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某天,他说,他喜欢我,我很惊讶
我是一家三甲医院的护士,正儿八经的国家公务员上班时间,尽管我不是公务员。
有了公务员时间,总要做点事情填补那些除了上班之后多出来的时间,对,要做有意义的事。
我特别喜欢做义工,爬山捡垃圾,繁忙马路维持秩序,入养老院照顾老人……样样做过,样样精通,丢得下面子,放得下尊严。
不疲不累,津津有味。
其实,做这些事,一直是特别好的信念支撑着我一往如前——积德行善,必有后福。
不知不觉,多了许多注意我,我却不曾注意的人。
毕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风雨无阻的人,存在感总要比懒懒散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要强烈浓重得多。
但是他来追我,我还是出乎意外,当场惊得下巴差点合拢不上。
我长着巴掌大的小脸蛋,粉粉的两颊偶尔会冒出几颗青春痘。
个儿不高,长到一米六,身高正式收了工,再怎么吃也不愿意再长。
我上辈子可能跟身高他家有仇。
平时总是T恤、牛仔再简单不过的装扮。
发型经常一成不变,除了上班时间,按照职业严格要求必须扎起来以外,其它时间几乎清汤挂面,再无其它修饰。
当然,做义工时,后脑勺会扎起高高的马尾,快步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不定时左右摇摆。
做事时,手脚麻利,动作轻快,但语不惊人,话不多言。
讲了这么多,就是想说,我就是个很普通的存在。
所以,按理说,像我这种身高普通、身材普通、脸蛋普通,完全不出众的人,扔进茫茫人海中分分秒秒找不到的人,他不应该会注意到才对啊。
他表白的那天,高高天空瓦蓝瓦蓝的,时不时飘着几朵雪白的浮云,可谓风和日丽,阳光正好。
洋洋洒洒的明媚光线恰好让我很清楚地看到站在我对面的男孩脸上的所有表情,大方、磊落,外加坦然。
淡定得不像他的第一次。
就这一眼,我当下模糊猜出,这是位久经战场的情场高手啊……
而我恰好是未经风霜的嫩鸟。
这可怎么办哪?
要受伤的。
所以,我拒绝了。
我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
其实,我除了那些养老院里需要揉揉肩捏捏腿的老公公老婆婆,哪里来的男朋友?
如果因为一次拒绝就退缩,那这男孩也太对不起我直觉上的猜测了。
我的拒绝让他不退反进,步步紧逼。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风光无限好的天,他拿出正儿八经的神色,跟我温温淡淡地说,我其实已经喜欢你许久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我让他拿出证据,对,喜欢我的证据。
他果然拿出了证据。
义工联开完会,会议室里的人走得所剩无几,他示意我靠近,继而拿出手机。
相片一张一张地翻,缓缓地翻,我低着眉眼,一张一张地看,慢慢地看。
每张相片,我的背后都是他。
站得离我极近,很多时候甚至10公分的距离都没有。
我无聊暗想:摆造型的时候,没准我的肩擦过他的胸,温热的指尖还碰过他的腰。
那些相片是在义工联公开举办的公益活动上照的,只要有我在,就会有他在。张张都有。
我露出四颗白白的牙,打趣道:“嘿,这些是团体活动,聚在一起最后合影的时候总是挤了很多人,你是怎么做到每次都如愿站在我身后的?”
好好奇啊……
他还是那副温淡的表情,微微一笑,答非所问,“我真的喜欢你很久了。你有没有男朋友,我比你还清楚。”
我敷衍一笑,挠挠头,“这么处心积虑,果然是真爱啊。”
02
就算是真爱,我也一样可以拒绝,理由还可以很简单
发现了好像是真爱的真相,我也同样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
——“就算我没有男朋友,也不一定要找你。”
“那是为什么?”
他追在我屁股后面,焦急着神色,苦苦追问。
由于追赶的幅度有点大,他白色T恤的衣摆飞扬而起,衣角擦过我因为紧张而微颤的指尖。
第一次被人表白就要装得声色俱厉,确实需要点演戏的技巧。
“到底是因为什么?”他挑着又黑又密的眉毛,又问。
我抱着开完会后整理出来的资料,指尖一抓紧,倒是把筹措了有一会的理由说得更加理所当然,“你太好,我配不上。”
说完,甩甩扎得高高的马尾,一摇一摆走得坦然。
拒绝一个对自己花了时间花了精力处心积虑,可能真的很喜欢我的男孩,我不觉得有什么,既不可惜也不遗憾,甚至有些释然。
不适合的人,本就不应该在一起。
但是,有些人的天性真的会冥顽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很快,我又与他碰上。
那晚,我值夜班。
整个人百无聊赖,拿着笔在科室办公台上写写画画时,一大袋花花绿绿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零食凭空而现,轻轻落在我眼前。
我诧异,抬眸望向好心人,见是他,倒也自然而然出声调侃,“上班时间不受贿赂,国家不让,人民不让,百姓不让。”
说完,坚贞不屈,把令人垂涎的零食推往一边,不忘盯着它们露出很嫌弃的神情。
他拉着小凳子坐在我对面,丝毫不顾忌科室另几位一起值夜班小姐妹探寻的目光。
我脸上微热,话语变得不大自然,“去,去,去,离我远点,活生生让人误会,我难受。”
他倒好,不为所动,不进也不退,只是用热辣辣的目光紧紧盯着我,待我脸上的热度烧得越来越高,大有燎原的可能,才斯条慢理地说:“不做男朋友,就先做朋友。”
我向来观察力高,敏锐度也高,特殊时期,更会挑字眼,这个“先”让我听出了别有深味的意义。
所以,小手一伸,抓过那一大袋的零食,随后站起,分派给那些快要被好奇折磨死的姐妹们,很有气场呼道:“来,分了它们,恭喜我今天新交了位又高又帅气质又好的朋友。”
“朋友”两词被我的尾音拖得极长,含有打趣兼小小挑衅的味道。
送上门的人儿啊,不虐虐你,都对不起自己 。
难得看起来久经情场的人也在短时间内红了耳根子。
我看见了。
他似乎料不到我会一眼不看把他辛苦提过来的东西随手分给了其它人,一点也不剩给自己。
“你一点也不留给自己?全是你喜欢的口味。”他挑眉,眸中带着不明的光。
什么,连我喜欢的口味都摸得一清二楚?
Oh,我的天啊,憋了这么久才主动出击他会不会以为自己胜券在握,一切全在自己的掌控中?
那不明的光是不是就是自信的光芒?
他想陪我上夜班,我除了感激他身为朋友显得很过剩的好意之外,忍不住好奇,还是问了,“你怎么知道我在哪个医院在哪个科室,怎么知道我今晚上夜班?”
夜班的人流量不会像白天那么多,他晚上过来,自然要比白天恰当得多。
我闲着,会陪他聊天,不会赶他走,讲话也方便,少人打扰的情况下,聊天的氛围很对。
这个是做事有分寸很会拿捏的男孩。
看来,不出所料,真的是追人的老手啊,关键是,他真的太处心积虑了……
“我真的喜欢你很久了。你所有的资料我手上都有,你真的考虑考虑我吧……”
“好吧,我不想知道答案了,你还是继续真爱吧!”我扬唇浅笑,答得不甚在意。
03
有时,真爱敌不过一个真相,不合适,果然不应该在一起
拒绝了几次之后,他的追求攻势越来越猛,犹如过江猛浪那样,一波接一波,一浪接一浪,不见消停,简直是见缝插针,无所不用。
而我,则一直都云淡风清,不似动心。
几个月后,终于有几天没见到他了。
他时常在我面前晃悠,突然几天不见,反而不大适应。
拿起手机看了几回,思考了几遍,最后还是把它放下了,没给他去个电话,发个信息,捎个问候。
那天下班,一人在路上晃荡,想着要吃些什么东西招呼自己的胃。
他神不知鬼不觉晃到我面前,举高手上拎的东西,“来,送你,河源的腐竹。”
我没有接,没有看他手上的东西,只是直愣愣望着他好几秒。
他的皮肤生得一点也不像男孩子,细腻光滑不说,还特别白皙柔嫩。
此时,望着眼前黑了许多的人儿,我实在纳闷,“你最近去哪洗阳光浴了?”
其实,我想问,你这几天死哪去了?人影都不见一个。
但话到嘴边,临时转了词,变了意思。
南辕北辙的意思,光从字面上来看,我问的,和我想问的,这两意思完全不搭边。
他“嘿嘿”一笑,答非所问:“几天不见,到底想我了没?”
问得倒是清新自然很顺溜。
反倒我忽然一愣。
脑中窜出“你这几天死哪去了”这几个含着浓浓抱怨的词,自己细细想来,发现怎么有了那么一种不寻常的意思了呢?
不会是对人家动心了吧?
我打了个寒噤冷战,跨过他,急急想离开。
他一把扯住了我的手腕,不大用力,却特别牢固,我甩不开。
他低低一语,“我在考驾照,前几天要练车没有来,昨天去了河源考长途,今天一回来我就找你来了。这下,才下的车。”
他随意一下车,就把我轻易逮到了。
此款深情,着实令人感动。
“好吧,我请你吃饭,反正我也正在找饭吃。”在大街上晃悠,不就是因为想找东西吃么?
我可不会承认最近几日胃口不大好,吃什么都不大顺畅。
不过,他一来,一见到他人影,我忽然特别想放开胃口大吃特吃,海吃胡吃了。
“我带了腐竹,要不上你地方吃去?我煮。”
人家主动这么热情,还是位颜值高有气场的男生,我犹豫再三,一时拿不定主意。
恰好手机铃声响。
接了手机,方知同个科室的姐妹今日不知撞了什么邪,犯了什么病,心情特别好,邀请我一定要去她住的地方吃饭。
我说要带上朋友,她也豪爽答应。
我想了想,最后跟他说,“好,你煮。”
其实在我接电话的时候,他就应该猜得到我再开口,应该是邀他去姐妹住的地方,而不我自己的老窝。
不过,我这么邀请的时候,他也欣然同往。
到了姐妹家,姐妹二话不说先两眼放光,直直盯着后方。
原本我以为她热情好客,特别欢迎我们的到来,一时为何,竟有些吃味。
最后才搞明白,她不是看中了人,是看中了男生手上提着的腐竹。
“腐竹是河源的特产,特别好吃……我特别喜欢……”
她两眼放光的神情,外加垂涎不已的表情,想要的意思不言而喻。
但我不能替送的人做主啊,所以,一路默不作声,假装没听到她的“特别好吃”、“特别喜欢”,全程不作表态。
她窜到男孩面前,笑得两眼谄媚,“能送我吗?”
男孩倒也直接,答得理所当然,“这是专门买来送她的,你想要,下次吧。”
这个“下次”谁都知道没有下次。
姐妹倒也聪明,抓住了我关键时刻死要面子的弱点,反过来拉我的手,笑得那个得瑟,“看在我喜欢的分上,他送给你,你收了,再反过来送给我吧。”
我干巴巴笑了两声,不明白他们不过一言一语怎么就把话事权丢到了我面前?
他望着我,我望着他。
最后,是我主动夺过他手上的东西,一秒钟不停留,又转而递给了姐妹,“好了,他送你了。”
如果不是哪个环节出了错,我眼角扫到,他最为薄弱的耳根子又红了。
此红,跟上次的那红好像不大一样。
此次聚餐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至于为什么变,我隐隐感觉得到原因。
义工还在做,他做我也做,但碰面的机会突然少了很多,一个星期比一个星期少,一个月比一个月少。
他亲自登门找我的次数也由频密变得越来越稀疏,更别说什么巧遇了。
有时拿着手机,着实想问候他一下,又发现什么字都卡在喉咙里,统统都说不出来。
按在手机上写了几个字,怎么看怎么不对,好不容易写了几句,最后还是删了。
一直都是他主动我被动,他不主动了,我也发现自己还在被动着,没有学会主动。
那天,我们好不容易在养老院碰上了。
分发蛋糕哄老人开心的空隙,我朝他站着的位置看过好几回,发现总有个女孩与他若即若离相随。
以前没有这种现象,总是他在我身前身后窜,不然哪来这么多张含有故事的关于背后的相片?
对于这个发现,那时心里说不上酸,说不上醋,总觉得可能要失去些什么了。
果然,义工活动结束的时候,他找了个机会撇了那个缠得紧的女孩,在养老院门口,有个十字分叉的那个路口,精准扯住了我往后甩的手腕,低低轻语:“如果你答应与我在一起,让我做你的男朋友,我们就真的在一起,那个女孩不算什么。”
我心下一痛,眼圈一涩,哑哑开口,“你当女孩子都是什么?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么?”
他不答,只说:“追你之前,我给自己半年的时间,追到了,我们就是男女朋友,追不到,我们不再做朋友。要做男朋友,还是不再做朋友,你自己选 。”
我想了一会,耸耸肩,“那么不见。”
继而转身,大步流星步入了下一个路口。
只是,转弯之际,我还是扭脸回望,发现他与那个新交的女孩子站在一起,迎着红霞余晖,望着我离开的方向。
尽管隔得很远,我仍然能看得清,他投来的目光带着浓郁的钝痛。
真爱,有时不过一个真相。
他想用半年的时间换来一份情,而我恰好想用一份情换来一辈子的时间。
道不同不相为谋。
不合适,果然不应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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