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练习册应该有自主权
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老师必须对于配发的练习册要全批全改。练习册作为一个教辅资料,老师在讲授知识的过程中,会根据学生的情况择优让学生去做,然后去讲解。作为教辅资料,不一定能够覆盖全部的题型,老师会根据学生的情况去选择讲什么,不讲什么?而且学生具有差异性,不一定所有的学生都必须做练习册。大多数老师一般情况下,对于练习册都要全部讲授。现在,除了讲授之外,要求全批全改,这样无形中加重了老师的工作量,而且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教育行政部门做出这样政策的初衷有可能是: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某个学校的练习册,发现存在老师没有讲,学生也没有做的情况。他们就推定大多数老师一定没有认真对待练习册,而又不愿意去检验是否这种推论正确,只好规定所有老师对于练习册进行全批全改。这是一种懒政的行为。
强迫老师对于练习册进行全批全改,会产生不良影响:首先,老师会感到有一种强迫和不尊重的感觉。毕竟老师的任务就是教书,至于选择何种方法是老师的事情,而不是教育行政要做的。教育行政应该是为老师的教育教学服务,提供各种平台,而不是横加干涉,越俎代庖。讲不讲,怎样批改?这样的决定权应该在老师,而不是靠着行政的力量强行去做。这样,不但不会促进教育教学,还会引起老师的消极应付。其次,老师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很多老师会花一定时间去批改已经讲过的练习册。所谓的批改,就是按照批阅符号进行批改,但是没有用心去看,也不会发现学生的问题。老师要做的就是完成教育行政规定的批改任务。任务完成,就不存在问题,至于学生能不能有收获,是教育行政没有办法衡量的。最后,老师会把精力花在应付检查上,而不是研究教育教学和学生研究。所有的工作不是用心工作,而是应付的态度,这样必然会产生浮躁的心态,不利于教育教学。
毕竟,教育行政部门职能是服务教育教学,不是直接干预教育教学。至于教育教学的专业问题,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士去处理,而不是用“领导”冒充专业人员。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关注点不是老师用什么方法去教授知识,而是关注教育的质量。老师有权利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依旧教育教学大纲,选择合适的教育教学内容。教育行政部门给老师自由,让老师能够把精力用到教育教学的研究当中。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做到:首先,规定可测量的教育质量检测指标,让老师根据指标自由选择完成任务的方式。只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老师可以选择任何的教育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其次,用多种方式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而不是让老师用敷衍的态度对待教学。最后,各司其职,不要越位,把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员解决。
把批阅练习册的自主权还给教师,这是对老师专业地位的尊重,是对教育的负责。所有的政策应该是促进教育教学的持续健康的发展和师生积极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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