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6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〇召(音邵)忽、管仲皆事公子纠,及桓公杀公子纠,召忽致死,而管仲独不死,复臣桓公。这应该说是未得仁吧。九合诸侯不以兵车,谓衣裳之会也,存亡继绝,诸夏义安,皆管仲之力也。如,犹乃也,谓此即其仁矣。管仲虽未得为仁人,而其利泽及人,则有仁之功矣。
〇此章是圣人就人论仁,仁其仁也。昔齐桓公小白出奔莒,其弟子纠奔鲁,争立为君。桓公归国杀其弟公子纠,缚召忽管仲。召忽为子纠而死,独管仲不死,臣事桓公,所谓忘君事讐忍心害理,得毋心术之未仁乎。然稽古者当论其世,论人者难求其全。昔桓公九合诸侯,不假兵车之力而用衣裳之防,以大义率之以大信一之,而诸侯服从,此管仲之力也,济人利物功莫大焉。以此观之,孰得而如管仲之仁?孰得而如管仲之仁,正不得以不死之故,害其为仁也。盖孔子特以忽之功无足称,仲之功不可没,固非与仲之生而贬忽之死也。圣人权衡折中之论大率如此。(四书日讲)
14.17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髪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〇子路勇故疑之未仁,子贡知故疑之非仁也。霸,与伯同,长也。匡,正也。尊周室,攘夷狄,皆所以正天下也。微,无也。衽,衣衿也。被发左衽,夷狄之俗也。谅,小信也。经,缢也。沟渎,田间水道。莫之知,人不知也。此夫子美管仲之功,有大节而不拘小过也。盖君子直而不谅,事存济时济世,岂执守小信自死于沟渎,而世莫知者乎?
〇此章是圣人衡品不以小过而泯大功也。管仲能成定霸救民之功,故可不拘小节以事理轻重权之。程子曰:“管仲不死,观其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乃知其仁;若无此,则贪生惜死,虽匹夫匹妇之谅亦无也。”朱子曰:“仲之意未必不出于求生,然其时尚有可生之道,未至于害仁耳。”又曰:“召忽之功无足称,而其死不为过;仲之不死亦未尝害义,而其功有足褒耳,固非予仲之生而贬忽之死也。”此三条最分明。所谓匹夫匹妇之谅,亦以其后之功较之,则此一死直小谅耳,故下个岂若二字,谓其不死又过于死也,非指当时不可死,死即匹夫匹妇之谅也。
〇此章孔门论出处事功节义之道,甚精甚大。子贡以君臣之义言,已到至处,无可置辨。夫子谓义更有大于此者,此春秋之旨,圣贤皆以天道辨断,不是夫子宽恕论人,曲为出脱也。看微管仲一句,一部春秋大义,尤有大于君臣之伦,为域中第一事者,故管仲可以不死耳,原是论节义之大小,不是重功名也。惟误看此义,谓若能求时成功,即可不论君臣之节,则是计功谋利,可不必正谊谋道,开此方便法门,乱臣贼子,接迹于后世也。(吕留良)
14.18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曰:可以為文矣。
〇诸,之于。大夫僎本文子家臣,荐之使与己并为大夫,同升在公朝。故夫子赞其谥号为文,名副其实。
〇此章是取人忘分以荐贤也。文者,顺理而成章之谓。谥法亦有所谓锡民爵位曰文者。文子荐贤一事,直是虚心无我,有古大臣之概,非不学无术者比矣。可以为文者,深嘉之也。臧文仲不荐栁下惠,愧易名矣。推贤让能,千载盛事,盖非虚心克己,以身殉国者不能也。(刘宗周)洪氏曰:“家臣之贱而引之使与己并,有三善焉:知人,一也;忘己,二也;事君,三也。”正见文子大臣作用,大臣风度。宰相须俱此器识。
14.19 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
〇奚,何也。丧,谓丧邦。仲叔圉,即孔文子。三人皆卫臣,虽未必贤,而其才可用。故卫灵公虽无道,而所任者各当其才,犹足以保其国也。
〇此章言治国在于任才守礼也。宾客,宾礼也。宗庙,祭礼也。军旅,军礼也。左氏傅言鲁秉周礼,所以不亡。卫国大夫犹能守礼,所以不至丧邦。由是观之,国君虽无道,礼不废则国不亡。若一国礼废,庸有幸乎?(唐文冶)
14.20 子曰:其言之不怍(zuò),則為之也難。
〇怍,惭也。大言不惭,则无必为之志,而不自度其能否矣,欲践其言岂不难哉?
〇此章是孔子激人勇行也。子曰仁者其言也讱,又曰力行近乎仁。若大言不惭,则本心渐失,岂能望其力行乎?故曰为之也难。是以君子之出言也,必先度己之力,耻其言而过其行也。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其言不怍,无所耻也。(唐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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