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解,每章一读。
文:
外物不可必,故龙逢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桀纣亡。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木与火摩而然,金与火相守则流。阴阳错行,则天地大絯,于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有甚忧两陷而无所逃,螴(chén)蜳(chún)1不得成,心若县于天地之间,慰暋2沈屯,利害相摩,生火甚多,众人焚火,月固不胜火,于是乎有僓3然而道尽。
注:
1螴(chén)蜳(chún):犹怵惕貌。(成《疏》)
2慰暋:郁闷。
3僓:音颓。
解:
本章讲“外物”对人的残害。
龙逢、比干、箕子、恶来、桀纣,其中有忠臣,有佞臣,有暴君,角色不同,品性不一乃至相反,却大都免不了害生的祸患。忠臣不一定善终,奸臣也不一定惨死。所以说“外物不可必”,外在的事物没有必然、定则。由文本的举例可以看到,此处的“外物”更多指外在规范、社会伦理规则,例如忠孝等。臣子忠换不来君王信,子弟孝换不来父母爱。(君王、父母何必要体会臣子的忠、孝呢?对自己有利不就可以了。)这也不是必然,我们也常能看到臣忠君信,子孝长爱的情况。不过,这恰恰说明了“不可必”的现实。臣忠子孝是纲常伦理,在社会层面有着真理性。但是,其自身仅仅是某种(性善)的创设;而假设不一定涉真。人信赖假设,在假设中生存,势必要与其本真发生作用。“木与火摩而然,金与火相守则流。”“火”喻示诸种假设(忠孝等,其实,火更喻示光明),在假设与本真(木、金)的相互作用下,本真有丧失的危险。何况世人迷蒙,喜欢上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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