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天尤人就是迁怒,迁怒的结果往往害己害人
所谓迁怒,姑且分为人和事两方面来讲。先说对人方面。例如我们普通一个人,遇到一件不遂意的事,心里一股怨气无从发泄,往往会把它发泄到与此事毫不相干的朋友或妻儿子女的身上,这是很明显的对人迁怒。甚之,如俗话所说,老羞成怒,明明是自己错了,可是因为你知道我错了,我不但不深自反省,还转而认为你太不了解我或不原谅我,因此更是不能罢休,这些都是迁怒的心理。
至于对事呢?例如我们做一件事,明明是自己错了,但偏偏要推诿是受别人的影响。另外或者对他人误会,就将错就错,任性发泄心中的怨恨;甚或怨天而尤人,不肯反省自己的过错,这都属于迁怒的心理。古今中外许多历史演变中的人物,为了人事上的不协调,就迁怒到国家政治上去,因此卖国变节,在所不惜。例如明末投清的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便是一个很明显的例证。
《孔子和他的弟子们》
人做到不迁怒很难,历史上很多的人物都会迁怒。譬如两夫妻吵架,小孩子一定倒霉,没有办法便拿孩子出气,打孩子;再不然兄弟姊妹吵架,爸爸妈妈倒霉,这个样子就是迁怒。当心情不好的时候,别人来问事情,就要挨骂,这就是迁怒。做官的要去晋见长官,先见要问问“今天上司的气象如何”?今天的心情好不好?不好改天再见。同学们也会打听我的气象。为什么?因为我的气象不好他会挨骂。有时候长官对某一个单位主管不满意,便连带把这一个单位的事情也全破坏了,这个道理就是迁怒。
《易经系传别讲》
我们说“怨天尤人”,就是迁怒的一例。一个人到了困难的时候怨天,这是普通的事。说到“怨天”,常听人说,一个人“穷极则呼天,痛极则呼父母”,这是自然的现象。又如司马迁《史记》中对《离骚》的评论:“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澹,未尝不呼父母也。”这里所指的“穷”,并不只是没有钱了才叫做“穷”。一件事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就叫做穷。此时往往情不自禁地会感叹:“哎!天呀!”身上受了什么难以忍受的痛苦,往往就脱口而出:“我的妈呀!”这是一种自然的反应。人到无可奈何的时候,心理上就逃避现实,认为这是上天给我的不幸。“尤人”,就是埋怨别人、诿过于人,反正是我没有错。古时平民文学中有一首诗:“作天难作四月天,蚕要温和麦要寒。行人望晴农望雨,采桑娘子望阴天。”像这样,天做哪一种天才是好天呢?做天都难做,何况做人?所以一个人为朋友效力,受人埋怨,是难免的。尤其当领导的人,受人物议,更是必然。所以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也就是包含了要我们效法天地广大包容的气度。
《论语别裁》
孟子这里所讲的是现世之命,一切都是命定,但我们要不怨天不尤人,“顺受其正”,就是正命地活着。世界上每个人对现实的人生,都是不满意的,当遭遇不好时,或者怨天或者尤人。孔子曾说过,人应该不怨天不尤人,这是最难做到的学问修养,有时明明自己错了而不知道,或反省不出来,于是就怨天尤人。信宗教的人也会说,我再也不信上帝,或者不信菩萨了。其实讲这样的话,已经是最大的怨天尤人了,因为在他心理上是认为自己没有错,错在上帝、菩萨或他人。再不然,正如现在报纸上说的,我没有错,这是社会问题,是社会的错。试问社会是谁的?社会只是一个名词,是人群结合在一起的大众,叫做社会。换言之,社会即是人群,自己也是社会的一份子呀!明明是自己个人的错,为什么推过给社会人群呢?
再说,怨天尤人就是迁怒。孔子说颜回的修养最高,“不迁怒,不二过”,他错了没有怪到别人身上。有人只是小的迁怒,例如有人正在生气的时候,别人有事找他,他就骂这人一顿,这也是很明显迁怒的一种形态。可是一般人反省不到,迁怒的结果往往会坏了大事,害己害人。有的夫妇之间,并无大的纠葛,然因迁怒而闹成反目成仇,竟而成为生离死别的悲剧。
其实人性都是善良的,做错了事,立刻会脸红一下,但不到两秒钟,就认为不是自己的错,错的都归之于他人。认为如果不是别人如何如何,自己就不会这样错,归根结底,总认为是别人的错。人就是这样既不会反省,又常会迁怒他人。真正的修养,在动心忍性之间,能够确实检查出自己的错误,然后“顺受其正”,所受的一切遭遇,不怨天不尤人,不迁怒不二过,这就是正命地活着,也就是佛法所说的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中的正命。
《孟子与尽心篇》
“入大慈悲,离众魔事,及诸邪见,顺因缘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命,空、无相、无作、无起。”这段是大法,你不要把它当经或当佛学看,实际上它把佛法都传完了。能够懂得一字皆无的清净大法,才能入大慈悲境界,离开魔事及诸邪见,能顺缘起性空的因缘法。什么是顺因缘法?是遇事不要怨天尤人,一切都是业报,能痛痛快快地还债,就是顺因缘法的表现。所以张拙悟道后作的偈子——“随顺世缘无罣碍,涅槃生死等空花”。一切总归是八个字:“物来则应,过去不留。”顺因缘法到底,就是上面说的顺菩提法,就悟了。
《维摩诘的花雨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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