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〇朱注谓此章与礼记内则之言相表里。几,微也。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劳,忧也。劳而不怨,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〇此并下四章,皆明孝事父母之宜也。朱子语类,问此圣人教天下之为人子者,不惟平时有愉色婉容,虽遇谏过之时,亦当如此,甚至劳而不怨,乃是深爱其亲也。曰又敬不违者,上不违微谏之意,恐唐突以触父母之怒;下不违欲谏之心,务欲置父母于无过之地,其心心念念只在于此。若见父母之不从,恐触其怒,遂止而不谏者,非也;欲必谏,遂至触其怒,亦非也。
4.19 子曰:父母在,不遠游,游必有方。
〇方,方向,去所。言如果远行,一定要告知以去向。失联而让父母担扰,非孝子所为。
〇朱注谓远游,则去亲远而为日久,定省旷而音问疏;不惟己之思亲不置,亦恐亲之念我不忘也。游必有方,如己告云之东,即不敢更适西,欲亲必知己之所在而无忧,召己则必至而无失也。范氏曰:子能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孝矣。
4.20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〇父之道,父之志行与善迹也。三年,谓有坚持而非朝行夕改也。
〇此章重出,已见学而篇。盖学而篇一章乃言观人之法,此章言孝子之行宜也。中庸曰: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故继述父之志行而致善迹延绵,方是孝的真谛。善继、善述就是本章的“三年无改”。三年无改而累积为礼俗,可见孝心绵延也。
4.21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
〇年,年龄。言当记挂父母之年龄、生日,见其寿考则喜,见其衰老则惧也。
〇以上四章皆言孝宜。孝心即仁心,但须行之得宜,方可得仁。几谏、游必有方、三年无改、一喜一惧,皆宜之也,义也。仁是静观之德相,义是动态之德宜,动静本一如,此从孝上见之矣。故孝者,仁义之根本,或曰仁义之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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