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凉夏凉
80年代,大街小巷到处都放着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以及几岁小孩都会拉长音的《酒干倘卖无》。
而街角转弯处杂货店的老板时常右手捏着一根万宝路的烟,他在放下烟吐圈时都会不自觉地哼上两句。
那些是我童年时常见的情景,而那些歌我听得都能倒背如流了。
我叫苏想,是音像店老板的儿子,小学时代里被总这些歌熏陶着,这些耳熟能详的音乐我并不是很喜欢。
我在童年的时候,总等着它们被淘汰,而老爸可以进一些新的来,而我后来觉得自己是很有眼光的。
1990年,我16岁,张国荣的《风再起时》已经漂洋过海来到了我的家乡,王菲以女王的姿态代替大家曾经的女神邓丽君,占据了音像店大大小小的音响。
那一年,那些年,而我和林小烟的故事也从这一年开始。
给你一张过去的CD(1)
我的高中是淡水中学,高中与初中部是连在一起的,因此我与胖子,小起是从同一个初中升上来的,我们感情深厚。
从小,我们就一起窝在老爸开的音像店里,听不同的音乐,唱歌、哼曲,梦想是有一天走出这个小镇,成立一个乐队,而我则要成为这个乐队的主唱。
那时我最崇拜的乐队是Beyond,最喜欢的歌手是张国荣。
但梦想归梦想,现实还是很苦逼的,高中的日子并不好过,班主任成天唠唠叨叨,作业也是一大把一大把,那些曾聚在一起天天唱歌的“好时光”一去不再返。
高一下学期班里转来了一个叫林小烟的女孩,她是从北京这个大都市转来的,见识广,学得也比我们都多,所以连带着成绩都要比万年第一王小花好很多。
这对我们兄弟三个并没有多少影响,毕竟我瞧不起那种只会死读书的好学生,包括王小花,林小烟,因为我们以后可是要成立乐队的人,我们不一样。
可后来我瞧不起的人仍然包括王小花,但不包括林小烟。
(2)
老班还是像所有班级一对一的好生辅导差生那样,给我们重新安排了座位,我的同桌变成了林小烟,像极了狗血的偶像剧情节。
我上课永远处于不听的状态,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开始写歌写词了,常常被自己作出来的词感动到,后来的我真的觉得自己很臭屁。
而我以为那个永远只会跟着老师节奏认真听课的林小烟,也是不听课的,她总会在袖管里藏一根随身听的耳机线,并在课本底下铺了一本言情小说。
那时在小镇里,随身听还是一个稀有的宝贝,我一开始假装是不以为意的,不知道是我的演技太拙劣还是林小烟很善解人意,后来的课上,变成了我们一人一只耳机,她总是喜欢听王菲的歌。
久而久之,我们便很熟很熟了,熟到小起和胖子总会说我重色亲友,而我也装作不在意,丢一本书过去,大吼一句,“去你大爷的。”
而我此刻偷偷瞄了一眼林小烟的表情,她的表情里有我读不懂的忧伤,让我觉得不能看透她。
(3)
很快,高二要分文理科了,我,小起,胖子都抱起了文科的大腿,与其说是抱文科的大腿,不如说是抱林小烟的大腿。
我们在成为同桌的那段日子里变得无话不说,于是,91年那个暑假里的音像店变成了我们四个人。
我告诉林小烟,以后我会成立一个乐队,成为像黄家驹那样的主唱,她也会认真地看我写的歌和词,给我各种意见。
我仍记得那个闷热的午后,她突然很认真地看着我说了很多很多,“苏想,你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不要在这里埋没了你,一定要走出去,学正规的乐理知识,永远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不要像我一样……”
她没有告诉我,她为什么会从北京来到这个落后的三线小镇,也没有与我分享她的故事。
可是她不说,我便不会问。
(4)
日子转瞬即逝,转眼便迎来了林小烟来到这个小镇的第一个生日,是在阳光灿烂的亮瞎我眼睛的九月。
我早在八月就开始想,要送她什么生日礼物了,小起和胖子说,像她这类好学生,送漂亮的本子和笔或许是最好的了,我按个敲了敲他们两个的头,说他们俗。
后来,我又在想,送她一个我眼馋很久的10寸巧克力生日蛋糕,但我们兄弟几个凑了凑,还不及那个价格的零头,这个不成熟的想法便被作罢。
一直辗转到九月初,我都毫无想法,直到那天放学回家,我老爸新进了一批价格高到一般学生买不起的王菲的CD。
很多中学生都在音像店里看了很久很久,最后被我老爸通通赶了出去。
而我也在这一刻觉得它是最适合那个总喜欢上课戴着耳机听王菲唱的情歌的林小烟,于是,我便问老爸要下这张专辑。
要是要到了,但却被克扣了三个月的零花钱,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我将它送给林小烟的喜悦之情。
(5)
林小烟收到这份礼物的时候,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兴奋开心,她还是像往常一样表情淡淡的,说了一句谢谢。
如果不是因为我在与她做同桌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对她的了解,我大概真的会很受伤,但此刻多过受伤的是好奇,究竟在这个女孩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她变得如此不喜不悲。
可,神经大条的我,很快就把这一份好奇抛之脑后。
91年的秋天,在林小烟的督促与监督下,我开始认真学习了,每次想放弃的时候,林小烟总说,你还想不想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了。
受之激励的我,拿起头疼的历史书,又开始背起了唐宋元明清的历史大事件,这一年,我很少在课上写歌了。
当我以为一切都按照想象的样子发展的时候,我还没有等到我实现梦想,却先等到了林小烟的离开。
那是高二下的某一个昏昏欲睡的午后,我一边含着薄荷糖,一边坚持着学习,林小烟的一句话让我瞬间清醒,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
她说,“苏想,我要回北京了。”
我一直在等她跟我说接下来的话,可却一直没有等到下文,这一次我依旧没有问下去,假装自己仍是那个酷得不能再酷的苏想。
(6)
我还是去了机场送了林小烟,我一直抑制着自己的泪水,我一直以男儿有泪不轻弹引以为傲。
在她快要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依然什么都没有说,而她突然抱了抱我,丢给我两个很重的字,“珍重”。
我在她转身后,才拼命地大喊,“我一定会去北京找你的!”
而她转过头说,“我会一直等着你的。”
没有林小烟的日子,一开始是很难熬的,我仍然会写歌,当我习惯性地把歌词往原本林小烟坐着的地方一推的时候,才发现她真的走了很久了。
老班曾是想让王小花坐在我旁边的,但被我拒绝了。
时间滴答滴答到高三的时候,整天就在刷题背书中度过,老爸的音像店里看不到我的身影,街角上也不再会有乱逛的我,只有那个认真埋头苦读到我都不认识的苏想。
我想走出这个生长了18年的三线小镇,我想学习正规的乐理知识,我想去实现自己音乐梦,但我更想更想的却是去北京找林小烟。
但,第一年,我没有考上北京的大学。
第二年,依旧没有。
在这个提倡不读书不上大学而以赚钱为生的年代里,在这个思想落后的小镇,如果没有我的坚持与倔强,老爸一定会让我去继承他的音像店,如果没有胖子与小起的鼓励,我可能也会放弃我自己。
这一年是94年,张学友的《吻别》已经大卖了100多万张卡带,金融危机后一切也以慢慢复苏,是不是熬过那段最艰难的岁月,我也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
(7)
第三年,我考上了中国音乐学院,这一次要离别的是我了。
胖子和小起早就不读书了,他们在小镇里做一些小生意,这几年也攒了不少老婆本,我们在离别的机场抱头痛哭。
后来,我不哭了,装的很凶,“哭什么哭,都给我笑。”
而小起则偷偷摸摸地从包里拿出一封已经有些发黄的信,“这是小烟姐,让我在你离开家乡的时候给你的信,嘱咐我一定不能早给你。”
“那如果我一直都考不上都不出去,是不是就永远不给我了呢?你个臭小子。”我强颜欢笑,敲了小起的头。
“她说,你是一个很重承诺的人。”
我匆匆拆开那封信,看到那熟悉的字迹,泪水在不经意中流了下来。
(8)
她在信里和我说起,那一年初来淡水中学时发生的很多事情,在她的文字里呈现出的那一幕幕,都仿佛清晰如昨日。
信的最后,她开始讲述我不曾问,她也不曾说的故事。
16岁的林小烟得了一种罕见的疾病,医生诊断活不过两年,于是她选择了一个远离北京的小镇,想安安静静地度过余生,父母拗不过她,便送她来了这里。
而她的离开却是因为不想让我看见她生命中最脆弱的模样。
“所以,苏想啊,你一定不能放弃自己的梦想,你一定要努力地成为像我偶像王菲那样站在舞台最中央的人,一定要实现你的梦想,连带我的那一份儿一起!”
所以,是不是此刻林小烟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呢?我再次泪如雨下。
(9)
可我却没有了当初的激情澎湃,用那些95后的话说,就是梦想已经被狗吃了。
没有了林小烟,我的一切努力豆没有了意义。
唯一不变的是,Beyond仍然是我最喜欢的乐队,而张国荣仍然是我最喜欢的歌手。
96年,Beyond发行了《活着便精彩》,只是黄家驹已于三年前的意外去世,这首歌,是不是在激励着我,活着便是最精彩的呢?
2003年,张国荣自杀,彼时已经而立之年的我仍然一事无成。
而我不知是因为张国荣,还是因为早已埋没了的梦想,或者说,是因为你,林小烟,而哭的像10年前那样,是不是,如果你还活着,那么结果会截然不同。
哭完,我想是时候振作起来了,已经放纵了自己十年,应该要完成对你的承诺了。
(10)
后来的这些年,开始流行周杰伦和陈奕迅,我也开始重拾我的笔,写了很多歌,很多给林小烟的歌,刻在了CD里,想要给你听,想要像当年你生日那样,给你一张CD。
我写的歌还不曾大卖,但我想,我一定会完成对你的承诺。
2011年,你的偶像王菲又发行了新专辑,我买了下来,放入CD机,我听到CD机传来,“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全文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