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与竹马,就是要在一起的呀

作者: 我爱蒲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7-09-14 20:04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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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叫田思雅。田地的田,思考的思,文雅的雅。我小名叫小雅。我今年4岁。我爸爸叫田地,我妈妈叫方琪。我家住……住在……”彼时我正在絮絮叨叨的背诵防拐骗指南。

    背到家庭住址时突然脑袋短路了,怎么也想不起来。

    那时的我有一头人见人爱的卷卷的头发,我妈给我随手抓了两个小辫。我一边百无聊赖的玩着自己的辫子,一边可怜兮兮的对旁边的杜明浩翻白眼。

    他白我一眼,说:“小雅,你别看我,我不能告诉你的。”

    我瞟了一眼房间,笑嘻嘻的对他说,“你这次就告诉我嘛,我不会对我妈讲的。”

    他态度坚决,直摇头,“不行不行,那也不行,阿姨让我好好监督你背诵的。你再想想。”

    “住哪里?我家住……住在……花果山。”我实在是想不起来,还好刚刚看过西游记,并且记忆犹新,索性就拿了一个词套上。

    “花……花果山?”杜明浩一本正经的说,“你这不对不对,那是齐天大圣住的地方,你不能住。你重来。”

    我鼓鼓嘴巴,向他妥协,我说,“杜明宇,你这么好看,我给你当媳妇好不好?”

    他显然那时并不是太明白“媳妇”这个词的意思,他想了一下又说:“就算你是我媳妇那也要接着背。”

    2

    杜明浩家就住在我家隔壁。

    我们都是生活在北方某镇的一个小村庄里。

    家家户户都是砖瓦房。平均每十户便成一个胡同。几乎每家都养了动物。或是几只鸡,或是一头猪,或是一条狗,或是几只猫。

    杜明浩家养了一头黑白相间的小猪。我们给它起名叫嘞嘞。

    我妈爱干净,什么动物也不肯养,只是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菜跟花。

    也许真的是跟智商有关,反正杜明浩那小子自打出生时起就比我聪明,我背不住的家庭地址他全都能记住。数学乘法口诀他也是比我先学会。语文背诵默写时,被老师留下的人每次都是我。

    后来我就跟他说:“反正我是你媳妇,你要不就先尽点责任吧。”

    每次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总是会害羞的涨红脸颊。双手不自觉的揉搓着衣角,眼睛永远只会看着自己的脚,只有嘴巴在发出声音。

    他说:“小雅,你不要老胡说。”

    后来我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那就是每天放学我跟他一起去附近的田地里或者田沟里去给他家猪仔割猪草。他负责每天辅导我的功课。

    那些日子我的功课出奇的好,老妈为了奖励我常常给我很多零花钱,我每次都会拿它去买很多糖果,然后和杜明浩一边给嘞嘞割草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当嘞嘞长大成猪时,我们忽然发现它没有小时候可爱了。不仅仅是因为它的体积比儿时增长了很多倍,也不仅仅是因为它越来越大的胃口,而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变得越来越抑郁了。

    我问杜明浩:“你说我们会不会也像嘞嘞那样越变越不可爱了?”

    杜明浩那时候没有回答我,我不知道他是在思考,还是受了嘞嘞的传染抑郁了。

    嘞嘞后来突然在一个黄昏死掉了。

    我和杜明浩在看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一头猪尸。我俩手里还拿着它最爱吃的猪草。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生平第一次没有吃饭。

    为了嘞嘞。

    为了一头猪。

    3

    日子一天天飞快的过去。

    在春夏秋冬的不断变换之中,我们进入了初中。他在我隔壁班。

    虽然我一直对外宣扬“杜明浩是我的人”,奈何当事人不肯作出回应,这也就给外界造成了一种“杜明浩是单身”的错觉。

    其实我知道那些个女生不肯相信的原因还有另外一个:集齐青春期杀猪大礼包的我(自然卷、肥胖、青春痘、牙套)怎么也不可能是杜明浩的女朋友。

    彼时的杜明浩明眸皓齿,眉清目秀,性格温和,成绩优异,更重要的是他似乎从来学不会拒绝女生。

    我从来不去向那些仰慕她的女生解释,我心想,你们就羡慕嫉妒恨去吧。

    可是没过多久,杜明浩居然真的找了女朋友。

    我气呼呼的跑过去问他,他斜着眼睛看着我说:“田思雅,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那么丑那么胖,谁要你啊。”

    杜明浩说完立马满脸堆笑的拉着旁边的女生卿卿我我。

    那个女生我认识,是他们班的班花。叫冉冉。

    巴掌脸,大眼睛,嫩的出水的皮肤,一笑就会露出两个可爱的小虎牙。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

    我下意识的用手挠挠自己的满头卷发,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

    4

    自杜明浩找了女朋友以后,我每次放学都是一个人回家。

    杜阿姨常常会在隔壁院子里喊我过去玩,我每次都推说有作业。

    只听见她一个人在院子里叨叨,“这两个孩子怎么越长大越生分了啊。”

    我央求我妈带我去看医生,谨遵医嘱,脸上的青春痘终于慢慢消下去了。我把头发也做了柔顺,暂时告别了“金毛狮王”的称号。

    我妈为了鼓励我减肥,从来不赞同养小动物的她竟然允许我养一只小土狗。

    我给它起名为“嘟嘟”。

    嘟嘟很乖,每天都会陪我在村子东边的小路上跑步。起初它很小,我抱着它跑,后来渐渐大了点,就跟在我身后,虽然刚开始它会跟不上我的脚步,但是并不妨碍它追赶我时产生的兴奋感觉。

    初三升学考试过后,我的体重已经控制到了95斤。脸也整整小了一半。青春痘也已全部消失不见。去掉牙套的我成功拥有了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同班同学组织了一个聚会,在聚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摇摇晃晃的走到杜明浩身边,刚想要说什么,一阵恶心翻涌而来,我实在是忍不住,便吐了他一身。

    他随手把身上的外套脱掉,扶着我就往外走,边走边说:“大家继续玩啊,我媳妇喝多了,我先送她回家。”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杜明浩为了改变我,才谎称自己找了个女朋友。

    为了防止我自暴自弃,他甚至联合了老妈一起来做动员。

    还有那条叫做“嘟嘟”的小狗也是他问别人求来送我的。

    5

    没有任何意外,我和杜明浩进了同一所高中。

    他选择读理科,我选择读文科。

    他在北校,我在南校。

    虽然校区不同,但到底是小县城,所以他常常周末坐公交车来看我。偶尔学业繁重,我建议他留在学校复习或者休息,但是他每次总是笑笑说,“看自己家媳妇不辛苦”。

    高考前夕,杜明浩的爸爸做生意失败,欠下很多外债,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仍然无法还清债务,最后不堪忍受压力自杀。

    老妈一直瞒着我这件事。杜明浩虽然早已经知道,但是他为了不影响我,仍然每个星期过来看我,只是当时的我完全不明白他强颜欢笑的背后有着怎样一颗千疮百孔的心。

    填报志愿时,我和杜明浩一致决定去江苏。

    我们选择了同一所大学。

    可是就在填报志愿后的第二天,杜明浩和杜阿姨不辞而别。

    临街的大门紧锁,我透过家里的小院看见杜家紧闭的门窗。我翻墙而入,撬开他房间的门,一个人独自在那里坐了很久很久。

    我在他房间里发现了一本日记。

    我翻开日记本,泪眼婆娑的看见上面写道:

    小雅,我知道你是我媳妇。虽然你过段时间总是会把这个事实强调一下,我知道那是因为你对自己没有自信。其实吧,照照镜子,我要是你我也没自信。所以我决定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

    我知道我找女朋友对你刺激会很大,我知道你心里很难受,可是我心里更难受。小雅,你不知道每天看你一个人回家,一个人在村里小路上跑步我就特心疼。

    如果让我抄一百遍我爱你能够减轻负罪感的话。那么我愿意。

    我胡乱抹一把泪水,看到接下来的半页纸张被杜明浩写满了“我爱你”。

    6

    我原本以为进了大学之后,我会再次和杜明浩相遇。

    于是我天天盼,夜夜盼。

    甚至希望自己一觉醒来,已经开学。

    可是当我终于迎来开学的日子,满心欢喜的去查询所有的新生名单之后,发现“杜明浩”这三个字自始至终就没有出现过。

    我一度还抱有侥幸心理,哪怕有重名也是好的。

    然而,并没有。

    我失望之极。

    虽然老妈在电话里常常安慰我,如果在大学碰见合适的,可以先谈谈。

    我嘴上虽然说“好”,可是心里却直嚷嚷“我不能给杜明浩戴绿帽子”。

    我把杜明浩的日记本带到了学校,每当我想他的时候,我就会看一遍他写给我的日记。每当我看一遍他写的日记,我就会忍不住流眼泪。

    一旦下定决心不找男朋友,不谈恋爱,日子突然就变得简单纯粹多了。

    我的生活完完全全的落实到四点一线: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

    每天黄昏的时候,我会去操场跑步。

    酡红如醉的夕阳常常把我的背影拉的很长,来来往往的学生将我影子分割成碎片。汗水时常会顺着脸颊流下来,偶尔会混合着泪水,咸咸的,苦苦的,我的脚步不停歇,我知道我对杜明浩的思念肯定又多了一分。

    7

    时间总是很公平,无论你热恋,亦或者你失恋,它都会马不停蹄的奔驰而过。

    一转眼我已成为一名大四的学生。

    有一天,我突然在校园内发现了很多表白类的条幅。

    “田思雅,以后你就是我媳妇。”

    “田思雅,我请求你重新接纳我。”

    “田思雅,以后我会宠你爱你一辈子。”

    “……”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么明目张胆的表达爱情,我实在是佩服。

    虽然我自己无法拥有爱情,虽然我已失去爱情,但是看到与我同名同姓的女生被人爱着喜欢着,我内心也是欢喜的。

    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来人说:“小雅,两年不见,你可曾想我?”

    我抬起眼眸,目光却在他身上紧紧锁住,呵,杜明浩,我的杜明浩他回来了。

    他黑了,人也瘦了,但是看我眼神依然没变,那么炙热,他笑着说:“我很想念你。”

    8

    原来在杜明浩消失的这几年,他和阿姨一直在打工还债。

    他说,他不能够背负一身债务生活。

    在读书与还债面前,他暂时选择了还债。

    虽然刚开始很难,但是他不怕吃苦,又懂得学习与灵活应变。

    后来杜阿姨遇见了李叔叔,在李叔叔的帮助下,债务才渐渐还清。

    于是杜明浩又重新参加了高考,考取了田思雅所在的大学。

    连考了两年,在田思雅邻近毕业的最后一年,他才考上。

    虽然晚是晚了一点,但是没关系,她还在就好。

    田思雅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联系过她?就不怕她跟别人跑了?”

    杜明浩宠溺的揉揉她的乱发,信心满满的说,“因为你是我媳妇,我了解你啊。”接着他又说:“我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偷偷来看你,只远远的看着就好。还好每次都是你一个人,如果有人追你的话,说不定我会把他揍成马蜂窝。”

    田思雅终于忍不住笑了。

    她感觉心里尘封已久的爱情自心底深处,暖暖的意蕴开来,直达她的四肢百骸。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开心与快乐。

    她知道这一刻自己等待已久。

    但是并不后悔。

    因为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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