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结婚时我的不祝福

作者: 江北不吃米 | 来源:发表于2018-04-21 19:16 被阅读1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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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春寒料峭的三月的夜晚,我给远在曼彻斯特的郑潮打去越洋电话。

    她那头是下午,声音懒洋洋的问我什么事。

    “陈大力这孙子要结婚了,他让我问问你要回来参加他婚礼吗?”

    “和谁?”

    “除了李碧池还能有谁。”

    郑潮突然就炸了毛,一口鲁西南方言喷薄而出,“滚滚滚,我忙着呢,他结婚是他的事,你叫我干嘛。”

    然后就撂了电话。

    但第二天郑潮就从曼彻斯特飞了回来。

    她剪去了标志性的长发,清淡的妆容衬托出好看的眉眼,但这丝毫掩饰不住她的憔悴,她我窝在我家沙发上吃一份鸭血粉丝,蒸汽迷蒙中,我很难看清她的脸。

    我把陈大力的婚礼请柬拿给她看,上面的李碧池眼中有爱嘴角含笑,“你看这照片,是不显得还挺郎才女貌的?”

    郑潮死死盯着请柬,紧咬着唇,拿手指使劲戳着请柬上的小人儿,豆大的眼泪顺着她白皙的面庞滚了下来,她像是问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你说,我该不该祝福他?”

    我说,哈哈,那人都结婚了还能不祝福咋的。

    但郑潮很倔强,她说,我就不祝福他和李碧池。

    李碧池本名叫做李潇潇,这是一个具有超前意识的女人,奉行着“我也无所谓我看他对我还不错我就谈谈呗更好的来了我就分反正最后还有陈大力这个备胎接盘侠”的婊则,鉴于她不遗余力的身行力践着“一个碧池应有的作风和情操”,所以我在一个酒后的午夜郑重地给她命名为“李碧池”。

    但陈大力这傻逼追随了她整整十年。

    因为他从来都不觉得李碧池是个婊里如一的人,在他心里李碧池是“生性洒脱”“敢爱敢恨”的女人,是他的“红拂女郎”,早晚有一天会跑到他身边和他说“我们私奔吧。”

    我说你他妈还有脸说“红拂女”,你的红拂女郎早在四年前就流浪在异国他乡了。李碧池永远也不会成为红拂女郎,你他娘的也永远不会再是李靖。

    2

    李碧池当初凭着半两姿色踏足江湖跻身红尘,吃了江湖饭,也享了儿女情。但在这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中走了一遭后,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沾的一身俗气泯然众人矣了,便寻思着找了不错的男人嫁了了事,一回头刚好看见还在身后默默追随着的陈大力,那好吧就是你了。

    陈大力这傻逼高兴啊,觉得自己这十年没白等啊,自己终于靠着一片痴心换回来了真心。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过上梦想中的生活——在铺满蕾丝枕头的卧室,在雪白的满含油烟人情味厨房,在十年后得以依偎的爱人的臂弯里,好好享受上天赐予他的这份真爱。

    当然只有他这么觉得。

    婚礼的那天,郑潮问我打算给多少钱。我突然就想起二十一岁那年我们三个一起喝酒,在夏日的躁动不安中陈大力问我如果有一天他结婚了我们会给他多少钱,我记得清楚,我说就算啃三个月馒头也至少带过去一万大洋。

    现在我不用啃三个月馒头也能轻松拿出一万块钱,可却不愿意给了。就像郑潮说的那样,“我可真不愿意给傻逼去送钱。”

    最后,我和郑潮还是各自拿了一万过去,不为别的,为他身上背负着的那座送给李碧的大房子的房贷。

    婚礼的现场,陈大力拿出他摒弃多年的吉他,讲了一个动人的“爱情陪伴”故事,唱了一首于十年前深夜写下的情歌,然后在自己的泪水和亲友掌声中对李碧池说出那三个亘古绵长的字。

    那一刻,就好像他们已经爱了十年。

    让我意外的郑潮出奇的平静,她坐相端庄,吃相优雅,礼貌含笑的和旧日同学寒暄,轻轻喝酒,温柔的笑,仿佛不远处婚礼殿堂上站着的那个男人不是她爱恨多年的陈大力。

    3

    情歌唱啊唱,烈酒喝啊喝,思绪飘啊飘。

    我和陈大力是在奔赴大学校园的火车上遇见郑潮的。这相遇颇有些傻逼脑残剧的味道——半夜,因为实在受不了车速,我和陈大力在车厢连接处打跑得快,郑潮跑过来问能不能加她一个玩斗地主。

    我抬头打量这个长的颇像周迅的姑娘,半蹲在我们身边,嘴里嚼着口香糖,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透露着渴望的光芒。

    其实我本来是想拒绝的,因为我打跑得快总赢但打斗地主几乎全输,但在她掏出三个卧在包装袋里的鸡腿后,我发现陈大力已经重现洗好牌了。

    输了五局牌后,我得知了郑潮此行同样亦是奔赴T大的油画系学子,我紧紧握住她的手说,“老妹儿,他乡遇亲人啊!”

    郑潮说,“兄台,一见如故啊!”

    然后我们就不打牌了,因为郑潮又跑回座位拿了三瓶啤酒出来,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听着绿皮火车傻逼般的响声聊天。

    互相查了一会户口后,郑潮问为什么要坐最慢的绿皮火车?

    陈大力说,“因为我喜欢这种在路上的感觉,抛开尘世烦扰慢慢地看着窗外的景色一点一点向后掠去,可以走走停停去邂逅最美好的人和事。”

    郑潮抿了一口酒撇撇嘴说,“哥们儿,我觉得你刚才的话是在装逼。”

    陈大力反问她为什么坐绿皮火车,郑潮答的干脆,“穷。”

    陈大力反驳说,“你们学画画的不懂我们学音乐的。”

    后来郑潮私下问过我那天在火车上陈大力说的话是不是真心的,我坚定地告诉她陈大力比我还穷,肯定是在装逼。

    但郑潮说,他可能说的是真的,是她自己太肤浅了。

    那会我就知道,陈大力走了狗屎运了。

    4

    我一直都觉得,郑潮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姑娘。坚强乐观,单纯热情,仗义勇敢,这些词放她身上一点儿也不为过。其实当时我是有点喜欢她的,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我扼杀在了摇篮里,因为她对陈大力的好傻子都看的出来。

    她爱的大胆而炽热,把自己的心掏出来呈放在陈大力的面前说,“你看呐,里面全是你。”

    那时我已亲眼见证了郑潮的画功,水平比我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了,我常劝陈大力,“郑潮以后指定是要成为大画家大富婆的人,你可得把握住机会啊。”

    他时而回点点头回应我,“郑潮这丫头真是难缠哟。”

    夏天的时候,郑潮常拉着我俩去江边撸串喝酒,虽然每次我都觉得我存在的不合时宜。郑潮酒量不行,逢喝必大,喝醉了就抱着陈大力的胳膊不撒手。

    有次她喝大了非要给我们起个称号,我问她原因,她眉头一横说,姐带你们出来混社会没个响亮的名头怎么能行?

    最后她在“风尘三侠”和“三剑客”之间摇摆不定,思考了半响终于决定还是采用“风尘三侠”,她的理由是:“风尘三侠更有江湖味,她是红拂女,陈大力就是她的李靖。”

    “那我呢?”

    “你啊,只能是虬髯客了呗。”

    就像郑潮说的那样,那段日子是我们大学里最快乐也是最值得怀念的时光。我们一起喝酒,一起唱歌,一起画画,打打闹闹的虚度时光,我也一直以为他们两个最后会走到一起。

    我最好的兄弟和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他们应该成就一段爱情佳话的。

    但男人往往是贱的,古往今来——对男人而言,真性情和爱大多敌不过长发飘飘温柔撒娇岁月静好楚楚可怜的碧池。

    因为得不到的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大二开学伊始,我和郑潮去跟随学院北京写生,回来后发现陈大力对郑潮有些不一样了,我说不好那种感觉,总之就是有了陌生的感觉。我追问他原因,陈大力对我说,“小北,我发现自己不喜欢郑潮那样的,我还是把她当做哥们儿吧。”

    “人家追你一年了你现在他妈说你不喜欢了?那你喜欢哪样的?”

    他憋了半天才说出三个字,“李潇潇。”

    5

    这是我第一次从陈大力口中听到李潇潇的名字,他一脸认真的样子让我觉得这件事很不妙。

    我问她李潇潇是谁,他扭扭捏捏地回答,“舞蹈系的,郑潮也认识。”说着便掏出他的那部诺基亚手机登进校内网翻出来一张李潇潇的照片给我看。

    手机里的李潇潇有张冲破年龄的脸庞,中分大波浪,柳眉樱嘴儿,一脸的岁月浮沉。

    我不得不承认,李潇潇身上带有一种魅惑的气质,单凭这一点来看,郑潮确实拼不过她,仿佛只要她往你身前一站,怀里一倒,你就沦陷了。

    陈大力说她是在学院的迎新晚会上认识李潇潇的,他们合作了一个节目,他弹唱了一首《白桦林》,李潇潇跳了一段爵士舞,后来一起去庆功喝酒,李潇潇喝的比谁都少但醉的比谁都快,于是那天晚上陈大力光荣地担负起了送李潇潇回去的重任。

    为表感谢,李潇潇在回宿舍的前一秒要走了陈大力的手机号。

    后来的一段日子,他们经常把着手机聊天到深夜,聊人生聊理想聊摇滚舞蹈聊的陈大力五迷三道神魂颠倒,聊的陈大力两情相悦相见恨晚。陈大力说,他有恋爱的感觉了。

    “郑潮太不像个姑娘了,她和郑潮不一样,我觉得她像我的知己,我想保护她。”陈大力说的一脸骄傲,我嗤之以鼻。

    陈大力准备了一首深夜写下的情歌和蜡烛玫瑰花,抱着吉他拖着来到李潇潇的宿舍楼下,说要带我干一件大事——向李潇潇郑重表白。

    但他的蜡烛还没点着就被一泡尿浇灭了——因为我们在李潇潇宿舍楼下看见她依偎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陈大力说他之前可能是想的太乐观了。我说没事没事,那可能是她哥。

    陈大力铁青着脸,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过了好一会才说,“滚你妈的,我他妈又不傻。”

    这话可真我逗乐了,我说:“哎呦,您老还不傻呢,我看不光傻还瞎吧。”

    “我他妈愿意!”陈大力把手里蔫儿吧唧的玫瑰花甩给我,丧气满满地像是被拔光了毛的大鹅似的走了。

    6

    就在我以为李潇潇不过是平淡的生活之河中一段荡起涟漪的小插曲时,陈大力搞出事情了。那是大二的冬天,郑潮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买了恒源祥的毛线给陈大力织了一件饱含爱意的围巾,不过转天儿它就围在了李潇潇的脖子上。

    郑潮当场就发了飙,一把从李潇潇脖子上扯下了围巾,然后揣了把美工刀就杀到了陈大力宿舍,美工刀架在陈大力脖子上,一边哭一边质问“他妈的为什么要我送的围巾给别人?”

    陈大力一本正经的回答道,“昨天和潇潇排练节目,她说冷我就把围巾先借她用了一下。”

    郑潮抹一把眼泪一脚踹过去,“借你妈!”

    后来陈大力这样对我说,“你说郑潮她至于这么闹吗,不就是一件围巾,潇潇都被她吓哭了,一直给我道歉,她哭的样子真让人心疼。”

    我说呵呵,你真是个瞎逼。

    那时的李潇潇已经有着数次短暂且热烈的情史,男女之间的大风小浪,两性之间的山丘土洼都已经能处理的风轻云淡,此等段位不知道要比大傻妞儿郑潮高到哪儿去了。

    那段时间,李潇潇和不同的男人分分合合,陈大力如八月十五天上那轮又圆又亮的明月般散发着他的备胎光芒,郑潮则是眼巴巴的盼望着陈大力能回头是岸重回风尘三侠的队伍和我们一起红尘作伴醉酒当歌。

    而我,则是一种无比尴尬的存在,但我无能为力,因为陷在爱情里的人,都他妈是傻子。

    严格来讲,陈大力是和李潇潇好过的。

    大四的时候,陈大力终于上位成为了李潇潇的某届男友。因为他完美发挥了红尘备胎的高尚情操,陪李潇潇去打了胎。

    但李潇潇的理由并不那么俗套,她说自己是晚上在勤工俭学的路上被人强暴了所以才怀的孕,她不能告诉家人也不能报案,除了陈大力再也找不到可以信赖的朋友了。

    李潇潇说她没看见坏人长什么样,只记得自己被迷药迷倒了,醒来后一切已经发生了。最后她可怜巴巴对陈大力说,”大力,现在我只有你了。“

    陈大力心疼的都快要疯了,这么真诚善良的姑娘,这么朴实动人的话语,不要说打胎了,为你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但我猜陈大力转述的有误,她说的应该是除了他之外再也找不到愿意出钱给她打胎的傻逼了。

    陈大力说我不懂爱情,然后发誓要找到强暴了李潇潇的混蛋要亲手弄死他。

    我说,可能是尹志平,他玷污了姑姑后又来玷污你的潇潇。

    陈大力说,滚你妈的。

    那个冬天,陈大力就这样一边打工一边当起了月嫂,就是那年他卖了吉他,还向我借了两千块钱说是要给李潇潇买点好吃的补补,到现在他也不知道那两千块钱是其实郑潮给人画了半个月墙绘的工钱。

    7

    后来李潇潇对尽职尽责的月嫂陈大力说,无以回报只能以身相许了,就此陈大力光荣上位成为新一届潇潇牌男朋友。

    那阵子,陈大力幸福啊。每天傍晚,他们手拉手穿过大街小巷,六点教室,七点夜市,九点半电影院儿,十一点学校门口小旅馆。

    有一天晚上,我和郑潮出去吃饭,刚好碰见招摇过市的陈大力和手插在他裤兜里的李潇潇,她躲在他的怀里,他望着她一脸爱意。

    郑潮没忍住红了眼,但强忍住了眼泪,我劝她她也不听,抄起一瓶啤酒就要和我吹,她问我,“你说我咋就这么失败呢!”

    我说前两天在书上看了一个爱情中的道理:对女人来说,爱情中都是要收着敛着的,要矜持要欲说还休要欲擒故纵,像你这样大风大浪里掏出来的浪花,太急于表达、首当其冲,结果肯定就是早早挂掉了。

    郑潮酒瓶子往地上一摔说,“我他妈就主动怎么了?”

    我没和她犟,默默给她出主意,“要不然你也找一个佳人相伴,不就是比幸福,谁还比不了了!”

    郑潮把着酒瓶子盯了我一会,看的我有些发毛,她一字一句的说,“江北,我可是把你当哥们儿的人,你可不能想睡我。”

    我说,哈哈哈,你这不是开玩笑吗,兔子不吃窝边草。

    8

    生活处处有惊喜,陈大力的幸福生活在临近毕业时戛然而止,因为李潇潇在某一个晚上奔上了一个富二代的高档豪华席梦思大床。

    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就得带点绿。恍惚之中,陈大力眼前的世界绵绵延延变成了呼伦贝尔大草原。但他不死心,执意要挽回,他喝了酒去李潇潇新男友家楼下堵人,结果被打了一顿。

    是郑潮揣着一把刀把她扛回来的。

    第二天陈大力醒来难受地像条死狗,他对我说了一句话——他发现爱情其实是个技术活,忒他妈难。

    然后倒头睡了两天两夜后,开始逐渐回血,因为我们要毕业了,面临着比爱情更重要的人生抉择,他开始打起精神来找工作。

    后来我和郑潮请毕设老师吃饭的时候,恰巧遇见了李潇潇,当时她正在新男友的怀里承欢。我没忍住问了她一直憋在陈大力心里的那个问题——为什么突然就把他甩了,难道只是单纯地想换个口味?

    李潇潇摇摇头,笑了,语气竟还带着点潇洒,“其实他这段时间对我还挺好的,我知道他没多少钱,但他还是愿意送我礼物给我买衣服,单凭这一点,他比我谈过的很多男朋友都强。说真的,我有那么一刻爱过他,但你要知道,学生时期的爱情就跟风暴似的,一冲动一感动就恋了,但进了社会哪还有什么泾渭分明的爱恨,我们得生活,你说以后我总不能还天天跟着他逛夜市吃路边摊吧?”

    我倒吸一口凉气,被她的这段理论深深折服,后来想来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李潇潇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姑娘,既然热爱生活,就热爱口红包包和衣服,凭着陈大力那点微末的财力是远远支撑不了的。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道不同不相为谋。

    就是在那天晚上,我和郑潮给她赋予了一个新的名字——李碧池。

    9

    后来我们都留在了江城,陈大力找了一份不咸不淡的工作,说李碧池已经成了他的过去式,让我以后喝酒时不要再拿这件事取笑他,郑潮听了这话高兴啊,那颗死寂许久的小心脏又热烈了起来,于是她又可以活蹦乱跳把心掏出来了。

    那段日子,陈大力看起来也正在慢慢接受郑潮,开始耐心地和她处。

    但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有一天陈大力突然问我,“身体出轨和精神出轨你更能接受哪一个?”

    我说,呵呵,你他妈傻逼吧,我哪个都不能接受。

    他告诉我前几天和李碧池睡在一起了,因为李碧池又分手了,她喝醉了给陈大力打电话,陈大力没忍住去找了她,也没忍住和她上了床。事后,李碧池深情地对他说,自己只是身体出了轨,但心里还爱着他,不如他们重头再来过。

    陈大力听了这话如五雷轰顶,瞬间就热泪了,他抱着怀中的人说,“你终于回来了!”

    陈大力说,“你知道吗,我最近悟出来一个道理,我觉得爱恨悲欢都是大梦长歌,不能太较真,她还爱着我,所以我得原谅她和她重新来过。”

    我当场石化,这简直是我人生中听过的最傻逼的话,我说,“你这种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的傻逼风范兄弟实在佩服,你爱上了一匹野马,头顶长出了一片草原,你好,绿巨人。”

    一个星期后,陈大力就和李碧池出双入对笑傲江湖了,郑潮整个人感觉都疯了,陈大力人她还没捂热呢就又转身倒在李碧池裙下了,这对她打击很大,打击的她严重怀疑爱情怀疑人生。

    郑潮去当面质问陈大力,得到的回答是,“我还忘不了潇潇。”

    曾经,郑潮一直觉得那种杀人不眨眼的人最无情,现在才明白,若无其事才是最伤人的本领。

    她拉着我去酒吧,开许多瓶酒,和酒吧所有的人碰杯,最后喝到酩酊大醉抱着电线杆子痛哭。她总算是想明白了,陈大力的世界有酒有肉,有爱有恨,可是好可惜,就是没有她。

    想明白了,就收拾了行囊只身奔赴了曼彻斯特。

    临走的时候,陈大力也来机场送她。他问郑潮为什么要去曼彻斯特,郑潮回答的挺霸气,她说要去接受艺术和文化的熏陶,要去异国他乡流浪去颠沛流离,把身上这股子贱气和耻辱洗刷掉。

    陈大力说你别用流浪这个词,听起来怪让人难过的。

    郑潮笑笑没说话,转身昂首阔步离去。

    后来我和她打电话问她在外边怎么样,她语气颇有些潇洒,“生活无忧无虑,光辉灿烂,同时也练就了一身无坚不摧、百毒不侵的本领。”

    我说,“哎呀,陈大力和李碧池又分手了,碧池又找了个新男人。”

    她在那头笑,“哈哈,该!陈大力这王八蛋就是该!”

    但我听得出她声音里的异样。

    10

    灯红酒绿红尘过,爱恨是非伴江湖。

    想来,这四年我们之间相隔的就是这样一座江湖。

    陈大力和李碧池又分分合合了好几次,郑潮前两年还回来过几次,但总是希望而回失望而归,后来也不再说起回国的事。

    兜兜转转,已是四年。直到这次的婚礼,郑潮才终于回来。

    记忆被拉扯回来,婚礼已接近尾声,郑潮有些许醉了,她从婚礼上带走了一瓶酒,说是要留点惦念,我没拦她,我知道,她需要这样。

    回去的路上,郑潮问我还记不记得陈大力那个关于爱情的梦想。

    我摇头说忘了。

    她笑了笑,缓缓地说出了陈大力的爱情梦想:

    她要留长发,要比自己聪明,喜欢吃馄饨和苹果,她也要爱唱歌,喜欢摇滚,以后他们可以一起坐在路边弹吉他。后来他们会结婚,一起攒钱买一座有阳台的大房子,跨年他们一起去听演唱会,偶尔会去酒吧听野路子民谣,然后踏着夜色回家,开两瓶啤酒,喝醉了赤裸相拥。未来会有一个可爱的女儿,长的像她一样漂亮,就这样,他们手拉着手,肩并着肩,渡过一辈子的快乐时光。

    郑潮终于释放了自己的压抑失声痛哭,“你知道吗,他说过的这些话我每一个字都记得,我留长发,努力学吉他,拼命攒钱,每天晚上自己都会喝酒,就是希望有一天陪伴他完成这个梦想的人是我。”

    “这几年我他妈一直和自己赌,和命运赌,有时候我也觉得赌的莫名其妙的,你说我图啥呢!这几年和生活斗智斗勇的,都快忘了爱情是什么模样,你知道吗,就刚才我看到他,都觉得有点恍若隔世了。”

    这城市风尘滚滚,红尘也滚滚。车子疾驰,穿过人潮,穿过光亮,穿过老街,穿过郑潮的一滴泪。她说,“告别还真他妈难过。”

    11

    这次陈大力没有送郑潮,他去巴厘岛度蜜月了。

    不久后的一个晚上他给我打电话借钱,说李碧池在巴厘岛看上了一个价值不菲的包,他带的钱吃吃喝喝已经快用完了,让我借点先应应急。

    “不借,没钱。”

    “潇潇是真喜欢,我不忍心不给她买。”他语气里充满了焦急和真诚,“真的,回去就还你。”

    我心头突然泛起酸来,因为想起了郑潮给我说过的那些话。

    挂掉电话,还是默默把钱给他转了过去,然后发过去一条微信,“傻逼下次借钱别找我。”

    他真的没有找我,两个月后,从巴厘岛回来的陈大力仰面躺在江城夜色下空旷的马路上,身下是已经凝固的深褐色鲜血——来自他的身体。这次他的身边没有人了,一个人都没有。

    只是因为晚上李碧池说她想吃市区一家店的冰淇淋。

    我和郑潮坐在他的墓前,一句话也没有说,郑潮抱着两瓶酒和墓碑碰杯,流干了自己一生的眼泪。

    墓碑上的人微微扬着嘴角在笑,仿佛他还没有走,他在说,“江北,郑潮,来,咱们再喝一杯啊。”

    郑潮说,她后悔了,她后悔自己在他结婚时没有祝福他。她想让他活着永远幸福,哪怕是做一辈子蠢事,哪怕是他从来都没爱过自己。

    她应该祝福他的。

    12

    郑潮说,这次走,就真的不再回来了。

    我和她在机场拥抱告别,她在我耳边轻声说,“江北,谢谢你。”

    “难过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她抽身离去,仓促地拿起自己的行李,外套不经意间从手中滑落,她弯腰去捡,却许久都没能站起来。

    我过去扶她,她已满脸是泪,“你来之前,我做了一个很好很好的梦,就像是真的一样,比现在都要真。”

    “嗯。”我黯然点头。

    “江北,梦里的人都是幸福的,我为他们高兴。”

    我知道那个梦,梦里没有我,没有李碧池,只有郑潮和陈大力。

    在那个梦里,郑潮的爱情生了根发了芽结了果,最后和她爱的男人永远幸福的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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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就想一直醉:😒😒😒😒为了等你更新。粗粉都磨成细粉了😏😏😏
        江北不吃米:@富有的穷屌丝 工作太忙重心不在这:sob:
      • 箜羽:都已经快不记得上次看你写的文是什么时候了
        江北不吃米:@箜羽 我也快忘啦都:sob:现在重新开始吧,之前一直忙别的事,也不愿写
      • a41be8fddb9c:我看完了
        江北不吃米:@窝唔窝 不容易,终于有个能看完的啦: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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