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他

作者: 田可乐小朋友 | 来源:发表于2018-04-26 00:07 被阅读2206次

    那店子小小的,在学校周遭的一条小巷尽头,没有显眼的标识,只是梁上悬着几尺见方的塑料招牌,上面是红彤彤三个字:骨头汤。

    第一次去吃,是因为朋友介绍,说他家汤料滋味不错。进了店子,老板拿着菜单迎上来,是个三十出头的中年男子,面容普通,中等个头,理着短短的发,裹件黑色羽绒服,声音轻柔。

    三个人,点了三份骨头汤砂锅,是用猪骨熬原汤,再搭配豆腐皮,生菜,井水豆芽垫底,簇拥着一根肉质饱满的大棒骨。他给我们用蒜蓉,小米辣,芫荽,生葱打好蘸水,又递上三副一次性手套,说,

    “棒骨上的肉用筷子不容易吃,手撕方便。”

    汤汁不算浓郁,甚至有些发淡,但因为掺了牛奶的缘故,呈乳白色,有股不可捉摸的甜,白口吃过了,再搭着蘸水吃,吃到最后,也不觉得腻。又点了一份卤翅中,表皮是单薄的酱油色,肉很嫩,软糯咸鲜,不算正餐,是可以犒劳舟车劳顿的小玩意儿。

    他家的菜式似乎都是这样,清淡却不寡淡。哪怕是红油辣子鸡,也要放几搓清水豆芽解腻。

    光顾的时日久了,便晓得店子是两个人合伙开的。都是中年人,负责收银,招揽顾客的那位性子爽朗,说话声音略微沙哑,烟抽得很凶。负责办厨那位,手脚麻利,话不算多,不必做饭的时候,就坐在店外的躺椅上,看看肥皂剧,逗逗小狗。

    他们共同养了两只小奶狗,一黄一黑,黄的叫小黄,黑的叫小黑。是土狗,不挑食,极亲人,远远见着你走来,便徐徐瘫倒在地,毫无戒备露出柔软的肚皮。

    我有个习惯,喜欢的店子便会一直去。次数多了,跟他们也熟络起来。他们一个是贵州人,一个是昆明人,我问贵州的那个,

    “你为什么来昆明?”

    他就笑,坦坦然的样子,

    “为了陪他开店呀。”

    他们对于食材用料颇为讲究,每次去,都能吃到新鲜的卤味和棒骨。待客也大方,点一个汤锅,能送一桌子的菜,店子不卖饮料,你说渴了,他便从冰柜里取大瓶装的雪碧给你,说,

    “这是我们自己喝的,你只管喝,喝不完的留在瓶子里就好。”

    跟所有做餐饮的人一样,他们也在憧憬着,等生意慢慢做大,就扩展店面,在店不远的树林里支几片烧烤架,还要卖贵州特有的吃食——丝娃娃。办厨的那位,有次张罗我们坐下,忙活半天,给我们端出来一些丝娃娃,他说,

    “你们吃,是新到的食材,用外皮把喜欢的馅儿裹起来,打着蘸水吃。”

    我们就有模有样地学着他的姿态吃,味道很好,细嫩爽脆,是适合夏天的食物。

    见我们夸他,他高兴极了,一反往常地说了好多话,说他先前去贵州,最喜欢吃的就是丝娃娃,但是云南这边没有类似的店子,于是想着自己来做一下。

    我很喜欢他,因为他总是餍足的样子,你夸他一下,他就像早春枝头的花苞,噗地一下就笑开了。

    也是这个原因,在情绪低落的间歇,我总会到那店子里去。有时候并不急着点餐,只是坐在那张躺椅上,摸摸小狗,晒晒太阳,说些漫不经心的话。

    寒假过后,他们的小店闭门谢客了好些天,我一度担心不会再开业了。

    但没多久,店子又开了,还是清清静静的,单挂着那方骨头汤招牌。

    店里只剩下办厨的那位了,他在厨房里,忙得脚不沾地,一边招呼客人点餐,一边急吼吼地用勺子去舀饭,一没留神,勺子磕在桌沿,饭洒了一地。他没吭声,只是安静地蹲下来,一一捡起。

    吃过饭我就走了,因为看他太忙,不忍心占用他的时间。

    第二次去,店里是两个陌生小伙子,我跟朋友点了往常吃的菜式,他们炒上来,肉质老,素菜又过于寡淡。碍于情面,我们硬着头皮吃,依然剩了大半盘。

    走出店外,看见周遭的墙壁上白纸黑字写着:店面转让。

    心下黯然。

    于是好久没去,以为他们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一天傍晚,去小吃街附近买水果,远远的,又看见办厨的那个人,坐在躺椅上出神。高兴得水果都忘了拿,颠颠地跑过去找他说话。

    他瘦了,也黑了,面庞上全是油光,头发许久未经打理的样子,趿一双廉价人字拖。

    还没等我开口,他说,

    “啊!太久没见到你了!”

    我点点头,说,我也是。

    他窘迫地用手在身侧的衣服料子上刮擦几下,自顾自把我拉进店里坐,说,

    “你坐,你坐,我给你做吃的。”

    店里黑魆魆的,又脏又乱,几只没头苍蝇在我身旁流窜,冰柜里散落着一些棒骨和小菜。我看向店外,小狗也不见了。

    灶台上,旺旺的火烧起来,我坐在一旁,看他一个人倒油,下菜,炒料,空气里弥漫着熟悉的,清淡又不寡淡的味道。

    “那个人去哪儿了?”我问。

    他手一顿,半晌,说,“我们吵架了,他搬走了。”

    我没往下问。

    他把火关掉,洗洗锅子,说,

    “店里还剩了些火腿,是朋友寄来的,味道很好,我炒给你。”

    说完,去冰柜里取来火腿切片,用热油升温,撒一把蒜苗爆炒。

    炒好了,他把菜都腾进打包盒里,用抹布把溢出来的汤汁抹掉,把盒子认认真真盖好。

    我伸手去取钱,被他止住了。

    昏暗的店子里,他的眼睛亮晶晶眨巴着。

    他说,

    “不收钱的,你在我心里是我们的朋友,最后一顿饭做给你吃。”

    没忍住,还是鼻头一酸。

    说不清是因为他们的离别,还是他那句“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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