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的红岭路,车多,人多。行人道上,有个昏倒的老人,热心的路人在看护。接到求助电话,民警王强和路人一起,就近送他到中医院抢救。医生确诊,是轻微脑出血。抢救两天后,老人苏醒过来。
老人身上没有任何证件,王强与他的家人联系不上。面对民警的询问,老人的心里没有了惯有的恐惧,他的心情显得很平静。几十年了,他只要一听到警车的鸣笛声,就会神色慌张,腿脚也不由自主地哆嗦。他好像幽灵一样,过着与世间隔绝的生活。在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夜晚,望着黑暗的天空,他的内心挣扎过,想结束这种痛苦的生活。但是,他没有行动的勇气。在这异地他乡,曹琦隐藏了整整32年。
也许是刚刚从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让他想清楚了身前身后的许多事。自己已经70岁,有32年没有看到老婆和儿子了,也该叶落归根了。也许现在是一个机会,自首。主动向他们交代案情,然后被遣返老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见到老婆儿子。不然,自己有家难回,有生之年不能再见亲人,死不瞑目。
想清楚了这一切,老人清清楚楚地对王强说:“我是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锅炉工,我有两个名字,现在的名字叫赵金。我以前的名字叫曹琦,是燕江省曹家村人。老人的话,引起了王强的警觉。
经过核对,王强和他的同事们大吃一惊:这个现名叫赵金的老人,竟是被公安机关追逃32年的杀人犯曹琦。躺在病床上的赵金,向王强他们坦陈了一切。赵金(以前的曹琦)交代, 32年前,因为同村的人强奸他老婆,被他当场用锄头挖死。
妻子比他小10岁,是他的婶娘从她的娘家,那个很远的山里给他保的媒。过门的时候,山花她才18岁,是从青山绿水里走出来的美人。山里长大的少女,天然纯美的脸,腮颊红润。嘴角的笑意,眼神的羞怯,惹人怜爱。尤其是她的皮肤,上面有些许细细的绒毛,细腻得看不见毛孔。周围村庄的人都惊动了,不为别的,只因为山花太漂亮了,大家都说曹琦娶了个下凡的仙女。
也就是从那天起,来他们村里走动的男人多了起来。村里的老人都为曹琦担心,怕他守不住山花这个女人。山花温顺贤惠,从不和外村的男人搭话。就是和村里的人说话,山花的脸都是红彤彤的。山花生了儿子以后,他们也慢慢地死了勾搭她的心。
结婚十年,山花28岁。她时而流露出的小女人神态,让见过他的人,都能够感觉到愉悦。就像一朵夏日盛开的荷花,青涩时光离她远去,而凄苦秋雨的威胁、傲人风霜的摧残,还是遥遥无期的节令,眼下正是她美丽绽放的季节。在这个属于她的季节,尽情地舒展自己,婷婷娉娉,摇曳生姿。媚艳的山花被一个人盯上了,他是村里的一个鳏夫,大家都叫他曹老五。十年来,曹老五一直在打山花的主意。只是面对曹琦一米八高的大个子,他心里发憷,不敢轻举妄动。他蛰伏着,他在寻找和等待机会。
这天 ,他听说曹琦去了30里外的娘舅家,喝嫁女的喜酒,要明天才回来。曹老五觉得,皇天不负苦心人。他终于有了机会,可以对山花下手,终于可以得到这个想了十年的美人。
曹琦不在家,山花想找点事做,打发时间。她想到村东头那块玉米地,明天曹琦回来要去锄草。不如趁着今晚月色正浓,自己去把活干了,也可以让曹琦轻松一下。
此时的曹老五,正在山花门外的草垛后面抓耳挠腮,想不出逗引山花出门的办法。他不敢靠近,因为曹琦喂了一头半人高的大黑狗,对他有很大的威慑力。突然听到她家的门发出“吱呀”声,曹老五连忙伸出头偷看。只见山花关好门,肩上扛着锄头,朝村东头而去。喜得他眉花眼笑,隐蔽着自己的身影,不远不近地尾随她。
月光下的山花,她的背影沐浴在银辉中。曹老五从十年前就迷恋着山花,夜晚想着,白天远远地看着,就是百看不厌。山花就好像一块肥肉,在他的嘴边晃动,看得到不吃到,让他饿了十年。现在他的山花,就在他的面前,唾手可得。曹老五的目光恨不得把她的衣服剥光,让山花赤身裸体地走在月光下,走在他被欲望浸透的眼睛里。今天一定要把这朵开在心里十年的花,狠狠地揉进自己的身体。曹老五心里想:只要强行把她弄到手,山花这样羞涩的女子,是不敢声张的。只要有了第一次,以后只要曹琦不在家,我就让她热乎我冰冷的炕头。
月光下自己的影子,做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动作,山花觉得很有趣。忽然间一阵风扑面而来,眼前黑影一闪,身子直直地砸到玉米地里。脑袋碰着土疙瘩,又晕又痛,浑身的骨头好像被拆散了,五脏六腑似乎都翻了个儿。巨大的冲击力,让她眩晕了过去。
等她有了知觉的时候,身上已经一丝不挂。月光温柔的泻在她身上,她的肌肤像缎子般发着光。只见一个赤精条条的男人,在她白嫩腻滑的身子上又啃又掐。山花吓得魂飞魄散,她尖叫一声:“救命呀!”男人一惊,抬起头来,发红的眼睛瞪着,仿佛要把她吞下去。山花看清楚了,这个男人是村里的曹老五。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口森森白牙,在山花的眼里很恐怖、很可怕,忘记了自己应该做什么。
在山花失神的瞬间,她觉得自己的身体被鲁莽地贯穿,被粗暴地撕裂,被残酷地捅破。娇嫩的山花,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摧残。娇巧的躯体,抽筋断骨一般,瘫软在玉米地里。
剧烈的疼痛,刺激她清醒过来,钻心的痛楚让山花声音嘶哑、气息艰难。她扯着嗓子高声呼救:“娃他爹,快来救我呀!”凄楚悲哀的声音,在这明月之夜,传出老远老远,并隐隐约约地传来回声。
此时的山花,被汗水泪水打湿的头发,沾在因为剧痛而涨红的脸上,遮住她哀伤迷离的眼睛。正在高速做着俯卧撑的曹老五,用左手支撑身体,挥起右手,给了她狠狠一记耳光。山花哀鸣一声,眼泪刷刷地滚出来,滑过火辣辣的脸颊。
在曹老五的心里,根本没有怜香惜玉的念头。这头40岁的老狼,一辈子没吃过鲜肉。眼下,面对山花这只鲜美白嫩的羔羊,他恨不得囫囵吞枣,一口就把她咽下去,哪里还有什么功夫去怜香惜玉。这一刻,山花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永远都不属于自己,自己的灵魂被驱离,被流放,被湮灭。
“娃他爹,快来救我呀!”从小被山里的清泉泡大的山花,她的声音是甜甜的、软软的、糯糯的,具有独特的音质。曹琦对她的熟悉程度,是刻在骨子里的。吃过喜酒,谢绝娘舅的挽留,一溜烟的往回赶。他在村子的东头地界,马上就要进村了,恰巧就听见了山花的呼救声。
曹琦辨别了方向,飞快的向着自己家的玉米地奔去。他看见了让自己震惊,让自己蒙羞,让自己耻辱的一幕。他飞身上去,一脚踹翻曹老五,顺手抓住山花丢弃的锄头,双手一抡,锄头在空中舞了一个圆圈,朝他挖下去。坚刃挖开了曹老五的脑壳,那红的血液,白的脑浆,让银色的月光,笼罩着血腥。
读者朋友肯定会说,曹老五就这么死了,是不是有点假?其实,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曹老五的俯卧撑正在紧急关头,就差那临门一脚的时候,被曹琦从山花身上踹开,已经严重受惊,变成“马上风”失去了知觉。所以,曹琦才能够轻而易举地挖死他。退一万步讲,曹琦如果不用锄头挖他,曹老五也是九死一生。曹老五他是真的做到了“人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山花匆匆忙忙穿着撕烂的衣物,这才发现丈夫呆呆地站着,一动不动地像个木雕。曹老五身边的土壤,都被他的血浸透成了褐色。惊慌中,她摇晃着曹琦:“娃他爹,娃他爹。”曹琦被她摇醒了,对她说:“山花,我杀人了。我杀死了他。”
山花也吓糊涂了,问他:“那怎么办?”这时一阵冷风吹来,曹琦立马就清醒了。“我得逃跑,抓住就是死。”他对山花说:“你在家里,带着儿子,好好活着。”曹琦留恋的看着妻子,深情地抱她一下,对她说:“山花,我们今生今世不能再见面了。你要保重自己,照顾好儿子。”说完,转身就跑了。山花没有惊动村里的人,她要给她的男人做够逃命的时间。
当年他38岁,杀人后,开始了长达32年的潜逃生涯。
逃离现场,不知道往哪里去。月色下,匆匆忙忙爬上一辆货车,它到哪,我就到哪。只恨汽车跑得太慢,恨不得给它安上两个翅膀,带着我远走高飞。不吃不喝,在货厢里颠簸了两天两夜,实在熬不住了,趁着司机加油的机会,他从车上溜了下来。
借着建筑物的暗影,躲躲闪闪的往僻静的地方走。饥肠辘辘,一股饭菜的香味,将他的脚步引向前面的灯光处。紧张疲惫的他,仿佛抽尽了最后一丝气力,浑身酸软瘫倒在地。
店老板是个中年男人,看到有人倒在门前,赶忙过来察看。见他满脸灰暗,额头隐隐约约的汗迹,估计他是饿透了。赶紧叫伙计盛来一碗汤面,把他移动到靠壁处,肩背依墙靠着,慢慢地将热汤喂进他的口里。暖洋洋的热汤流进他的胃肠,输入的热能让他苏醒。
店老板那张和善的脸,出现在他的眼里,他知道是这个人救了他。看见他清醒了,店老板把碗送到他的手上,让他慢慢地喝。他双手捧着面碗,和着自己的泪水,喝得干干净净。他不敢问这里是什么地方,生怕露出马脚。
面对店老板的询问,他说是来投奔亲戚的,找了两天都没找到。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带的一点钱也用光了。饿昏在他的门口,给他添麻烦了。店老板问他今后的打算,他轻轻地说:“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地方去。”
看到他老实本分的样子,坐在另外桌子上吃饭的客人问他:“你会不会烧锅炉?”他老老实实地回答:“不会。”店老板开口说:“刘主任,你看能不能帮帮他。”看样子,他和这个刘主任挺熟,他说:“孤身在外,挺不容易的。”刘主任说:“我们医院的锅炉工不愿意干了,你跟着他学几天,然后接替他。”刘主任又说:“不过,工资不多。包吃包住,每个月5元。”
他感激涕零,一个劲的谢谢刘主任,谢谢店老板。就这样,他在这里落脚了。这里是东北的济州,远隔自己的家乡2000公里。
夜,深了。 如水的月光透过玻璃,静静洒在宿舍的地上,赵金睡不着,拥着被坐在床上,看着天上那轮皎洁的圆月。好多年了,天空中的银盘高挂,丝丝缕缕的光泽,总是撩拨他的心事。
那一年,也是一个这样的夜晚,也是一轮这样的圆月,把一切照得惨白,亮得甚至有些怕人。他要了曹老五的命,逃亡至此。他现在用的名字叫赵金,“赵”与“曹”谐音,因为自己儿子的名字叫金锁,所以他就用了这个“金”字。今生今世不能与妻儿相见,这是一个无法弥补的缺憾,冰冷的泪水顺着脸颊滚落。
在如水的岁月里,曹琦心里的悲愁,一丝一缕的凝结成团。他把妻子的面容,儿子的稚态,印记在心里。那延绵不绝的思念,那越来越远的记忆,层层叠嶂,裹住他结痂的心。怀着沉重的心事,不知不觉中曹琦睡了。月光下,曹琦在自己的家里,站在床前,痴情地望着山花安详的睡颜,他的心事,如遮住月亮的薄云,轻轻散去……
曹琦化名赵金,隐姓埋名在中西医结合医院,以烧锅炉为生,隐藏32年。曹琦从不敢与家人联系,不知道他的妻子和儿子,全都离开了人世。
山花带着9岁的儿子过日子,孤儿寡母,总是容易招人白眼,不受人待见。“寡妇门前是非多。”村里的女人们总是叮嘱自己的男人,不要被山花的容颜迷住,要吸取老鳏夫的教训。
不管生活如何艰难,日子总得过下去。山花记得丈夫的话,保重自己,照顾儿子,好好活着。不管是土里的粗话,还是家里的细事,山花都独自料理,难得开口求人,遭人嫌弃。
按说生活的压力,身体的重荷,会让山花面容憔悴,声音黯哑,娇躯枯萎。可是在别人的眼里,山花的脸腮依然是那么红润诱人,肌肤依然是那么吹弹可破,腰身依然是那么风摆杨柳。她依然是周边村庄的一枝花,无论是姑娘,还是少妇,都比不上她。这是方圆附近的男人给她的评价。
鳏夫曹老五的阴影,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在人们的脑海中淡薄。一丝一丝的绮念,在脑海升起,一股一股的欲望,在心里翻滚。他们的想法很朴素也简单:小尼姑的头,和尚摸得,我咋就摸不得?虽然念书不多,但阿Q前辈的话,他们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之前的曹老五死于非命,那是她的丈夫曹琦还在。现在曹琦杀人潜逃,山花自然也是个没有丈夫的女人。就好像山野间那朵无主的花,还不是谁想采就谁采。只是要找到机会,很不容易。
白天,山花总是在人多的地头干活,再也不敢独自去偏僻的地方。晚上,山花总是早早地关门闭户,再也不露面。对于偷腥的猫来说,那条鱼就是被悬空挂在天花板上,它也要想办法把它扑腾下来。花心的人,就类似偷腥的猫。山花不给他们机会,他们就创造机会。白天人多不能用强,那就晚上。
于是,墙院外面他们在敲门转悠,墙院内大黑狗在吠叫。这种混乱的声音,打破了乡村夜晚的寂静,也惊扰了别人的睡梦,自然会引来各种各样的埋怨。有好心的人,知道山花的难处,就重新让电灯明亮,让那些人多多少少生出顾忌。
有一天,山花家里的大黑狗不叫了,乡村的夜晚恢复了往日的寂静,村里的人预感,肯定出事了。天亮后听说,山花家里的大黑狗被人毒死了。往后,应该没有谁可以妨碍那些男人了。
山花家里的男人走马灯似地换,开始是晚上,后来白天也是一茬一茬地换。再后来,山花就变成了一台织布机,日夜不停的穿梭。她的墙院里晾晒着无数的床单,各种面料、各种花色,应有尽有。
山花现在出门的日子少,她天天都觉得背后有手指在戳自己的脊梁。指责她的人,说她太堕落,同情她的人,说她太懦弱。但她依然沉默,不做解释,也解释不清。对于每天来睡她的男人们,任凭他们在自己身上折腾,她也不顶撞,不反抗,只是默默地承受。
没有人在的时候,她对儿子说:“娃啊,我们都要好好活着。我们见不到你爹,但我们心里得有他。”每当想到丈夫,她就止不住地流泪。丈夫为了保护她,犯下命案,现在远走天涯,生死不明。自己无论吃多大的苦,受多大的委屈,也要把娃带大,完成丈夫的心愿。
山花告诉儿子:“等娘年老色衰的时候,这些臭男人就不会来了。到时候你娶了亲,生了娃,娘给你带。”说这些话的时候,山花依然是满脸泪痕。但是,她无助的眼神中,萌生出一种希望,那是一种处在绝望中,令人生存下去的希望。十岁出头的儿子金锁,懂事的看着妈妈,郑重其事地点着头。
老实本分的金锁,读完初中,跟着同乡去了广东,在建筑工地做泥瓦工。三年下来只糊了一张嘴,没有钱寄给妈妈。这天,想着心事的金锁,从即将封顶的楼塔上摔下来,当即毙命。山花看到同乡送回来的金锁的骨灰,一夜之间,她如花的面容憔悴了,动听的声音嘶哑了。
山花让自己活下去的最后支撑,坍塌了。她的身体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气,她用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年,山花38岁,正好是曹琦潜逃10年。山花上吊的工具,不是那些方便撕开的床单。村里的人发现,她是把曹琦的衣服,全部撕成条,绾成了一个死结。也许,在山花的心里,这些床单都是肮脏的,只有丈夫曹琦的衣服,才配陪着自己,安然地走上黄泉之路。
前几天,是曹琦70岁生日。一辈子拮据的他,咬牙到小饭馆要了两个菜。如果不是曹老五强奸了山花,自己也不会杀死这个狗东西,也不至于70高龄孤独无靠。如果还在家里,也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了。心绪起伏之间,他多喝了几口酒。走回家的路上,他突然感觉不舒服,昏倒在街头。醒来的曹琦,对他救助的人心怀感激。是他们让他重新有了再见亲人的机会,曹琦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在押解案发地指认现场后,他乞求去娃他娘的坟墓看一眼。警察看他白发苍苍,同意他的要求。山花的坟前,曹琦颤巍巍的跪下去。想到她多年来所受的煎熬,曹琦一面自怨自艾,一面使劲往自己脸上扇耳光,然后放声大哭。哭声引来了村里人,其中有年长者见了,同情地叹息:“真的是造孽呀!”曹琦自顾地哭,哭得昏天黑地,一头栽向坟前的石碑,没了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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