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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杀了人,道个歉就好了……

江歌案:杀了人,道个歉就好了……

作者: 奇奇漫悦读 | 来源:发表于2017-12-18 12:36 被阅读14413次

    01

    江歌案开庭已经5天了。

    法庭上,陈世峰一直在疯狂狡辩脱罪。为了博取同情,庭审第5天时,更是口口声声说:“如果可以,我想尽我的所有,全部个人力量去谢罪”。可以看出,陈世峰方面已经完全吃透日本的法律。

    面对陈的惺惺作态,江歌母亲唯一能依傍的就是网友和媒体的舆论支持。

    江母在法庭上像法官申辩:“华人世界要求严惩凶手,华人世界关注此案,请法官从严判决。”

    或许,舆论和华人的签名并不能对案件起到决定性作用,但这一次,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和网友的支持,情况更是难以想像。

    日本国的法律很奇怪,不看重事实,而是看主观态度(即是否有悔过表现)。

    1999年,日本曾有过这样一个案子。

    凶手福田伪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进入被害人本村弥生家中,试图将其强奸,遭到被害人反抗。福田于是掐死被害人,并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綑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进行尸奸。

    当时,11的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身边哭泣不休,福田于是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是挣扎着往母亲的遗体处爬去。福田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婴儿从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死。

    然而,这件事最糟糕的地方在于,由于犯人说了一句“对不起”,法官就认定他具有悔改的意思,一审判处无期

    被告的辩护律师非常有自信地表示:只要在被告在里面不犯事,进行一番操作最多七八年就可以出来。

    死者的丈夫本村洋先生非常气愤,一审后又不断提起上诉。

    在最高法院,本村洋看到被告方豪华的辩护律师团,成员21人,均是名律师。而他们给被告变化的原因并不是收了贿赂,而是因为鼓吹自己赞同废除死刑,为某些“人权派”政客拉票。

    他们的辩护意见,更是荒谬之极!

    对杀人奸尸,他们是这么解释的:被告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窒息死亡的遗憾。

    而被告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被告对待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至于用绳索勒死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而是被告想让夕夏妹妹想让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系了个蝴蝶结而已。

    不幸中的万幸,检方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于是挨家挨户查访,终于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

    让人震惊的是福田竟然在信中写道: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 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信中充满了大量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这些信件,对照之前一审跟二审法官所认为的“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无疑是一大讽刺!

    2008年4月高院开庭(距案发已经过去了8年),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法庭外替本村加油打气。同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

    福田终于被判决死刑,但是假如没有那封信件,他依然可以脱罪。

    正如他在信件中所写:“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官司从一审打到三审,缠讼9年,而被告福田孝行因为法律的保障,国家有义务提供替他辩护的律师,费用由国家全数支出。

    这大概这就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悖论吧!

    02

    现代文明认为,对罪犯处以刑罚并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促使罪犯反省悔过,从而转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按照这样的逻辑,即使杀了人,只要态度诚恳的道个歉,表现出悔过的态度,就可以逃避死刑的惩罚。

    这样的逻辑确实充分考虑了罪犯的情绪,可是,受害者家属的情绪谁来考虑,法律的震慑力又何在?

    按照这样的事态发展,江歌母亲与其被气得晕倒在法庭,还不如当庭杀死陈世峰。事后,她大可以辩解说:“当时因为情绪太激动,难以克制。实在是对不起。”

    反正只要认错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03

    比起态度,事实才是更重要的!

    在马路上,你看见一个男子和少女正在争吵。少女哭得楚楚可怜,男人态度凶狠。对少女,你心生同情,想要出手援助。但你不知道的事实是:少女刚偷了男子的钱包。

    态度情绪这种东西,最可伪装。

    所以,重大过错,应该看重结果和行为。

    面对正面的事情也一样,别人做了好事,我们不要揣测别人心意。“你这么做是不是别用心?”“是不是为了博取关注?”

    不管出发点是什么,只要行为让别人收益了,就值得赞扬。

    就像与《演员的诞生》栏目撕逼的袁立,虽然她的态度看起来没有台上的导师那么威严,说的话没有台上的导师那么高大上,张口闭口谈及“信念、责任”,但她的实际行动却足以秒杀一切冠冕堂皇的表象。

    她的付出令600万尘肺病人受益了,这就是伟大的善行。毋庸置疑。

    同样,陈世峰面对江歌已经倒下的躯体,还能再疯狂地连捅刀十刀,这种毫无人性的凶残,绝不能因为他法庭上流了几滴眼泪就被原谅。

    为了脱罪,他利用舆论对刘鑫的厌恶,辩称说刀子是刘鑫递出的(刘鑫固然可恶,但这不应成为陈世峰脱罪的理由),更把杀人动机曲解为替父母免除医药费。

    这种反社会高智商无人性的罪犯,存活在世上的每一天,都是社会安定的极大隐患。

    真正的忏悔不是法庭上的眼泪,不是毫无感情的“对不起”,真诚的忏悔是甘心伏法。

    任何狡辩都是对受害家属的二次伤害。

    如果陈世峰真的理解命丧他手下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他毁掉的是三代人的生活,他不会有任何狡辩的行为。

    命案发生一年多了,陈家人没有去看望过江歌母亲一次,连一封道歉信都没有寄出,却花钱雇了知名律师。宣判在即,才在法庭上说了几句道歉的话。

    “陈世峰在表演!”江歌妈妈说得一点错都没有。

    04

    正如女作家虹影所说的:“大多数老百姓是软弱而善忘的,心宽而不记仇”的。

    等到宣判结束,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江歌案还能关注多久?又有谁能抹去江母心中难言的伤痛?痛失爱女的她,又该如何面对此后无尽而苍凉的岁月?

    将凶手绳之以法,只是对江母伤痛心灵的一点最微不足道的抚慰。

    如果这也不能做到,那么我们口口声声的人权和文明其实已成了凶残的帮凶

    (本文原标题:文明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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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李武_四川:写得好!你是我认到的第一位有良知,有理性的作家!
      • 1f02418981d2:全部都是为了蹭热点写文章,发表自己的拙见,并不是真的热爱!
      • 简单暖儿:这种辩解听起来就让人气愤,简直是明明白白的钻法律的漏洞欺负你,而且就点名了告诉你,我就是有罪的,但是法律动不了我,你能拿我怎么办
      • Very简:会说对不起三个字,就算道歉吗?
        太讽刺啦!
        日本的法官,你有没有张开你的眼,看看是哪条狗在嚎叫,用狗来比喻都可惜了这条狗啦!
        畜牲嚎叫我都可以感受到忏悔,他这种表情就让我想踢死他!
      • 2cf2e2e2799b:真的很希望江母因此能成为一个惩奸除恶的社会警察,除尽社会垃圾
      • Miuee: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太善良,如果江歌哪怕在自私一点,也不会这样,有些时候有些人不值得我们善良,把善良当成你宝贵的财产理智的选择给予。
      • 13211321:日本他妈就是傻逼,脑子不正常。
      • 以梦为笔写自己:貌似是这样的,中国和日本对这件事情上最大的不同看法就是,中国的法律往往会被人的道德观念所绑架显示出更多的人情。感性。而日本的法律更多的是公平公正以人权为核心的考量。而不受道德约束。更加理性。也就是说只要认错就给原谅的机会,尊重每一个人。貌似美国也是。
      • 爱尔的蓝:他爸不是当官的嘛,在中国估计也不会死刑
      • c80ced5f6ce9:你不招惹别人,凡事躲着走,以为就太平吗?这世界不是非要给谁拉仇恨,是仇恨无处不在。更不要谈妨碍到谁,妨碍到个人泡妞就杀了你;妨碍到国家意志价值观,就这么判,你干瞪眼.
      • 安丽说:我就想说,日本的法律真特么滴操蛋!
      • 爱猫的文文:日本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少年犯
      • rhy七彩云:日本人对外无比凶残,令人发指,对内确这么温柔,他们的精神世界不可想想,还是远离他们吧
      • 北火望:逝者已矣,惟诚惟心
      • 宝藏丫丫:一直关注着这个案子
      • 苍黄岁天:Dotaer有句话: 杀我兄弟者我必杀之!!!!
      • f1e40864a0ff:世道呦
      • bfc930059354:这个人真的不是小田切让么😂
      • 主播亚东:一个变态的国家,你还指望它能做出什么公正的审判?公道自在人心,陈即便活下来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天天噩梦缠身。罪孽深重的人,老天都不会原谅的。
      • 与时光对换青春:法律是应该注重于事实👍
      • 我嘞giaogiao:国情不一样,依法治国。近半年留学生在外牺牲的也不少,望自安好……
      • Yu过天QinG:最让人寒心的应该是刘鑫吧!枉为人啊!陈的父母也很过分!
      • 绛洞花王:正义总是缺席
      • 关云亭子:日本的法律虽然也是条框,但是判决大多偏向我们国内不可接受的范围,他们把这叫做“宽容”,正是因为这样,在他们的小岛上奉行的对错观念以及事情的严重性与我们截然不同,当年侵华战争都能被说成促进共荣圈?在他们看来死去的人命是不值得尊重的,唯有不灭的精神是可贵的。当德国总统在冤战灵魂面前忏悔的时候日本领头军还在给刽子手磨他那已经沾满鲜血的武士刀。难道接受了差不多半辈子的教育就只教会了他们如何假装去原谅别人?终其一生的罪恶感难道在他们自以为是的宽恕里得到了解放?那死去的人怎么算?在我看来日本这个民族是在用无数具尸体当艺术品来参观一般,在他们脚底踩着生生世世轮回不止的血债都无法原谅,在没有祈求到别人的原谅就试着去原谅别人难道不觉得可笑么?当然,这不是说他们民族的全部人,也可以说我过激情绪,但是当你看到执政党是个什么样那个国家超过一半的人他就是那样,毋庸置疑!只有我们共产主义才是人道主义,也只有我们伟大的共产党才能带领我们走在一个理想的国度里,感谢党,感谢人民!
      • 马儿跑吧:谁有钱,有权,能请得起有能力的律师谁就是王权!这就是当今社会的法律。为江歌默哀!
      • xiaolei123:如果这样判,我是不是可以去日本杀个人,然后也笑着说句对不起呢。😂😂😂😂
      • 无闻瑾瑜:🔫这个世界自己动手!
      • 执直之智:为什么
        总不好
        多半是废了
        打一顿
        就好啦
        执直之智:@执直之智
        小葵花
        下岗了
      • 9b30d882387f:善恶终有报,不信正义唤不回。
      • 指尖扬沙:如果杀人不足以偿命,欠债不还钱,那么天理王法何在?
        日本真是一个足以令人感到唾弃和恶心的民族,请注意,我没有民族歧视,我说的事实!
        指尖扬沙:@外冷内热 没有嫌弃的意思,可能是因为日本触动了我的底线,看不惯这种行为而已。我对世界国情不了解,没有死刑我认为对死者是一种不公平,也不排除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但是至少在中国当前形势,废除死刑并不现实!陈世峰仅仅是一时幸运而已,我们常讲,善恶有报,只是时间问题!
        bfc930059354:@指尖扬沙 况且咱们跑人家地盘上杀了人,这不是丢人丢到国外了么,入乡随俗,嫌弃别人干什么?
        bfc930059354:@指尖扬沙 没有死刑的国家有很多
      • a2d5e4849a1d: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 线粒体同学: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他自来。
      • 芦晓荟:杀人凶手罪大恶极,
      • fd801817ecc4:我们以前不是也是这样吗?只要坦白了就从宽,抗拒了就从严,不论你的罪到底是该判几年。
      • 晴子__:绳之以法!!!
      • Cinephile1997:因为想念母亲所以抱紧被害人至其窒息身亡;以为体内输入精子就能起死回生这样的话,难道不是在考验全世界所有十岁以上人的智商么😶😶😶
      • 0c5401fc3d49:人渣就该清除,不该废除死刑,有些人的出生就是父母作为的败笔
      • 冬阑:我说看着案件这么熟悉,原来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就来源于这个案件。至于楼上有说不理解律师的,如果看过李狗嗨就会明白律师是什么职业,他们在做什么,任何职业都有好人恶人。
      • 漫游心画:说的太棒了
      • 天涯书单:有句话说的好:有善行不论初心,有恶意无用即可!
      • My_ANGEL:不知道这个时间 政府 去哪里了!!!
      • 郑熙澈: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 新醒世明言:杀了陈世峰这个凶残的恶徒才是人间正道,什么人权悔过全是放狗屁!
      • e304cf03e2bd:全世界都不该免除死刑!
      • e304cf03e2bd:这社会,和人,已经被扭曲了吗
      • 无畏大叔:日本法律应该是只适应日本国民,毕竟每个国家民族的文化不同。所以说虽然事发地是日本,但是,主角都是中国人,应该用我们的法律来判决……
      • d3755710cba9:天哪,为什么日本不判陈死刑?为什么啊?就是因为陈是在冲动下杀的人,而今后悔的表现全被法院看到了,这个国家可以说是“善良”得到愚蠢的地步……
        然后,你们也可以细想一下,杀人动机是啥?案件中最重要的是杀人动机啊!那个陈可以说是心理扭曲,但他究竟经历什么?
        作者的本意难道是故意把陈判死刑?
        然后那啥评论里一个劲的喊偿命偿命……
        我在这里不是想为陈偏袒,什么杀人偿命,那么简单就能把这件事给平息?让死者能安心?你们愤怒,就是缺少一个冷静的大脑(虽然我没有)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在下的言论虽微不足道,但总得体谅体谅吧:relieved::relieved:
      • 爱疯儿:因果报应
      • 小白沐春风:一句话,能动手的尽量别吵吵!
      • 狗尾巴草__:没看完,看得我很气愤,原来日本的法律是这样的
        狗尾巴草__:@一晓生 是啊
        一晓生:@狗尾巴草__ 我也很气愤,真的死得很冤
      • 深水之下:标题很标题党。是要更多人来站队和道德审判么?
        不受舆情干扰的审判,才是公正的审判。
        日本的案子当然由日本判了,还扇风做什么?
        群情激奋不能替代事实。当年大贪官胡长清被抓还有千人签名喊冤给证清白,可后来呢。
        新闻上经常讲好官离任,群众自发相送。可过不了几年,还是那个被千万人挽留的清官进了班房。
        什么劳模、先进个人,被掀翻的不胜枚举。
        只愿法律有确证,典律不偏狭。
        奇奇漫悦读:@深水之下 内容也标题党吗?探讨法律和人性的悖论不可以吗?法律不是人定的吗?没有公众的参与,法律如何与时俱进?
      • 在生活的河里洗澡:小日本的法律带有政治观念。猥琐的人性,在这起案件中,展露无疑。如果失去网络力量对被害人的助力,刘,可以自在的活着,不会有一点罪过心,陈,用不了几年就会变成自由人……法律有时,是和道德对立的。
      • 娴静雅之:该死就得让他死,活着污染环境
      • 修罗love:支持作者,愿恶有恶报
      • 5771cd62fc08:可以去看看东野圭吾 虚无的十字架,写的就是日本法律
      • 485433649c02: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一营集合!!!
      • 8f86f109d8d2:我想起了一部日剧,"星星之火",里面的法官租了错误的判决,结果一家都被杀了
      • 一李白不白一:有时候我在想,刑法是不是应该设定民众审判,因为罪犯杀了一个人,不仅伤害了被害者家人,还伤害了广大民众,激怒了民众,被害者可以获得赔偿,凶手可以伏法,然而民众的愤怒谁来抚平,民众受的伤谁来治愈?民众审判法就是能做到大多数认为的公平!老婆被村霸强奸,杀死村霸,应广大民众要求,无罪释放!陈杀害江,还能捅十三刀,应民众要求,直接外死,庭都不用开!前段时间的《东方快车谋杀案》都看了吧!杀了人犯了法,但是被害者实在是太坏了,所以大侦探选择不告!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所以审判的结果应该符合多数人的想法,而不应该是一纸法律!很多年前看电视,不明白为什么要设置律师这个职务,如果律师巧合如簧,那不就把恶人救了吗?到现在我还是不理解,律师的接单标准是什么,恶人是不能得到严惩,是不是全靠律师的嘴上功夫,至少目前是的,这实在是有失公允!
        b55aba52897c:@DeepDarkVantasy 法律当然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是为统治阶级和社会整体利益服务的。但是在一个法治社会,尤其是尊重程序正义的法治社会,处于弱势的人民是有机会通过法律驳倒强权的。法律可以说是人民反抗不公的最后手段了,因为我们不是神,无法得知真正的正义,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形式上的公平,这也是最大限度的公平
        f05173388408:@VincentQi 一切法律都是统治者用来通知的工具
        法官则是统治者的走狗

        你真觉得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
        b55aba52897c:@李白不白说 这么和你说吧,如果没有律师,你连怎么维权都不知道。陈的案件是个个案,为了实现程序正义或许不得不牺牲实质正义,但是却避免了对正义更大的损害,因为很少有案件想这一次这么透明
      • 愚鹟不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 8b224ce5de51:日本还有这么奇葩的说法和法律态度
      • 痴人不吃人:所以我对于日本社会,除了好奇和憧憬,还有的是未知与恐惧。
      • 遗忘在咖啡店里的猫:老祖宗的话:一命偿一命!只有内心有敬畏,才会尊重生命。不然,一切都是口头说说,做戏谁不会?
      • 稳心山人:只说一句话,送他下地狱,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嗯
      • 3bebcad2228c:虽然知道有些不妥,但是真心觉得封面好像宋丹丹
      • 53d0c24199bf:突然想起那些装疯卖傻的,都是钻法律漏洞的害虫死老鼠
      • 冄末兮:日本的法律真的是不合乎人情,杀人了道个歉然后就表示悔过了?
      • e50ff3e7ea82:如果好心真的能得到好报的话,这个社会就不会这么乱了
      • 大焱焱要火: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在中国直接处死,广大人民的口水也能淹死他。在日本那个变态的国家,就有很多变态的做法。江歌妈妈对手不仅仅是杀人犯,还有变态的日本法律日本法律日本法官。江歌妈妈挺住啊。
        77762279c4bb:@君诚食品刘海存 不能判无期徒刑或者死缓吗
        天涯书单:@bhjk 这种情况肯定会判死刑!情节极其严重啦
        77762279c4bb:@尤娜高 中国也不见得他必须奔向黄泉
      • c33ec6de0f16:日本人按照他们的法律判决,陈世峰钻日本法律的空子我们没什么办法,只有舆论声讨给江歌的死不平。但是我国的刑法规定,回到国内可以加重刑罚的,无论日本判决怎样,希望这个不知廉耻的恶魔在中国能得到中国人民道德与法律的严惩。时间能缓解痛苦,但无法饶恕罪恶!
        e304cf03e2bd:@inn_ 绝不能因时间而让人们忘记这个人的罪恶,一定要让他血债血偿,他承担法律责任,一定有下一个人装这个漏子害人
        一晓生:@inn_ 但愿如此
      • 红学砖家:全世界都不该免除死刑!
      • 一剑光寒_:这种重大恶劣的杀人事件,也只有智障一样的法官才会觉得杀人者还会忏悔吧
        奇奇漫悦读:@一剑光寒_是啊!同感
      • bonjour1:哈哈,然后就会有人跳出来和你讲,生活就是这样,这就是现实
      • 梦的践行者:我是认为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但是如果涉及到了政治成分,或者成了某些政治家的工具,那就不该了。我本以为发达国家的司法废除死刑就是给某些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吃透法律,笑着说“对不起”,那简直是令人发指了,反正不管结果是怎样,陈就算成功逃脱法律的严惩,但最终还是逃脱不了因果报应,日本和中国就这么近,在日华人多少人啊,你就算出来也是废人一个,因为你并没有赎罪,谁敢用你。
      • Tbqevl:真的心寒,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全世界都应该统一一条法令,可遗憾的是,总有这么多理由,借口与不得已,如果这是一条硬性规定,那应该就不会有人再去触碰了吧?好比幼时觉得老师很有威严,说什么听什么。。。 唉 真心酸。。
      • 独孤紫龙:心里面很沉重
        野指针中: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sendTime
      • 46a1f6bfaec4:不要对小日本报以希望
      • 天然酱油:只可惜日本的法官看不到这些
        Very简:@天然酱油 日本人真的很教条
        b1e7787be627:@天然酱油这么天真无邪的法官,脑子就不能转一转事实论证,必须严惩
      • 格尔黑:拜访学习。
      • tongyuling:杀人偿命,老祖宗的规矩不能忘。
        金黄的麦穗:@金黄的麦穗 就算这一次他运用手段被救下了,相信也有千千万万的人诅咒他不得好死,对于江歌而言,这也是一种安慰。
        金黄的麦穗:@l_梁_l 法律去杀,他剥夺了江歌的生命,凭什么他不去死。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13c1c597e9da:@tongyuling 由谁去杀?谁有资格决定他人生死?杀了他的话,杀他的人跟他有什么区别?
      • 38bd94348bcf:因果循环,自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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