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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场如梦魇般的大火皆是醉酒惹的祸

那一场如梦魇般的大火皆是醉酒惹的祸

作者: 翩翩翩飞 | 来源:发表于2024-03-11 22:14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书香澜梦第76期“酒”专题活动。

    “着火了!着火了!”一阵急促慌乱的叫喊声响彻在正月十五寂静的夜空上。

    只见清冷的夜空里,一团橘红色的火焰如盛开的木棉花,夹杂着“嗤-嗤-嗤—”的爆炸声,火星子“噼啪”四处乱溅。一瞬间,火势腾空而起,如疯长的火蛇一般,愈发地凶猛了。

    警觉眼尖的人很快就判断出那火的来源是在曹家大院里,至于是哪一间屋子先起的火,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快要连成一片了。

    五六十年代的曹家大院,是贵州六枝特区岩脚镇上数一数二的大户,曹老爷子是镇上的大地主,家里曾经有佃户十几人,做酒的,熬糖的,卖盐的都是他家的产业。只是解放后,田地被没收了。但是,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家里还是殷实得很。

    曹老爷子有四个子女,三男一女。老大曹志国是黄埔军校的军官,生的浓眉大眼,威风凛凛,可惜的是,在他26岁那年被老爷子一封“病危”的家书骗回老家。

    那天,全镇上的人都记得,他骑着高头大马还没进镇上,就被老爷子提前雇的人按住,缴了配枪,捆绑住押回家,锁在房间里,24小时派人看管,不让回军校。逾时了才放出来。

    因为误了归期又没有配枪,这就是回去也是要军法处置的,老大也不敢回纪律严明的军校。可怜的老大,就这样白白断送了前程。因为曹老爷子不想自己的儿子将来被解放军处置,故而出此下策。不久之后老大志国被家人安排娶了附近村的一个妇女主任。

    用曹老爷子的话说,媳妇要娶能干活的,不喜欢经商之家,认为自己大户人家,不跟有”铜臭味”的商人之家有往来,认为他们见利忘义云云之类。

    老二志明高中毕业,在镇上粮管所当个会计,他聪明机灵,活泼调皮。生得油头粉面,头发微微弯曲,见人总是笑吟吟的,嘴又很甜,很讨女孩子喜欢。

    老三志华是个文弱人,待人和气友善。小时候放鞭炮,炸伤了右腿,限于医疗条件,后来虽然好了,但是却老落个走路一瘸一拐的毛病。初中毕业后自己办了个私塾,在镇上很有好名声。

    老四是唯一的女孩,小巧玲珑,眉眼如黛,是个美人坯子。可17岁就早早被媒婆说媒嫁给了镇长的外甥。

    要说曹家结婚最幸福的目前只有老二曹志明。对,就是那个生的油头粉面的。他和媳妇甘秀芬还是自由恋爱结婚的,这在岩脚镇上还是头一遭的新鲜事。就是在六十年代那个比较封建落后的地方,他们的婚姻也是件挺勇敢浪漫的事情。

    女子甘秀芬,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常常编一根长及腰部的粗辫子,辫梢处系着一根红头绳,走路时,粗辫子像一条灵动的鱼在后背悠游。她皮肤微黑,鹅蛋脸,凤尾眼,鹅銮鼻,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和小梨涡,是镇上数一数二美人。

    曹家老二看上甘妹子,曹老爷子是一百个不愿意的。原因是:甘家是个商人家,且只有一个独女,还肩不能挑背不能抗的,又生得娇气,还比老二大两岁。故而老爷子不喜欢。他曾经找媒婆给老二说了好几个,都是相对的大户人家。但是,老二不是嫌弃人家脸上有麻子就是嫌弃对方是小脚女人,不是眼睛生的小就是嘴巴太大……总之就是看不上人家。其实他心里已经认定了甘妹子,哪里还看得上其他人。

    就这样,老二顶着家族的巨大压力,恁是凭着自己的主意和坚持,跟自己心爱的女孩结婚了。这让曾经对曹家老二动过心思的女子羡慕红了眼。

    婚后,曹老爷子就跟他们分家了。分给他们两间偏房,一块田地,一个糖店。曹老二只要能跟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哪里还计较这些,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不久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宝贝女儿。

    镇上的人都知道,曹老二有个两个爱好:喝酒和养鸽子。

    家里里里外外养了五六十只鸽子。就连床底下也养了他最心爱的一对“红宝石”鸽子。也因此,鸽子整天“咕咕咕”地叫,扑闪着翅膀,弄得细毛四处乱飞,鸽粪也熏人,媳妇很不喜欢,院子里其他家人也很烦。鸽子吃的食物也很多,每天志明拿绿豆、玉米、小米的来喂食,家人早就不厌其烦了。只是偶尔杀几只鸽子改善生活的时候,家里人的脸色才稍微好看点。

    分了家,大家也就自顾自了。只是偶尔看到院子里飞扬的鸽毛和闻到熏人的鸽粪,他们就又都唠叨不已。

    喝酒是从他三岁起就会的。记得曹老爷子在他过三岁生日的时候,摆了几桌筵席。吃饭时,小志明看到父亲和叔叔伯伯们喝酒碰杯,觉得好奇,认为那一定是好喝的东西。嚷着要吃。父亲就开心玩笑地用筷子点了杯中的酒到儿子口中,哪知小志明抿了一下,咂了咂嘴,眯缝着眼睛,说了句“好吃”!就不停地吵着要喝了。

    拗不过,父亲就给了他一小口喝。从此,小志明就似乎打开了品酒的味蕾,认为酒是这世上最好喝的东西。直到长大。至今二十四岁,每天都会小酌一下。最不济也要喝口米酒过一下瘾。

    话说正月十五这天,媳妇一早就背着女儿回娘家了。曹志明晚上就跟几个朋友喝酒到深夜,才踉踉跄跄地回到自己的小家。

    他一回到家,扯亮灯,就迫不及待地点了一盏煤油灯,去照看床底下的“红宝石”,看它们饿了没有。就把煤油灯放在床边的踏板上,弯腰弓头地爬进床底下了。也许由于太醉亦或由于太累,他竟然趴在床底下昏昏然地睡过去了。

    不料,煤油灯的火苗被窗外面的风吹得它忽左忽右忽短忽长的。突然,窜起的火苗一下子引燃了纱织蚊帐。风干物燥的,一下子火苗就烧着了床上的金丝纹缎,那叠得整整齐齐的几床被子,都是媳妇陪嫁过来的,也烧着了。

    此刻,还趴在床底下的老二,觉得很热,烟熏的眼睛睁不开,口干得很。他欲抬起身,竟然无力,再次起身,头被撞了一下,才稍微清醒过来。揉了一下眼,呼吸感觉不对,烟熏的味道直钻入鼻子,顿时感觉不好。酒意顷刻间已经退去。他赶紧爬出来,看着床上、窗子上、墙上糊的字画以及箱子,都在燃燃地着火了。他懵了,吓得瞬间挪不开步子。待到醒悟时,只是慌乱地扯了两条搭在箱子上的被子和拖着一只箱子失魂落魄地跑出去。

    也罢,这时候,如果大声呼喊家人和邻居前来救火扑灭也还不至于落到最后那个惨烈的结果。他不敢吱声,跌跌撞撞地跑到他媳妇家,好在媳妇家就在坎子上,也就几分钟的路程。他使劲地敲开门,上气不接下气地对媳妇说:“家、家里失火了,失火了!”说罢,泣不成声,软踏踏地歪倒在门槛上。

    媳妇三魂两魄地跑到小家,老远就呼天抢地地大喊“失火了!失火了!救火啊!”又三步两步地跑到曹老爷子屋子“砰砰”拍门;又到屋边水井里担水扑浇灭火。

    这时,曹老爷子也赶出来了,看到这一幕,大骂“日你先人的,不想过日子了,败家娘们!”左邻右舍也陆续赶来,担水扑火。一时间,院子里乱作一团。

    一个多小时候后,火算是扑灭了。但是,小家被烧得残垣断壁黑不溜秋的。院子里其他房间也有被烧坏的。曹老爷子的侧边屋子就是紧挨着的。后来听说曹老爷子的财物受损严重,因为他的很多钱都放在那间厕屋的木墙壁里,有鸦片、白银、银票等。

    第二天,老爷子大发雷霆,将曹老二一家赶出了院子,让他们永远都不要回家。

    人们都以为那火是二媳妇放的。二媳妇也不吭声,背着女儿,捡拾了能拿的走的东西就低着头跟志明灰溜溜地回了娘家。

    其实,二媳妇甘秀芬的娘家也是很殷实的人家。甘爸爸是商人,烤烟、贩盐、熬糖、卖布,什么生意赚钱都做。曾经有一个传说,说甘爸爸在经商途中被山上强盗抢了,让给家里报信,如果在规定的三天时间里不背一背篓银洋来赎回,就剁掉一个指头。

    后来由于山雨路滑,甘妈妈背着一背篓银洋晚了一点时辰,甘爸爸虽然被放了回来,但还是被狠心无良的强盗剁了一根小拇指。

    这也是后来成人后的秀芬摸着爸爸的手才发现的,当时心疼不已。

    只有媳妇知道家里失火的缘由,为了丈夫的声誉,忍辱负重背负了这个罪名。

    夜灯下,在甘媳妇的屋里,丈夫志明失声痛哭,说了好多好多自责的话,并感谢媳妇替他背负罪名,因为如果让老爷子知道火因他而起,估计要打断他的腿或是送他去坐牢都有可能。

    最后志明流着眼泪发誓,再也不喝酒了,都是喝酒惹的祸。

    这夜无眠,两人相拥而泣。

    第二天,曹家老二就离开这个岩脚镇。

    当时,地方各处都在大力招工,兵工厂、铁路工人、被服厂、纺织厂等等,都在鼓励年轻人离开家进厂当工人。

    曹家老二后来就招工进了铁路,去当了一名修铁路的工人,媳妇进了兵工厂,都是包吃包住的,两人的命运就此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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