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金刚经》
人生只有两件事。一:做一个坚定地好人。二:用符合正道的钱生活。----李率
完。只有这两件事儿。这是我地“三观”。我是这么认为地。
道理,是一样的。但是,差别在哪儿呢。
所谓的“差别”,就在于很多人不知道究竟。既,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岁的时候,就有人对某某说:“你要做一个好人”,但某某活到死,他未必有机会知道:‘为什么’。
既:我为什么要做一个好人。所以,就在这个‘为什么’三字上,人们的人生,以及未来,开始了各路的偏差,和分歧……为什么呢,为什么有的人有机会知道,而有些人无缘此分呢。
可以说,这就叫:是命了。道理,是一样的。
如果一个人,从根本上,究竟地知道了此:‘为什么’的话,那他应该不会走偏。这即是:未学做事先做人地道理了。
一样。那么,“一个人‘坚定’地程度,取决于他对于:‘为什么’掌握地程度。”----李率
他是听说地,还是自己‘证到’的。不一样。绝对不一样。
证到和听说,有根本性地差别。
道理,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发现,有些人坚定,有些人不坚定……这是我们无法改变地。一样。怎么才能知道为什么呢,要靠学,要靠修道。
这是一个证明地过程,证道,证悟,而不是一个‘听说’地过程。
听来地,那不是属于你地。你最多只能保持,而却终究,或未知其所以然了。
道理,是这样地。一样。修道有载体。
载体,可能是音乐,可能,是绘画,滑板车,或者,说是:武功……
但是,一切地‘法’,既:‘修道之载体’,都不是为了练法而法。
不是为了:法,而法。切记,切记。一切地法,都是为了辅助你,是你的工具,不是你的目的,和目标。
人生地目标,只有一个,那即是:做一名坚定地好人。人生,只有这一个目标。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我就敢这么说。做一个坚定地好人,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因为我是真地明白,究竟明白了为什么人要做一位好人。我是知其所以然了。
我是知道了。我知道了。所以说,我知道:“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摘自《金刚经》),道理,是一样地。一切地法,既:修道之载体,不应沉迷,绝不应。
无论他令你显得多强大,无论他(既:法)本身多有魅力,多迷人,你都不应该沉迷他。沉迷法,就是:舍本逐末。
道理,是一样地。你以为,你比那些靠着坑,蒙,拐,骗挣取不义之财地人,要更加地“高尚”吗。其实错了。你,和他们,你们本质上,其实都在:舍本逐末。
道理,是一样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地话,沉迷法地人,不管你看起来多“高尚”,你都和那些坑,蒙,拐,骗之流,之徒们,只有‘一间’之隔了吧。
道理,或许是这样地。一样。
就像一个练武术地人,拿武术,去和无辜地人打斗,去欺负别人,甚至伤人……等等的,这不即是沉迷于法了吗。一样的。
他“觉得”他有力量,他“觉得”他强……错了。舍本逐末了。法,只是我们修道人,‘行走世间地拐杖’。你沉迷于拐杖,怎么行走世间呢。
道理,是一样地。所以,当知道了‘法’也应舍地时候,那即是告别狭义‘法’地时代了。你可以出师了。你只要能坚定地做一位好人,有法,没有法,既:有“拐杖”,与没有“拐杖”,又有什么区别呢。
道理,是一样地。所以,“一切法无我”,是让我们不要:舍本逐末。不要把‘法’作为中心,不要过度地沉湎于:法,而忘了:本。
本,就是做一个好人。就这么“简单”。所以,任何法,一切法,都是不能有:‘私’的。有私,就属沉迷,沉湎。故,一切法无我,是这个意思。
‘法’,切记,切记,他只是拐杖。也仅仅,是拐杖。
仅此而已。“得成于忍”,是因为这世界,不太平。人间,毕竟只是人间。
你做好人,难免,会感觉受委屈,或多,或少,多多少少……这是,你‘坚定’地代价,与考验。考验你有没有,‘坚定’地勇气,与资本。
所谓资本,既,是看你的‘修行’,究竟到了种什么样地境界。这是你‘坚定’地资本。假使你会“降龙十八掌”(比喻),遇上几个坏小子欺负你,你如果打他们,返回去,那就是,叫:‘有我’。你拿‘法’,作为了‘私欲’地工具……而放弃了,坚定地好人,地原则。这即不叫:“一切法无我”了。不是。
你会“降龙十八掌”,挨打了,挨了欺负,也不要还手,忠于自己地理智。
这才证明,你真地会:“降龙十八掌“了。道理,是一样的。
而,“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正此谓也。道理,是一样的。会,就像是不会一样。
这才是真的会。所以,“法尚应舍”,因为真会地人,真有本事地人,很多时候,就像是不会的,和没本事的(人)一样。这就叫:法尚应舍。
而,人世间一切‘非拐杖’地东西,那些:‘非法’们;更不重要了。不是吗。
这就叫,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也即是曾子所说的:“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了。(摘自《论语·泰伯》)不是吗。
----作者:李率 己亥年 五月廿五,于自家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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