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篇第一】1·12
「原文」
1·12有子曰:“礼(1)之用,和(2)为贵。先王之道(3),斯(4)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5)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1)礼:在春秋时代,“礼”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的“礼”,既指“周礼”,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
(2)和:调和、和谐、协调。
(3)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
(4)斯:这、此等意。这里指礼,也指和。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海天心得」
1、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这一句《论语》流传广泛,常常被人引用。前国家民宗局局长叶小文,在一次访谈中曾信手引用,比喻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问题。
这一句是有子的话,全文是:“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意思是:“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如果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2、
这一句里,什么是“和”?对于全文理解,是很关键的问题。“和”,我们现在一般都理解为和谐,但是在古代到底“和”有哪些意义,我们只能通过当时的文献典籍来进行理解。
一般在理解这个“和”字时,都会引用以下一段:《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杨遇夫《论语疏证》对此解释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根据这个意思,杨伯峻的《论语译注》里把“和”解释为恰当,一般的译本都解释为“和谐”的意思。
从字面意思来看,和谐的事情,一定是恰当,恰当的事情有可能产生和谐。所以“和”字的这两种解释还是有区别的。我们现代社会里,约定成俗都解释为和谐,所以也可以认为“和谐”是规范的解释。
3、
在句读上,本文前面引用的是对这一句的普遍标注。杨伯峻提出的另一种句读标注为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区别的主要地方,在于把“有所不行”从上一句的后半句,标注成下一句的起始。从句义理解上,后一种杨伯峻的标注方法,对前文的“小大由之”持肯定的意味更大,认为大事小事都可以用“和”的标准来运用,“有所不行”是例外。而我们普遍的标注,对“小大由之”持否定的态度,认为大事小事都用“和”的标准,将会是“有所不行”的。
从这一段整体意思、语句来看,最后说道“亦不可行也”。“亦”是“也”的意思,“亦不可行也”,的原因,就是“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但是“有所不行”,成为句首起始,不行的原因没有交代,所以这样的句读标注,显得很突兀,和后面的句子看起来也不连贯。所以海天认为,杨伯峻的解释有些牵强。
4、
“和为贵”的观念,深入人心,也是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的先进理念。但是本句里还详细解释了两种观点:一是不能所有的事都讲和谐,大事小情都是一团和气;二是不能为和谐而和谐,为了和谐而突破道德规范去求和谐。
这清楚的表明,孔子在“和”的问题上,也是讲究原则的,不提倡为和谐而和谐。“和为贵”,但是“和”不为“恒”、不为“常”。
和谐,对社会稳定、人际关系调整,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不能为了和谐忘记竞争。良性竞争,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社会不断进步,才能更好地实现和谐。
对敌对势力、动摇分子、叛徒汉奸,则更不能讲和谐。和谐只能用于统一战线下的战友,不能用于我们的敌人和反面。
文:海天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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