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永冬泩双月征文【网】小说篇
当领导找来时,我正站在脚手架上挥舞着十多公斤重的管钳奋力扭动钢管。也不知道是管钳还是钢管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伴随着无齿锯的轰鸣以及套丝机的嗡嗡响彻在三伏天空旷的厂房里。我头戴安全帽,腰捆安全带,汗水顺着脸颊流淌。绍福弯腰撅腚,与手里正在制作的钢管较劲。领导说地下一层的管道支架歪了,让我去调整调整。我放下管钳,擦了把汗,正准备下去,绍福对我摆了摆手,“隔上面甭下来了,我去。”
“行。”都是哥们,我也没在意。
哥们,可不是在一起工作几天,在一起吃几顿饭就能成的,而是从皮囊到灵魂都要高度统一。就像人体,之所以称为人体,不能只有骨架、血肉,还要连上神经末梢,最后用灵魂控制。我和绍福妥妥的哥们,除了在别人嘴里都有共同的称呼——胖子外,还因为我们很多观点都高度一致。比如工作,我们很少用语言交流,我拿起管钳,他就知道我下一步要用弯头还是三通;他拿起电锤我马上把膨胀螺丝和扳手递到他面前,默契让我们既省力又省心。
生活中更是处处步调一致。我们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下了班坐在马路牙子上,一瓶啤酒看人来车往。绍福人如其名,矮胖的身材,一笑就见牙不见眼,偏偏他还特别爱笑,在我眼里没有笑点的事也能惹他笑上半天。他只要喝酒脸就跟猴屁股似的,偏偏还特喜欢喝。酒后就跟请神上身话特别多,他能从家庭琐事说到国际形式;更能从路边摊说到满汉全席,仿佛这个世界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他是黑龙江人,不远千里来到烟台,用他的话说,我女朋友在哪我就去哪。这一点,绍福走在了我前面,马上奔三的人了,我连个女朋友还没有呢。我们俩最大的愿望居然都是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未来——老婆孩子热炕头。
对于农民工来说,最大的爱好只剩下吃了。巧就巧在我和绍福都喜欢带馅的食物,无论是包子饺子还是馄饨韭菜盒子都来者不拒。绍福的女朋友居然同样喜欢带馅的食物,这成了我当超亮电灯泡的不二理由。作为土生土长的烟头人,我自然知道哪里有好吃的带馅食物。于是在绍福女朋友工厂和我们工地中间的那家老烟台馄饨馆成了我们最常去的地方。
记得和晓慧第一次见面很具有戏剧性。那是个下午,我和绍福正常上班,干到半下午时突然停电了。本来停电是常有的事,可那天的时间有点长。一个小时后才听说原来是主电缆被挖断了,虽然电工紧急抢修,奈何电业局却不紧不慢,商量来商量去才确定天黑之前来电。绍福兴奋了,拽着我急忙跑回宿舍,一顿好洗,把自己打扮得人模人样。其实我完全理解绍福的心情,平时他去见女朋友都是晚到,没办法谁让我们下班晚呢,今天好不容易赶上一次早下班,那还不尥蹶子跑啊。
万行广场繁华依旧,我和绍福哪也没逛,直奔老烟台馄饨铺。看看时间,离他女朋友到来还有不足半小时。闲来无事,我们研究起哪种馄饨好吃。所谓胖人之所以胖大部分都是因为喜欢肉食,我们俩也不例外,什么牛肉羊肉还是猪肉都来者不拒。正在我们为吃牛肉还是羊肉争得面红耳赤时,一位姑娘向我们走来。普通的个头妖娆的身段,最特殊的还是那马尾,随着她的走动一起一伏。绍福站起来迎接,顺便给我做了介绍。晓慧具有点型北方人的豪爽,落落大方中不见一丝腼腆。
“来三碗羊肉馄饨。”在点了几个小菜,要了几瓶啤酒后,晓慧喊。
“不行!”就在我和晓慧诧异地望着绍福时,他狡黠一笑,“我要两碗。”
晓慧一个巴掌拍过去,“死样,我以为你换口味了呢。”
我觉得我这个电灯泡有点刺眼,故意咳嗽了两声。“再这么下去,我不用吃饭了。”我对着嘿嘿傻笑的绍福,“狗粮就吃饱了。”
馄饨上来了,我先喝了口汤,味道好极了。一抬头发现他们俩居然和我一个吃法:先把汤喝了,再把馄饨一个个弄碎,专门吃馅,最后就着馅里的汤汁把皮一拌,那丝滑的口感真是享受。一碗馄饨吃完,三个人大眼瞪小眼,同时哈哈大笑。
绍福真能墨迹,这都过去半个小时了还不见回来。我重新扛起管钳继续与钢管做殊死搏斗。于是,吱吱嘎嘎声再次响起,于这三伏天里格外引人瞌睡。突然见到好几个人着急忙慌地往地下室跑,我虽奇怪但没往心里去。然后又隐约听到有人喊,“快,快快!有人触电了!”我心里咯噔一下,强迫自己不往最坏的地方想,可身体还是不受控制地从脚手架上下来,跟着人群跑向地下室。
地下室里长年点着灯,但昏暗依旧,仅能模模糊糊看清周围的一切。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梯,顾不上差点滑倒。只见天棚上密密麻麻的小水珠整齐排列,不时有耐不住寂寞的滴落下来。地面上根本没有干燥的地方,到处一片水汪汪的。我随着人群来到了事发地,这里早已不见人影。一排脚手架支在地上,上面放着一把电锤,一根电缆沿着地面顺到脚手架上,电缆与脚手架的连接处明显能看到裸露的铜线。我心里最不好的想法被证实了,脑袋里轰的一声炸开了。
当我又顺着楼梯跑到地面时,才看到静静躺在地上的绍福。他矮胖的身躯像是被大力扭曲过,佝偻在一起。眼睛半睁半闭,只能见到眼白。我蹲下来想掰开他的手,可任我如何努力都是徒劳。
晓慧赶到的时候绍福已经被抬上了救护车,她不顾众人的阻拦,跳进救护车扑到绍福身上嚎啕大哭。我的眼泪也忍不住掉了下来。前段时间绍福说,家里新盖了大房子,那房子在如今的农村属于最先进的。高屋大瓦,窗明几净。还说他父亲正在家淘院墙,估计再有个把月就彻底完工了,就等着他冬天回家结婚。可现在绍福却躺在了救护车上,这让我如何跟他父母交代。
绍福的父母第二天中午才赶过来,他们撇下工地领导独自跑到太平间。“儿啊!房子盖好了,里面也按照你媳妇的要求装修好了。你爸天天起五更爬半夜砌院墙,眼看着就结束了。儿啊,你倒是起来看一眼啊!”我跟在后面,看到他母亲几次哭晕过去。有心想劝,却无从劝起。后来的事我没参与,听说他父母把工地赔的钱直接摔到了领导脸上。绍福是独生子,对他父母来说,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难道仅仅是一堆钱能解决的吗?
我从出租屋搬回了工棚,因为我害怕一个人独处。我一直在想,那天到底是我让绍福去还是他自己要去?对于这些小细节我真弄不清楚。我总希望是他自愿去的,不为别的,只为心里能好受点。可是,无论是他自愿还是我要求,都已经发生了,再也无可挽回,我所能做的只能自己欺骗自己。
生活还得继续。
安全帽像座大山扣在脑袋上,安全带像是捆仙索勒得我喘不过气。我站在脚手架上,奋力扭动管钳,也不知道是钢管还是管钳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和着我粗重的喘息像一首催眠曲使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重。“绍……”我本能喊出一个字才惊醒,伺候我的人早已换成了新来的小徒弟。困意连同口渴都伴随着这个字的喊出而消失殆尽。我自嘲地笑笑,转头继续工作。
现在的工地没有评劳模一说,如果有我肯定能评上,只因为我除了拿拼命工作来缓解内心实在找不到好的方法。即便不评劳模,我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从领导对我的态度以及同事们羡慕的眼神就能看出来。我没有沾沾自喜,反而总感觉绍福还在我左右。上班还好,我用拼命工作来转移注意力,下班后却无论如何也逃避不了。我再也没出去吃过饭,因为我所喜欢的食物到处都是他的影子。我对食物变得随便起来,就算在食堂吃也仅仅糊弄几口了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加上吃不好使我迅速瘦下来,以至于认识我的人都不敢相信,我一个大男人还需要减肥,而且还减肥成功。
当同事们三三两两出门潇洒时,把浑身酸痛的自己往床上一扔,在迷迷糊糊中睡去就成了我最大的奢望。可每一次梦回,除了满头大汗就只剩下吱吱嘎嘎的声音萦绕在耳畔。工作日复一日,下班后也一样日复一日。就在我以为可以永远这样过下去时,一通电话彻底打乱了我的生活。
九点的烟台已是华灯初上,而我早已在电扇的嗡嗡声中熟睡过去。迷迷糊糊中听到电话铃声,我只以为是哪个同事来电,没在意的我翻了个身继续约会周公。电话铃声继续,而且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势头。
“真烦人,搅人好梦。”我嘟囔了一句,随手摸起电话,看也没看直接放到耳边,“喂——”
“来接我。”一个女声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说。我第一反应是打错了,然后就想挂断电话,谁知又传来另一个女声,“我们在万行广场老烟台馄饨铺。”
到现在我也没想起来这两个女人是谁,不过馄饨铺却让我瞬间清醒。仔细问了问才知道原来是晓慧喝多了,让我去接。不过,我还是纳闷,自从绍福离开后,我和晓慧从未联系过,这突然间找我,让我无所适从。但我还是起床收拾赶了过去。
晓慧辞职了,她要回老家,相处了几年的同宿舍姐妹出来最后一次聚餐。她同事说,晓慧早就搬出去自己住了,住的地方只有我知道,不得已才打电话给我。一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我头顶,只有我知道?我除了去过她宿舍再也没见她在别的地方住过。偌大的烟台我上哪知道她住哪?看着她同事无辜的眼神,一个名字,一个我不愿也不想提起的名字浮现在脑海。我终于知道她住哪了。
曾经的出租屋大体上没变,只不过多了点温馨,再怎么说姑娘和单身汉的住处是有明显区别的。以我膀大腰圆的身材把单薄的晓慧扶到床上根本不费吹灰之力,问题是一会儿要水喝一会儿又想吐还让我怎么走?好在提前睡了一觉,这时候也还不困。趁着她安静下来,我走进了曾经绍福住的房间。
虽然没人住,但依然干净整洁,一看就知道晓慧经常来打扫。房间里属于绍福的东西都不见了,可能是他父母来收拾走了吧。我走到窗前,坐下。书桌上一盆假蝴蝶兰一成不变地盛开,只是多少褪了颜色,没了当初的鲜艳。绍福说,大男人喜欢花让人笑话,但他就喜欢蝴蝶兰,可又没时间养,只好买盆假的。这盆花,让我想起我们的争吵。
那是刚搬到出租屋不久,晚上下班,绍福非要拉我陪他买花,拗不过他的我只好跟着去了。到了万行广场,还没等进到卖花专区就闻到一股特别熟悉的味道,这立马让绍福迈不开步子。他狠抽了两下鼻子,以祈求的眼神望着我。“看什么看,不知道几点了?”我抬腕看了眼手表,马上九点了。“就一碗,就一碗。”绍福双手合十,又打躬又作揖。其实我也很想吃,只是工作本来就辛苦,劳累一天最想做的事就是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现在的我浑身酸疼,绍福肯定好不到哪去。这种情况下他还想到吃,我只能无语了。最终无论我如何生气,还是去吃了一碗馄饨才罢休。
月色如水,照在我苦笑的脸上,如今就算是想吵架也找不到对手了。绍福的床铺上只有空荡荡的一张床板,我走过去躺下,鼻端仿佛还残留着他的味道。对面屋里,晓慧发出轻微的鼾声,像摇篮曲让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重。
饭菜的香味把我唤醒,我吃惊于自己的贪睡,自绍福走后我第一次睡得这么安稳。我洗漱完走过去坐下,看着对面安静的晓慧。早餐不算丰盛,一碗白米粥,一碟小咸菜外加两个鸡蛋。白粥冒着氤氲的热气,使得晓慧如同在雾里。
“谢谢!”晓慧轻轻吐出两个字。
我以为晓慧会向我哭述,哪知她很平静,平静到像是所有外物都不在她眼中。我本想问出口的话也胎死腹中,只能拿起勺子默默喝粥。晓慧并没有吃,也没看我吃,眼神像是不属于这个空间,不知道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不打算回来了。”良久,她幽幽开口。这本就在我的意料之中,换谁都想离开这个伤心地。
气氛有些沉闷,我最受不了这种沉闷,赶紧无话找话。“我送你一程。”刚说完就想给自己一巴掌,单位还没请假,这算无辜旷工,惩罚可是很严重的。不过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有什么打算?”
晓慧轻轻摇了摇头,“没想。或许找个人嫁了凑合一辈子吧。”
“吃饭吧,要不凉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只能端起碗喝粥。晓慧叹了口气,也端起碗开始喝。朝阳斜射,晓慧额前的一缕垂发仿佛被染烫过,泛出金黄色的光芒,加上轻蹙的峨眉,我竟有些痴了。
列车远去,我久久凝望。逝者已矣,或许换个环境重新生活未尝不是明智的选择,但我却无处可逃。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两年过去了,我也从一个工地换到了另一个工地。工作同样是老一套,也同样汗流浃背,也不知道是管钳还是钢管依然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于是,有道身影时不时地浮现,就像从未离开过。我还是偶尔想起,到底是我让他去的还是他自己要去的。这简直成了我的心魔,怎么也挥之不去。
去年,我结婚了。奔三的人对另一半已经没什么挑剔了,所以才在母亲东奔西走下相亲成功,娶了一位不能说喜欢也不能说不喜欢的女人。日子就这样过下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或许是过了新鲜期,她开始对我挑剔起来,不是嫌我整天灰头土脸就是嫌我没时间陪她,根本满足不了她所谓的浪漫。一次两次我忍了,可架不住总说,扛不住唠叨的我又回到了住工棚的日子。
前不久,我离婚了。原因出在母亲身上。结婚一年多老婆没怀孕,母亲逼着我们去医院检查。这才发现她不能生育,这对急于抱孙子的母亲是说什么也过不去的。虽然离婚时她哭哭啼啼,但还是没能打动母亲。其实,我感到一阵轻松,没了牵挂我就像重新长出翅膀的小鸟,任我翱翔。只是,一成不变的工作环境和总能勾起我回忆的工具让我时时处在煎熬中。我准备辞职。
记得我对领导提出辞职时,他难以置信的眼神,因为我除了是老员工还是熟练工。我们这个行业虽不是高精尖的行业,但如今社会想再找一名熟练工属实不容易。我自然不会考虑领导的难处,只是长出了口气——终于离开了,再也不用受良心的谴责了。
我在家待了一段时间,天天吃饱了睡醒了再吃的生活让我彻底放松下来,过去的人和事都离我远去,或许一直这样下去也挺好。可好景不长,母亲的眼神从最开始的心疼慢慢变成恨铁不成钢似的责怪,再到见了面就絮絮叨叨,最后干脆不正眼看我。我于是又回到过去上班时那样,太阳一出我就出门,很晚才回家。不管有没有成绩,在母亲眼里这就是勤奋的表现,她的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段时间,我做过搬运工,把住户的物品从楼下搬到家里,虽然工作时间短,但那个罪却并不好遭。尤其对我这样肥胖的人更甚,我由此想到,如果让和我一样肥胖的绍福来干应该同样难受。我还在遭罪,而他却已解脱。有时候我就想,这可能是我在替他遭这个罪吧。
我也做过洗碗工。洗碗本来也不要紧,问题是我却鬼使神差地走进了一家馄饨铺。我总安慰自己,是这家的味道吸引了我,但真实的原因或许只有内心最清楚。
我还做过快递员,也做过洗车工,凡是市面上能找到的工作我都做过,只是没有做长久的。只要我还有思想就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而且还是充满了怨恨的眼神。我试着摆脱,奈何就像那吱吱嘎嘎的声音似的一直在脑海中萦绕。
说天下事以巧合居多,再有两个山到不了一起,两个人总会到一起,而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打零工成为习惯的我吃完了午饭正半躺在大桥下懒洋洋地晒太阳,突然看到一道熟悉的女人身影走过。我皱眉思索,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见过。我这人有个毛病,越弄不清楚越想探个究竟,于是我站起来跟上了前面的脚步。还好现在是晴天白日,要不然贸然跟着一个女人容易挨揍。不长时间,那女人拐进了一家馄饨铺。真巧,正是我刷盘子那家。
等我拐着弯走进馄饨铺时,那女人已经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了。我瞄了两眼,越发觉得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正好馄饨上来了,那女人拿起勺子轻啜了两口汤,咂咂嘴,然后继续一口接一口地喝汤,直到全喝完。她又拿来一双筷子,把馄饨馅挨个挑出来,用勺子一个个送进嘴里细嚼慢咽。当剩下馄饨皮时,她就着爆出来的汤汁一拌,几口就吃完了。我的脑袋轰的一声,终于知道她是谁了。
几年没见,她的变化很大。曾经的马尾辫变成了披肩长发,使其脱去青涩,变得成熟。今天的她画了淡妆,更给人精致的感觉。直到喊出她的名字她也没敢认我,还是我说出我是谁她才恍然大悟。她说我不仅黑了还瘦了。久违的重逢让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只是总不能一直占着座位,于是她邀请我换个地方聊聊。在舒缓的音乐以及略苦的咖啡中,我知道了她这三年的经历。
晓慧并没有回家找个人嫁了,而只是回去看了看父母就跟随同村人去了南方打工。刚开始对她这样既没文化又没手艺的人只能进电子厂出卖劳动力,每天像机械似的工作,但她并不满足,干了几个月就辞职了。她也和我一样,干过各种杂工,不过因为她是女人,巧合之下得到一位老板的赏识,不仅给了她安稳的工作,还有不菲的报酬。她干了两年,直到前不久老板露出了丑恶的嘴脸,仗着这两年的恩情,强迫她为她生儿子。老板答应她,只要生了儿子就给她一笔钱让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呵呵。”晓慧冷笑,“想不到吧。我这样的人居然还有人愿意借肚子。”
“你咋了?你哪也不差!”我斩钉截铁。
晓慧的眼里仿佛有道光闪过,但迅速暗淡下去。“不说我了,说说你吧。”
回忆起这三年的经历,我仿佛在做梦,辞了工作的我像是飘荡在这个城市中的游魂,一事无成不要紧,还整天浑浑噩噩的。我突然无地自容起来,仿佛晓慧的一问直接问到了我的灵魂深处。我支支吾吾不知如何作答,只好端起咖啡。
晓慧要请我吃饭,地点居然选在她的出租屋里。菜是简单的四菜一汤,黄瓜炒蛋、油炸花生米、香菇油菜,还有一盘鱼。淡淡的油烟味透过厨房飘过来,温馨在我心头萦绕。吃什么对于我这个长时间吃糠咽菜的人来说根本无所谓,主要还是穿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晓慧有种别样的美。多长时间没享受过家的温馨,我自己都记不清了,还没等吃已经让我享受到了久违的味道。
晓慧洗了手,搬来一箱啤酒往我对面一坐,大咧咧地喊,“开喝!”
夕阳的余晖洒落,照在晓慧的侧脸。我眯了眯眼,不敢直视。她举起啤酒瓶对着我面前的瓶子碰了一下,“干!”一仰脖,大半瓶啤酒下了肚。我只是愣愣地看着,烟气氤氲中,仿佛又看到了三年前的晓慧。
“养鱼呢?”晓慧对我的无动于衷不高兴,指了指我面前的啤酒说。不等我回话,剩下的小半瓶啤酒也被她灌了下去。
我虽然喜欢喝点,但酒量并不好,尤其是像晓慧这样的喝酒方式,我肯定招架不住。不过,今天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心口,让我也想一醉方休。我学着晓慧的样子仰脖,哪知道一下呛着了,把我咳嗽得眼泪都下来了。晓慧看着我的囧态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起来。
我们边吃边喝,边喝边聊,从她的经历聊到了我的经历。聊到高兴处,我陪着她笑;聊到伤心处,她陪着我抹眼泪。不管怎么聊,我们都刻意避开我们共同的话题,仿佛这成了我和她的默契。说着聊着,过去的事情都聊得差不多了,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要不,我们搭伙过日子吧。”晓慧眼望着手里的啤酒瓶,像是自言自语又像对我说。
“什么?”我正沉浸在回忆中,没听清。
晓慧抬头看了看我,“我说以后有什么打算?”
这个问题我还真没想过,虽然已经三十好几了,但基本上就是过一天算一天。“打算?”我苦笑,“先混着吧。”
“我想开家店。”晓慧幽幽地说。“就在这个城市,这个地方。”
我望向窗外,夜幕下远处的大山只有模糊的轮廓,隐约还能看到树的影子。华灯初上,大街上一片繁忙。“在这能干什么?”
“自然是馄饨铺了。”晓慧理所当然,“名字我都想好了。”晓慧眼里的光越来越亮,仿佛把整片星空融入了进去。“就叫“因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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