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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十讲之儒家人物-孟子(Ⅵ)

儒家十讲之儒家人物-孟子(Ⅵ)

作者: 穆翕 | 来源:发表于2019-05-27 21:48 被阅读3次

        自愧于浅陋之言,未申圣人之言详实,实乃吾之大过,特陈浅识于几下,以为茶余谑言。

        孟子之义利观实为阐述道德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因为两者在外人看来是不可得兼的。这种矛盾持续了几乎两千余年到了今日仍然存在。可以说这种义利观是一种结合于儒家道德思想的义利观,笔者很认同这种看法。不同于其他的研究者,我认为这种义利观是战国时期的儒家学说与其他两大显学即杨朱的道家分派以及墨子的墨家。

        首先,我们来从孟子义利观的实质来窥视其内在。纵览孟子的思想,仁,义,利三字,所同用最为常见。实际上,我们可以将仁和义划归到伦理观的范畴,仁乃儒家之核心,其之于义,实乃义之本源,仁乃人之必有,然义实乃人生活之所适。以人之伦理见长的儒家,仁和义其意义相当之重,义便为仁之于生活之体现,故我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去践行符合儒家伦理的行为,均可称之为义。比如忠君爱国可称为人之于社稷、民族之义;践行孝悌,可称为人之于社会教诲之义,所以,我认为义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只要是弘扬儒家伦理的行为都是义。内在逻辑即:仁≥伦理道德≥义

        再说回到利上,孟子相当肯定人都有得利之心,但他并不唯物,因为他并不认为只要经济条件达到比较高的高度,人的道德水准便会到达一个相应较高的高度,并主张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时,进行礼乐教化以加强人伦的教化。我说这个自然不是因为一时兴起,而是在文字间足以见孟子之态度。其逻辑为利既然不能提高人伦,即帮助人去践行仁和义,那么就证明在道德层级上,仁和义是要高于利,则利相比于义拥有更低的道德层级,因此,便有舍利以取义之说,这正是因为儒家将人伦比利看的更重的缘故。至于,诸位是否要舍利取义,那就请诸位自行忖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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