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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9小时,行程100里,只为了吃碗凉粉

徒步9小时,行程100里,只为了吃碗凉粉

作者: 鄂佛歌 | 来源:发表于2019-06-03 16:52 被阅读223次

读蕾秋·乔伊斯的长篇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心浮气躁地读不下去了,这段时间,我的脑子基本坏掉了。书中的主人公,退休后的哈德罗接到多年不见的女同事奎尼的来信,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得了癌症,和他做最后的告别。哈德罗写了一封简单的回信,但在寄信的途中,他忽然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探望一下奎尼。

没做任何准备,只穿了一双帆船鞋,他就踏上了几百英里的徒步旅程。他之所以选择徒步,是想以一种朝圣者的态度鼓励奎尼继续活下去。这本书我读了一半,哈德罗遭遇了各种艰难,但我读不下去了。大概没有和主人公感同身受的经历,那些浅显的文字,对我来说却很晦涩。

之前读余华、苏童和格非的先锋派读不进去,现在读这本畅销几千万册的《一个人的朝圣》仍然读不进去,我意识到不是书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当时,不知是哪根神经被触动了,我忽然做了个决定,就像哈德罗忽然做了个决定一样,我要徒步。

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选择要去罕台庙吃凉粉,吃碗凉粉就原路返回。我住在市区的东南,而罕台庙是市区西北的一个小镇,就是说,我需要穿越整个城市。打开地图查了查,单程25公里,就是说来回需要走100里的路。我盘算了一下自己的体力,觉得可以,当时就决定了。

下午两点半,我准时出发。没有刻意地计划,说走就走,除了两步手机,再什么都没带。穿着一条牛仔裤,一件衬衫,唯一能和徒步挂上钩的就是一双旅游鞋。一路向西,走出五六公里地,在一个小超市买了瓶水,继续向前。

由于心境的不同,刚出来,确实感受到一种别样的惬意。不得不说,室外的空气和室内的完全不一样,它似乎把糊着我的脑神经的那些东西清理掉一部分,头脑清醒了许多,身体也有了力量,这让我的感觉系统变得敏锐起来。我看着一辆一辆不同款式的汽车从我的身旁驶过,带着不同的声音。我试图从声音的微小差别中辨别这是一辆什么车,觉得真是一种乐趣。甚至,连那些灰暗的烂尾楼都很亲切。

我没做停留,到五点时我才上了109国道。国道正在施工,当中立着“请您绕行”的告示牌。我没管,直接走了上去。路面上堆积了厚厚一层黄土,越走越高,黄土灌进了我的鞋里,钻入我的裤腿,粘在潮热的小腿上,这给我的徒步之旅增加了不少体验。

走了约三四公里,前方正在建桥,过不去,而路面被黄土堆得很高,我下不去。无奈,我只能折回来,走入了国道旁边一条林间小道。当时心里还有些感悟,只要选择了前方,就不会只有一条路。当把旅程只当做旅程时,就不会在乎路上的艰难险阻。在林间碰到一个老太太领着个五六岁的孩子在玩,我想和她交流几句,她说的是蒙语,我一句都不懂。我想,这是不就是将来的我,等儿子有了儿子,我是否像她一样每天领着孙子消磨着时光。

在林间走了一段路,翻过一道土坡,又转上国道。上了国道,速度明显快了许多。我记得父亲说过,他曾经几次背着半扇猪肉步行近百里给爷爷送去,黎明时出发,到晚间就到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就远离家乡,到另一个更偏远的地方安家落户,但他年年都要去看望爷爷几次,每年杀猪后必要背起半扇猪肉步行近百里的路到爷爷那里。

而我,现在交通如此方便,我每年去看望父亲的次数屈指可数。我忽然想,如果我现在步行回到四百公里之外的农村老家,父亲会是什么心情?他肯定会心疼我,埋怨我。他已年逾七十,艰难了一辈子让他更讲究实用主义,他应该不会再认为徒步是一项精神活动了吧。

由于入口封闭,所以国道上没有车辆,这对我来说十分好。原来的顾虑并不是怕身体吃不消,而是不想让来来往往的车辆对我的行为抱有各种猜测,毕竟一个不穿戴任何户外装束的人独行在宽阔笔直的国道上,在外人看来是极不谐调的,或是神经病,或是人生失意者,尽管我确实是。所以我想,户外装备除了它本身的功用之外,是不是等于给自己贴了个标签,以免得路人的不解呢?

十几米宽的国道上就走着我一个人,我不必躲避来往的车辆,不必刻意地走到路边,我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中央,我甚至可以闭一小会儿眼,以试验自己能否走得笔直。这真是件无聊的事,却很享受。然而并没有享受多久,走了大概一公里左右,国道和另一条道相连,拥入不少车辆,我被迫走到路边。

每一辆车从我的身旁经过时,我总觉得有些不自在,总在猜测着车里的人怎么想我,假如有车停下车要载我,我是否要同意,是否要告诉他我是专程徒步的。很可笑,没来由地想着各种问题。为了避免这一难堪,我从路基下走了下去。鄂尔多斯是高原地区,国道的两侧除了丘陵就是深壑,还有茂密的树林。就这样我艰难地跋涉着,我刻意地捕捉着每一处风景,以使得这趟行程有意义,所以平时很讨厌拍照的我,不时拿出手机拍几张照片。

看到几个工人正在绑扎着铁丝围栏,他们疑惑地看我,我也看他们。有个人向我说了句话,我没听听清楚,我再问时,他们却都不说话了,埋头工作着。大概我的行为让他们觉得应该警惕,或许我的想法完全多余。莫名地,我觉得他们很可爱,他们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选择奔波在野外,而我却是因为自我救赎奔波在野外,瞬间有种强大的自卑感。

爬上丘陵,然后在走到深壑,地上的杂草丛生,掩盖着路面,深一脚浅一脚的确实不好走。所以走了一段路,我还是转到国道上来。这时我想,我的担心是没必要的,那些车的速度都很快,估计他们还能没看清我就一闪而过了。我的眼里是不住地闪过的车辆,而在每一辆车的视线里,我的存在超不过一分钟,谁会关注呢?都挺忙的。

这样想着,我就坦然了,甩开肩膀大踏步向前。我尽量靠在路的最边上走,有时能在地面上看到一个矿泉水空瓶或者一个烟头,竟然还发现了一支我抽的黄鹤楼细支的烟头。我又开始猜测,看来曾经有个和我抽一样烟的人也在这条路上步行过。他和我抽一样的烟,应该和我有一样的经历,有一样的困惑,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无病呻吟呢?忽然,我又想,这可能是开车的人从窗口弹出的烟头吧。这样想,我又觉得沮丧起来,觉得自己依然很孤独。

我刻意地感知着自己的感觉,想找到哈德罗那样的感觉,但是没有找到,我没有像他那样腿脚受伤,也没有像他那样体力不支,我依然很有精神,甚至觉得能够如此一直走下去,走一百公里,一千公里都不在话下。

由于高原的特殊的地形,109国道从平面上看是呈S型的,从立体上看则是一条正弦曲线,起伏不平,一阵上坡,一阵下坡,视线总不能直通到头。这仿佛就将整个行程切割成一段一段的,而每个高坡的后面,总能给人增添一些峰回路转式的欣喜,也减少了不少疲劳感。

终于,在翻过一个高坡后,我望到了罕台庙镇区。这里其实已不属于镇区了,镇区迁到新区了。国道拓宽了,两侧的房子都重新进行了统一装修,漂亮多了,却很冷清。宽大的街道上,几乎没有一个行人。再走一会儿,看到路边立着一个牌子,写着“罕台庙凉粉美食街”。这是新立的,以前没有。看到这个牌子,我还有几分喜悦,看来今天是来对了,这里的凉粉做成规模了。

其实我并不怎么爱吃凉粉,之前经常来,只是陪别人。那时的心境是不同的,试想一下,需要心情多好才能跑这么远的路吃一碗并不怎么爱吃的凉粉呢?但现在的心情,恰恰地最糟的。当初,开车,有人陪着;现在,步行,一个人。当初是好心情无以释放了,来这里消遣;现在,是坏心情无法消受了,来这里躲藏。接着,一张张鲜活却生涩的,熟悉却陌生的面孔不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时而清晰,时面模糊,真有恍若隔世之感。

那块牌子欺骗了我。当初没有牌子的时候,这里很热闹,汇聚着从市区来的各种人来这里吃凉粉,而现在,立了巨大的路牌,修整了街道,反而没什么人。我在街上转了一会儿,拍了几张照片,走进一家凉粉店。其时是晚上六点半,天并没有黑。国道上我只用了一个半小时。

那家店里,只有我一个顾客,我一个人吃了个两人份,吃到撑。想起来真可笑,其实当时吃完一人份就已经饱了,但总觉得走这么远,不多吃些似乎此行的意义就淡薄了。以至于让老板觉得她的凉粉实在味道好,不住地向我夸耀。

我本来还想要份猪肘子,在这里也是极有名的,但老板说一个人没法做,起步三斤,吃不了可以带。我还有50里的路要走,带着实在不便,便做罢,所以就吃了两人份的凉粉以弥补这次遗憾。我想起同学金海一家来这里看我时,他们临走的那天,我就带着他们来这里吃着凉粉和猪肘子。他家有个女儿,比我儿大四岁,十分的调皮开朗,在孩子里面,我尤其喜欢她。在同学里面,我尤其喜欢金海一家人,都特别亲切。前几天,金海跟我聊天的过程中,得知我的景况时,他给我转来一千块钱,我没要。此时想想,悲凉之中又带着一股温暖。当然,我还不至于沦落到为了一千块钱而犯难,但我十分感激他的好意。

罕台庙给我的印象极深,某些事,只能成为永久的记忆,而某些人,却永远不可能再见到了。这几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太多人的梦想被击得支离破碎,有破产消失的,有生病消失的,他(她)们大概不愿意让在乎自己的人看到自己的狼狈相吧。而对我来说,这一年,就仿佛过了一辈子。人,大概只有在最失意的时候,才会想到一些被遗忘的人和事。

出了凉粉店,在旁边的一家小店里买了两桶易拉罐啤酒,我就踏上了返程之路。买啤酒是为了路上补充体力。我始终固执地认为,啤酒除了具备和水一要的解渴功能,还能解饿。但我马上意识到买啤酒是个错误,因为提着两个啤酒,独行在国道上实在不雅观,那样子极有可能被别人误会为酒鬼,尽管事实就是。就在这时,同学刘越打来电话,问我在哪?我说我在罕台庙吃凉粉。我以为他要叫吃饭,这样的话,我可能就要放弃步行之旅了。所以我说我大概需要十点多才能回去,随便聊了几句便挂了。接着,另一个同学海东又给我打电话,也没具体事,胡乱地聊了几句。

挂了电话,我就开始专心地走路,提着两瓶啤酒晃荡在109国道上。天还没黑透,我故意放慢了脚步,我想体验在黑夜里步行的感觉。于是走到国道下面的一个林子里喝了一瓶啤酒,消磨着时间。那里是个深洼,其间的树木被折断,杂草被铺平,地面上还积了很深的水,我想这里大概是遭遇了一场山洪吧,但我无论如何都不想来,什么时候下过大雨。

然后又转上国道。直到目前,我仍然觉得自己很有精神,步伐很有力,心情也极好。国道两侧是漫山遍野的绿林,在昏暗的光线下又是另一番景致。远处的高岭——或者只能算是山丘——影影绰绰的,漫延到天边,整个空间寂静得空灵,尽管不时地有汽车的轰鸣声。

我酷爱旅游,每年都要在孩子的寒暑假出去转一趟,旅游让我忘记疲劳。但今年很惨,遇到各种糟心的事,赔得身无分文,债务累累,把一切娱乐活动都精简了,人生没有了寄托,觉得满世界都是灰暗。此时走在清风凉爽的国道上,感受着野外特有的空气,领略着旷野独特的景致,忽然觉得,无论失去了什么,只要我还有双腿,我就能走我想走的路,能看到我想看的风景。甚至,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精神境界都提高了,对未来又充满了希望。

正如哈德罗所说,当你回头看到走过的路,你就会莫名其妙地有种成就感。当罕台庙在我的视线里消失,忽然觉得自己真了不起,尽管已经耗费了很长的时间。天色越来越黑,我想起那段封闭的公路,便不由加快了脚步。还好,当我走出109国道时,还不到九点。打开导航看了看,还有十几公里的路,剩下的路基本全在市区里。

而我却开始犯愁了,确实累了,身上开始冒汗,脚开始疼痛,腿开始不听使唤。导航告诉我,直行一公里然后右转,这直行的一公里就变得无比的漫长。终于走到还有7公里的地方,我开始动摇。越是接近终点,越是艰难,一是因为体力确实开始下降,二是因为要面对各种诱惑。开着车一闪而过的路程,而徒步却要走好长时间。空着的出租车驶过我跟前时,总要按一阵喇叭,所幸我还是拒绝了诱惑。

我原计划八点就能返回家里,然后写这篇文字,但当十点的时候,我还距家有五公里的路程。我刻意调整着自己的心态,路过一个公园时,从路上面看到下面的深坑里种植着各种树木,整个方形的深坑,林间还有铺着青石板的小路。那一刻,我被感动了。近期我总觉得这个世界很丑陋,平时走在街上看到某些事物,总是要联想到阴暗的一面。而此刻,我才意识到,世界原本就很美,一直就很美。

为了证明我确实是喜欢这里,而不是附庸风雅,我找到了石阶走了下去。在这暗夜里,一个人在这黑森森的树林里,神秘而又诡异,却又是美好的。当心里充积着满满的正能量时,真的不惧怕黑暗。

拍了几张照片,我就转到路上。这时,连一直被我诟病的一米宽的人行道都觉得是一种别致的风景。路上三五成群的小伙伴兴致勃勃地赶路,一边雀跃欢呼,以及一对对的情侣从我的身边走过时,我都能感受到一种久违了温情。我以为我看透了一切,事实上我还深深眷恋着人间的烟火气息。

剩下三公里时,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体力不支,几乎是一百米一百米地熬。我们一直在感慨世界很小,那是因为速度太快了。真要把速度降下来,世界真的很大,大到无边,大到让人类自己感到渺小。一个城市足以让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去探索,何况是整个世界,整个宇宙呢?

我的脚步无力起来,如果说开始的时候是脚在迈步带动着整体向前,现在就是身体向前而拖着脚步前进了。我几次想过要打车,但还是忍住了。我仿佛从来就是个有始无终的人,对任何事情都缺少坚持,就从这件小事上改变一下自己吧。毕竟我的体力还没有到了完全走不动的地步。

这时,我不由佩服起父亲来,难以想像当年的他经历了多大的辛苦才把半扇猪肉送到爷爷那里。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爷爷却极其看不上他,因为父亲的兄弟姐妹哪个都很有本事。而只有父亲流落在异乡过着清苦的日子。尽管如此,父亲还是不忘每年给爷爷送去半扇猪肉,像一个朝圣者一样的坚持。想着,我不由自责起来。父亲很老了,我能见到他的时光越来越少,而我却疏忽了他。他的优秀的品格没有遗传给我。

我又想到儿子。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就在一年前,儿子还特别依赖我,连睡觉都要半夜钻到我的被子里。仅仅一年的时间,或许是他长大了,和我生疏了。这一年,我到底遭遇了什么?或许,有些东西,根本不能触及。我好怀念和他寸步不离我的情景,那时想,等他长大了,就没这么烦人了,而当他真的长大了,我却感到了浓烈的失落感。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半了,简单地冲洗了一下,并不磕睡。打开WORD,写了几句又觉得无从写起。玩了一会儿游戏,忽然觉得身上冷,就睡了。睡下后仍然觉得冷,奇冷无比,从来没有觉得那么冷过,盖着厚厚的被子仍在战栗不止。我下床从柜子里又取出一条被子,就在这个过程,我竟然冷得走不到床边,浑身痉挛着,皮肤上布满了一层鸡皮疙瘩。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在这初夏的气温下,我盖着双层被子还是觉得冷,迟迟缓不过来。

我以为这一晚会睡得很好,事实上并不是,大概是长久不运动,乍然体力消耗过多了,睡下后浑身难受。及至第二天午睡都极不舒服,觉得累,又睡不着。好在昨晚睡得还可以,所以今天才把这次经历记录下来。

虽然感觉并不是完全美好,但我仍然认为这次徒步是十分有意义的,而且,我还会进行一次更长时间的,更长路程的徒步,就像哈德罗那样,徒步几百公里,到另一个城市看望多年不见的朋友,或者了却一件期许多年的夙愿。

走在路上,各种思绪总是莫名地冒出来。就是这段短短100里的路程,如果把所有的想法全部记录下来,足可以写出一个超出10万字的长篇来。所以,当你觉想把一切都丢失的时候,不妨尝试一次徒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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