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观《金刚经》(6)

作者: 明空如月_QD | 来源:发表于2019-12-13 12:07 被阅读0次

    心观《金刚经》(6)

    群里的各位老师,大家晚上好,非常感恩大家,今天晚上我们继续来分享和体悟《金刚经》第六品正信希有分。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上一次我们分享到,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对于“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这样的一个真相,所有一切现象的根本性质就是“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只有见到了所有一切现象的空性本质、无常本质、无我本质,也就见到了所有一切现象的根本真相。而这个所有一切现象,既包括我们身体之外的所有的现象,也包括身体本身,还包括发现发生在我们心中的各种内心的现象,皆是如此。见到了所有一切现象的空性本质,就叫做如理实见。而对于如此甚深的空性智慧——所有一切现象其本质皆为空性这样的一种真相,对于被幻象所迷的生命而言,是非常难以相信的,所以接下来的第六品就是正信希有分,就是如理如法地能够相信佛陀所说的关于所有一切现象空性本质的这种真理,能够相信是非常稀有的。正信就是对于空性智慧这样一种世间一切现象根本真性、根本真相、根本真理的真正的了悟后达到的正确的理性的相信。这种真正的了悟以及正确的理性的相信是非常稀有的。能够相信佛陀的教法,能够深入的如理观照,在自己的生命中去体证到这种真理的人是非常少的。

    所以须菩提在听了佛陀的教导之后问佛陀说: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否?就是人们听了佛陀这样的教导,能够真的从内心深处相信佛陀所说真的是所有一切事物的真相吗?是我们生命的真相吗?是所有一切最根本的那个究竟的真理吗?须菩提所说的这个疑问,应该说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疑问。但是当佛陀已经教导我们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的时候,其实包括了所有一切现象。所有一切现象,就包括了所有的生命,包括我们对觉悟与否、对众生与佛的分别,这种分别同样是一种分别相。

    所以当须菩提提出这样的疑问,[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否],这个疑问成立的前提是,这个众生是真实的存在,只有当众生是真实的存在的时候,这句话才成立。如果说根本就不存在真实的众生,那么这句话成立的基础就失去了。所以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为什么莫作是说呢?因为当我们生起这种念头的时候,其实已经陷入到了众生相与佛相的分别之中。

    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如来灭后,既然说是如来,那么就是无来无去、无生无灭的,所以称为如来。那为什么在这里佛会说如来灭后呢?他是顺应着须菩提的问题,随顺世间众生的心念意识模式来阐述的。关于[众生得闻如是章句能否生实信]这样一个问题,在佛陀宣说任何教法的时候,在不同的情境下所讲出的任何的语言,都是基于当时的场景而成立。也就是说,所有的说法都是方便说法,而不能仅仅从文字上去理解。如果说仅仅从文字上去理解,那么如来灭后,这个说法本身就会有一个矛盾存在。因为如来是无所谓生也无所谓灭的。所以说在这里所说的如来,更多的是指佛陀——释迦牟尼佛示现在人间的以人类形象所展现的生命现象。当佛陀灭度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什么样的人能够生信心呢?持戒修福。在佛教中,不同的修行者,在不同的修行阶段,所持的戒律是不同的,所修行的内容也是不同的。但是对于金刚经而言,从一开始就已经明确了一个修行的基本路线。也就是说,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同样的,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而修持戒,同样持的是无相戒、无住戒,即自性戒。所谓的持戒修福者,就是指觉悟了自性本心的人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以自己的体验和实证了悟到金刚经所讲的“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当一个修行者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实证了这一点的时候,那么就叫做“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也就是说,这种信心并不是来源于一种知识的学习,而是来自于内心的真切体证。

    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那么这样的人并不是仅仅只修行了这一生就达到了明心见性的境界,而是在多生多世一期又一期的生命中已经修行了非常长的时间。另外在这里讲一下在实际修行中,如何于一念之间供养承事无量千万诸佛,因为在佛的经典中会有这样的说法,菩萨可以于一念顷供养无量无边诸佛如来。对于这一点,其实是从诸佛同一法身的角度来说这个供养的道理的。当我们在心中发愿,或者说生起供养之念的时候,当你供养的这个念头供养的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如来而没有任何局限的时候,那么就在这个当下,这样的一个念,一个修行的念,其本身就是在供养无量无边十方三世一切如来。而当你能够契入到金刚经的智慧中,进入到金刚经中佛陀所宣说的关于空性智慧的实相,契入到这个真理之中的时候,这个契入本身就是契入到佛陀的法身智慧,就是供养十方三世一切如来,就是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为什么呢?因为十方三世一切如来皆为同一法身,而这同一法身就是空性智慧。所以说,当一个修行者时时刻刻安住于自性本心之中,安住于空性智慧之中,他所修行的一切身口意的言行,皆是念念回向十方三世一切诸佛的。因为在佛的法身那里没有分别,没有一与多的分别,也没有自与他的分别,一佛二佛三四五佛,与无量千万佛所,其实是无二无别的。或者说无量千万佛所与一尊释迦牟尼佛、一尊阿弥陀佛,同样是无二无别的。而能够契入到金刚经的智慧中,契入到金刚经中佛陀所宣说的关于空性智慧的实相,契入到这个真理之中的时候,这个契入本身就是契入到佛陀的法身智慧,就是供养十方三世一切如来,就是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当一个修行者通过诵读金刚经,诵读任何一部佛经,通过修行,通过观心,通过念佛,通过持咒,通过任何一种修行的法门,当修行者最终进入到自性本心之中的时候,那么他就会明白佛经中佛陀所说一切法背后的那个真义,当他明白了背后的这个真义,这个时候就产生了真实的信,这个信就叫做净信。净信是非常难得的,因为在信仰佛教的很多人的心中,这种信,或者说信仰,仍然是一种世间法的信仰,而不是智慧的信仰,不是清净的信仰。其区别就在于是否能够进入到自性本心之中,是否能够契入到空性智慧之中。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当修行者契入到自性本心之中,契入到空性智慧之中的时候,那个自性本心本身就是如来,所以说如来悉知悉见。是如来见到了如来,而不是众生见到了如来,也不是如来见到了众生,而是如来见到了如来。

    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这里的“众生”其实就要打一个引号了,因为当一个修行者、一个有情众生,已经觉悟到自性本心和空性真理的时候,那么这样的一个所谓的众生,也就是仅仅是一个符号概念而已。得如是无量福德,所有一切世间大的福报,都比不上对于自心本性的了悟、对于空性智慧的了悟、对于佛陀教法的了悟。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要达到这一点,如果说对于自性本心在自己心中没有真实体悟的话,是很难达到这一点的,是很难达到对于所有一切二元分别对立概念的超越的。所谓的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法相以及非法相,其实最终都是体现为二元对立的这样一种意识模式,当一个生命是以二元对立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和世界的关系,看待自己的生命真相的时候,那么这样的一种思维模式,就叫做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法相以及非法相。因为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就决定了对于这些相必然会心生执着。而要突破这些相,只有契入到空性智慧之中,只有契入到自性本心之种,因为你只有在自性本心那个本然的境界里,你才会发现所有的这些相都是自心的分别,都是自心的妄想,都是一种概念化的执着。而对于自性本心本然的那个境界而言,对于在那个境界中的所有一切而言,皆是无二无别的。而修行者只要契入到了自性本心之中,其修行的重点就变成了时时刻刻安住于自性本心之中,而不起妄想分别。那么这个时候是不是就没有念头了呢,不是的,而是他在生起各种念头的同时依然可以明明了了地觉照到所有这些念头当下生起当下寂灭的空性本质,所有的念头皆因缘而生,因缘而灭,随机起用,不生执着。如果还做不到时刻安住在此自性本心之中,或者说修行者还没有契入自性本心,那么这个时候就避免不了“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因为我们的分别心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习气,就叫做执着,就叫做以心取相。因为生命的一切活动都是基于感官对境而产生,都是基于眼耳鼻舌身意与色声香味触法,六根对六尘的这种情境的互动而产生的。而每一种感官对于每一种对应的对境,都会有不同的分别和执着,如果一个修行者还没有突破六根的局限而契入到自性本心的时候,那么他就很难打破感官对于各种境界的分别执着,所有一切感官所感知到的现象呈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就会显得非常的真实。只有当在深入的观照中见到所有一切现象的空性本质的时候,见到自心空性本质的时候,所有的这些执着,才能从最根本的那个地方斩断、破除和消灭。

    所以说,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当修行者还没有深入的契入到自性本心的空性智慧之中的时候,他的一切身口意都会自然地落在对各种相的执着上、对于各种相的分别上,这种情况下是突破不了各种相的束缚的。只要不能突破各种二元对立现象的束缚,那么对于我们的生命而言,生死就没有办法突破,因为生死同样是一种幻相。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生死同样是虚妄之相。但是如果我们不能突破对于身心内外一切相的束缚,不能突破对现象执幻为实的这种根深蒂固的习气,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办法实现真正地超越生死。

    这里简单地解释一下这四种相。我相就是在我们的生命中对于自我的执着,认为有一个真实的我,也包括对于我们所见到的一切现象,认为有一个真实的不变的实质。认为有真实的我,以及有真实的物,这个都是属于我相。人相,与自己对立的那个相就叫做人相,它可以是我们感官的对境,也可以是与事物相对立的另外一面。人相,即是二元对立之相。二元对立之相是基于我相的执着而产生的。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我相的执着,也就无所谓人相的执着。所以说我相和人相,其产生的根本就在于二元对立的执着。众生相,既是指所有一切生命现象,同时还指发生在我们身心内外的所有一切现象,这些都是众生相。众生,就是我们认为有生有灭的这个就叫做众生,所有一切现象都是有生有灭的,包括我们内心的各种念头、情绪、思想、情感等,有生起有消失,有生有死,有来有去,所有这些现象都属于众生相。寿者相,既包括对于生命本身的执着,对于生的执着,对于生命长寿的执着,同时还包括所有跟时间有关的一切相,都可以称之为寿者相。法相,法,既可以指所有的一切现象,所有的一切事物,所有的一切理论、道理、逻辑、概念、思维以及我们的心对于所有一切现象的认知、认识等,这些都是属于法的内容,都属于法相。非法相,其实仍然是一种法相,只不过在我们的认知里面,它是与法相相对立的那一面,从否定的那一面去成立的,就叫做非法相。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只有当我们真正地了悟了空性智慧——这种空性智慧其实是一种超越性的智慧,它超越了一切相,超越了一切现象,超越了一切概念,超越了一切二元对立的逻辑——我们才能见到自己生命的那个最根本的真实、那个无生无灭的觉性、那个本自超越的自性本心。我们的真心、本元心、空性智慧心,本自离于这所有的一切相,本自离于一切现象、一切概念、一切文字、一切逻辑,而所有的一切现象,又是这个超越一切现象的空觉一体的自性本心的觉性作用的显现,随缘而生,随缘而灭。只有深入地体悟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才能够从各种分别执着中,从对各种相的执幻为实中,从对各种相的以心取相的这种顽固执着习气中脱离出来。

    比如在我们的意识中,在我们的心中,在我们的认识中,存在着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这些观念也是最根本的一种分别执着。比如说真和假,比如说虚和实,比如说有和无,比如说存在和不存在等等。当我们去判断某一个事物为真、为有、为存在的时候,那么就不能说它是假的、它是无的,它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两个方面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的概念。但正是这些最基础的认知,构成了顽固的各种“法相”。而对于自性本心的空性智慧而言,所有的一切,包括我们看到的虚空,仍然是觉性的作用。而觉性,则超越于现象和虚空之外,对于这一点建议大家一定要深入地体悟一下,能把这一点体悟清楚的话,对于我们了悟空性智慧、了悟自性本心会有非常大的帮助。换句话说,所有所有的一切,唯一真实的存在,就是那个超越了一切现象的空性,而这个空性本身,它又是觉性具足的。在这里,唯心主义或者唯物主义都是一种偏颇的说法,因为对于那个根本的真性而言,祂既不是心也不是物,或者说,祂既是心也是物,所谓的心,所谓的物,只是基于人类概念而产生的这样一种分别而已。而对于那个真性而言,那个真性从来就没有变过,祂一直就是空性的,祂一直就是觉性具足的,祂在时间之外,祂在空间之外,而时间和空间只不过是这个觉性的作用所幻化出来的相,这个相映现在我们的生命之中,在我们的心中相续存在的时候,以现象的方式映现出来的时候,当我们不明其真相而执幻为实的时候,就构成了红尘世间的森罗万象。所以说真正的佛法是非常难以让人相信的,佛陀在上一品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如果说你真的体悟到了佛陀所说这句话的最深刻的那个内涵,最深层的那个意义,而且是在我们自己的心中体证到这一点的时候,那么当自性本心在我们的生命中呈现出来的时候,你就会有一个全新的体悟——而体悟的内容无法言说,经中称为不可思议。为什么不可思议呢?是因为它完全违背了我们对于所有一切现象的常识性的认知,在这样的境界里面,没有一法可立,没有一法可取,没有一法可得。所以说,一旦以语言去表达,就必然落入到某一个局限之中,而自性本心本身,却含藏一切,含摄一切,无有其余。我们所见到的“虚空”和“实有”,其实都是映现在自性本心中的现象。当我们说宇宙,当我们说时间,说空间,说任何一种现象、任何一种事物、任何一种生命、任何一个世界、任何一种理论、任何一种思想的时候,这些内容全部都是自性本心的觉性中所映现出来的某一种因缘而生、因缘而灭的现象而已。而自性本心本身,就是空性,就是觉性,就是如来。祂是超越所有这一切具体的现象的,祂是超越这所有一切具体的事物的,祂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所以说对于那个“如来”本身是没有语言可以去形容的,而唯有“如来”才是我们生命中最根本的唯一的真实。所以在金刚经中,佛陀一方面在向我们开示如何去认识自性本心,如何去体悟关于空性的真相,关于如来的真相,但同时任何一种指示都是一种方便法,佛陀又怕我们执着于他所指示的这种方便法,于是他在教导这些方便法门的同时,又不断的否定这些法门。佛陀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就在于那个最根本的真相,是超越于一切教法的。

    所以佛陀接下来说,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佛陀的所有的教导,就像我们渡河用的那个竹筏一样,或者说渡河用那个船一样,过了河之后那个船那个筏子就失去了意义。它只是一个道具,当用则用,当弃则弃。法尚应舍,这样宝贵的、能够让我们体悟到自身生命真相的智慧的教导,都无需去执着,更何况其它的哪些不是究竟真理的东西呢。其实到这里,佛陀希望在金刚经中所传达的最根本的精神、最根本的智慧,其实都已经体现出来了。而金刚经之所以难讲、难解,就在于所有的讲和所有的洁,都仅仅是一种辅助性的指示而已。对于佛陀所有这些教导背后希望我们去体悟的那个东西,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在诵读佛经的过程中去同时观照自己的生命,去观照自己身心内外的一切现象,然后结合佛陀的教导,去体悟自己生命中所经历的一切现象包括我们内心的各种情绪思想念头情感感受等等这些现象无常、无我、空性的本质。只有在佛陀教导的指引下,深入地去观照我们自己的生命,一层层的突破各种“相”对于我们的阻碍和干扰,我们最终才能见到我们生命中最终的那个真相、那个真性、那个如来。当我们见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如来,再来诵读金刚经的时候,你就会明白,的确如佛所说,佛陀所有一切说法和教导仅仅是一种指引方向的道具,一个指月的手指,一个渡河的竹筏,如此而已。非常感恩大家,今天晚上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谢谢。

    问题解答:

    关于[法]与[非法]:

    从佛教修行而言,可以这样来理解,所有关于空性智慧的教导就叫做法。比如说像金刚经、心经、楞严经等,佛陀所说的这种关于生命觉醒智慧、关于生命本有智慧、关于空性智慧的教导,就称为法。而所有与空性教导无关的一切理论、思想、方法、人、事、物、现象等等,皆可以用[非法]来表示。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法],也可称之为[出世间法],[非法],也可称之为[世间法]。

    另外,法与非法,也体现为某一种相互对立的立场。比如某一方肯定某一种见解、思想、认识,而另一方则否认某一种见解、思想、认识;在各自的立场上看,自己都代表了[法],即正确的见解,而对方则为[非法],皆错误的见解。

    比如关于生命的真相,佛教认为不常不断,就是说对于生命的真相,既不是永恒的存在,也不是一种断灭,佛教用这种否定的表达来表明立场,这种契合佛教空性智慧的表达就叫做法。什么是非法呢?非法就是不管你认为生命是永恒的,还是断灭的,都是非法。

    而且即使在佛教之中,在不同的修行阶段,法和非法的意义也仍然是差别的。当站在更高境界的角度而言,所有未达到这个境界的认识,都是一种阶段性的相对成立的见解,这样的见解就叫做非法。但在那个阶段本身的时候,成立为法,当超越了之后就成立为非法。比如说轮回和涅盘。轮回和涅盘是佛教中非常基本的概念,可以作为法的组成部分。但是当一个修行者真正体悟到“轮回”与“涅盘”仍然是一种方便性的教导,仍然是一种阶段性的有条件的这种设立,那么这个时候,这种关于轮回和涅槃的分别执着就成了非法。因为当真正契入了空性智慧之后,轮回就是涅盘,涅盘与轮回无二无别。迷惑的时候即是轮回,觉悟的时候即是涅盘,而对于自性本心而言,不管是迷还是觉,自性本心的本体性质是如如不动的,轮回和涅槃,对于自性本心的本体而言,无二无别。

    以上所说,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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