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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级读本(里仁第四)(10)

论语中级读本(里仁第四)(10)

作者: 尔雅台 | 来源:发表于2019-04-22 14:09 被阅读6次

4.16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〇喻,通晓,明白。谓君子于道义上明白得尽,小人则只于利欲上明白得尽。

〇义者,正以利所行者也。利欲乃人心之发动处,发动不当则为物所拘,故上章以忠恕正之,以义裁利也。是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事得其宜,则推之天下而可行,何不利之有哉,故易曰利者义之和。盖利者人情之所欲,当得以义为质,以义为上,方是坦途。好比踏步至远,利是踏步,宜义方可至远。孟子曰:义,人之正路也。朱子曰:义者宜也,乃天理之当行,无人欲之邪曲,故曰正路。是夫子教人,极重走正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〇此章明义利之辩。孔子多说仁,孟子则多说义,正为战国功利之说沦浹人心矣。盖在政教衰乱之世,则有义而不利者矣。乃义或有不利,而利未有能利者也。利于一事,则他之不利者多矣;利于一时,则后之不利者多矣,不可胜言矣;利于一己,而天下之不利于己者至矣。故船山先生曰:夫所谓义者,唯推而广之,通人己、大小、常变以酌其所宜,然则于事无不安,情无不顺。彼小人者,智不出咫尺,识不越旦夕,而心之所欲,身之苟安,则汲汲以求之,而他皆所不顾,故役其聪明于斗筲之中,以精察其多少得丧之数,遂自谓天下之至巧。乃自君子观之,谓之一无所喻可也。故曰:义者天理之公,利者人欲之私。

〇君子小人心术之分,义利之间而已矣。君子之于义,终身由之而不倦;小人之于利,寤寐以之而不忘。唯其深喻,是以笃好,故人不可不端所习也。象山云:人之所喻,由其所习,所习由其所志;志于义则所习者必在于义,斯喻于义矣;志于利则所习者必在于利,斯喻于利矣。故孔子云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孟子云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又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志之所在也。然天下颇有忠信廉洁之行而其实从喻利来者,其行虽近义,然其隐微端倪之地,实不从天理是非上起脚,而乃从人事利害上得力也。此即喻利之深笃者,直与君子疑似,后世不察,每为所欺,而此种学术,遂流传于天地之间。如孔孟所指之乡愿,今人竟望为君子不可及之人矣,岂不可恨可痛。此吕留良之深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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