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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冬的一个寒夜,偌大的含章殿寂寥无声。与下着鹅毛大雪的殿外相比,室内安放着两列鎏金暖炉,阴沉木斫成的桌案上,放有白玉盘,云龙金樽,琉璃碗,上面都摆满了炙肉、果品和佳酿。
高高的龙椅上,端坐着一位阴鸷的中年帝王,他身穿一袭玄色丝绸袍服,上面绣满了栩栩如生的九条云龙,金色的线条清晰可见,闪烁着权力的光辉,龙的目光犀利而倨傲,从云端威严地俯视着芸芸众生。
他抬眼扫视了一圈宴席,脸上挂有意味不明的微笑,扬手举起酒樽,对着宴席的另一侧说道:“兄长,转眼间一年又要过去了,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在此地设宴,喝我们喝过的酒,听我们听过的曲儿......”
他停顿一下,就着金樽浅酌一口,接着说道:“整整十年了,回忆起我们共同经历过的往事,仍然历历在目。兄长啊,我便同你共饮一杯,劝你赏些薄面才是。”
“什么?你说你不擅长饮酒……”
他突然狞笑起来,直勾勾地望向地面之上的阴影。
“此酒必饮!”
酒从杯中无声倾洒出来,溅落到猩红的麈皮毛毯上,沉闷地沾湿一片。阴风从窗外呼啸着卷过,水晶珠帘剧烈拍打着门框,炉内的火苗颤栗着抽成一条细线,含章殿内的光线忽明忽暗,仿佛鬼魂在发出控诉。
君王再难掩饰唇边的笑意,几近癫狂地大笑起来,配合着呼喇喇的风声,整个殿内弥漫起渗透骨髓的寒意。
“兄长,还记得我们的初次相见么?”
元和十九年,时逢乱世,四处烽烟弥漫。那是个灾年,民不聊生,人们陷入绝境,尸体堆积如山,连长江水流都被阻断。
他被迫背井离乡,随同难民南下以乞讨为生。一路上风餐露宿,遍历了世态炎凉,众人纷纷为己,贫者无力,富者吝啬。在濒临饿死的边缘,他冒险抢夺当地贵族喂狗的炙肉,被府中的仆役乱棍驱赶了出来。
“打,给我往死里打!你这个臭乞丐,也配和少爷的狗抢食?!”
白茫茫雪地中,他几乎衣不蔽体,粗麻布条渗出一道又一道血痕,抬头仰望天空,苍凉的白雪覆上眉梢,一瞬间,他突发奇想,就这样死了也好,总比饿倒在途中被难民生吞活剥,尸首都不剩下要强。
这厚厚的雪啊,正好拿来做棺材。
他乐呵呵地咧开嘴,脸上被人呼了一巴掌,鼻子顿时开了花。仆役拼死命地揍他,沉重的头脑像一坨糨糊。正是在这时,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前面的,对!就是你们,都给我住手——”有一队人马在向这边逼近。
“切,真他娘的晦气,一大早居然撞上高鹤这帮人......”“哎,可惜了,这臭乞丐长得倒还清秀。”一只肥手不怀好意地摸过他的脸颊,随后就是人群散去的声音。
“小兄弟,你没事吧?小兄弟,听得见我们说话么?”
透过朦胧的视线,他仿佛看见一名将军骑着白马朝自己走来,身体被一股暖流包围,将军脱下狐裘裹住瘦弱的他,并尝试将他从雪地中扶起。
他被拥入将军温暖的怀抱,身体习惯性反抗,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不安。
“高将军,这小子好像是个哑巴。”另一名身材高大壮硕的军人出现,刚下马就对将军附耳说道:“军中粮草有限,我们救不了每一个人。”
将军摇了摇头,微笑着反驳他:“知行,无论是谁,只要是遭受压迫的百姓,都是我们的同袍,是我们同一战线的盟友。”“所以,我们得带他回去,让军医治好他,为我们的革命增添一份力量。”
“高鹤,这可是乱世,寸米寸金。就算是为了革命,多少也得选个对我们有利的人。”沈知行挤出一个苦笑。
“你可还记得,我们是为什么革命?”高鹤抬眸望向白茫茫的天际,眼神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辉,仿佛足以照亮苍凉的人世。“为了让百姓有饭吃,有衣穿,不再遭受权贵压迫。”
“他可是穷苦百姓中的一员?”
“......是。”
“那他便是我们的同袍。”
他在一张舒适厚实的床榻上醒来,高鹤立在床的另一头,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羹食,微笑着看向他:“同袍,欢迎回家。”
“你会写字么?”高鹤倾下身子,询问他,发丝垂落宣纸上。他紧抿着唇,摇了摇头。“那......你可曾习过剑么?”他不安地交叠着双手,再次摇了摇头。
“高鹤,你看,我都说了,这小子油盐不进。这些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跟饭桶也无甚差别。还不如一早就烂在雪地里。”
他立刻抽身上前,趁沈知行不注意,照着他的脸上就是一拳。沈知行也不甘示弱,抬手揪住他的衣领撞向墙壁,两个人七推八搡地扭作一团,桌案也在混乱中被掀翻,笔墨纸砚撒了一地,若不是高鹤及时劝阻,真不知要闹到什么地步。
他和沈知行,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服谁。最后,沈知行认为应该表现出作为一名副将的风度,深吸一口气,主动上前拍拍他的肩膀,两人勉强达成和解。
令沈副将大为诧然的是,这个“哑巴”虽不讲武德且偷袭在先,却能勉强和全盛时期的他打成五五开,实在是太不合理了,难不成,这小子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老沈,我看小兄弟大有习武天赋,不如由你带带他。”高鹤慧眼识珠。“切,老子才不要带他呢!下次见到他,一定得揍他个屁滚尿流。”沈知行颇为生气地甩了甩手,眼珠直直地望着天际的日落黄昏。
第二日的清晨,他被一个壮汉硬生生地从床上拽醒,攥紧拳头刚要给对方送礼时,一个欠揍的声音陡然响起:“小子,本将从此往后就是你的师傅了,快给为师磕个响头。”
高鹤和沈知行没有看错,他确实是个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仅仅经过七天训练,他便能随军征战沙场了。更令高鹤感到震撼的是,这个外表斯文秀气的青年,貌似是足以媲美自己的一位将才,他并不盲目遵从指令,对行军步阵都有一套新颖的见解,这些观点虽然尚不成熟,其中也不乏独到之处。
他很快便验证了自己超杰的才华。天狼山一战,在主副将都被围困的情况之下,他临危受命,独自领军冲锋陷阵,成功解救高家军于危难之中。沈知行不服不行,在军营中逢人就说:“这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们别看我这徒弟文文弱弱的,平时上阵杀敌,那可真叫做一剑霜寒十四州。”
“高将军,您找我?”他卷起门帘,懵懵懂懂地踏进营帐,偷眼看去,高鹤换下厚重的甲胄,一改平时模样,穿着天青色常服,俯身在案边磨墨。虽然高家军之名早已威扬天下,主将高鹤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军人形象,他为人儒雅温润,外表清秀俊美,倒有几分传统文人的味道。
“我来教你写字。”高鹤执起他的手,将毛笔轻搭在他右手间,从一笔一划开始:“你天资聪颖,又善于学习观察,日后啊,说不定是个文武双全的不世之才。”
“高家军和国家的未来,就托付给你了。”
那一晚,他和高鹤正式结为生死兄弟。
“嘿哟!听人说,光这一坛酒就价值一千两黄金!这酒还有个诨名,叫作:千金笑。”决战前夕,沈知行的部下截到敌军大批物资,他拉着两坛酒放到高鹤面前,“高将军,怎么分配,您说了算!”
高鹤微笑着接过一坛酒,尽数倾倒进了浩浩荡荡的长江水中:“这样,将士们一人都能喝到一口,今晚决战,我们共饮一碗母亲河水!”“高家军必胜!”营中士气瞬间高涨,许多人的眼中饱含热泪。今晚过后,就能回乡见到多年未见的爹娘,妻儿,就能不再遭受压迫……
高鹤来到后营,见他抱着另一坛千金笑在角落里发呆。“在想什么呢?”见到高鹤来了,他往右挪了一挪,给高鹤腾了个位置。
“价值千金的美酒,如果一千人都喝一口,没有一个人足以尽兴。”他继续说道:“倒不如能者居之,有能者独享一壶,余下众人等候赏赐,岂不物尽其用,皆大欢喜。”
高鹤怔怔地望向他,仿佛从未认识他一般:“兄弟,你为何会这样想呢?”
是啊,他为何会这样想呢?他想着想着,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阻断了他的思考。
决战胜利后,想象中的喜悦并未到来,对如何治理国家,他与沈知行产生了分裂,当晚在议事堂,当着高鹤的面,两人最终不欢而散。
他没有离开,而是蹲在墙角处,看着烛火在门上映出两人的身影,听到沈知行对着高鹤指手画脚,言辞慷慨激烈:“高鹤,我都说过了,这人狼子野心,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他一早烂在雪地里。”
他阴恻恻地狂笑,牢牢攥紧双拳,暗地里较劲:“沈知行啊,你是不是忘了现在谁才是副将,谁才拥有至高无上的兵权。你们软弱无能,腐朽不堪,自己都救不了自己,还妄想着拯救天下苍生,治理这浩浩天下。”
他唰的一声从鞘内抽出长剑,直指向漆黑的夜空:“你们谁也不配。”
高鹤给予他的信任超乎想象,从发动政变到结束,才用到整整半天时间。他可以去做任何想做的事情,过去曾遥不可及的,现在不过扬手一挥间:珠宝,美酒,炙肉,都能立马呈上放到他的案前。
“兄长,别来无恙。”阴暗潮湿的地牢,他一身龙纹织金长袍,和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
他懒散地抬眸,望向自己昔日敬重的兄长,高鹤被反绑在墙上,披散着墨丝,天青色常服透出几抹骇人的血痕,双唇紧闭,纤长的凤眸中仍然闪烁着坚毅的光芒。
“启禀陛下,他依旧什么都不肯说。”
“无妨。”他靠着太师椅,目光落在高鹤修长的手上,他曾用它来描摹地形图,提笔握剑,于大胜后为军队弹琴奏乐。君王不禁恶趣味一笑。
“来人,给朕废了他的右手。”
对于沈知行,他则是一句话也不想说,扬一扬手,太监将一杯牵机药呈了上来。沈知行立刻接过喝了下去,全程没眨一下眼皮。
好巧不巧,头痛又发作了,他极度痛苦地捂着头,朦胧中似乎听到沈知行在说:“主公,愿你能坚定当初的信念,臣只能陪您到这了......末将告退。”“沈将军是被药傻了么?这些话,你得留着在黄泉路上同高鹤讲才是。”
沈知行惊恐万状地瞪着他,仿佛在看一个发疯的病人。
早春的棠棣苑,洁白的雪和棠棣花一起飘落,沾满了君王的衣袖。雕花食盒被放在冰冷的石桌上,他拿出一壶佳酿,坐在石凳上面,静静地候着故人出现。
“你来了。”宽大的狐裘罩着高鹤瘦弱的身体,若不是那一双充满坚毅的标志性眼神,他几乎要认不出他来了。
高鹤强忍病痛,缓缓挪到君王面前,脸颊苍白消瘦,右手则死气沉沉地垂落身侧,像极了街头画册上病弱的文人形象。
“兄长,都这样了,还是不肯屈服么?”他咂着佳酿,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高鹤没有接话,看向桌上盛满酒的两个金杯,道:“这是......千金笑?”
“兄长高见。”他抬眉笑了笑,笑容中大有讽刺的意味。“你是自己来,还是我来帮忙?”
高鹤用左手举起酒杯,大半的千金笑从杯中倾洒出来。
“看来,兄长还是用不惯左手啊,要不然,左手也顺带废了。”“我自己来。”高鹤缓缓启唇。“你当真要自己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高鹤一饮而尽,将金杯放在桌上,从鞘中小心翼翼地取出自己的配剑。
他的剑,剑如其人,唤作凌霜。他曾用它斩尽无数强敌,谁知最后一刻,他竟要用它来了结自己。
高鹤将剑抵至脆弱的颈侧,分外决绝地一抹,一朵殷红的血花瞬间开在雪中,又无声无息消散。
他将逐渐失去体温的高鹤揽入温暖的怀中,雪花飞进眼睑,化作一滴泪。他的内心如雪景般虚无,雪花夹杂着棠棣花纷纷而下,再无一人能够走进。
“叫些人去棠棣苑,将高鹤的尸骨埋了吧。”他扬了扬手,瘫坐在宝座上,头脑撕裂般抽痛,因陷入回忆而疲惫不堪。
含章殿外,雪如鹅毛般飘洒,老太监叫住了刚从殿内出来的小太监,问他:“去哪儿呢?”
“回公公的话,陛下唤奴才叫人去棠棣苑收拾高鹤的尸骨。”
“你在胡扯些什么?”老太监满脸惊恐,急忙挥了挥手,“天子尊讳,岂是你能乱叫的?你真的没听错?”
“回公公的话,陛下确实是这样说的。”
老太监一把拽过小太监,边走边怒喝道:“说你错了,你就错了,大晚上胡诌些什么?”拐到一个无人的角落,老太监叹了口气,吩咐道:“你去棠棣苑,将天子的凌霜剑给埋了吧。”
后记:
《论剑》云:“凌霜,天子之剑也。初为南朝开国皇帝高鹤配剑,于冬至建军,又于冬至建国,盛寒至极,非凌霜傲雪者不可驾驭……后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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