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飞之死

作者: 桥南街7号 | 来源:发表于2023-12-11 23:57 被阅读0次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白飞,二十多年了,你白得精亮的魂如今在哪条河,哪座岗浪呢?

一条泊在岸边的小船,斑斑驳驳,水也斑斑驳驳舔着船,几条赤腿垂在船沿,荡来扬去,波浪刚好触到脚尖,丝丝凉。

河对岸的岩石上,有几个像鳅鱼的小孩,正从上面挨个把自己抛进河里。

“几个小鸡巴,那下面有石头,小心头上遭冒眼儿。”白飞嘴里叼着烟,大声喝道。

他脖子上的青筋像要冲破那层晶白的皮,不免让人吃惊。

“砍脑壳的,遭了莫喊老子捞你们啊。”我也跟着扯起喉咙起哄。

“我准备到我舅那儿帮忙。”白飞说。

“去看场子?”我知道那家歌舞厅是他舅开的。

“嗯。”

“你呢?”

“我打算回高中复读。”我说。

“啥子呀?”

白飞旋过身,朝我踢来,结果一脚抡空。我顺势从船上滑到水里,白飞也跟着跳入河,要拽我的泳裤。岸边的俩个婆娘模样的女人跟着吃吃疯笑,直嚷把裤头抛给她们好藏起来。

不得不说,白飞这家伙长得好看。好看到让人产生错觉,媚媚态态,细细巧巧,皮肤白皙得发着一层半透明的珠色。特别是那双眼睛充满着某种异域的诱惑力,混血得有模有样。

我俩家原离得近,又是同年参军入伍,他大概长我两三岁。但我总觉得这家伙性别生反了,但阴是阴,柔是柔,性情却生硬暴烈。

入伍前,他有一天在公路上找到我。

“诶,听说是你勒个小屁眼虫要去当兵?”

“是的。”

“让我看一下你雀雀毛长全没。”说着便动手。

“拿开你的鸡爪。”我拂开他的手。

我当时说得没错,他的手又细又白,连缕缕血管都看得真切,像只洗净的鸡爪,那小指的指甲足有一寸长。结果哪晓得就触犯了他的尊严,这小子满脸绯红,像个好斗雏公鸡,捋起衣袖就要看打。他那个样儿哪有半点斯文可言。

到了新兵营,白飞和我被分在不同的排。由于集训时间抓得紧,新兵营条件又坏得一塌糊涂,大家各自对繁重的训练科目只能咬牙求自保。

大约过了一个月左右,营区来了一辆大车,没停留多久,就拉走了十来个人,后来才听说,白飞也在车上。我一想这家伙,身体单薄,恐是吃不消,去部队医院调养去了。

后来才听说,这一批精挑细选的人,是送到军区机关去的。相对于我们成天在泥水里打滚,这小子得多幸运,就此对他的怜悯变成了恶狠狠的忌妒。

终于熬到新训结束下到连队。新兵营熟悉的老乡分到不同的部队,很少有来往。平时通电话偶尔提起新兵营拉走的那些人,后来有分到部队文工团的,听说白飞就在文工团吹号。当时不理解吹号是个什么兵种,也没有机会当面问他。想来白飞的体格还真不是当兵的料,可又担心受他样子的蒙骗,那暴脾气,在部队里会吃亏。

总算平平安安服完三年兵役,退伍回到家中。而此时我家却搬到另外的城市。突然远离生活了几年的部队和战友,又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人反倒没有部队的精气神,变得萎靡与烦燥起来。闲来无事,就到街上漫无目的四处游荡。

从前战友打来电话,原来他们也犯上无聊的症状,成天无所事事,满大街揣着手像无业游民找着乐子,得知我的情况,催促我回去找他们玩。

战友都在曾经家乡的小城,而现在变成我要去的另一个地方。好在两地在同一个省,相距也不是太远,几个小时的大巴就能到。抵达小城车站,一位战友骑着摩托车已在站外等候。

我坐上他那辆新买的“嘉陵125”,战友带着我故意满城飞跑,一路招摇得很。我们来到广场,把车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战友找了个公用电话亭挨个给大家打电话。

不多时间,一张张熟悉的面孔,顶着同样部队规格的精干寸头,悉数登场。不少人还混穿着部队上的迷彩服,大家凑到一起相互换着烟,虎得单纯的脸上只是憨笑,反倒话不多。

大家慢慢抽着烟,开着曾经部队上的玩笑,其中有人聊起,怎么不见白飞那家伙来?大伙吞云吐雾,一时竟没人接话。

最后还是我多了一句嘴,问白飞回来了?

“回来了,好像有点什么事,和我们一起退伍了。”一位曾经在部队离他不远的战友透露。

但大家谁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平时他也不常露面。终于,我怂恿一位知道他家住址的战友去找他,战友便发动摩托车去了。

一会儿功夫,摩托车驶来,换成白飞在前面骑车,俩人故意在我们面前疾转,来了个飞停。

白飞下车,露出和大家一样的板砖头,除了脸不如从前皙白外,还是模样清俊秀气。他一脸的浅笑,露出尖尖细细的牙齿。

他和大家相视打着招呼,突然像发现什么端倪似的,迷惑的眼睛眯缝起来。我本以为他会和我以礼相待,结果愣了没到两秒,他就扑将上来,一阵发神经地追。

我俩围着广场,疯跑了大半圈,我实在觉得幼稚可笑,就停下来,任由他把我的脸揉搓了个遍,他心满意足过完瘾才撒了手。

那天,自己的记忆也仅存在于白飞缺心眼地撵我,我们进到餐馆里吵吵闹闹喝酒,随后脑海便进入黑暗深处,再也没有了印象。

等到第二天醒来,我睡在一个陌生的房间,看情形是在酒店里。一屋子的空气都是宿醉的味道,头疼得历害。

我睁着眼躺了片刻,摇摇晃晃进入洗手间冲了个澡,然后穿好衣服,准备找个地方喝碗稀饭,满嘴口干舌燥。

刚跨出酒店电梯,就和迎面的白飞差点撞到一起。我不免诧异,怎么这家伙出现在酒店。

他看见我,故意歪着脑袋,漫不经心盯着我,好像我们俩关系很融洽似的。

我四下看了看,没发现其他人。

“别看了,没人,吐得翻江倒海,谁还待见得了”

“……”

“走嘛,喝碗豆浆,胃会舒服一些。”白飞给我一巴掌。

吃过饭,我上了他不知在哪儿弄的一辆“嘉陵125”。他问我要去哪儿?我想了想,说去河边兜风,醒醒酒气。

哪知坐在后面,他骑得并不稳当,搞得我头晕想吐。没辙,他只好去他原上班的地方又弄了辆摩托。我俩各骑一辆,下到河边沿着河岸的小路,一路大摇大摆往前狂跑。白飞在前面,把装了音箱的喇叭声放到极大,正是当年流行的黄家驹的歌。我俩站立在车上迎着风乱吼一气,边疯狂摇着头,不过寸缕的头发被风打得簌簌直响。

等俩人脸上星星点点挂满汗珠,便把车子一扔,躺在河边的石滩上,谁也不说话。手枕着头,听着河水的低吟,一仍风抚阖着眼。

白飞半撑起身,挟了一支烟点着,挑起的眉宇与嘴梢抖着淡淡的蔑视表情。但仔细一瞧,深陷的眼窝里又似乎掠过一丝无奈的沉郁。但好看的人,怎么样都好看,我打量着山川河流,同时,也把这好看的家伙收进眼底。

没安静一会儿,一个拾荒的老太婆指着放倒的摩托车,问这谁的破烂,不要就收走了。白飞扔来一个石头,说去厂里还车,再不还,师傅要骂人了。

俩人还了车,我心里突然有了主意,说就近去他家坐一会儿。

他家在厂宿舍楼的走道顶里头,房子格局每家都差不多。进门是厨房,一个小客厅兼饭厅,里间两间卧室也不过各自五六个平方。

他引我进了里间,我坐在床上,突然装着心不在焉地发难,说想听他吹号。他一时有些猝不及防,怔了一下,说好久没试过了。见我不太相信,他只好不耐烦又小心翼翼从床底拖出一个浅棕色的亮漆盒子。

我当时就想见识这家伙到底有没真本事。白飞参军前在他父辈厂里当工人,和搞音乐没有半点关系,这几年在部队如果是滥竽充数,现在一试便知。

盒子打开,里面衬着红色的丝绒布,一具铮亮的黄铜色萨克斯分布在几个格子里。

我正准备伸手,他取出白手套,连连抽开我的手,露出要咬人的样子。

他煞有介事地戴上手套,然后把最大的管身取出来,又从一个格子拿出略细的管脖,最后是一个小小的塑胶的黑色笛嘴。逐一安装妥贴,他站起来,在乐器上挂上带子又套在脖子上,眉眼露出少有的庄重,弄得我也有些许紧张。他把嘴凑近笛口,运了运气息,先试吹了几个音。

他翻过乐器又看了看,两手往前一抻,身体下沉,弓着背,顶着脖子,这才高一声低一声,两颊涨得通红地奏出调来。

他两手在指键上不太流利来回移动,那一通从喇叭口跑出的音调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让人听得提心吊胆。等到最后,终于拖出像坏了肚子的长长尾音后,声音才偃旗息鼓停下来。

“你吹的是啥子歌?”我不怀好意问正把笛头拔出擦拭的白飞。

“北京的金山上。”他倒来得干脆,反正脸都是红的,看不出害不害臊的表情。

“我觉得,你这个水平当时在部队会扰乱军心吧?”我一本正经地逗他。

白飞飞快地踢了我一脚尖,被我早有准备地让过。

他悻悻摘下带子,又一样一样把乐器分解开,只是比先前组装多了一道程序。每拆开一个部件,他都要用一小块绒布把部件里外擦拭一遍,等一切装好,依旧合上盖把盒子推回到床底。他摆弄这玩艺儿的时间远超过他吹的时间,不过对他如此有耐心,温柔以待的举动,实属让人有些触动。

收拾完,见我脸上还挂着未消的玩笑,以他一贯的脾性,哪能吃亏,冲上来就把我摔在床上,差点没把人掐死。

我两脚在床上乱蹬乱弹,终于给一人引了进来。连忙跃起来,看见一位肤色粉白红润的中年妇女正用灰色眼眸盯着我俩。我们是战友,战友,我连连解释。那便是他更具神秘形象的母亲。

不久之后,我被邀约去了一战友家的乡下,到山里去打猎。后来,家里催着回去办理个人在部队档案转档的事情,就离开小城回了家。

翻过年,时间很快来到春天,我还在为到底是参加工作,还是继续回学校读书而犹豫不定时,竟接到白飞的电话,问我好久到小城找他。他现在一家歌舞厅上班,许诺顺便给我相个女朋友。

又过俩月,实在家里待得乏味,自己读书的想法一直未定下来,又对未来工作抱有憧憬,心情一时变得凌乱复杂。家人见状倒也体谅,让我滚去和战友野最后一次,回来给他们一个准信。

我又赶往小城,出了站打车直奔白飞家,这家伙躺在床上没起来。我坐在一旁的椅子上,随手找到一本他家的相册,翻着玩。

忽然,一张卡在一堆老照片的彩照映入眼帘。照片上,几个穿戴整齐,戴着白手套举着乐器的战士做着目视前方的标准动作,其中就有白飞。

我终忍不住问起他为何没留在部队上的事情。

他半躺在床上抽烟,像没听见一样,只顾拿一只手良久抹着眼角,好像眼里有揩不完的眼屎。突然,他发出一串怪异像哭的笑声窥视着我,惊愕得很。

时间到了中午,白飞起床看了看表,又向窗外望了少倾。外面不久响起敲门声,他趿着拖鞋走出去。

我想起那个浅棕色的盒子,弯下腰看了看床底,除了两双鞋子,什么都没有。

这时,白飞走了进来,停在门口,他像变戏法侧过身,背后闪出一个眼睛大大,看着聪慧,身体娇小的女孩。

我连忙跳下床,有些局促,倒是眼前姑娘大方得很,主动问好,还说我小名是不是叫小屁眼虫,说完掩着嘴直笑。我瞬间满脸烧着,恨着同样肆意开心的白飞。

大家一起出去吃饭,然后打车去了白飞上班的歌舞厅。

那个叫““热带雨林”的歌舞厅位于大十街向右转,往河边码头一段路的坡道上,位置在小城算是热闹的地段。

我们走进去,时间尚早,只有一个年轻的酒保倒在吧台里椅子上打瞌睡。吧台前一排高凳,周围有不少半围合的软沙发,一个椭圆形的舞池簇拥在中央,舞池上悬着几个球型霓虹灯。还没到营业点,厅子里看起浑浑噩噩一副没醒的样子。

白飞唤着酒保,叫他开了盏灯,我们随便找了个卡座坐下来。白飞拿过烟缸,点上烟。时不时望向门外,他女朋友安静而乖巧的傍着白飞。

几个都没有说话,沉浸在这半黑不黑散发着隔夜酒气和空气清新剂不算大的厅里。外面街上的暄嚣声,因隔着一层厚绒的门帘,听上去像河水流动的细碎声。

这时一个头从门帘外露进来,终于看清,便吆喝着:“老板要不要桃,才从树上摘的,鲜得很!”

“母桃,还是公桃?”白飞一本正经地问。

“哦哦,这个我就搞不懂了,要不你自己来看?”贩桃的人为难地说。

白飞女朋友打了白飞一下,就撩开门帘走了出去。稍时,我们三个吃着白飞女朋友削好的桃。白飞边啃,边吐着烟雾。

“要不要高歌一曲?”白飞转头问我。

我摇着头觉得不合适。

“有啥子,少爷,把黄家驹的碟子放起。”说着,白飞一把将我拽上台。

随着音乐响起,我俩一首接一首跟着音乐猪叫,他女朋友在下边笑得花枝乱颤。

傍晚时分,歌舞厅开始营业。一个中年人招呼完人抬头瞧见白飞,招他过去,低头给他叮嘱几句。这时,陆陆续续有客人进来,三三两两找着地方入坐。

我和白飞的女朋友独自坐在一角,看着白飞在客人中间来回游离,周旋,俨然一副混迹于声色场所的贯常模样。

等场面上的生意告一段落,白飞又才想起我们。他叼着烟,摇晃着轻浮的音乐节奏,走近一屁股坐下。女朋友连忙把自己的水递过去。

他半敞着衬衫,露出轻薄发热的胸膛,一条虫子似的疤痕隐约在两乳之间,我不免一怔。他调整一下身体,拢了拢衣服。

“酒呢?”他招来少爷要酒,随即又对我说:“场子里看得起哪个小婆娘,我来给你搞定。”

我避开他的眼神,假装打量着各处,阴影处坐了不少打扮妖娆的女人。白飞似乎明白过来,指着某桌的小姐,就准备起身叫人过来。

女朋友赶忙扶着白飞,我慌忙起身阻拦。白飞不依不饶,非要替我作主。好在有人叫白飞去应酬一桌熟客,我才舒了口气。

不多一会儿,白飞不知从那儿又钻出来,强挤在我旁边,俩人攀着一口气灌下半瓶啤酒。见他女朋友还在,白飞就催着先回去。

女朋友刚开始不大情愿,白飞顿时脸色一变,瞪着眼上火,换了一张混蛋面孔。

不得不承认白飞女朋友是个好姑娘,她望着白飞没有说话,又望向我,我连说保证把人送回家,她这才顺从起身离开。

歌舞厅的人们依旧兴致不减,争先恐后进到舞池里,相互火热地跳着贴面舞。不时有人在下面冲着舞池里吹口哨,大声戏谑男女不清不楚的身份。

我和白飞倒在卡座上,半张着嘴,欣赏着那群兀自纵情疯狂的醉影,边喝着酒。这时,白飞像自言自语嘟囔道:“知道烧焊吗?戴着面罩,穿着焊接服,周围全是劈劈叭叭电光火石的爆炸声,跟打战一样,要好过瘾有好过瘾,真的。”

出租车上,沉醉的白飞终于睡着了。他变得安静而温顺,深邃的五官透着孤独的神情。他一只手紧扣住我的手肘,纤细的指关节发白得能看见骨头。

我突然想像一个人在一堆星火飞溅的金属里焊接,敲打,身边充斥着电弧声、粗嗓子和布满尘埃的光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在一尘不变的麻木中那个身影彻底消失掉。这人是谁呢?是眼前的白飞吗?没有答案。我又联想起自己面临的种种未知前途,不知不觉,便一头栽进黑夜的眩晕中,再也记不得了。

那段时间,聚在一起的战友渐渐少起来,大家都忙着落实各自单位分配的事,只有我好像对自己的未来不太在意,但也没想着去找白飞。

自从上次从歌舞厅分开后,我有一段时间没见着他。我住在一个亲戚家里,偶尔经过歌舞厅,也没打算进去。

有一天晚上,又路过歌舞厅,正好碰见白飞的女朋友,她说下班来陪白飞,叫我进去坐一会儿。

掀开门帘,我跟着走了进去,刺耳音乐伴着荒腔唱声还有混杂的烟酒味滚滚袭来。歌厅里形形色色的人来了不少,我们找了个偏角坐下来。

过了半晌,也没见白飞出现。我斜觑着白飞的女朋友,她饶有兴趣注视着一处也不吭声。突然,吵闹半响的音乐停了,舞池的人也退了下来。只有两束不太亮的紫蓝的光球旋打在舞池中央。

少爷端了个高凳放在舞池下,然后只见一个人坐了下来,脖子上像挂着一件东西。这时聚光灯打亮,白飞亮出他标准的无聊轻笑,看样子很是清醒。

随着背景音乐响起,他缓缓拾起发出紫绿光泽的萨克斯,把笛嘴送到嘴边,身体稍微倾斜,声音便随着身体的晃动,轻轻带出。

悠扬的旋律略显沙哑,弥流在各张桌台之间,像带着某种情绪慢慢变得清亮起来。我终于听懂了,是那首经典曲目《回家》。曲调虽比不上音箱店里放出的自然,但也算流畅的演绎。

然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是眼前这个人与我心目中的形象终于重叠起来。他让我对在新兵营泥泞的训练场上,大家面目全非像袋子一样在泥水中摔打,直到全身精疲力竭,鼻青脸肿,而他在明亮干净的房间里舒适地吹着号的事不再耿耿于怀,我为这个惊喜的发现激动不已,眼睛竟不由地生出了泪光……

我离开小城之前,白飞已决定不回厂里了,而我同样弃了工作,回去准备复读。这期间大家偶尔有过电话,但再没见过面。

直到两年后的一天,准备高考的我接到白飞的电话,说他在同城的港口。我打了个车去见他。

他站在港口的石梯上,让人差一点没认出来。他套着一件立着领子的旧牛仔外套,提着一个提包。孤独,清瘦的脸上圈满拳曲的胡髭,一头蓬乱长发随意搭在面颊上,只有笑容依旧无拘无束冷冷的样子。

我说你这是准备去哪儿?他说去广州投靠亲戚。我问起歌舞厅情况,他告诉我出了点事,年初就关了。

本想探问他女朋友的事,不过想来已无关紧要。我说请他吃个饭,他直言等一会儿就要上船,特意下船和我见过面,就走。

我随即倾空口袋,搜罗出所有的整零的票子给他,他拒绝了。并比了一个像往常捏搓我的动作,又笑着放下手来。

我俩坐在石阶上,一人就了瓶啤酒喝着,默默地注视着晚霞翻过轮船隐到另一面。不久,他的身影和船一样,也消失在升起的水雾中。

几年后,得知白飞的消息,他死在模糊的他乡,彻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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