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人:
嗨,梦人,展信佳。
江湖路远,兜转多年,今与你再见,深知缘分偏袒。
你还记得吗?十三年前,你身着一袭深蓝色正装,英姿焕发,胸前红花映面,笑意满满。
我从没见过你如此俊朗的一面,也从未见过你,这么快乐的一面。所谓相由心生,这大概是如你所愿,娶到了爱情吧。
我在台下静听誓言、热烈鼓掌、豪爽饮酒、真切祝福。手拍痛了,酒喝多了,你,我也该放手了。
你携妻从我身边款款走过,亲友众多,你来不及认我。我知道,纵然你看见了我,也定会一瞥即忘,因为,爱你一场,可你我,却从未相识。
你不知,幼年时,你每一张照片,我都看过。
你不知,少年时,你每一份孤寂,我都懂得。
你不知,懵懂时,你每一次暗恋,我都心酸。
你不知,成年时,你每一次约会,我都流泪。
你不知,我是你手中的笔妖,修炼千年,只为白纸黑字,向你告白。
朋友说,你是个有趣的人。
朋友还说,你心里住着个小女生。
可我认识的你,是深沉的、忧郁的、寡言的。有人说,每个人,都只会在最爱的人面前,表现出最自然纯粹的一面。可我们之间,总有距离,这大概便是我们不能长久的原因吧。
但我依然伴你二十多个年头,直到打破妖界规定,痛饮人间浊酒,才将精气耗尽,在月圆之夜化了原形,随风飘入深山之中。
师父将我放置树梢,承受最烈的日,最狂的风,最凄的雨,目的是驱散我刻骨的记忆,模糊我牢记的你。
于是,百受摧残的我,忍着最后一口精气,执笔为你。精气尽了,记忆消逝,从此,人妖两界,再无干系。
笔妖梦人,可能你忘了,在你周岁那天,以什么样的心情,在万千玩具之中选中了我。是巧合,又或是命里注定。
你的父母喜逐颜开,知你将来必成大气,将我视为吉物,锦缎覆之,藏于你的床头。
我窃喜,虽不能与你同为人类,但这世间,从生至死,唯我,敢许你一世。
你五岁那年,第一次将我握在手心,歪歪扭扭写下自己的名字。从此,我便白天陪你上课,黑晚立于床头,只为有一天,你从梦中醒来,能够看到我清透的影子。
你七岁那年,同桌抢了你的作业,还假装委屈地向老师告状,老师不分青红皂白,骂了你一顿。你哭了,我再也忍不住,从课桌滚落至地,爬至他的脚底。
课间,你的同桌摔了一跤,下巴都磕破了,你看到后,捂着嘴偷偷笑了。
你十岁那年,将我弄丢了,因你的粗心大意,我为此难过了好几天。你将这事告诉了老师,老师只在课后简单问了一句,不见奏效。
谁知,接下来的几天里,你竟偷偷查看同学的文具盒,并幸运地把我“偷”了回来。你还写了小纸条,警告偷东西的同学老实点,不然就揭发他的丑行,自那以后,你再也没有丢过东西。
你十五岁那年,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个女孩,女孩并不是班里最漂亮的,可是那两个浅浅的酒窝,总让你移不开眼睛。
原谅我使了一些小伎俩,让你的成绩直线下滑,因而,成功引起了老师和父母的注意。在他们双方严厉的批评下,你顶着压力,又将心思,拉回了课堂上。
你十八岁那年,用颤抖的手握着我的身体,一笔一划写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认真程度,堪比写高考作文。
后来,情书被退了回来,你在偌大的操场上一圈圈不停地奔跑,衣服被汗水浸透,脸上分不清是汗还是泪。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提心吊胆,原来你伤心的时候,最痛的,是我。
你二十一岁了,和女朋友牵手的那天,你便将我永远放在了笔筒里。因为你发现,用纸笔追女生效率既慢又差。女孩,都喜欢收暧昧短信,煲电话情粥。
你们在书桌前接吻,用同一个耳机看爱情电影。你看她的时候,眼睛像清澈的一汪池水,水面全是被阳光翻起的碎银子。很沉醉,很好看。
但我却像小丑,使劲弓着身子往笔筒深处钻,终于,我坏掉了。你没有扔掉我,是因为你忘了我。
你二十四岁时,情场失意,工作也处处碰壁。曾经想做一名文人的你,开始考虑弃笔从厨,因为据你的经验,人活着,可以不读书、不写作,但不能不吃饭。人是铁,饭是刚,理想是铁,可现实是钢啊。
更何况,认识你的人,都说你有厨师之天赋,味觉灵敏,刀工极好,做出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堪比五星饭店。
于是,你忘了在蒙古草原上追梦的自己,忘了在油松王前发誓的自己,忘了豪饮烈酒,苦寻灵感的自己,忘了无数个夜晚,奋笔疾书,要写一本传世之作的自己。
你弃了所有的文稿,将书装入麻袋,拉到废品回收站,用换来的钱,和同学吃了一顿散伙饭。
我欲哭无泪,那时才懂,你放弃的除了文学梦,还有我。
我在你的杂物柜中沉睡,直到被一阵高亢的笑声惊醒,在一阵嘈杂声中,我听到,你要结婚了。
当夜月圆。我千年妖身,可在月圆之夜消散,亦可在月圆之夜,聚成人身。只是,这会耗尽我毕生精气,从此再难修成正果。
我顾不上一切,我来到人世,只为遇上我爱的人,若不能相守,但愿相视一眼。
我望见你的幸福,如了夙愿,也知此生注定爱而不得,不如饮醉一场,一了百了。
我日日坐于杨树梢头,望着你的方向。师父让我忘记,可他没爱过,怎知爱了便刻骨铭心。
假若忘记那么简单,那便不是真爱,假若忘了,那我,也就不再是我。
师父大怒,誓要渡我,要我尝尽世间万物之苦,而后,化为万物,在日月之精华中,汲取真气,在天地之博大中,潜心修行。过程中,我可能会忘了你,不爱你,但是你要知道,我既已为万物,万物便会代我爱你。
如今,我知你事业上顺风顺水,家庭美满,还有一个长得像极了你的孩子。业余时,你又拾起了年少时的梦想,开始读书、写文,还给自己取名——追梦人。
我心里甚感欢喜,知你身在浮世,并没有忘记过去的理想,我好像看到,之前那个明媚的少年,又回来了。
你的妻,相夫教子,很是贤惠,你眼光不错,我真为你高兴。
时光的流逝,使你成为成熟稳重的男子汉,你没忘学习,坚守正义,虽然模样改变,但你,仍是过去那个我深爱的你。
梦人,听人说,你心里住着一个小女生。
梦人,那个小女生,是我吗?
今夜月圆,我背师父之意,偷偷飘至你的床前,看着多年未见的你,忧喜参半。月光下,我将这满腔心事置于笔端,从此世间不再有我,但我的爱可永存世间。
在此之前,我已拜托旧友蜻蜓,处处寻你,得知她已与你交为好友,我万分欣慰。她会将这封信交与你,你不必难过,千万年后,我又能修炼成一支钢笔,与你人间相遇,写下一部千古传奇。
梦人,真爱难得,且行且惜。千言万语,难诉别离。月有盈缺,人有悲喜。唯愿君,此生多添福寿,今世能享平安。
勿念。
2018.6.5 02:00
笔妖|蜻蜓
网友评论
只是,署名应该在时间之前呢
能收到如此一封书信,此生无憾😎
顿号表示的停顿比逗号小,一般用来隔开并列的词或者并列短语。并列的词之间用了“和”、“或”之类连词,就不再使用顿号。顿号与“和”的作用是一致的。
我感觉用顿号或逗号,应该都行吧🙈这几个词是同一类型的短语。
我既已为万物,万物便会代我爱你。
用纸笔追女生效率既慢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