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城里读幼师的大姐会在五一、中秋、国庆这些法定长假回家,顺便带些便宜好吃的零食和彩色印刷的杂志回来。
那段时间,我总是期盼着长假能快点到来,那些零食和杂志就像是了解外面世界的小窗口,所以接近长假前一天晚上,我经常兴奋得睡不着。
大姐很爱看书,但是她每个月省下来的钱只够买一本杂志,九十年代最受我们喜爱的杂志有两个,一个是《读者》,另一个是《青年文摘》。每次大姐带回来的五六本书就是这两个杂志的期刊。
我的阅读习惯就在大姐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这也成为了我和她之间的共同语言。后来,我在小学初中阶段的作文水平一直不错,还参加过比赛,不过只在校内拿过奖项。
可能是读幼师的缘故,大姐知道我参加写作比赛,在她工作之后还特意给我买过两本写作指导的书籍,其中一本是《新概念作文》。我把这本书当成心头爱带到了学校里,引来了寝室舍友羡慕的眼光。
工作后的大姐去了更大的城市,大概是手里有钱又没人管着,她就撒开了买买买,假期回家带回来的除了吃的,最多的就是衣服了。
每次回来都把行李包里的衣服一一穿上给我和二姐看,我们俩一边夸赞一边等着大姐发话,猜想哪一件会被她淘汰给到我们穿。
记得大姐给我买过一件白色衬衫,修身版型,袖子还有可以绑成蝴蝶结的抽绳。那会读小学五年级的我是学校的升旗手之一,负责喊口令带领师生敬礼唱国歌。大姐让我在周一升旗仪式的时候穿,她说,戴上红领巾在国旗下站着一定特别好看。
大概是从大姐那里得到过许多好处,只要她放假回家,我都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身后。大姐让我做啥就做啥,她去哪也想尽办法跟着去。
幼师职业虽然没有普通老师有两个月那么多的暑假,但是大姐每年也有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暑假。有一次暑假,她骑着自行车带我去县城赶集,回家前路过一个水果店买了一个芒果。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芒果,金黄色的果皮透出阵阵清香,长得跟手掌差不多大。原本打算回家再吃,但是芒果的香味实在诱人,我忍不住小心询问大姐能不能吃完再回去。
大姐把车停在路边,帮我剥开芒果皮,熟透的芒果汁水很多,我立马咬上一口,又香又甜的果泥真的太好吃了。我递给大姐,两人一起分享着这份甘甜与美好。
吃了一半后,我可以稳稳拿住芒果又宽又扁的果核了,大姐就重新骑上自行车。我在车后座一口一口啃着芒果,时不时递到前面给大姐吃一口,那个当下实在幸福又难忘。
我在出来社会工作独立后才知道生活的苦,想想当年不到十八岁的姐姐就开始经历这些艰难,着实不易。她的工作遭遇过许多不顺心,换过不同工作,跳槽做过蛋糕店店员,凉茶店店员,最后还是选择了幼师当做终身职业。
在我辞掉第一份工作选择去外地寻找喜欢的事情时,大姐第一个支持我。当我像年轻的她频繁换工作的时候,终于体会到她曾经有过的焦虑和不安。
尽管经历有相似的重叠,可大姐一直还是保持着自己的开朗和对生活的爱,相对而言,我的表现则要逊色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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