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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诗思戴上“斯黛儿”的时候,才发现只有凌晨六点。在她的房间里,时间是最毫不起眼的,不管白天黑夜,家里的窗帘严丝合缝,找寻不到外界透进来的半点光线。她爱上了黑暗,她觉得黑暗让她真实。
既然已经戴上了“斯黛儿”,那么开门走出屋子就应该成为必然。爱诗思将整理好的行李箱拉着,她的手和脚开始配合默契地往门外而去。
“斯黛儿”其实就是帽子,棉布里夹杂着仿羊羔绒,在这个寒冷的时节散发出温暖。
深冬的清晨是冷清的,路上寥寥几人,公交车拖着疲惫的身子从远方来到空无一人的站台,悄无声息地开门,关门,再次出发。爱诗思自嘲地笑笑,继续往地铁站走去。中午十一点四十分,她将坐上返回家乡的火车。
多少年没有回过家了?五年?八年?还是十年?忘了,或许是故意忘的。什么时候故意的,也忘记了。尽管三岁尿床的事情她记得清清楚楚。她一直觉得忘记和记得是可以并存的,至于为什么忘记,又为什么记得,她觉得不重要。
手机微信消息里还躺着母亲发来的“什么时候到家,你爸买了你最爱的鸡爪”,最爱?爱诗思感觉自己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了,或许曾经爱过,是的,没错,曾经。曾经是一个充满浪漫的词汇,它会自动美化所有事情,那些喜欢的,厌恶的,渴望的,憎恨的都被美化成一个“过去了”。纵然有千言万语,过去了,就不值得再翻出来说了。她觉得这样不好,但是又没法子改变。
和父亲是如何闹翻的?母亲没有提,她也没有说。只记得那天天色暗得什么都看不见。
爱诗思整理了一下“斯黛儿”,她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很好,只留下一双眼睛暴露在外,她感觉到安全。她把手机揣回兜里,地铁旁边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散发着柔和的光线,她走了进去,决定先去买早餐,至于在哪里解决早餐,爱诗思没有想好。地铁里是禁止饮食的,便利店也没有就餐的桌椅。即便是没有想好,爱诗思依然进了便利店,她的目光流连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上,翻来覆去的,没有一件让她冲动想买的。
小时候,怕是心心念念也要买一包零食吧?再不济,一颗棒棒糖也行呀。爱诗思有些想笑,她随手拿起一包阿尔卑斯糖,她脑中浮出一句话“我们所有渴望的,终将有一天变得可有可无”。
其实,早上刚坐到梳妆台前的时候,爱诗思就想取消这次回家了。觉得为了“回家”这件事情实在没有必要,只是她打开梳妆镜的放大镜时,看到了自己脸颊上星星点点的斑,特别是以前引以为傲的皮肤有些松弛,她的心猛地下沉,更触目惊心的是她头顶多了两根白发。爱诗思不得不把母亲和顶头上司作为参照。
母亲是不必说的,在她四十岁的时候,爱诗思就已经把她视为老太婆了。至于顶头上司,爱诗思获得优秀员工曾经发言:她脸上浮现出来慈祥的微笑。掐指一算,那个时候上司只有三十六岁,比现在的自己还年轻一岁。这样一对比,爱诗思浑身僵硬。
虽然时间还早,找不到去处的爱诗思还是提前坐进了候车室。大年三十,车站的人依然很多,尽管爱诗思提前买票的时候,这一天的票异常的“多”,但是前一天,前两天,甚至前一周的票都抢不到。
爱诗思不喜欢人多,打小就不喜欢。小时候过年,家里总是会来一堆亲戚,每个看见她的人都会上来捏捏她的脸,一天下来,她感觉自己脸都被捏肿了。爱诗思从包里翻出一本书,里面写着《田里除了稻子,还能收割什么》,开篇就是介绍说有个自称会看宅术的人认定那里是块风水宝地,将来必定会出大人物。
爱诗思觉得可笑,她三姑生二胎生到儿子的时候,也是兴高采烈去庙里求神,去找算命的算她儿子命格,说什么将来是大官的命。至此以后娇惯着长大,长得又胖又娇气。那年坐一桌子吃饭,他端瓶可乐手都在发抖,大家私底下都说被养废了。也没能当成大官,找了个小区当了保安。
爱诗思有些索然无味,看书也看不下去了,就那样摊开书发呆。脑子里自然想的是,回到家见到父亲,自己该如何反应。
说完全恨父亲也不尽然,当年阻止她和潘胥在一起也不是没有缘由,只是叛逆的爱诗思觉得父亲玷污了她的爱情,至此不肯与他再多说一句话。
认识潘胥的时候,闺蜜碾碾劝诫过她,年龄着实大了点。但是爱诗思没有听进去,她被潘胥单手开法拉利的样子迷惑了心智。跟在潘胥身边,她享受的一切都是超乎常规的,私家会所,跑车发动机的迷离。更重要的是,潘胥几乎对她百依百顺。这与小时候算命的人说爱诗思长大后会暴富贴合。爱诗思觉得潘胥是她的命中注定,死活要和他在一起。
“你找一个爹当男朋友吗?”父亲气极了,言语变得犀利,他对她带回来的男人嗤之以鼻。当潘胥不耐烦听父亲的话,转身就要走的时候,爱诗思才知道自己一直以来的高傲纯属虚幻,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流泪哭泣,而不是想象中的任性咆哮。细想起来,这还是底气不足带来的懦弱,她没有办法理直气壮地对潘胥指手画脚,也没有办法不去在意父亲对她的态度。
“好吧,你走吧。走了之后我们就别联系了。”爱诗思非常镇定地说出这句话,父亲愤怒的脸色肉眼可见地缓和起来,潘胥没有回头,大步出了门。爱诗思也没有挽留,她早已心灰意冷,她在哭泣的时候,分明看见潘胥的不在意和眼底流出的厌烦。收场是需要尊严的。而这段感情的夭折对爱诗思的打击是致命的,整整半年,她除了上班,就是把自己躲在一片黑暗的房间里独自疗伤。
躲在屋里,爱诗思就对自己的感情生活进行反复回忆梳理。确切地来说,是通过复盘找到行差踏错。
认识潘胥之前,爱诗思也不是没有谈过恋爱。那天下午,爱诗思独自游荡在陌生的街头,忽然听见一阵伴着吉他的歌声,声音低沉,带着磁性。她顺着歌声看去,是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破洞牛仔裤的男人,脸上的青涩和成熟交错,他坐在地上,自弹自唱。这副场景,让爱诗思“文艺”情结来回波动,她朝他走了过去,在吉他盒子里丢了一百块钱,点了一首《最浪漫的事》。
男人朝她一笑,随后还附赠了一曲杰伦的《夜曲》,这简直就摄人心魄了,在夜曲流行的日日夜夜,爱诗思都幻想着有人能够在她耳边唱这首歌,柔软的唇在耳边发出酥痒的气息,好多个晚上,她都因为它夜不能寐。
但是爱诗思也仅仅是听完了男人唱歌,在脑中畅想和男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后起步离开。这段经历让爱诗思觉得自己恋爱过了,她心中对于男人有了新的概念。
再往前追溯,就是读书时期了。那个时候爱诗思特别招人喜欢,抽屉里经常会出现陌生信件,但是她对这些乳臭未干的孩子不感兴趣。有一次文艺汇演,她被其他班的同学拉入到了钢琴教室,里面外聘的钢琴教师正悠然地弹奏,她看见他是手指细长,留着长长的头发,唱歌时候喉结的波动性感极了。
那天晚上,爱诗思做了个梦,梦中那位老师正在亲吻她的嘴角。
爱诗思觉得,自己喜欢年龄大的男人是有原因的。他们成熟,他们财务自由。
可是为什么父亲死活不同意呢?爱诗思想不明白,她不想过得如同母亲般,想吃的舍不得吃,想穿的没钱买。
爱诗思本来还想在候车室餐厅里吃点东西的,毕竟距离检票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这时,手机忽然响了。打开一看,是碾碾的信息:思思,叔叔阿姨说要给你介绍对象。
简单的字组合起来,让爱诗思心情跌落谷底。她冷冷一笑,没有回复,随手将手机往单肩包里一扔。这些年她没有回家,但对家里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
她脑子浮现父亲对她说的话:你走,你走了我就当再也没有你这个女儿。和她与潘胥说的话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潘胥没有把她的话当真,她却把父亲的话当真了。
潘胥后来约她的时候,她说:“我们不是分手了吗?”
“哪里的事儿?我怎么不知道?”潘胥表情震惊地看着她,对她说出口的话完全没有理解。这让躲在屋子里半年的爱诗思变得慌乱。
且不论潘胥为何时隔半年才来找她,这半年来爱诗思过得怎么样,她不信潘胥不知道。她觉得自己可笑,她坚持的爱情可笑,她在潘胥心里的位置也可笑。
爱诗思没有坚持所谓的分手,也没有接受潘胥的示好,她觉得自己最大的问题就是把一切想得太简单。有些人就不是简单的人,比如潘胥,比如她。尽管她通过各种渠道对潘胥的所有状况包括家庭成员都了如指掌,但还是对里面抱着怀疑。除此之外,就是父亲的态度,让爱诗思没有办法完全不理。
说到底,还是父亲从小到大累积起来的威严,让爱诗思从心底屈服。
上幼儿园的时候,小朋友都逃学,教室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没办法,爱诗思也跟着离开了学校。没有逃学经验的她,出了校门不知道往哪里去,傻乎乎地回家了,结果被在家休息喝水的父亲撞个正着。
父亲板着脸的样子,着实吓人。爱诗思连呼吸都变得没法接续,涨得小脸通红,无法避免地挨了一顿揍。
小学放寒假,爱诗思不想写作业,在父亲问她写完了没有大声回复都写完了。开学却被老师请家长,因为没有完成作业。那天,父亲坐在书桌旁边,盯着她一页一页地写,连着写了三个晚上,到她困得睁不开眼睛才放她去睡觉。
那个时候爱诗思就意识到自己对板着脸的父亲有着天然的畏惧。
大学毕业,爱诗思想要走文青路,她喜欢幻想和文字。但是父亲不同意,强制把她塞进某公司就业。
爱诗思死活不同意,她就要写作,她才不要进公司去勾心斗角。为此她硬着头皮反抗,反抗的结局就是,她写作期间家里不给她任何支持。
爱诗思觉得无所谓,她认为自己的文字一定可以养活自己,可是半年时间,她的小说石沉大海,没有一个有才华的伯乐捡到她。身无分文的她灰溜溜地回了家,听从了父亲的安排。
如今她有房有车,她不知道丢掉梦想融入社会的她到底是赚了还是赔了。
在享受了繁华和拥有物质之后,她也没法说出父亲不好的话。
爱诗思拍了拍自己的头,把回忆从脑海中清空。
坐上火车,时间就过得慢了起来,又快了起来。她还没有想好该如何面对父亲的时候,就已经出了站。父亲和母亲站在出站口,等她走进,父亲自然而然地接过她手里的行李,母亲也在旁边絮絮叨叨说晚饭做了她最爱的卤鸡爪。
爱诗思看着走在前面沉默不言的父亲,他的背变得有些佝偻,而身边挽着她胳膊的母亲,脸上也爬满了皱纹。有些矫情或者坚持在这一瞬间泄了下来。
她,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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