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女

作者: 大禹治不了水 | 来源:发表于2023-03-28 11:21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乌日娜

草原就像一首诗,一支歌,一段舞;像低巡流云下雄鹰地一声鸣唳;像地球画卷里绝美的一笔留白;像偶遇一条溪流又恰逢焦渴;像是一切能触及到灵魂的东西。

在霍林郭勒以北,那片辽阔之地,亘古的风磨砺着羊草。《说文》中解:远,辽也。诗人吟,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如今,民谣里唱到的远方,却总会和理想与爱情相关。人们的世界仿佛越来越小,小到最后只剩下自己。

乌日娜中专毕业后,对于她的穿着打扮,母亲是越来越看不惯。

每次她从购物中心回来,母亲就会一边抖开衣服一边抱怨:“衣服越来越贵,料子却越做越薄。这双白色鞋子也就算了,刷勤些,不打紧。可这条遮不住腚的短裤,这些花花绿绿的裙子,你要穿给谁看呦?在草原上穿给牛羊看?啧啧啧,看你真是昏了头了....”

乌日娜脸窘地通红,可还是一件件试穿给母亲看。她一边哼着曲儿,一边转圈儿,然后认认真真地将衣服叠好,齐齐整整地码到箱子里。每天干完活,她都会跑进自己房间,拉上窗帘,换上衣服,对着镜子里崭新的自己傻笑。

草原上的活计很杂。放羊,灭鼠,打草,拾粪。干活儿时,她总是戴着副耳机,让收音机里的电波,同浮动的草海一起扣动着她的心弦。这里天高地远,山坡上的家看似很近,实则要走很久。白昼就这样很快地被大风吹散了。夜晚,全家人在新闻联播中吃过晚饭,接下来,就是她独享电视剧的时间。草原外的世界,让她向往,使她迷恋。即使母亲强制关灯,她也不忍去睡,偷偷拉开窗帘,盯着窗外那些忽闪忽闪的星星看。

一天晚上,家里突然来了很多工人。听这些人说,要在这片草原上修建铁路,大概要住半年时间。谈好了租金,母亲便搬进她的房间,将其他屋子留给工人住。她家在村里条件还算不错,所以住的大都是些工头和监理。让她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个工头的儿子,是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背着一把吉他的少年。

起初,她很不喜欢那个少年。因为他总是臭着副脸,还总抱怨。他抱怨这里天气很怪,五月份水缸里还结冰,风沙大到睁不开眼。抱怨这里工作辛苦,钢筋还要用手来拧,一天下来胳膊直发酸。抱怨这里的食物,每天除了白菜炖土豆,就是土豆炖白菜,汤里一点油腥儿都没有。她感到委屈,殊不知,就是这不起眼的小菜,还是她父亲骑半个小时摩托到镇上买的。每次少年抱怨,她都会嘟囔一句,既然身子那么金贵,就不要出来打工啊。父亲听完便笑。有一次,他走到院子问工头,老哥,孩子这么大就不上学了?来这受罪?

工头刚要说话,少年便抢白道,还不是为了梦想,跟艺术相比,这点苦算什么。我就是爱发发牢骚,别说是去草原,就是去沙漠我也敢。

工头笑了,递给父亲一只烟说,艺术个屁,这小子竟说些没牙的话。按说,今年他该上高三,可就是不爱念,非要以后学音乐,还要去国外学,叫什么,哦,对,伯克利。你说现在家家就这么一个,还能不顺着他?供他上学的钱,我倒是有,可毕竟那是在国外,人生地不熟的,他又从小没离开过家。心想这次出来带他锻炼锻炼,在国外吃的苦不比这少,要是能坚持几个月,我也就放心让他去。

工头说完,提议少年向大伙展示一下。少年也不怯场,抱着吉他开始弹唱。在悠扬的音乐声中,乌日娜开始羡慕这个来自大都市的少年。

骑摩托给工人们送饭,是她的新工作。每天,她总是穿着不同的衣服,如彩色小艇般划过草海。到了工地,若是有人逗她,她家住的几个叔叔便替她解围。她总是能听到少年的歌唱,看到少年看她自己时炽热的目光。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始终认为那些歌子是少年专为她唱,有意让她听到的一样。每次听到那些歌词,都令她甜蜜不已,又心烦意乱。

一天晚上,她神色慌张,话也说得含糊其词。母亲看到后也没什么,默默替她铺好了被子。接下来的日子,她总会提及那个少年的名字,还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晚上临睡前,她同母亲说,城里人会把一整间屋子用来挂衣服,就像服装店那样,真气派,真好看。母亲听完怔了怔,好似望向远方似地说,有那么多衣服有什么用,你还能都穿在身上?你看那些羊,总是白白的一身,不惧风也不怕雨,奔走于天空和草地之间,多幸福,多自在。乌日娜听着母亲微微颤抖地说着这番话,转过身,蒙在被子里偷偷地流眼泪。

铁路越修越长,少年却离她越来越远。几年后,她还是一个人放羊,戴着副耳机,在草原上幻想着少年在国外生活的样子。大洋彼岸的陌生国度,对于她来说只不过是个轻飘飘的概念。可她任由风沙吹裂她的脸,却还要穿着美丽的衣服,坚信少年会带她走。因为在那个遥远的下午,少年曾揽她入怀,他的指尖划过她充满生命力的酮体,他向她承诺,会给她一个属于自己的衣帽间。

                              桐瑶

你见过罂粟花吗?在蝉声嚷嚷的仲夏夜,你躺在一片罂栗花丛中,闭眼倾听花在窃窃私语。睁开眼,你会看到花瓣间的那轮皎月,花香正缓缓流进你的身体......每朵花,姿态各异,而你却单恋一只。它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于是,在尚未孕育出致命琼浆前,它便是你的宿命。

光明区第二中学的桐瑶才打胎不到一个月,两个高年级的学长便向她发起了攻势。她没同意,也没拒绝。

打胎这件事在学校众所周知,而她却满不在乎,还主动聊起那天在医院的全过程。那些不经世事的女同学,眼睛挣得大大的,嘴巴也久久合不拢,竟然暗自敬佩她的勇气,虽与她不亲近,却也不排斥。

让她最为苦恼的,是老师们对她的态度。女老师们还算平常,除了上课点名时不常提及到她外,其他与之前无异。可一些男老师目光,却让她感到不适,就好似在一片身着校服的学生中,突然见到一个赤裸上身的少女一样。每每看到衣冠禽兽们的这种眼神,她都感到一阵恶心。而这些人中,当属体育老师邱波最让她讨厌,他不仅有龌蹉之心,还有几次想要付诸行动。体育课上,她拒绝与他进行肢体接触,这让他感到不悦,整节课都对她冷言冷语,还私下和同学们说她的坏话。

就在那些坏话传到她耳不久,传来了邱波被打的消息。知情的同学都猜得到,这事一定和桐瑶有关联。不消说,背后的始作俑者肯定是两个追求她的学长中的其中一个。何勇,或是肖斌。

初二暑假的一天傍晚,桐瑶和闺蜜去区里的商业中心,正逢肖斌一伙儿在一家服装店里闲聊。肖斌想要跟她一块滑旱冰,桐瑶虽面露难堪,最后还是同意了。滑冰期间,肖斌一直拉着她的手,他的朋友还特意把她往肖斌怀里推。快结束时,他要吻她,她不肯。他又提议让她闺蜜先回家,然后带她去唐会蹦迪。她自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都说好了我帮你打老师,你跟我处对象,怎么又变卦了?”肖斌急忙拉住她的手说。

“我实话跟你说了吧。前一阵何勇给我打电话,让我跟他去海边玩,他哥在大连开了个酒吧,让他去帮撑几天场子。他对我挺好的,没少给我花钱,总拒绝他确实有些说过不去。我说大连我肯定不能去,和你处对象的事我再考虑一下。后来,他又给我打了几次电话,有时候不方便我就拒接。可不知道他从哪得知我家地址,每天跑到小区口堵我,我怕我爸妈知道,没办法,就只能答应了他。”

肖斌听完,脸涨得通红。不禁思忖到:自己就够不要脸了,没想到还有比自己更不脸的。何勇,跟他同年级不同班,也算是点头之交,凭着社会上认识几个哥哥,一直想在二中立棍儿,可他压根就没瞧得起他。对于追求桐瑶这件事,他俩一直很有默契,大家公平竞争,为了女的大打出手,实在没面子。这次输了也就输了,只是这么上心追求一个女生,出钱出力不说,光是找人打老师就搭进挺大一人情,除了抱一抱,摸一摸手以外,什么也没捞着。真她妈的是桩赔本的买卖。

桐瑶见肖斌不再纠缠她,顿觉松了口气。但是,这个谎要如何来圆,她还需要思索一番。直到临开学前,她也没想出好的办法,最后还是同意跟何勇出去约会,并且口头答应做她女朋友。

开学后,桐瑶成为何勇女朋友的消息很快就在二中传开,除了几个要好的闺蜜外,谁也不敢和她说话。新学期,她变得不爱穿校服,总是一身黑,整个耳朵都戴满金属耳钉,身上还喷香水,因为她,教室里总弥漫着一股甜腻腻的气味。黑鸦片,她喜欢这个名字,也喜欢这个香水的味道,她还特意去查了资料,了解鸦片和罂栗花的关系。她也喜欢罂栗花,觉得它既妖艳又瑰丽,就像她自己。她还买了一盆放在房间的窗台上,每天伴随花香入睡,她似乎对目前的状况很满意。除了何勇。

她不喜欢何勇,更讨厌他像公狗一样总往自己身上靠。想摆脱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自己的香味吸引其他蜜蜂,而这只蜜蜂就是肖斌。

那是二中有史以来最大的械斗,即使放在整个光明区,也是屈指可数。校内外参与械斗的不下百人,其中有一人当场死亡,七人重伤,两人终身残疾。何勇和肖斌,双双被开除学籍,因何勇手持刀具,性质恶劣,被送进了少管所,余刑三年转至监狱。肖斌的父亲托人找关系,最后只判了半年,肖斌出狱后,一家搬到了城郊。

起初,二人只在食堂发生了些口角,这在二中是常有的事,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后来不知怎么就上升到了服与不服,你死我活的地步。就在这件事发生不久,桐瑶也辍学回家,其中的原因值得玩味。她在地下商场卖了几个月衣服后,便一直没再工作,整天混迹于区里的繁华之地,市里的大小夜场。据传,她还跟使自己怀孕的那个校外男友又混到了一起。

有人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黑鸦片。她似乎也很喜欢这个称呼。奇怪的是,虽然大家都知道她身上有毒,简直是罪恶的代名词,可还是有许多人对她上瘾,对她趋之若鹜。父亲得知她的种种劣迹后,托她继母同她好好谈一谈,可她还是没有收敛。

她还是身着一袭黑衣,如同身着一身丧服。周围总会有几个男人一直围着她转。她太自信,永远将自己置身于舞池中央,将青春韶华玩弄于指尖。她太自信,觉得这朵罂粟花会永远地盛开。她太自信,坚信自己永不会败。她太自信....

                            房伶

父亲死了。母亲说,要去坟前祭奠一下。于是当天便请了假,飞到闽北,跨过闽江,留宿在建阳。

这里山娟水秀,一派南国风光。旅馆位于小城繁华之地,市场里售卖着岩茶,板鸭,菌菇以及种类繁多的桔子。与小贩攀谈几句,却不懂其意,恍如置身在异国他乡。忽然间旅情骤起,又不忍归去,徘徊于几家茶具店前,驻足观赏。橱窗里展示的几只建盏,均出自大师之手,在射灯下熠熠生辉。父亲在世时,经常给我邮寄此物,有他亲自烧制,也有出自其他建窑。北方的饮茶文化比不得南方,加上母亲的冷言冷语,那些建盏被弃至于橱柜中,早已落满了油灰。

一想到这,心中仿佛有什么东西正缓缓地滴落。

翌日清晨,打车前往父亲的村落。途中暗自惊叹,不愧是建盏之乡,家家户户院子里都搭建了窑坑,宛如一条条盘踞着的土龙。进了村,赶忙拨通房伶的电话,又交给司机,历经几番周折,终于来到父亲的院子。

使我惊诧的,不只是院里两个巨大的窑口和堆成小山的残胚,还有妹妹房伶的变化。短短五年时间,她已变成大人模样,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继承了父亲的高鼻梁与单眼皮,同样也具备了南方姑娘的娇小身姿。她站在门口,在一排百合花中,散发出阵阵的幽香。得知我要来,她特意从市里赶回。

屋里似乎久无人住,灶台上落满了灰尘。一间房门开着,从陈设上看,俨然是一副闺房模样。走进另外一间,看到了父亲的遗照,点了香,鞠了躬,再抬头看,却像是在看一副古人的画像。简单收拾和安顿后,便带上供品出了门。

墓地离村子不远,我们决定徒步前往。

我向来少言,她又把我当“人客”,客气得令人尴尬。她像故意与我拉开距离似的,我快时,她便快,我慢时,她便慢。回头发现她穿着高跟鞋,偶遇泥泞路段时,走得很吃力。便试图接过她手里的酒和水果,她笑着拒绝,孩子般的倔强和逞能。

路过一片竹林时,我提议稍作休息。有了机会与她攀谈几句。

“你在市里做什么工作?”

“茶楼,做茶艺师。”

“倒也对口。”我笑了笑说,“去茶楼的人多吗?”

“本地人少,外地人多。”房伶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又关上。“他们都喜欢在那里谈生意。”

说完,彼此又陷入了沉默。

“爸死时....”

“没有受罪。”

“那就好,那就好。”

“葬礼的事,辛苦你了。”

她摇了摇头,眼睛好似闪出些光来。

“爸过身后留下六万块钱,我俩一人三万。葬礼一共花费三万四,剩下的两万六这就给你转。”

“不用不用。”我赶忙拒绝。父亲在我出生不久,便离开家,虽对我未尽到责任,同样我也没有尽一份孝道,这钱是万万不能要的。

“没关系,房子和窑坑我准备租出去,一年也有不少的租金。”

她执意要我收下,我再三推辞,最后我提出拿走几个父亲收藏的建盏留作纪念,她才勉强答应。突然发觉谈论遗产之事颇有些难为情,便起身收拾,准备赶路。

小路曲曲折折。枝桠间,能看到雾霭里隐藏的山谷,又行走数里,终于在一个新坟前停下,大理石墓碑上的斑斑光影,好似一群摆动双翅的金蝶。房伶蹲下来,用湿布将墓前石台上的灰尘抹去,摆上供果,点上线香。我打开袋子取出纸钱,开始焚烧。

“妈死后,我很少回来。爸整天囫囵着吃,平时又喜欢喝酒,那病恐怕就是....”她哽咽着,脸上挂着泪。“爸希望我继承他的手艺,我却没有兴趣,这么任性地跑到城里....”

我的鼻子有些发酸,让我动容的,并非是我们对共同亲人生发出的缅怀之情,更多的,其实是被她的真挚情感所打动。几年前,我收到她的一封信,大概内容就是期待与我早日见面,因为她的同学都知道她在北方有个哥哥。那时她上小学五年级,文笔还很稚嫩,随信还有一副她自己画的山水画。那时恰逢生活艰难,加上对父亲的怨恨,就没有给她回信,只是礼仪性地寄给她几本书。再见面,便是五年前的那一次,是我代替母亲去参加她母亲的葬礼。

因为有共同的情感来做纽带,她同我也慢慢亲近了些。回去路上,我们一直都在交谈,当然,大多是围绕父亲这一话题。我发现,她嘴里的父亲,与我印象中的差别很大,这让我感到很惊讶。后来我才发觉,我对父亲的印象,完全是由母亲一手塑造出来的。父亲的是非对错,我已无力去判断,可通过这个与我同样身为子女的口中得知的,却是一位慈父形象。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为此感到不公,反而打开了多年沉积在心中的郁结。一抬头,天光逐渐暗淡,我发现就连树林里的黑也变得不再那么恐怖了。

村子里面炊烟袅袅,沿途有几个院子在开窑,很多年轻的小伙子聚在窑口,大声喧哗,场面十分热闹。我想是时候离开了,便让房伶去叫车。她却执意让我留下,明天同她一块走。把我安顿好,她说离开一会,半小时后,同妇人一起抬来一个箱子,里面都是刚做好的饭菜。

板鸭,腊肉腊肠,几碟南方时蔬,还有香甜可口的凉糕....都是她特意托姨娘为我准备的。在父亲的屋子里,还找到了半瓶竹叶青。天色渐黑,房伶的劝阻,加上美食美酒的诱惑,便索性决定住下一晚。席间,有了姨娘这个熟人相伴,她尚未消退的少女本性也逐渐显露出来。她将几本图画书拿给我看,笑着等待我的反应,我感到惊诧,因为这便是多年前我送她的那几本,如今看也很崭新。她又拿出许多父亲珍藏的建盏———鹧鸪斑,乌金,曜变,红兔豪;束口的,敛口的,斗笠的。形态优美古朴,釉面巧夺天工,实属器物之最。

“爸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建盏。那段时间,市面上很流行电烧,恒温烧出来的釉面好,不易变形,容错率低。可他对此很不屑,坚持用龙窑柴烧。跟他学习时,他常对我说,“建盏就同人一样,一窑之中,千变万化。在四季中,昼夜里,阴天或晴天,烧出来的东西都不一样。好的艺术品就是要与自然融合。有瑕,才有宝。瑕越多,才能衬出宝的少。所以一但出现了窑宝,爸都会留着,然后一起邮给你。就因为这件事我和妈没少生气。所以,那些建盏你一定很喜欢吧。”

想到那些宝贝的下场,我感到十分难堪。进而又思考起房伶的话来....在职场浮沉多年,却始终无法突破。怕生活改变,迟迟不肯接受婚姻。我想不出问题究竟出在哪。我的父亲,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不远千里去学艺。我的母亲,为了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没有选择再嫁,自主又独立的渡过了半生。而眼前这位少女,从事着自己喜欢的事业,就算有意想要通过工作接触不一样的圈层,这种努力的向上攀爬,这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有什么资格拿道德来抨击呢?惧怕生活之火的淬炼,惧怕成为瑕疵品,惧怕自己是凡俗之物,而迟迟不肯踏入这一步,最后只能自消自灭。一想到这,我感到十分沮丧。

“哥,你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我们俩一起烧一次窑怎么样?”

房伶的提议令我心中一动。“可我不会...”

“简单。坯料都是现成的,我这就去调釉水。你负责砍柴。”她兴致勃勃,好像马上就要开干似的。“姨妈,麻烦你收拾一下桌子。哥咱们走,走啊...”

夜晚,月朗星稀,阵阵微风抚过脸颊,让我感到十分舒服。父亲的院子地势很高,可以看到村里的大部分民居。因为每家庭院里都有窑口,整个村子都笼罩在一片橘光之中,就像一个大工坊。房伶拉开电灯,院里顿时亮如白昼。我向领导致电,提出请半个月假,对面说五分钟也没说出个结果,我有些不耐烦,便挂断了电话。房伶对我笑了笑,说,来啊,想什么呢。我微笑着报以回应。我挽起袖子,走到柴堆前。在我挥舞着斧头,劈向柴火的那一瞬间,我的心里澄澈得如一汪泉水,我终于近乎孩子般开心地笑了。关于生活这个难题,我想我已经找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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