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记忆立了个墓碑,却不知在悼念着什么。�——题记
我说我见过真正的三寸金莲,朋友不以为然:你出生的时候封建事物怕是连渣滓都见不到了吧,怎么可能还见着那些东西。我只是笑笑。
但我确实见过,而且还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为我的曾祖母,那个已长眠于桑林之下的老婆婆,便是一个小脚女人,也就是俗称的“三寸金莲”。
她有多么丑陋的一双脚啊!
足弓高高隆起,五个脚趾头蜷到了一起,扭曲成奇怪的三角形。
那该是多么丑陋的一双脚啊!
拇指食指无名指小指挤成一团,整个脚掌没有心,全都长满了脚趾头。
这多么丑陋的一双脚啊!
本该是边缘受到挤压微微变换形状的莲蓬,却成了骡马长的畸形的蹄子。
那时候并不知这是封建的荼毒,只当是曾祖母的脚就是这样,就该是这样。她本就是十足的古板的人,迷信封建,重男轻女。奶奶生我姨时,从未问候一声照料一次抱过一回,且绝不带孙孙辈。即便是爷爷奶奶出去挣工分时我爸没人看管,她也不曾开口要求照料一会儿。这样尖酸刻薄,这样冷血无情,就该长一双这样的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就是这样一个封建迷信有着一双丑陋的脚的人,却对我格外疼爱有加,且几乎陪伴了我整个童年。
记忆中的曾祖母,大多数时候是坐在那把太师椅上,靠着,眯着眼;靠着,纳鞋底;靠着,叼着一支烟。从不进厨房,那是儿媳的事儿;从不管家畜,那是孙媳的事儿,虽然孙媳的脑袋不怎么好使,但仍旧是她的事,管不着。她就在那儿,斜睨着眼,看着媳妇儿们忙里忙外;她总在那儿,和隔壁的阿婆有一搭没一搭地拉着家常,面部皮肤松弛地耷拉着,像老了的哈巴狗的面皮。怎么能如此形容呢,她可是我的祖母啊。可是,小时候眼中她的样子的确如此,这与身份无关,尊卑无关。
也有笑的时候,有我一起的时候都是笑着的。
在我和表姐钻到桌子下,玩着小孩子的无赖游戏的时候,她望着我们,咪咪笑;在我和小伙伴儿在堂屋里捉迷藏,躲到她身后的时候,她做着手里的活儿,偷偷笑;当我们跳到她面前,钻进她怀里胡闹的时候,她假装生着气,却哈哈笑。这样一来,她那掉光了的牙龈就全部暴露在空气中了。满是褶皱的嘴唇窈陷进去,留一个豁口,风声和着我们的笑声,呼啦啦一并给钻进她干瘪的肚子里了。
严肃也是经常的,在我挨揍的时候。
小时候我还是家里的独苗咯,即便是女孩儿,即便是农村清贫的家庭,也是极其宠溺的。如此一来,难免沾了些男孩子的习气,到处撒野。干过掰了别人家的玉米啦,摘了邻人的黄瓜啦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更别说爬到树上掏鸟窝,下到田里摸鱼,溜到山上野炊差点烧了人家的山啦这些小孩子的必修课,我自然是极其愿意去插一脚的。于是也就去了,自己去不说,肯定还要拉上极乖的小表姐。这下子亏大发了,玩儿够了回家一审查,小表姐弱弱一招供,挨揍吧,棍子是早准备好了的。
这时候曾祖母便发挥她的巨大作用了。
身子一正,表情一敛,双手一览,她的曾孙女儿就被圈在了怀里:看谁敢动我的曾孙!像母鸡护小鸡一样,尽力撑开松弛的眼睑,睁大颜色不深的眼睛,瞪着那个要揍我的人。于是乎,不管是爷爷还是奶奶还是爸爸要揍我,都没门儿了。所以咯,虽然小时候经常挨揍,但真正被揍到的时候却是极少的。
可是曾祖母并没有将她如此大的作用发挥到底。我出生的时候,曾祖母已经很老了;我上小学的时候,曾祖母就九十六岁了;曾祖母活过九十六岁,曾祖母就死了。
死在童年将要结束的某一天。
某一天,春日,艳阳,暖风,竹林。我溜到了小伙伴的院子里,如此美好的天气,最适合荡秋千不过了。天高云淡,秋千荡得多惬意啊,一次又一次,甩得老高。年轻的生命,在春天里蓬勃生长,散发着无限青春的活力。直到对面的声音尖利利地穿过空气,准确无误地扎进我的耳膜,那半空中的秋千才舍得停了下来。
我清楚地记得,在小伙伴家石磨盘旁边,年少的我,气定神闲,以少有的老成的语调肯定地陈述一个事实:我要回去了,我曾祖母死了。然而那时唤我回家的人并未告知我有何事,我却如此笃定,定是这么一桩非喜事。
果然,曾祖母蜷曲在她那雕花大床上,已然没有了气息。来去的人,将她抬到门板上,用纸钱掩了眼耳口鼻,给僵硬的,嶙峋的,耷拉着哈巴狗松弛皮肤皮的身体换上寿衣,燃了一响炮,告知周围的亲戚朋友。又见了她那双马蹄般的脚,小得已经不成了样子,乌青着,那是属于一个老去的死去的人特有的脚的样子。
三天后,我的有曾祖母陪伴着的童年彻底完结了。
那些人将她装进了棺材,抬上了山,塞进了泥土,堆起高高的土堆,垒成新坟。她就又在另一处安歇了。
这么多年过去,不知她是否仍旧斜靠在天堂的某处,眯着眼,衲着鞋,抽着旱烟。她可知,停驻自己肉体的坟墓已然荒草丛生,一并随着长满杂草的,还有活着的人的记忆。
如我。
而今,我给记忆立了个墓碑,只是并不知在悼念什么,不知该悼念什么。该是那段逝去的时光,还是逝去的人。
也许,又都不是,单纯怀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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