......)“法”(←既:愛)也得舍,←没錯。

但舍“法”(←既:愛)之前,你得先‘有法’、‘有愛’。

↑你可能都還没找着自己的‘法’、自己的‘愛’,←↑你“舍”什麼呢?

↑道理是這様的。先拿起,再放下;由愛→(至)靜。靜←愛(←讀作:由愛至靜)。

靜是愛之极,愛是靜之根。

“歸根曰靜,靜曰复命,复命曰常”(←出自於《老子》)。

↑道理是一様的。

1.

“以食为天”←這様的人生,我認為是不完整的。

食不是“天”。

粮食都长在地上,食用肉、蔬菜,←→也都长在地上……

是天。

愛才是:天。

2.

食是地。人生在天間,没有,←確实難活……

(一般人)誰能离开饮食呢。

但,没有‘愛’,←我認為‘多少有點兒對‘天’不尊重罢?

以愛為天,以食為地。

别以食为天。

----作者:李宗奇 癸卯年 二月初二 ←於自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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