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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第一部分 case file 02700444 P1]
沪渝高速江城段早晨发生一起事故。正值端午节返程高峰,车流量为往年端午的120%,但天气无异常,属于少云天气。仅温度偏高,湿气较大。一辆鄂A牌照轿车在前后车距正常的情形下,插入快车道超车一辆货车,最高车速215公里/时,处于正常范围,但在即将转出快车道时,突然急刹而后加速,撞到绿化带护栏,造成一名乘客当场死亡。轿车和货车分别有受损。现场在1小时内清理完毕,未导致其他经济损失。
在警方的事故调查中,车主的内容较为怪异,一度使得警方通知精神科专业人士进行协助,经鉴定后,车主并无任何精神问题,在事故后表现异常冷静。经现场勘查和事后研究,事故主责为车主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所致,但有部分细节待继续深究。
调动车内全方位监控录像,内容与车主叙述存在较大出入,但对车主进行心理调研和测谎后发现并无异常。
[专家访谈笔录 Consultant Interview 20230624 #1]
问:我是和办案部门有合作关系的心理咨询师,本着客观的角度和你聊聊。先简单说一下你的情况。
答:我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我的车里没有人,那具尸体也不是我放到车里的!
问:不要着急,我们也在调查中,事情都会水落石出。如果事实证明你是凶手,也不要有半点侥幸心理。
答:……我还有家人在等我回去。
问:你说清楚真相我们自然会帮助你。你的家人已经收到通知了,正在赶来的路上,不用担心。
答:他们还好吗?
问:你的妻子和女儿都很好,不用担心。我们更关心,你车上的人是谁?
答:我从头说吧。我是刚结束在鄂西的出差行程,开车回江城。早上10点左右快下高速的时候,我看到一辆货车一直压着速度,就打算超过去。我记得那会,我刚在仙桃休息区加过油,车况也没什么问题,车是保养过的。我打算借快车道超过这辆货车,就在超车的时候……
问:发生了什么?麻烦你再仔细讲一遍。
答:正打算超车的时候,我看到奇怪的东西。是这样,我的车有全息影像,不止是在倒车的时候有,在高速上车速超过一定水平,中控屏幕就会切换成影像,我想设计者的初衷是安全考虑,不过我不太习惯,但我是个比较懒,或者说对小事不太在乎的人,就一直没关闭这个设置。那会我握紧方向盘,和后面的货车留开距离之后,正打算变道回去,结果全息影像里显示我的车顶上趴着一个人。我也不是个胆小的人,但那时候真的快被吓死了,谁会想到我的车上有个人,于是我打算减速,并打开天窗,确认车顶上是什么情况。
问:结果车窗上并没有人是吗?
答:是的。没有人。我打开了天窗的顶棚,透过窗户看到了蓝天,什么都没有。这时候我又回去看屏幕里的影像。结果,结果那个人翻过身来,从屏幕里看向我,他的眼睛是红色的,还…..
问:还怎么样?
答:那人长得像一只蛾子。有两只巨大的翅膀,蛾子那样的鳞翅,金色的粉末反射着光线。眼睛是红色的复眼。还有,他的脑袋和肢体也和人不一样。肢体……有四只手臂。其他的,我之前也说过多次,我记不起来了,你们可以调取行车录像来查看。
问: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你所说的情况。无论是你的车,那辆大货车,还是从当时周边车辆调取的录像,都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内容。
答:我当时真真切切看到了。看到那只怪物的时候,我神经突然紧张,握不住方向盘,于是就撞上了绿化带和后面的货车。
问:虽然当时车辆速度都不快。但我还是很惊讶,你身上完全没有任何损伤。
答:我是在记不清其他的事情了。
(后续部分略)
[访谈专家黄女士笔记 Notes from Consultant ( Ms. Wong, PsyD ) ]
我很少参与这类事故相关的心理评估,开始觉得很突兀,想想就走个过场。但经过和当事人的谈话之后,我回来反复思考,还是有些蹊跷之处。以下在当时我提交的访谈报告稽查局上,加一些我时候分析和补充的细节。供有关部门参考吧。
1.关于当事人格外冷静的情况。的确我们在一般交通事故里不多见。这类事故发生后,幸存的当事人一般是受到较大的心理损伤,无法如此镇定地回忆事情,并且一再给出与事实有出入的陈述,每次陈述内容之间比对也没有瑕疵。所以单纯从逻辑而言,他讲的话并没有什么问题。
2.但就合理性而言,当事人所讲述的内容存在明显的臆想成分。蛾子一样的人趴在车上,可能和当事人童年的心理恐惧相关,害怕这种昆虫或者经历过某些和蛾子相关的事件,而长途驾驶本身的空虚和乏闷也很容易使人精神紧张而出现幻觉(根据行车记录,当时车内未播放音乐,空调也关闭着,而车外体感温度超过38度)。
3.部分细节暗示当事人陈述存在疑问点。例如当事人是江城本地人,访谈中曾经用到“真真切切”这个词语,并不符合他的常用口语和自然表达习惯,这里不排除是当事人事先想好的话术,并不是即兴的回答。但也存在这种可能,因为当事人已经接受过几次访谈和讯问,头脑里润色过语言。
建议进一步调查,细节可以提供给我再进行补充评估。
[档案第二部分 case file 02700444 P2]
肇事车辆上发现鳞粉痕迹。
死者由于身体经过未知材料的烧灼,无法辨认出性别和身份。提取DNA后也发现因为破坏严重存在损毁,无法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比对。法理实验室也表示该种情况十分罕见。死亡事件也无法推算,但根据法医鉴定,烧灼是在12小时内发生。除了特殊天象导致的球状闪电等极为罕见的情况,我们无法推论起火的原因和死亡过程。
肇事车主表示车顶上曾经有人,虽然在所有影像记录里都没有发现任何作证,但在车顶我们提取到了大量的鳞粉,符合鳞翅目昆虫翅膀上的粉末特征,我们鉴定为来自一种北美洲的蛾类Aztecarlus Mortith。此外车顶也发现有轻微的压痕。
根据查询江城最大的互联网公司H的大数据,通过车联网的记录,我们查到一辆具备红外摄像仪器的工程车,当时正在高速旁进行测绘工作。不同于其他车辆的行车监控,红外摄像里有几十帧刚好拍摄到了事故车变道的景象,在红外镜头里,车顶上有一个带翼生物在轻微挪动,该生物在红外射线下监测到的热量极低,甚至低于爬行动物。以上仅作参考,录像由于清晰度差等原因无法作为有效证据提供给警方。
[调查员反馈 Feedback notes from field research ]
最近刚好在德州调查一宗留学相关的纠纷案件。江城警方通知这通交通事故的情况,我便协助进行调查,以下是概括内容。具体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另有附件和传真。
达拉斯是美国得克萨斯州第三大城市,这里也是美国与中南美的航班中转站。和人类的迁徙或中转一样,这里有一种特殊的蛾类Aztecarlus Mortith,据说和帝王蝶一样,存在神秘的迁徙行为,几年一度,它们中的某些代际,会在温度和气候的触发下,从加拿大迁徙到墨西哥的密林里进行繁殖,途中会经过达拉斯所在的达拉斯-沃斯堡-阿灵顿城市群区域。首次迁徙行为是在1967年发现的,正好是这里天蛾人传说开始流行的后一年。
车主的身份并不简单。他的祖辈曾经是达拉斯的一位探员,在70-90年代曾经负责调查一系列的神秘案件,包括天蛾人被目击和袭击人类的案子。但这些事情大多是不经之谈。有些当地的居民和商人为了获得媒体关注,也会杜撰一些经历来吸引眼球。80%的此类案子都是无中生有。只能叹服于人类的无聊和想象力。
但我在达拉斯的图书馆里找到一个当年的案件记录,正是这位车主的祖辈Steve Chen探员经手。
1983年曾经有一位当地居民报告称目击到蛾子形状的人形生物。Steve和几位同事赶往农场调查。结果他们来到现场太晚,据记录农场里全是尸体,包括报案居民和家人的尸体,也包括几句被严重烧灼、无法辨认的遗骸。现场证据表明几分钟前发生过搏斗和枪战。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场勘探时,Steve探员在遗骸的附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拟态卵包,像是昆虫的卵。有警员建议先收集起来,交给实验室鉴定或给到其他部门。但Steve不这样想,他的性格一向如此,而且长期调查这类案件的他,被各种怪异无解的事情包围的Steve探员下意识地用子弹解决了这团可怕的东西。在子弹穿透后,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卵包上燃起了火焰,瞬间灼烧成一团灰烬。可惜当时没留下任何照片和物证。后来几十年有一些小道媒体和幻想杂志写了相关的报道,并没有什么有效信息或更新资料。
[结案手记 case summary notes 20240628]
案件的结束并不说明调查结果水落石出,而是另一场悲剧的上演。尽管证据不足,但肇事者陈先生仍然以危险驾驶罪被起诉,被拘留在江城近郊的某机构。在拘留的第二天,保安监控突然预警,单独关押他的房间内突然出现异常情况。去现场查看的几名安保人员被现场的惨状吓得不轻:牢房里墙壁和地面上都洒着红色的呛鼻的鳞粉,地面上有奇怪动物的足印,而陈先生躺在一片血泊里 - 他的下身一片狼籍。似乎是被什么生物啃噬过。不久后陈先生便因为惊吓过度被宣告死亡。
现场有两点发现,后来由于太过离奇,从正式文件中被抹去:
1.杀害嫌疑人的凶手,不知道是如何进入封闭的房间。但是房间内的白炽灯上存在一道黑色的印痕,鳞粉从这里开始洒落
2.嫌疑人身体被啃噬的伤口附近,似乎是被蝴蝶或蛾子类昆虫的长形口器划伤的痕迹,当然伤口的尺寸,需要将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蝴蝶口器的尺寸放大几百倍后才能匹配上
以上是案件档案的内容,请妥善保管。
最后想提醒相关探员注意,这些档案仅供内部人员参考,案件内容不得外流,也不建议提供给媒体或有关人士,避免被发挥或二次创作。
鉴于案件本身的神秘性,以及我们在调查中遇到的种种事情,希望大家尊重当事人和背后的事件,尽量不要作出冒犯行为。
谨记:相信科学,远离迷信。
备注:天蛾人(英语:Mothman)又称飞蛾人,是一种美国都市传说中的神秘生物,通常被描述为长有翅膀以及红色眼睛的生物。有理论认为天蛾人是外星生命,并且与黑衣人有关联。1966年11月12日至1967年12月15日,据报导说在西维珍尼亚州的波因特普莱森特看到天蛾人。第一份报道出版于1966年11月16日的报纸《Point Pleasant Register》,标题为“Couples See Man-Sized Bird ... Creature ... Something”。全国媒体很快就获得报导,并且帮助将这个故事传播至整个美国。1970年,格雷·百克向广泛观众介绍了天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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