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说过了道家之诡辩。这个系列的中篇,便是对百家之中的名家二子,惠施以及公孙龙,他们的辩论特点进行分析,我会再分三篇文章来进行综合论述,本篇涉及的便是“名”与“实”之辩。
本人以读书、写作以及辩论为副业,所以说部分文章的专业性不足,请大家指正。
“名家”这个名称,带着一些神秘色彩,他既与诡辩家、逻辑家以及辩证家的某些特性有些相同,但是又不完全相似。
例如,著名的诡辩家欧布里德,他对前来讨债的人说“借钱的我是过去的我,过去的我不是现在的我,你要讨债就向过去的我去讨吧。”这是不是彻彻底底的诡辩呢?当然是了,他否定了客观存在的静止而可以强调了永恒的运动,是一种颠倒是非的说法,但名家却不同于西方的诡辩者们,因为从史学角度上来看,名家更多强调的是逻辑思维。所以,名家的人,称得上是“辩者”,而不是如同普罗塔哥拉和欧布里德那样,强行进行是非颠倒的辩论,教授青年辩论方法以及政治知识的职业教师,故名家诸子不是诡辩者。
既然,从史学观点上来看,名家更注重逻辑思维,那是不是名家诸子都是逻辑家呢?在我看来,也不完全是,原因是什么?那我就先为大家介绍一下逻辑的意思吧。逻辑是人的一种抽象思维,是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来理解和区分客观世界的思维过程。也就是若将名家诸子定义为逻辑家的话,那么也就是说名家诸子运用的是纯逻辑学的方法来进行辩论的。在这里我还是舍弃了名家诸子是否真的为逻辑家(职业),因为名家者大抵为讼师以及政治家之流,其辩论思想大抵也是为了政事服务的。故我们在这里仅从其辩论方法来谈,名家诸子也很难称得上纯正的逻辑家。例如,公孙龙“白马非马”的故事,公孙龙认为白马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名”,而与“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事物,故白马非马,从逻辑学上完全行不通的,在我看来是名为逻辑的诡辩,既不是逻辑又不是诡辩,颇有介于两者之间的意味。故名家不是一个逻辑家的学派。
我上文所提到的大抵都是名家辩论的争议,是不是名家的人都是辩论家呢?只能说颇有辩论家之风,因为我们结合名家在春秋张国时期的历史背景来看。名家是应百家争鸣之时,为了更好地宣扬各家思想孕育而生,为政治服务的一门学说,带有浓烈的政治色彩,故名家不能称得上是辩论家。倒像是语言学家,为什么?名家的辩论法之中,融合了上述三种方法,便内化为形,形成了独特的辩论思想,将语言之美发挥到了极致。如果,将名家理解为语言学家,故名家带有以上三种色彩,便可以很好解释了。
好,说完名家之辩论法之后,我们回到名家其本身之上来。谈及名家诸子争议的焦点便是对于“名”和“实”的辩证关系的一种争论。“名”是绝对的,是一种名称,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是永远都不会变的。“实”是相对的,是一种抽象的范围,是在一个客观范畴之内,相对而存在的。我觉得冯友兰先生在文中举得例子便十分形象。
苏格拉底是人。在这里苏格拉底是“实”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人”是名。苏格拉底是人,便被裂解为两部分,对于苏格拉底是人这句话的理解便会出现两个极端,一个则是以惠施为首的强调相对论的说法;一个则是以公孙龙为首的强调共相论的说法。
这句话便有了不同的理解,惠施会认为苏格拉底与吃饭的苏格拉底是一样的,吃饭的苏格拉底也是人,因为这两个词的“实”是一样的,因为“形”上被赋予的是“人”,这个“名”;公孙龙会有更加极端的想法,是苏格拉底这个“实”被赋予了“人”这个“名”,那么也就等于这个“实”改变了,其“名”也就不存在了,这便是共相论。那么反观,上文所提到的吃饭的苏格拉底他的“名”被改变了,故因为苏格拉底是人,吃饭的苏格拉底与苏格拉底产生了不同,故在公孙龙的眼中吃饭的苏格拉底便不能被称为是“人”。当然这篇文章,也仅是简单地谈一谈名家内部的争议,剩下的部分,我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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