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3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〇同德故和,以义相济,故不同。同欲故同,各怀其私,故不和。
〇此章是孔子严和同之辨也。和是与物无戾,同是与物无异,迹若相似而实相反也。和则不同,同则不和,君子小人之道然也。
13.24 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wù)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〇乡人皆好之,然岂无乡原乎,是善善不明也。乡人皆恶之,然岂无君子善人乎,是恶恶不著也。知人之智,善者善之,恶者恶之也。
〇此章见观人不以众而以类也。好恶以善不善为断,是活法,是定法。不凭着善不善取人,便如扶醉汉,救得一边,又倒了另一边也。崇祯间,用党人不好,互用相制又不好,用党外人又不好,正坐此弊。(吕留良)
13.25 子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
〇易事,谓使人平易,不苟求。难说,谓厚重缄默,不轻说人长短。说之不以道则不说,言必有中,故难说也。 使人则量材而用,见一善而忘百非,是易事也。小人则反之,使人求全责备,刻薄寡恩,此难事也;说人则随意妄言而成其私,此易说也。君子小人心术之不同,就与人接物上见之也。
〇此章见君子小人存心待物之不同也。难说是心之公,易事是心之恕。君子之心公而恕,小人之心私而刻。天理人欲之间,每相反而已矣。论语稽云:“此章可以括廿四史之全,以道字为主,以说字为对,以事字使字为经纬。盖下之所以事上者,欲上之使之耳。上之所以说下者,以为适吾用而使之耳。事之之法在于下,使之之权出于上。君子小人就在上者之心术言之,器与求备,对较相形者也。”
13.26 子曰: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
〇泰,安舒。骄,恣肆。君子坦荡荡,心貌怡平,是泰而不为骄慢也。小人性好轻凌,而心恒戚戚,是骄而不泰也。
〇此章言君子小人气象之不同也。君子小人存心不同,故其气象亦自有辨。君子戒慎恐惧,性分之事已尽无歉,故道德润身,心广体胖,但见其安舒自得而已,何尝矜己傲物而或涉于骄乎?小人纵欲灭理,非礼之事无所不为,惟才势自恃志得意满,但见其矜夸自足而已,何尝从容不迫而有所谓泰乎?泰者,其天理之自得者欤;骄者,其人欲之自纵者欤?欲知君子小人之分,观诸此而已矣。(四书日讲)
13.27 子曰:剛毅木訥,近仁。
〇刚无欲,仁者静,故近之。毅果敢,仁者勇,故近之。木质朴,仁者不尚华饰,故近之。讷迟钝,仁者慎言,故近之。
〇此章是孔子欲人就心体以求仁也。刚毅木讷,气质之性也,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近仁。言以后天之气遡先天之理,相去不逺也,于时保之是在学矣。盖人性虽固有,而一乘于杂揉之气,即性受其蔽而不可见。惟刚毅木讷一些子不涉,形气分明,是仁体发挥处,仁不可见,此为近也。 道心惟微,惟刚毅木讷仿佛情状,故曰近。张子曰“有气质之性,有义理之性”,可谓扩前圣所未发。知刚毅木讷近仁,则知为仁之功矣。 刚毅木讷充得尽,渣滓便浑化,上下与天地同流。(刘宗周)
13.28 子路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
〇切切偲偲,互相督责勉励之貌。怡怡,和顺、和睦之貌。朋友以义合,兄弟以恩合,处之各有所宜,尽伦之事也。
〇此章见士贵陶镕其气质而运之以中和也。所谓士者,涵泳于诗书礼乐之泽,必有温柔和厚之气。若于行己接人之时,或径情直行,或率意妄言,或过于严厉而使人难亲,皆非所以为士也。必也切切焉,情意恳到,而竭诚以相与偲偲焉,告诫详勉而尽言以相正;又且怡怡焉,容貌温和而蔼然其可亲,则恩义兼笃,刚柔不偏,非涵养之有素者不能也,可谓士矣。然此三者皆不可阙,而其所施则不可混,朋友以义合者则当切切偲偲焉,规过劝善侃然振直谅之风;兄弟以恩合者则当怡怡焉,式好无尤,蔼然笃天,亲之爱所养既善,而所施合宜,益徴士品之优矣。可见天下有一定之道,尤贵有各当之用,知其道而不善用之,犹为德之累也,惟兼体而时出之乃为善与。(四书日讲)
13.29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〇教民者,教之孝悌忠信之行,务农讲武之法。即,就也。戎,兵也。民知亲其上,死其长,故可以即戎。程子曰:“七年云者,圣人度其时可矣。如云期月、三年、百年、一世、大国五年、小国七年之类,皆当思其作为如何乃有益。”
〇此章是思善人教民之功也。善人者,以仁政为邦者也。孟子梁惠王上,言施仁政于民者曰:“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盖善人教民者若斯也。如非善人,民苦于税而刑之,岁无暇日,安所得教之农隙时哉?周语云: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夫三时,春夏秋也。一时,冬也。仲冬,农之最隙,周官以教大阅焉。书费誓云:砺乃(犹汝也)锋刃。此武事之宜讲者焉。孟子梁惠王下云: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此可明善人教民之效也。后也言征兵者,何弗思善人教民者乎?或曰:孔子三年有成,子路三年可使有勇知方,今即戎期之七年,何也?善人不及圣人,其才亦不如子路之学也。(简朝亮)
13.30 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〇不教民,未经教化之民。言用不教之民以战,必有败亡之祸,是弃其民也。
〇此章见用兵不可不慎也。民必教而后可用,如或严刑峻法不教以孝弟忠信之行,或居安忘危不教以务农讲武之方,而徒然好大喜功,先为兵端,以素不教之民,行战阵之事,是民既不知有尊君亲上之义,又不知有坐作击刺之方,徒驱其民于锋镝之间,而无益于胜负之数。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所以古之帝王,常于太平之日时勤不虞之防,练而不弛,备而不用,井田军政合为一,事藏战于守,寓兵于农。易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诚久安长治万世不易之道也。唐之府兵,明之卫所庶几近之。(四书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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