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儒雅斯文的少年,但是那只是我的伪装,谁知道呢?
在我看到洛可可的第一眼,我的直觉就告诉我,她跟我是同类人。看似没心没肺的笑着,眼睛里的忧郁却时不时一闪而过。
她总是喜欢坐在教室后门旁倒数第三排靠过道的位置,总喜欢在上课的时候从大大的双肩包里掏出一本真皮封面的笔记本写写画画。
跟她熟悉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在写日记。她这个人就是这么奇怪,QQ空间、豆瓣、天涯、人人网,多的是可以写东西的地方,她却还是选择最守旧的方式。
她的字很漂亮,清秀隽永却又不显得呆板,字体微微有点左倾的痕迹却并不十分明显,显然是特意纠正过了。
都说字如其人,我还真能看出她曾经偏执的样子,可是现在我遇见的她却藏在一张什么都恰好的人皮里,跟我一样。成绩不错,跟同学关系不错,也会参加集体活动,虽不张扬却也不会默默无闻。
她真的跟我是同一种人,当我在教室里断断续续盯着她看了几天以后,她终于不再视我为无物,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也看不到丝毫愠怒,她只是像我平时看她那样,一双深邃明亮的大眼直勾勾的盯着我。
我冲着她笑了笑,她紧绷着的脸也在一瞬间松懈了下来,她没有回我以微笑,而是白了我一眼,然后继续埋着头接着看她的书。
观察她久了,就越觉得她特别。正如她的名字那样,真的就是一个故意披着无趣的皮囊招摇过市的可人妖精啊。她不怎么喜欢跟别人闲聊,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在看书。
我曾在想一个每天都把自己的时间埋进书海里的人,一年到底能看多少本书呢?大一快结束到时候,我就知道了。在图书馆年度借书排行榜里,她的名字赫然列在首位。好家伙,一年就看了将近700本书,差不多每天2本的节奏。
我看书也很快,一般2-3小时可以看完一本,如果一天两本,那就需要4-6个小时,这就意味着她每天除了看书就是在看书了。还好她没有把自己的眼睛看坏,一双灵动的大眼睛要是藏在眼镜后面就真的很可惜了。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或许是图书馆藏书室里一排排书架间那不经意的一瞥,或许是在清晨的操场上那因为奔跑而左右晃动的马尾,或许是因为教室里的她白了我那么一眼。
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儒雅的少年,以致于我的表白也不能像其他血气方刚的少年一样在女生宿舍楼下冒着被浇一盆洗脚水的风险嘶喊。
既然她那么喜欢看书,那我就给她写份情书好了,从小到大我写的作文都是被老师当堂朗诵的范文,我自认为自己文笔还算勉勉强强。
我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给可可写了一份热情洋溢的信,你们可以说这是一份情书。然后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提前来到了教室,将写好的信放进了可可经常坐的那个座位的抽屉里。
一切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可可还是一如往常的坐在了那个位置。但出乎我所料的是,
她将那封信从抽屉里拿来出来,并没有拆开,而是扫了一眼过后便将信塞了回去,仿佛事不关己。
我按捺住自己想要冲到她面前的冲动,一直度秒如年的挨到放学的铃声响起。
她还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自己的书,一点都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敲了敲她的桌面,故作轻松地说道:“可可,抽屉里的那封信是我写的,你看一下。”我觉得那一刻我的脸火辣辣的,如果我有镜子,估计会发现自己脸上带了一抹万年难得一见的红云。
“嗯,我现在就看。”她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任何情绪。然后她就当作我的面,把我那份精心准备的情书拆开了,一目十行的看着。不消一分钟,她就看完了,将信纸折好重新塞回信封里,然后头也不抬的递给我。
“我看完了。”她说完又摊开了自己的书,继续埋着头,完全当我是空气。
我转过头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认真的盯着她精致的侧脸一字一句的说道:“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你不说话我就当作你同意了。”
那一刻我希望她暂时可以成为一个不能言语的小哑巴,几分钟就好。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不好意思,你写的情书文笔没我好,我不能接受一个文笔比我差的男生做我男朋友。”
她的回答却像一盆冬天的冰水将我从头浇到尾,我觉得自己的心脏似乎都被冻住了,连呼气都带了丝丝凉意。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的暴击。我只听说过嫌弃男生不够高大,不够帅气而不愿意在一起的,却从来没听过这么一个拒绝的理由。
我叹了一口气,然后撂下了一句狠话:“总有一天,我的文笔肯定会比你好的,你等着。”然后飞也似的从教室里落荒而逃了。
在离开的那一瞬间,我听到她幽幽地说道:“即使你文笔比我好,我也不可能喜欢上你的,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
听到她的话,我愣了一下,却假装没有听见自顾自地往门外走去。
她有喜欢的人这件事,我一早就知道了。我还知道她喜欢的是她的高中同学,一个叫张帆的,但是那个人现在还不知道在地球的哪个角落里呢。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她有喜欢的人又怎样?只要她还没有名花有主,我就还有机会。给我一个杆杠,我就能撬动整个地球,别说只是一个妹子了。
追可可的时间长了,却一直久攻不下,很多哥们都劝我早点放弃,说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极力劝我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我懒得理他们,他们这帮人啊,每次追一个女生只追个三五天,发现没有回应就换下一个目标,这不是寻找爱情,这是单纯的猎艳。
那天,当可可的舍友大咩告诉我,可可找到张帆了,我惊得差点魂飞魄散。
可可对“张帆”这个名字特别敏感,每次看到都会短暂的失神,然后去查这个人是不是那个她心心念念的张帆。
每一次看着她见到那个所谓的“张帆”时,那落寞无比的深情,我的心都微微的刺痛,但是却还忍不住窃喜,还好不是他,还好我才是那近水楼台啊。
挂了大咩的电话,我穿个拖鞋就从宿舍跑出来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很厉害,像等待一场世纪大宣判。
在沁园旁的拐弯处,我看到了泪流满面的可可,我的心一下子缩紧了。除了心疼,还有如潮水一般奔涌而至的失落:她找到他了。
在操场看台遇到张帆那晚,我是故意握住可可的手,故意当着张帆的面说我是她男朋友的。凭什么他一出现,我就要将可可拱手相让?这不可能!我承认我可能有点卑鄙,但是那有如何?我有自己想要争取的东西,我为之努力,总好过什么都不做黯然伤神要好。
自从那晚“偶遇”了张帆以后,可可再也没有偷偷去看张帆了,她变回了从前的样子,每天看书,看书,还是看书。
看着熟悉的她,我的心里却有点不好受,这样的可可似乎渐渐在丧失她的生机,她的活力。
张帆比我们小一届,是他们学院的风云人物,大一的时候就加入了学校的科创团队。虽然他是我的对手,但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很优秀。
可可没有再去“偶遇”张帆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张帆的身边总是围着一个浅笑嫣然的女生,明眼人都会觉得他们是一对吧。
我一直觉得我是胜券在握,没曾想直到大学毕业可可还是没有答应跟我在一起。有遗憾,有失落,但是我并不怪她。我们都是同一种人,一旦喜欢一个人了便不会轻易放弃。
离校的那天,可可还是来车站送我了。在安检处外面,她对我说:“感谢你陪了我四年,许清文再见。”她上前给了我一个拥抱,淡淡的发香充斥着我的鼻尖,我觉得鼻子酸酸的。天知道,我等这个拥抱,等了将近四年。
走进安检查的前一秒,我笑着再次请求她跟我走。她没有出声,只是摇了摇头,笑了笑朝我挥了挥手。
经此一别,再见不知何年。
我站在扶梯上往外望去,透过密密麻麻的人影,我看着她渐渐走远,一点点从我的视线里消失,眼泪还是落了下来。我知道我年少时的初恋即将就此终结了。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鬼话。
毕业后,我们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深圳,隔了天南海北。还是偶尔会联系,更多的时候,我只能一遍遍的看着她的朋友圈,一遍遍的抚摸着我们穿着学士服的合照。那是我们唯一一张双人照。
我知道张帆并没有跟那个浅笑嫣然的女生在一起,我知道张帆心里也有可可。我曾无数次在图书馆里,在自习室里看到过张帆的身影,而恰巧可可也在那里。
我能看出他眼神里包含着对可可深深的眷恋,每次我跟他四目相对时,他总来不及收回他眼睛里的情感,那是给可可的,我知道。
但张帆不说,我也不说,我假装我并不知道这一切。
我知道张帆的身世,张帆一直迟迟不愿意跟可可告白是担心自己还没有能力给可可幸福吧。
毕业一年后的那个夏天,我知道张帆也去了深圳。我从大咩那弄来张帆的号码,给他打了个电话:张帆,可可一直在等你,她真的爱惨了你,你应该去找他。
我给他发了可可的住址,在打字的时候,我的手抖得厉害,但最终我还是摁了发送键。
七夕那天我没有去上班,打电话请假的时候,老大以为我个万年单身汉终于要去撩妹子了,在电话那头笑出了声。
七夕那天我就宅在自己的房间里,无力的躺在床上,从早上躺到傍晚。
那天傍晚可可发了一个朋友圈,照片里是一双十指相扣的手,她写道:终于等到你。
我就盯着那张照片,想把它盯出一个洞,我一会哭一会笑,像个傻子。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我知道命运的齿轮已经残酷的将我们分开,她在那头,我在这头。我只能透过齿轮间的缝隙偶尔看到她的影子,像盖茨比遥望海湾那盏为别人亮起的灯。
我在黑暗中沉默了好一阵,用自己颤抖的手在可可的状态下面写道:祝你幸福。
那一刻,我知道自己终于可以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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