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千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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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过去了 ,我以为永远不会想起。某一天,当它们不经意地浮上心头,我发现我从来不曾遗忘。那些过去,隐藏在我心灵最深处,不轻易触碰。一经唤醒,便排山倒海般向我袭来,躲闪不及。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1987年的春天,路两旁的迎春花放肆地盛开,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入眼到处是一片又一片暖融融的金黄色。
我、元朗还有其他小伙伴三五成群,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小伙伴一再怂恿我,让我跟元朗要他寒假开学时从我这借的十五元书费,可是话到嘴边,我发现我张不开口。
听他们说,元朗过年时跟人打扑克输了,才没钱交书费的。
我一抬头,正看见元朗冲我笑,我就忘了要钱的事。那独属于元朗的笑容,温暖、干净,带几分羞涩,恰似那一片又一片迷离的金黄色,让我连带着我的心沉醉其中,不愿醒来。
我心中明白,只因那个人是元朗,也只能是元朗,换了别人,我能找到他家去。更何况,不是元朗,我一定不会借给他。
我是个认真的人。我开始认真地思考,为什么我会这么明显地因人而异?答案让我心跳加速,我喜欢元朗。我喜欢他什么呢?……除了我是他的债主,他干净的笑容,好像也没什么了。可是儿时的喜欢,就那么无声无息,那么霸道,那么没道理,那么猝不及防。
更让我措手不及的是,我很快发现,我喜欢元朗,可是元朗不喜欢我,元朗喜欢方圆圆。
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关心则乱。我无意中看见元朗的目光停留在方圆圆的脸上,轰轰烈烈。他长久地注视着她,眼睛里突然闪过别样的光彩,然后竟然脸红了,挪开了目光,那是一个少年情感最初的萌动,却不是为我。
许久以后,等我长大了,我才知道那种目光叫惊艳,惊艳了元朗当日时光的人却是方圆圆。元朗不知道,我的目光也曾像他那样,停留在他身上。他把全部心思花在方圆圆身上,心里容不下别人,眼里没有旁人,所以不曾看到我的目光,我们完美错过。
不要小看一个少年的喜欢。我冷眼看着元朗。他背着他妈妈,从自家菜地边上挖出新长出的各种花苗,波斯菊,夹竹桃……喷上水,生机勃勃,绿得喜人。他把它们装在袋子里,献宝似地送给方圆圆,只为了博方圆圆一笑。
听小伙伴讲,放学后,他妈妈拿着棍子,追着他打:“小兔崽子,看你再敢不敢薅我的花……”小伙伴说得绘声绘色,我能想象出当时鸡飞狗跳的情景,却并不觉得有趣。
看到那些让元朗挨了打的花苗,方圆圆笑了。就在下一秒,我决定放弃喜欢元朗。方圆圆是我的好朋友。从那时起,注定我这一生都不会跟另一个女人争同一个男人。如果我喜欢他,我愿意放手,让他奔向他的幸福。
那年我们十岁。我对元朗的喜欢来势汹汹,然后嘎然而止,好像我从来不曾把他放在心里,他也从来没在我心上激起任何涟漪。
元朗不知道,他喜欢的方圆圆喜欢班上另一个长相漂亮的男生。
多年以后,小学同学再相聚时,他们问我喜欢谁, 我看着他们笑:“你们。”那少年时的喜欢,有多少人曾经喜欢过你,你又喜欢过谁,你喜欢的他(她)又喜欢谁,这是一道难解的谜题。
1990年的春天。妈妈生病了,每天放学回家,我会主动煮饭。
春天的傍晚,空气中有些潮湿的水气,天是淡淡的青色,被一层薄雾轻轻地蒙着。我刚煮好饭,听到元朗在院子里喊我:“吴胜男。”
我坦坦荡荡地走到他面前,他热切地看着我:“我们去采迎山红吧?”我回头看到妈妈坐在炕上,透过窗户望着我们。迎山红诱惑着我,我毫犹豫地答应了。
彼时,聪明的元朗已经知道,他喜欢的方圆圆不喜欢他,喜欢别人。就在这些兜兜转转中,我们竟奇迹般地没有疏离。只是他永远不会知道,他曾是我心头上的白月光。
迎山红,长在悬崖边上,开淡紫色的花。每到四月间,漫山遍野点缀着淡紫色的迎山红。
元朗站在悬崖边,我凝视着他,提心吊胆,大气不敢出,我怕我一个不小心,影响到他,生出什么意外。我忽然后悔,不该贸然答应跟他来采迎山红,置他于危险的境地。
他小心翼翼地折下花枝,待手中握满了一把,便递给旁边的我,还一个劲地嘱咐我,离崖边远点。那花枝上缀满了一个个可爱的花骨朵。我看着那小小少年,鼻尖上冒着汗,我听得见我心跳的声音。
回去走到我家那,元朗把他怀里所有的迎山红全给我。我看着他,笑了。他看着我,也笑了。
我找来两个大罐头瓶子,刷干净,盛上水,把迎山红放到里面。满满的两大瓶子,我把它们摆在墙头上。
每天放学,我都去看那些迎山红。我看着花骨头渐渐长大,透出越来越多的淡紫色;看着那些迎山红,开出淡紫色的花,迎着阳光,在风中飞舞;看着那些淡紫色的花,由盛开一天天凋零;看着开败了的迎山红花,突然每一枝上,都冒出新绿色的叶子。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迎山红,花开不见叶,叶生不见花。
1993的春天,即将中考的我们,难得地放了一天假,元朗约我去海边。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有男生单独约我。我不敢让妈妈知道,跟她撒谎说,是跟女同学一起去。欲盖弥彰。我在镜子前不停地试穿着我有限的的几件衣服,精明的妈妈怕是早已看出端倪,只是极力隐忍不说。她看着有些慌乱的我,目光中透着担心。
我刻意忽略掉妈妈的目光,对她的忧心忡忡视而不见。另一件事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更担心,我唯一的一双旅游鞋底断开了,漏了,可是我毅然决然决定穿它去,反正谁也看不到,我坚定地认为它更配我的衣服。
我跟元朗,我们各自骑着自行车去海边。我的心忐忑不安,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又充满期待。
到了海边,正是涨潮时分,后浪不停地追逐着前浪,争先恐后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空气中搅和着浓重的腥湿气息。我们这里阳光明媚,远处海与天连成一片灰濛色,笼罩在一层迷雾中。
元朗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仿佛有话跟我说,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这让我更加期待,他到底想跟我说什么。我的心仿佛再也不受我控制,像脱了缰的野马。
我们站在礁石边,那海水钻进我的脚底,凉凉的,鞋子湿了,袜子也湿了,很不舒服,我怕元朗看出我的窘迫,极力地掩饰着。
“胜男,我想复课。”元朗突然开口。
我心一惊。从小学到初中,我们一直在一个班级,不曾分离。现在,我们终于要分开了。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直到人生中第一次分离不期而至,我才知道我有多么不舍。我的情绪瞬间跌至冰点。
元朗看出了我的心思。岸边杂草丛生,他仔细寻找什么。突然他“啊”地一声,我奔到他身边:“怎么了?”
他看着我:“蛇。”草丛里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心头一凛,不禁后退一步,下意识离那蛇远远的,那蛇早已不见踪影。
他的神色中有些失望,我们之间又回归沉默。我有些懊悔,刚刚,我应该抓住他的手,用行动告诉他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愿意跟他站在一起。可是,我真的怕蛇。
元朗递上来一根绿色的草:“胜男,你看……”
我看见两只小小的暗灰色蜗牛,伸出小小的触角,在草叶上一下又一下,慢腾腾地向前爬着。所到之处,留下一道道粘液的痕迹,那是它们曾经来过的鉴证。奇怪的是,他们颇有默契,一个向东,一个向西,爬向截然相反的方向。
我抬起头,看着元朗,元朗恰好也看着我,我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相视而笑。
那一刻,我们读懂了彼此。如往常一样,无声胜有声,无言胜似千言万语。
回去的路上,我那漏了底的旅游鞋因为进了水,发出奇怪的声音,我心里想着千万别被元朗发现。
回到家里,妈妈在我屋里,把一些东西摊了一炕。
我一看,都是元朗送我的礼物。初中每一年他送的贺卡,一共六张。每次,他都送我两张,我看过他送给别人的是一张。我总觉得在他心里,我是不同的。
两个暗红色的音乐盒,有一个是钢琴形状的,还有一个小提琴。一打开,响起悦耳的生日快乐歌。每一个都带着小小的抽屉,我曾幻想过,等我长大以后,可以把爱人送我的戒指放到里面。
还有一副字画,上面写着,当你走到别人前面的时候,不要忘了往后看看,当你走在后面的时候,要一直往前看。
我嗔怪地看了妈妈一眼,把那些礼物收了起来,放进我的抽屉里:“妈,你不要乱动我的东西。”
妈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胜男,你别以为瞒得过我,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你自己好自为之。”
“妈,看你想哪去了,我知道自己做什么。”我一边往外推她,一边给她承诺,让她安心。
马上就要中考了,我确实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其他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元朗复读,我要努力考上重点高中,方圆圆没有参加毕业考试,听说她去了南方。
1998年的春天。一大早,我精神抖擞,跟室友查查讲我做的梦。昨天晚上,我梦见元朗,他给我戴上戒指,深情地把我拥进怀里。我讲了戴戒指的前半段,因为害羞的缘故,自然地省去拥我入怀的后半段。
查查看着我,恍然大悟:“胜男,有些人像春天的猫一样,思春了。”
“哪有。”我矢口否认,追着她打。
查查突然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虚:“胜男,你跟他表白吧。”
“可是……”我犹豫着。
“哪有那么多可是,时不我待,现在就写。”雷厉风行的查查果断地把我推到桌子前,铺好白色的信纸,把笔递到我的手里。
春风吹,心鼓擂,我用半个小时的时间,给元朗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封信,告诉他:我喜欢你,别辜负大好时光,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信纸叠成相思叶,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又在我的心上捂热了,才郑重地把信投进了邮箱。
元朗一定没想到,我会主动跟他表白。其实我也从来没想到。想到我们美好的爱情,我更加热爱这个明媚的春天。春天果然是表白的季节,是恋爱的春天。
时间在我焦急的等待中,一天天流逝。我在心里找各种理由替他开脱:成都离沈阳好远;元朗刚上大一,还在熟悉环境;他一定是欲擒故纵,吊我的胃口,故意让我等他……
半个月后,我终于等到元朗的回信。我笑出了眼泪,他竟然拒绝了我。他说,他一直负担很重,没想过谈恋爱的事情,他只想努力改变家里的环境。
我想我应该高兴,他不是因为这个人是我而拒绝恋爱,只是因为贫穷拒绝了我。
随之来而的是自责,我永远想不到他想的,在他为了改变自己的境遇而努力的时候,我却一心只想着谈恋爱。相形见绌。可是春天来了,恋爱有错吗?我的爱情还没开始,怎么可以结束!
深思熟虑之后,我顾不上悲伤,做出了一个非常认真的决定。
2019年的春天,我跟元朗在沈阳一家四川火锅店里。热气腾腾中,元朗问我:“胜男,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好。”我微笑着回答。
我们同时举起酒杯,敬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我们,敬一直与爱情擦肩而过的我们。这些年,我早已经明白一件事,我并不了解他。
1998年的春天,深思熟虑之后,我跟老师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去了元朗所在的城市。我要当面告诉他,我愿意跟他一起,为我们的未来努力。
从沈阳到成都,两千多公里的距离。我买不起飞机票,坐了三天的火车,终于到达他们学校。
我看到元朗,他没有看到我。他的眼里,只有亲密地依偎在他旁边那个叫方圆圆的女孩。他曾经给过我无数次灿烂的笑容,却从来不曾给过我那样毫不掩饰的充满爱意的眼神。
我能走过沈阳到成都的距离,却永远走不到他心里去。我们可以做朋友,却永远做不成恋人。
春天响起的,不一定都是爱情圆舞曲;这个世上,有的爱情原本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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