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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个很火的桥段:说年轻人想要成功,要多和六十岁的人交朋友。原因是六十岁的人活得通透。第一,他奋斗了一辈子,踩过坑多,吃过盐多,走过路多。所有人都在重复前人走过的路,为了让我们走过的路更顺畅一些,要缩短自己走的路程,你就要借鉴其经验。第二,六十岁的人有退休工资,不需要为生计发愁。活的通透之后,规划自己的人生是不一样的。良田千顷,不过是一日三餐,广厦干万间,也不过是卧榻三尺!他们年轻时也有人帮助过,所以他们现在也愿意帮助你。这个想法很好,可是六十岁的人是否愿意和你交朋友帮助你,这是个问题。我以为,快速成长的捷径是和书交朋友。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她会毫无保留地把经验传授给你。她不会厌烦,一次看不懂可以反复看;不会看不起你,会一视同仁的对待任何人。
杨绛先生说得好:“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
与书交朋友,始于我的童年。上小学偶尔获得一本撕掉封皮的书,有好多字还不认识,连估带猜,大概知道意思,记得有一段描写萧老大的心理活动:“想着儿子跟人斗、跟地斗的情景,那一宗一件,一事一码,真有点像‘过五关,断六将’一般。闯过一道一道的关,经历了一件一件的事儿,老头子越来越威觉到,这儿子不光是自己一个人的了,是大伙儿的。”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对小说一见钟情。过了很久才知道这是浩然的《艳阳天》。后来迷恋于地摊上的连环画如《三国》《水浒》《东周列国故事》等,2分钱可以看一次,时间不限。胸中增添了许多历史知识,以后考语文写作文从未发过愁。
上高中开始,宁愿几日喝开水啃冷饼,也要省点钱买书,真正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买过《泰戈尔诗选》《格林童话》等外国名著。小说自然是我国的“四大名著”,我最钟情的首推《红楼梦》。什么“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等,读来令人陶醉,字字若珠玑,情切情纯如阳春三月嫩芽初蕊。那时正值十六七岁,可谓情窦初开,满腔的情爱全倾于小说,曾为贾平凹的《废都》点烛蜷伏被窝至清晨,想象于“此处□□□□□□”的温柔乡中。
进入大学,买的书更多了,还有了书友,大兵君为其中之一。在校时常为一部小说一篇美文买一袋花生米泡一杯清茶畅饮至深夜,发展到后来同吃同住同读,不料天公忌妒,毕业分配“书燕”双分离,各奔东西。
毕业后挣工资,买书不再为钱发愁,于是一本一本地买,一本读不完又买下一本。买来书不激动、不珍惜,随便乱放,借旁人,还不还也从不过问,全然不像幼时为到书摊看连环画求大人给两分钱阅读忘记吃饭的事,字字句句认真地读。古人说“书非借而不能读也”,是有道理的。
藏书多,借书者众,男女皆有,室友大兵君戏说借我书的女孩“醉翁之意不在酒”,让我细寻归还的书内是否夹有“纸条”,我翻遍还书,除卷折的书角,空空如也。他又说我痴,一借一还之间就有话可谈,有机可乘,有情可酿,何以至今仍孤家寡人?我苦笑说:“当今女性,十之八九是外貌协会的,只借书,不正眼看人,她对你钟情,不在乎你读书否,读过何书,只瞧你英俊或者潇洒,我属‘先天不足’之人,岂敢奢望白天鹅的青睐,能屈就来借我书,则荣幸之至哉。”听罢我言,大兵君深以为然。
单身了很长时间,遇到了后来成为我妻子的梅,梅不求我有钱有权,只需一点点浪漫。要求我给她写篇文章,那时候的还没发表过一篇文章。在梅的鼓励下,我终于在《淮安日报》星期刊上发表一篇散文。
以后买书、读书、写文章……成了我的业余爱好。今生与书的缘分已经固定,“山无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是我对书的“表白”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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