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2012年的那个7月21号 , 是周六。
我和同事约好一起逛街。天气预报说晚上有大雨,可这怎么能阻挡住我们女人逛街的脚步?下大雨带把伞就行了,何况白天还是艳阳高照呢。
中午,我们来到西单,逛了一下午,从商场出来时,天空已经飘起了蒙蒙细雨,这丝毫也没有影响到我们愉快的心情,这点小雨算什么,反正都带着雨伞呢,很快就到家了,根本没想到过后我们将会遇到什么。
和同事分手以后,我不慌不忙地钻进了地铁,一路上美滋滋地盘算着这半天的收获——连衣裙和高跟凉鞋正搭,牛仔短裤配小白鞋刚好……
半小时以后,地铁到站,从地下来到地面,我往外一看,顿时傻眼了。此时是傍晚六点十分,夏天这个时候本应是天光大亮,可这会儿天已经黑了,天地间水汽弥漫,路灯也显得暗淡了许多。耳边传来哗啦啦的雨声,大雨如注,地面的雨水还来不及从下水道流走,就被天空不断倾倒的雨水砸出一个个水泡。
抬头看天,估计这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下来的。我稍加犹豫,还是决定赶紧回家。毕竟,这里离我家不远了,坐公交车三站地,二十分钟就能到家了。于是我一手撑着雨伞,一手提着大包小包向不远处的公交车站走去。
我一脚踩出去,积水没过了脚面,小小的雨伞只能遮住头顶和上半身,下半身很快就被淋透了,好在我穿的是短裤,不怎么碍事儿。这时候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只想赶快走到路边,我不打算坐公交了,打个车赶快回家吧。
你可能会问,我为啥要走到路边去打车,咋不叫网约车呢?别忘了,那可是十一年前,哪有什么滴滴打车、曹操出行、等等等等啊,要打车只能站在路边,还得盯着出租车里的小灯,看它是红还是绿,小绿灯亮着,才可能招手即停,很是考验人的眼力。
不过,在这个大雨天,眼力什么的一点都不重要了,什么红灯绿灯,一律看不到,因为路上根、本、没、车!确切地说,不是没车,而是没有能跑动的车。
就这么几分钟的功夫,路上的积水更深了,人行道上的积水没过脚脖子、淹到小腿肚子了(再次庆幸我穿了短裤,腿不怕湿,裤子怕🤣🤣🤣)。你再看马路中间,一辆辆小轿车的大半个车轱辘已经被动潜水了,车只能定定地立在那里挨雨淋,哪敢轻举妄动。
一看这架势,我就知道打车没戏了,老老实实坐公交吧,公交车毕竟有身高优势,说不定还能跑起来。
抹一把打在脸上的雨水,往上提了提手里的大包小包(此时有点后悔下午的买买买了,恨不得扔掉它们),我继续往公交车站走去。等我快走到拐弯处,心又凉了半截——只见前方立交桥下,一辆大公交被撂在水里抛了锚,雨水已经没过脚踏板,灌进了车里。车门大开着,车里的灯也大亮着,一片汪洋的车厢里,司机、售票员,还有几位乘客,或坐或站,齐齐望着车外的大雨,束手无策。
哎,白瞎了这大个头了,在迅速上涨的雨水面前,哪还有什么身高优势?
得,这下连公交车也别想坐了。
眼看着雨越下越大,车是指望不上了,只能靠自己的脚了。一咬牙,一跺脚,我走回家还不行吗?不就三站地吗?一个小时总能走到家了吧?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太小瞧这场雨了,也太高估自己的脚力了。你再也想不到,当我历尽千辛万苦、狼狈不堪地走到家时,已经是凌晨十二点了。
三站地,走了近六个小时,这么慢的速度,惊不惊奇、意不意外?我是怎么做到的?
眼瞅着公交车也沦陷在汪洋大雨中,我只能靠双脚往回家走了,想着三站地,撑死了也就三公里多,换算过来也就三千多米,走回去不成问题。我把手里的大包小包拾掇了一番,塞进一个大袋子里,迈开双脚,开走。
路边的大树告诉我,这里曾有过狂风过境,树枝被吹得七零八落,有的耷拉着脑袋还挂在树上,有的已经掉落在了地上,更有甚者,有的树被拦腰折断,有的树被连根拔起,树干躺在雨水中,了无生气。
此时,风暂时休息了,大雨依然哗哗地下个不停,马路中央不时能看到抛锚的汽车,有的司机站在车边,在雨中一筹莫展。也有不少行人和我一样,默默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前面又是一个立交桥,该过马路了。又一辆大公交停在桥下路中央。
一踏上大马路,越走积水越深,渐渐地,水漫过了小腿肚子,快要淹过膝盖了。这哪里是过马路,简直就是淌水过河啊。
好在这“河”过得还算顺利。我盘算了一下,前面还要经过一座立交桥 ,也就意味着还要淌过一条“河”,淌过那条“河”,家就近在咫尺了。
还没等我走到下一座立交桥跟前,就看到前面有很多人迎面走来,并告诉我们前面积水太深,路已经被封了,过不去,要从XX路绕过去。
我有点不死心,要知道绕行XX路,至少要多走出两公里,我现在可是连一步路都不想多走了。而且,那还是一条小路,我又不熟悉,心里不免有些打鼓。于是我就又往前走了一段。果然,刚走出大约500米,就看到前方有路障,还有几位相关工作人员在雨中尽职尽责地守着,不让行人通过。
没办法了,我只得转身往回走,再前往XX路去绕行。这一顿折腾下来,恐怕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吧。彼时,我根本顾不上看时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回家!
去XX路的人还真不少,颇有几分浩浩荡荡的感觉。人多壮胆,倒也打消了我心里的一些顾虑。大部分人早就收起了雨伞,我当然也不例外。雨太大,雨伞根本不管用,拿在手里还碍事,反正浑身上下也湿透了,毕竟是盛夏,也不觉得冷。
一群人马不停蹄地走到XX路,继续向前。走着走着,前面路又不通了,这次倒没有路障,可有折返回来的人说,水太深,都到脖子了,像我这种小个子,可能就被淹了,根本过不去。
于是,我们又往别处绕去。后来,走到了一处低洼地带,积水直接没过了我的小腹部,人都站不稳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大家互相拉着点!别走散了!”于是,大家都紧挽着旁边的人,互相扶持着,小心翼翼地从水中淌了过去。
就这样,边走边绕路,边走边淌水,历尽千亲万苦,我终于走回了家,此时,已是凌晨时分了。
写在最后:
那年的721,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光是因为我自己这次小小的历险,还有北京市的惨痛经历。在那个721,多处道路、桥梁受损,许多民房倒塌,几百辆汽车严重受损,甚至报废。最不幸的是,有79人因为这场暴雨而丧生。
其中,我记忆中最清晰的一场悲剧就发生在北京市内,东二环广渠门桥,一辆越野车试图驶过积水深深的桥下,结果没过去,连人带车被困水中,34岁的车主不幸溺亡......
愿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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