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云晞
我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2018/2/28 周三 晴
①
香气缭绕的火锅前,他正耐心地把配菜有条不紊地往锅里放。
毛肚,血旺,金针菇,土豆片,腐竹,青菜,一样接一样夹进锅里。
“我记得你不吃辣,所以刚点了鸳鸯锅。”把将近大半的毛肚放进清汤,他停下筷子,抬头看了我一眼。
“你不吃香菜,所以我点的是菠菜。”甩干菠菜上余留的水渍,接着往清汤里夹了一半。
“你自己吃吧,不用管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血旺放到他喜欢的辣汤里。
他喜欢血旺。以前每次出来吃火锅,毛肚和血旺这两样是必点的。毛肚自然是我吃的多,虽然他也喜欢。血旺就全归他,因为我不吃。
吃到一半的时候,服务员过来添汤,他把人家招到身边,低声说了些什么。不一会,只见服务员端着托盘,笑眯眯地向我们走来。
“你男朋友真好,连这个都想到了。”把托盘上的酸乳酪放下,她朝我点点头便转身离去。
把乳酪移到眼前的空位置,鼻尖不禁泛起酸来。还没开始喝呢,怎么就被酸到了?在心里默默嘲讽自己一番,我继续拿起筷子夹菜。
九点半,我们从火锅店走出。时间还早,他问我想不想去看电影。我拒绝了,说想早些回去休息。
他坚持要送我去车站,我也只好跟着他一起走。人群熙攘的街头,他走在前边,我走在后边,一前一后,中间隔着十来米的距离。
明明他就走在我前头目光所及之处,可实际上我们之间相隔着的是一条鸿沟。
任凭我如何努力去跨越,都无法跨过去的鸿沟。
②
若是平时,我可能会跑上前去挽着他一起并肩走了。但是今晚不行,因为在去火锅店之前,我们已经分手了。
这顿火锅算是我们一起吃的最后一餐了。
早知道刚刚就再多吃点,把面子丢到一边,把他吃垮好了。看着他埋头快步走路的背影,我突然间后悔答应他了。
可是不答应又如何呢?他一心想走,我是留不住的了。我能做的就只有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成全他,好聚好散。
“地铁站就在前面了,我就不送你了。”等红绿灯的间隙,他侧过身对我说。
“刚刚不是说好要送我到站的吗?怎么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走了呢?”听到他手机的提示音响了一声,我把嘴边的话咽下去,说:“那你走吧,我看着你先走。”
“等你过了马路我再走。”亮起的屏幕倒映出他的轮廓,他飞快地在手机上打字,头也不抬地回我。
既然如此,那我就走了。挺直腰杆,拉紧包包,一步一步昂首挺胸地走过马路。
秋末初冬的季节里,这座城市早已寒气逼人。带着利刃般的寒风一阵冷似一阵地席卷全身,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继续往前走吧,不要再转身回头了。走吧,继续走吧,他已经不是你的了,不要再回头了。
一边走,一边握紧拳头,不知道是风太大太冷,还是心太累太寒。
走吧,走出他的视线,走出他的世界。放他自由,放自己安生。
③
地铁里,今晚难得的乘客很少。
我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在我左手边隔着三个座位的位置上,一个穿着校服的小姑娘塞着耳机,正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也从包包里拿出耳机塞上。空旷的车厢里,除了我和那个小姑娘,还是几个陌生人。耳机里不断传来最近单曲循环了一阵子的旋律。
听着听着,我一瞬间竟有一种想下车去追回他的冲动。但当那句最灼心的歌词出现时,我放弃了这个强烈的念头。
你可知,爱人只能陪半途。你且信,世上至多好景可虚度。
是了,一辈子这么长,大多数时间都是得自己一个人度过的。哪怕是至亲至爱之人,也无法相伴到老。
而且,陪你一起喝醉的人,注定无法陪你回家。
④
下了地铁,我在大门口徘徊了很久。
我想再坐一次,再坐回去我们刚刚分手的地方。想再问他一次:如果她没有回来,我们是否还可以继续?
我想把这趟7号线地铁再坐一次,想趁这座城市沉睡之前再把我们的故事重温一遍。或许那样,我就可以再欺骗自己久一些,好让自己知道,其实我们还没有分开。
若故事从头,我爱你依旧。只是我们的故事结束得太快,我还没享受过高潮,结局已经悄然而至。
我记得那是两年前的冬夜,同样是这条7号线,同样是这趟车,同样是这一天,我和他在车上相遇了。
那时候,我刚下班,他也一样。坐在车厢里有扶手处的座位上,因为打瞌睡,我不知不觉把头靠在了站在身旁的他身上。
从起点到终点,我睡了一路。这一路睡得出奇的安稳,连耳边嘈杂的声音都没听到。当我睁开眼的顷刻间,我懵了,只想找个洞直接钻进去!
他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竟用手托着我的头,把我往他大腿上护着!妈呀!这太丢人了!丢人丢大发了!
看着他一脸平淡的表情,我当真立即羞红了脸,连耳根都是发烫的。好在他足够淡定,镇定自若地站着,还把耳机从我耳朵里拿开。
不得不感慨缘分真的很奇妙。下车后,我发现他也在后面。如果不是走出地铁口后他往北边走去,我可能会怀疑他是变态或流氓了。
想想还是过意不去,于是走到一半的时候,我调头跑回去追他。我想啊,人家在地铁里一路照顾我,我好歹也要当面说声谢谢什么的才安心啊。
如果当初没有跑回去追他,也许故事的发展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离开地铁站,我往自己家走去。
可如果没有遇到他,我又何从体会得到爱情的美好呢?纵然最后的结局是以分开收场的。
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还是会选择认识你,虽然伤痕累累,但心中的温暖记忆是谁都无法给与的。
如果能重来,我也会愿意以同样的方式在同样的地点遇见他。
⑤
回到家后,我翻出了他送给我的一些礼物。
他喜欢送一些小东西给我。比如发卡啊,手链啊,耳环啊,还有书啦,钢笔啦,抱枕啦等等。
还有那件我最喜欢的酒红色一字肩长裙。那是他送给我最贵也是最用心的礼物。好像是我们在一起一周年的时候送的。
我只穿过一次,是在去年我生日的时候。自那之后,我便一直舍不得穿,总盼着等有什么重要场合再穿上与他一起去赴约。
我想要是我和他能继续走下去,可能我们以后组建的家庭会很幸福。因为他真的是一个特别好的人。成熟,稳重,体贴又细心。而且他还是学霸,电脑他会修,电路也会修,还会做饭。
真可惜啊,这么好的男人我还是把他给弄丢了。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地铁站相遇时的情景吗?”躺在床上,还是忍不住给他发了微信。
“记得。”他秒回。
“那时候你跑回来找我,跟我说谢谢,还一个劲地说下次有机会要请我吃饭。”
看着白色对话框里他回复的消息,我哈哈大笑了起来。再回头往上翻看以前的聊天记录,笑着笑着却湿了眼眶。
如果当初神经大条一些,不回去找他,那现在一切都好了。
那样的话,我继续着自己的生活,会遇到别人。他也会有自己的生活,也同样会遇见别的其他人。
“一见你,误终身呐。”尽量以玩笑的语气调侃他。
“对不起,是我的错。”他秒回。
过往的点点滴滴从眼前划过,我深谙自己留不住他了。“不用说对不起啊。你没有错,我也没有错。我们都没错,只是遇见的时间不对而已。”不想再看到他的回复,我退出了微信。
现在加了好友了,那下次有机会再请你吃饭哈。两年前的那个夜晚,是我死皮赖脸缠着他要来联系方式。两年后的同一天,也还是我先删掉的他。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也亦是如此,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⑥
“那个……我想和你说件事。”
“嗯?怎么啦?”
“她回来了,刚刚来找我了。”
“你以前跟我提过的那个她吗?前女朋友?”
“哦……那你是想?”
“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
“嗯,没事。我答应你。”
这是他约我出去吃饭前我们俩的聊天记录。他说出要分手的时候,我从床上蹦起来,尔后跑到阳台吹了十五分钟的冷风再给他回复的消息。
之前刚在一起不久,他和我提过她。他们是大学同学,处了四年,后来因为毕业和异地选择和平分手。
但在火锅店的时候,他告诉我她辞掉工作回来找他了,想复合。结果显而易见的,他答应了。
“是她教会了我如何更好地去爱一个人。如果没有她,就不会有现在的我。”饭桌上,他一边对我说着对不起,一边说着她的种种好处。
看着他谈起她时眉目温柔的模样,我知道自己该放手了。我舍不得,可是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输得心甘情愿。
能怪谁呢?只因人在风中,聚散不由彼此罢了
⑦
或许我的出现,也只是教会他怎样珍惜眼前人,然后让他和别人共度余生吧。
毕竟于他而言,我不是归人,只是一个过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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