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原创首先,文责自负。)
谁也没有说话,我所谓的男人像赶着去投胎,使劲地摇着方向盘,他六十多岁的叔叔坐在副驾驶座上,目不转睛盯着窗外慌忙后退的奇峰怪石,也不知道是在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还是在歧视大自然的潦倒萧然。而他的姐姐紧挨着我坐在右手边,如同患上了严重的软骨症,眯着眼在那里摇头晃脑,都五十老几的半老徐娘,仍旧还披头散发,脸上的脂粉像糊墙一般,活脱脱一个千年老妖。
回过神来的我,低头偷偷抹了一下眼泪,天仍是灰蒙蒙的,无孔不入的北风,不时透着刺骨的冰冷,巴不得把我还在流动的血液,连同躯体瞬间一起凝固。故乡的山水迅速挣脱我的掌心,渐渐淡出视线,从此与我再无关系,我将被迫投入另一个陌生。也不知道这一去,倒底是走向天堂还是进入地狱,反正这辈子已成定局,只能破罐子破摔,一切听天由命。
我原本和其他可爱的孩子一样,有着疼爱自己的父母,有着一个幸福的家,有着五彩缤纷的梦。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我十三岁那年,父亲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扭伤了左腿的膝盖,后来用了一些民间的土方子,虽说痊愈了,但总是反反复复,稍微劳累一下,就趄趄趔趔的,甚至严重的时候,连走路都要拄着拐杖。从这个时候起,一向干劲十足天天在外打工的父亲,不得不放下高昂的头颅,断了出门的念头,如同半残废的糟老头子,大多数时间,只能在房前屋后晒晒太阳,再也没有往日的男子气。
家里的重心一下子转移到了母亲身上,但母亲一点也没有气馁,她心想:老天都会有刮风下雨,更何况是人,困难是暂时的,只要冬天一过去春天就会来到。所以在我们的面前,仿佛那些流不尽的汗渍,那些早出晚归的辛劳,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她的笑容里常常闪耀着春天的阳光,忙完了家务便又去忙地里的农活,努力使家庭的每一个部件维持着正常的运作。而我和八岁的弟弟可不管这些,也不想知道这些,依旧我行我素,在校园和家的这条小路上,往返着,追逐着,把欢笑铺满了春天的花丛。
时间如同一个哲学家,随着它的不断深入和剖析,许多的问题逐渐显山露水。
毕竟母亲是个女人,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少了父亲这棵顶梁柱,尽管她怎么用尽全身力气,短时间还可以,久而久之便显得力不从心。家里的花销入不敷出,我和弟弟的学杂费也陷入窘境,免不了只得东挪西借,为了此事,二老时常吹鼻子瞪眼,闹得鸡犬不鸣,有几回父亲把锅也扔了,盆也砸了,弟弟吓得跑出门外号啕大哭,还好每次都是邻居们的介入,才使得事情得以平息。可能正是这种糟糕的处境以及身体上的打击,父亲变得和以前判若两人,不仅脾气暴躁沉默寡言,还学会了酗酒,经常邀约不三不四的酒友到家里,而每次都把自己喝得疯疯癫癫,令母亲伤心欲绝。我虽然看在眼里,却也无能为力,只是当时在大脑闪一下,过后便不了了之,但问题的根源得不到解决,事态的发展就永无穷尽……
就在那天放寒假回家,我一进门就闻到一股酒气,只见父亲仰卧在长椅上,时不时说着胡话,像是在骂人,长凳折了一只脚,倒在堂屋中央,桌子上的保温水壶跑到了地上,壶身凹陷,水洒了一地,刚伸手一碰,就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明显玻璃瓶胆已破碎。我傻傻地望着这满地狼藉,顿感事情不妙,蹑手蹑脚放下书包,走到屋外四处看了看,却不见母亲身影,便又返回把屋子整理一下,眼看天色已黄昏,弟弟也许是肚子饿得慌,跑过去摇着父亲的肩膀:“爸爸!爸爸!我要吃饭。”“别烦我!”父亲转过身子怒吼道,吓得弟弟再也不敢吱声。正在这时,奶奶摇摇晃晃走了进来,拉起弟弟望着我说:“走吧孩子!到奶奶家去。”于是,我掩上门,跟着奶奶走了五六十米,就到了她家里,这时暮色已降临,零星散落的孤灯,透过非雾非烟的薄纱,在寂静而深邃的旷野,闪着鬼异的目光。
等吃过晚饭,奶奶忧心忡忡摩娑着弟弟的头说:“造孽啊……我可怜的孩子!你妈和你爸又不知得了什么羊癫疯,今天嚷了一个下午,你妈让你爸给踢了几脚,我说了你爸几句,反倒来凶我,让他给顶了回来。最后,你妈哭着拾了几件衣服,挎着一个包走了,拦也拦不住,大概是去你外婆家。”稍稍顿了一下,又用粗糙的手掌握着我的手背继续道“英子!你要大一点,又很懂事,指望你爸是指望不上了!你妈不在的时候,你要学着烧水做饭。”我听到这里,眼泪止不住哗哗流了下来,而弟弟依偎着奶奶的肩膀,只是一味傻笑着,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本以为太阳从西边落下去,早上又会从东边升起来,母亲很快就会回来,但我错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不仅人影没见着,就连音讯也没有。有好几次弟弟拉扯着父亲的衣角问:“妈妈去哪里了?”“问那么多干嘛?早就死了!”每次得到的都是同样一句话。硬生生把我涌动的希望和思念的火花,瞬间淹没在永不见天日的深渊,弟弟的眼眶虽然浸满了泪花,但却不敢哭出声,生怕又招来一顿劈头盖脸的怒斥。
盼星星,盼月亮。直到半个月以后,母亲终于打电话来给奶奶,我怀着满腹委屈去接了电话。原来,母亲去了很远的地方打工,她说是挣钱给我和弟弟买新衣服和作业本,让我要好好听奶奶的话,照顾好弟弟,过不了多久便会回来看我们,天真的我依旧小鸟依人,信以为真。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怎么也找不到以前那种无拘无束的快乐与感觉,倒底是谁改变了谁?我慢慢发现,小鸟的叫声不像以前那般悦耳,花儿的笑脸不像以前那般动人,一向令人神往的蓝天,它是如此讨厌。而我的家,我生活的童话世界,再也没有往日那些灵动的气息,包括弟弟和父亲,似乎每个人都爱上了沉默,变得不爱说话。
眼看开学的时间就要到了,一天晚上我正在洗碗的时候,坐在火炉边的父亲,忽然神色凝重的看着我说:“英子啊!爹爹腿脚不好使,开学就不要去了,在家打个帮手,况且也没钱供你们姐弟二人一起上学,就让你弟弟去吧!再说一个姑娘家,长大了迟早是要嫁人的,读书没啥意思。”“啊!嗯……好吧!”犹豫了半天,我茫然地答应着。虽然开学就要上初一了,心里有些不舍,有些凄迷,但转念一想:将来也不一定能考上,不读就不读,省得每天早上提心吊胆,天不亮就要起床。
至此,趟过了十四个春秋,装满欢笑的小舟,搭载人生梦想的希望之舟,在这个渡口永远搁浅,并由原来的走水路改成走旱路。终于,我继承了母亲的副业,开始充当跳梁小丑,上演着一个家庭主妇的角色,每天要么上山打柴拾猪草,要么洗衣服做饭,要么与跛脚的父亲下地干活,如同一只铩羽的小鸟,再也不能飞翔,唯有把美好的时光捆绑在巢穴的周围,于无情的岁月中慢慢消磨,一点点蚕食。
花谢了又开,开了又谢,三年的时光眨眼过去,而太阳仍是那个太阳,家还是那个家,我还是原来的我。可是母亲自从那次离开家以后,好像吃了称砣铁了心,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回来过,虽然隔三差五有电话联系,但作为这个家庭成员中的一员来说,早已名存实亡,我和弟弟已经习惯了没有她的日子。起初父亲时不时还会劝母亲回来,而最近一年,从未见他和母亲通过一次电话,显然已经意识到破镜难再圆,再加上有那么一小撮口无遮拦的人,总是放出一些关于母亲已经改嫁的风言风语,更使得父亲心如死灰,常常抱着酒坛子,用酒精来麻痹自己,腿病也越来越严重,实在没办法,家里的大部分耕地只能撂荒。所以,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曾经很厌恶自己的母亲,恨她背判了父亲,背判了家庭,抛弃了我们,并笃定家道的每况愈下,和她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在我稚嫩的心灵深处,隐约感觉到愈发逼近的危机,如果父亲的病再得不到根治,再不重新振作起来,这个成长的摇篮,这个遮风蔽雨的港湾,这座温暖的城堡,不久的将来,必然分崩离析,正所谓“覆巢无完卵”。可这五万元的手术费,对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流之辈来说,的确是个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该怎么办呢?
经过几天的纠结与思想斗争,我做出了一个大胆而草率的决定,并且信誓旦旦地跟父亲说:“我都已经这么大了,就这样在家里磨蹭下去也不是办法,想出去打工磨炼一下,挣点钱贴补家用。如果运气好,兴许要不了年把两年,就能苦够手术费,你的病也就有希望了。”“唉!都怪爹爹太无能。”父亲长叹一声,又低头使劲吸着水烟筒,那呼噜噜的声响,像是在咆哮,像是在宣泄,又像是在呐喊,好长时间才抬起头,从牙缝里艰难挤出两个字“好吧!”于是,我堂而皇之以救世主的身份,带着空穴来风的妄想,把自己抛向茫茫人海的天涯,寻求支撑一个家的力量与源泉。
经过几番周折,好不容易在熟人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编织袋厂的裁缝差事,试用期一个月,期限满了以后,一人一机,改为计件的形式。干了两三个月,确实有些辛苦,好在都是些针线活,很适合我们这些女孩子或是大妈大婶,而且报酬也差不多,只要人勤快一点,每个月也不会低于两千元,觉得还是挺满意。除了留够自己的生活费用,余下的部分寄回家,基本上可以维持家里的正常开销。在别人看来,或许只算得上是杯水车薪,但对于我这个贫困家庭而言,已是天大的万幸,故而把这份差事视作救命的稻草。
也就在这段时间,我结识了比我大三十岁的工友潘姐,之所以称她为潘姐,是因为她保养有方,著容有术,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得多。她说丈夫在一年前因病去逝,有一个儿子已经参加工作,自己一个人在家挺无聊,便出来找点事情打发时间。虽然我很不习惯她身上那股雪花膏味,以及那种臭美的怪癖,但在日常生活中,她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和关爱,她就像我的长辈,更像是我的亲人,让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有一种温馨的安全感。记得初来乍到的时候,由于水土不服,时常出现身体不适,特别是有一次感冒发烧,以为拖几天就会好,结果最后躺在床上就起不来。而当时同宿舍的另外两个姐妹也不在,她看到这种情况,用责怪的眼神对我说:“都已经老大不小了,怎么还这样马虎?有病就要赶快治!”说着急忙上街去请来医生为我打点滴,并不厌其烦地为我去食堂打饭,为我去锅炉上接开水,直到我身体康复。这是从母亲离开后,我在异国他乡,在无依无靠的境地,第一次享受到的特殊照顾,第一次享受到的亲情般的关爱,她让我落泪,让我感动,从此我们成了真正可以交心的好朋友。她有一个弟弟,一米七左右的个子,相貌平平,一套灰白色西装倒是有些抢眼,姐弟两个的年纪大概也就相差四五岁,据说仍没结婚,在厂里负责拉货兼采购,独自一个人在外租房住。由于我来的时间不长,再加上她弟弟经常出差在外,虽然碰过几次面,也形同陌路。自从我和潘姐成为好朋友,时常一起有说有笑出入厂区以后,她弟弟总是有意无意的往我们宿舍跑,出于礼貌,免不了会搭讪几句,渐渐的也就算认识了。
而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隐隐觉得有些蹊跷,发现潘姐似乎在刻意隐瞒什么,变得神神秘秘,说话也谨慎了起来,特别是在聊到男女话题时,旁敲侧击的言语中,时不时带着试探性,似乎意有所指。而她弟弟更是放肆,虽然不甚健谈,但一双眼晴常常贼眉鼠眼向我放电,活脱脱一只馋猫。而我心想,毕竟我已经是个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平时隔三差五,总有不安分的男孩子伺隙而入,想吃我豆腐,或是故意找茬,借机套近乎,有一定的回头率也并不奇怪。更何况她弟弟的年纪已经可以做我的父亲,根本不可能有故事发生,想到这里,不免还有些沾沾自喜,也就不把它当回事。可人算不如天算,这一不小心,便为后续埋下了一世的孽缘。
眼看半年的时光已经过去,有人说时间可以磨平岁月的轮廓,涤荡、淡化一些人和事,是的!就像我!这么长时间以来,因为只想着多挣几个钱,我几乎忘记了母亲的存在,忘记了对她的厌和恨。但时间却埋藏不了一切,就像我对家的牵挂,以及牢牢固定在心底未解的结——那笔父亲救命的手术费,至今仍是我手足无措的忧虑,尽管我怎么努力,除去我和家里必须的生活费,已经所剩无几。而潘姐那天一句不经意的话:“找个有钱的人嫁了,你父亲的病不就有希望了吗?”虽然是跟我开玩笑,但过后仔细想想,的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可这半年以来,根本没有一个三观都能入法眼的二百五,更不用说白马王子了!
这天晚上掌灯时分,由于心情不好,老早就钻到了被窝里,刚刚躺下,潘姐的弟弟又悠哉悠哉的来了,死皮赖脸直视着我:“喂!美女!时常躺着会变成大肥猪的,起来我请你去吃烧烤。”我一时被整蒙了,没想到他居然毫无忌讳,竟当着工友的面来泡我,但又不好翻脸,便仍然故伎重演,板着脸,来个不理不睬。他见又吃了闭门羹,只能作罢,和另外两个姐妹闲扯了一会,便灰溜溜的走了。而经此一闹,再也没了睡意,久久不能平静的心,总是泛起点点轻波,回放着近几个月来,这个憨态可掬的老处男,对我的穷追猛打和锲而不舍的画面,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与我风马不接的这个男人的种种。的确是个痴情种!虽然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有一点小负担,但有车有房,家庭条件也可以,如果不是因为年龄相差十万八千里,我绝不可能对他没有一丝怜悯,或者说一丁点感觉。
节日的气氛越来越浓,繁忙的城市渐渐放慢了脚步,许多人开始选购月饼,谋划着和亲人共赏幸福的明月。我们厂由于任务重,客户的订单比较紧迫,两节连起来总共才放了三天假,离家近一点的都已匆匆打道回府,只有我跟潘姐以及她的弟弟三人,因为离家较远,再加上假期太短,觉得回家不足以尽兴,便留在了厂里。原本我计划到街上随便弄点吃的,把这三天的时间打发算了,但潘姐坚决不同意,絮絮叨叨对我说:“不要总跟自己过不去,我的大小姐,既然是过节,就得犒劳犒劳一下。还是上我弟弟那儿,炊具齐全,只要买点菜就万事大吉,又花不了几个钱,比下馆子划算多了。”“很不方便,还是算了!”我一口回绝。“这哪有不方便?又不要你花钱,再说了,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龟缩在厂里,谁陪你?”我暗想:亏我把你当作最好的朋友,当作亲人,这个时候,居然偏袒一方,不和我站在一条船上,真是个扫把星。
本来朋友之间搭伙,偶尔过点小康生活,也没什么方便不方便的。其实,我是害怕她的弟弟,一双眼睛老往身上钻,令我浑身上下起鸡皮疙瘩。但在她三翻五次的勉强下,我沉默了,因为空荡荡的厂区,除了一个守门的大爷外,确实再无其他的姐妹和男同事。
十五这天早上,天朗气清,我们起了个大早,经过一翻捯饬后,便来到了距离工厂一百多米的菜市场,按照事先的约定,从午饭开始,未来两天的伙食,都将在潘姐的弟弟那里解决。我们几乎把偌大一个菜市场重复了一遍,才拎着大包小包的五谷杂粮出来,虽然潘姐没让我破费一分一亳,但想想她为了友谊,为了一个快乐的节日,那种花钱毫不含糊的大方,不免也滋生些许汗颜和疑惑。在转过了几条小巷后,潘姐稍稍顿了一下,指着面前一栋贴大理石瓷砖的高楼说:“我弟就住在四楼,我们上去!”于是,我们沿着转角处的楼梯上到了四楼,并在过道上,叩动了一扇印有门牌号的红胡桃实木门。“来了!”随着瓮声瓮气男人的响应和移动凳子的声音,潘姐的弟弟打开了门,并嬉皮笑脸的说:“稀客!稀客!”接着招呼我们进屋。光线还算充足,二十平方左右的一个单间,正前方的玻璃窗边摆放一张书桌,桌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正传出模糊的打斗声,右手边靠墙摆了一张木制单人床,铺盖有些零乱,而左手边靠墙的位置,则摆放了一张长桌和一个碗柜,虽说整个房间的格局看上去有些寒碜,但也符合一个打工人的身份。我和潘姐把食材放到长桌上,随后着手午饭的准备工作,而她的弟弟则坐到了电脑前,投身到他独立的个人世界。
对于涉世未深的我,哪里会知道人性的玄奥,又哪里会知道自己已经落入蓄谋已久的陷阱,表面看似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而美好,实则暗流涌动。
等高高兴兴用过了午饭,潘姐的弟弟又热情地端出一些水果,并微笑着递了一个给我,而潘姐则转身狡黠一笑:“我去一趟洗手间!”边说边往外走,并顺手把门带上。我放下水果,起身刚想跟出去,突然一双大手从身后死死抱住了我,是潘姐的弟弟,我一惊,浑身不由自主的颤抖,想呼救,但又害怕事情传了出去,毁了自己的名声。就在这一念之间,他的一只手迅速滑向了我的裙底,我苦苦哀求,拼命扭动身体想摆脱控制,他喘着粗气说:“只要你答应跟我,我不仅现在会给你一个五万元的红包,而且一辈子都会好好爱你。”听到“五万元”这个熟悉的字眼,我木然了,慢慢放弃了挣扎,任凭无数的爬虫在身上乱窜、来回蠕动,最后钻进肉体把灵魂吞噬。
经过这事以后,我遗落了本能上的矜持,也放下了至高无上的冰清玉洁、所带给我的高冷与尊贵,仿佛成了一件令男人眼球发光的古董,不再有秘密可守,不再有自尊可言。我彻底变了!就在这金钱的驱使下,就在这男女关系深层次的触碰下,曾经真实的我已不复存在,从头到尾由一个少女褪变成真正的女人,一个有心事的女人。而这一切的根源始终是个迷:是母亲造成的?是家庭造成的?还是潘姐造成的?其实,都已经不再重要,现在我唯一关心的是红包,是他对我的承诺。出门就快一年了,父亲的病永远是笼罩在我心上的乌云,只要这五万块钱到手,便可拨云见日,但他却得寸进尺,提出要我和他回老家完婚,才能兑现说过的话,并且强调:只要一答应立马就发红包。
冬月快接近尾声了,漆黑的夜幕更加冰冷,每当想起我的家,想起我的父亲,总会泛起千丝万缕的悲楚,我知道,时间不等人。于是,就在那个周末,我躺在床上经过一翻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拿起他给我买的手机,看看宿舍里没人,便犹豫着给他拨了电话:“我同意和你结婚,但你必须说话算数,而且要快,因为我父亲需要动手术。”“好吧!小宝贝!但我叔叔在我这里,他想去你们家乡走走,认一下门户。我也正有此意,刚好我开车方便,先去你们家,然后再去我家,选个良辰吉日,添上几桌酒席,圆了我们的好梦,老板那里我会摆平,我估摸着……一个月的假期已足够,行吗?”“行!让我想想!”我很厌恶的挂了电话。
第二天,我们就在电话里商定了回乡的时间,我只希望在腊月初六这天,静静的回家,然后静静的离开,不想有个风吹草动,更不想大张旗鼓,毕竟这种父女恋,在很多人眼里有些邪门,我不想颜面扫地。半道杀出一个叔叔来,已是极大的不快,哪料到了出发的这一天,又多出了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老巫婆——潘姐,她也要和我一起去,并且冠冕堂皇的说:“既然成了一家人,亲戚嘛……就该来往才不会疏远,趁现在有空,以后恐怕没机会。”我一时语塞,微笑的神情估计比哭还难看,只能在心里诅咒:心比煤炭还黑,如果当初没有你从中作梗,使我入彀,好白菜也不会让猪给拱了。于是,把要带的包裹放进车里,四个人便匆匆踏上归途,直奔我的老家。
阴风凄恻,一路上,映入眼帘的是萧萧落木。本来五个小时的路程,由于路况不熟,磨磨叽叽,最后竟走了七个多小时,直到夜幕降临才进入故乡的小镇。寒冷和饥饿,以及途中的颠簸,早把人折磨得魂不附体,还算他识趣,终于打破沉默:“时候不早了,省得麻烦,不如吃点东西再回去。”“好吧!反正不急,眨眼就到了。”我巴不得,连忙随声附和。
进村的时候,到处已是一片黑灯瞎火,人们老早就睡了,我在心里暗自庆幸,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氛围,恰到好处,正合我意。我让他把车停在门口,借着车灯上前敲门,大概还没合眼,只一两下,就听楼上传来声音:“是哪个?”“爸爸!是我!”我忐忑不安的应答。“哦!等一下就来。”一阵窸窸窣窣过后,屋内的灯亮了,父亲开门见这阵势,愣了一下,才满腹狐疑望着我说:“这么大的人了,要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快带他们进屋坐,外面天冷。”正当我招呼他们叔侄坐下的时候,父亲悄悄扯了一下我的衣袖,拿起手电筒一瘸一拐地往门外走,我秒懂他的意思,立马跟了出去,来到屋后的僻静角落,我小声地介绍了事情大致的来龙去脉和此行的目的,并且告诉父亲时间紧迫,天亮就得离开。而父亲一句话也不说,转身就踉跄着回屋里去,我呆站在原地足足有十多分钟,心里很清楚,此刻父亲的心情,跟哑巴吃黄连没有什么区别,但我已经找不到后悔的理由,也找不到当初来时的路。
这一夜,终于被定格,成为我今生今世,第一个入骨三分的不眠之夜,天还没亮,我就迷迷糊糊起床,生火烧水。接着大伙也都起来了,洗漱完,窗外才麻麻亮,北风嗖嗖抽着耳光,阴霾连天,他弄了好一阵子,才把车子启动。父亲紧锁眉头,声音低沉的望着我说:“女儿!不管你走到哪里,这里永远是你的家,有空就来看看。”我点点头,从包里拿出那五万块钱,哽咽着塞到父亲怀里,嘱咐他尽快去做手术,然后满怀幽怨,头也不回走进车里,随着车子缓缓去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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