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懒?对于喜欢干的事儿,不存在的。你装不懂,都不行。
当然,对于不怎么喜欢,但还不得不干的事儿除外。
起先,攒小人书的那个阶段,那叫一认真,起早贪黑地一门心思只干这一件事儿。连坐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都不例外。眼珠子倒是跟住了老师在黑板上那上下翻飞的粉笔道子,但脑子里总是惦记着,放学回家跟一个大院儿住着的那老谁家的那个谁谁谁,再比一下小人书的多少。只要兜里有俩零花钱儿,绝对不会让它过夜,必须第一时间飞奔到新华书店,把早就惦记了好久的那本儿小人书买到手。
后来迷上了画画和写大字。那时并没有现在叫得这么雅,叫个书法。不管现在怎么叫,我还是更喜欢那个时候,几个有共同爱好的小伙伴们之间怎么舒服,就怎么表达的,大家都接受的那种早已习惯了的叫法儿。
同样也是在不得不去的教室里,接受着交了几块钱的学杂费,就不得不带着脑瓜子,挎着书包子,去“聆听”站在讲台后面的师者,其传道授业解惑行动的轮番轰炸。
放了学,那可就是我的世界我作主了。跑回家,掀开锅,里面有什么吃什么。狼吞虎咽填饱肚子那只是眨眼之间的事儿,一点儿都不耽误什么功夫儿。没有什么人逼你,也根本用不着别人逼,笔墨纸砚和那些斑斓的色彩,便是我的全世界了。
逢年过节,给邻居的大爷大妈家写副对联,不在废纸上练到满意,绝对不会浪费那来之不易的大红纸。写不好,自己都过不去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儿。
再后来,就喜欢上了在这儿写字了。对于一个干什么都目的性不强的人来说,余下的就只有喜欢这俩字儿了。
有些朋友见我,每天除了早九晚五,还得忙里忙外地敬老爱幼,竟然还这么费尽巴拉地写这写那地,很疑惑。出于好奇,便很认真地问我:“你是中作协的么?”我说“不是。”继而又问我:“那你是省作协的吗?”我说“也不是。”他们仍不死心,又问我:“那你一定得是市作协的咯。”我仍然摇头。朋友扭头小声嘟囔道:“这小子一准儿是光脚不怕穿鞋的。”
我好像真的被他们说着了,同时,也把我自己给点醒了。
幸好直到今天,还是一个光脚的。不累。
尽管如此,对于喜欢的事情,咱也不能对付,更不想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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