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礼的就去做,不符合礼的就不去做。这就叫:明礼。----李率
这就叫有道了。理智是最高的标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都存在着恻隐之心,既孟子所说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摘自《孟子·公孙丑上》)一样,人都有不忍人之心,因为是人,人是有感情的。
这是人最大的特点,与问题。人是有感情的,所以人在有些时候不可能完全的达到理智的要求,而只重规则,忽视内心(的真情实感)。所以很多时候人会犯一个为情所惑的问题,如果说没人及时纠正,且放任自流的话,那么很容易陷入到极端的痛苦之中而难难自拔。
虽然知道理智是正确的决定,但还难抑制内心的感情,这种思想,就叫做:有仁了。这是很高的评价,但是过于堕入感情也会对自身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摘自《礼记·檀弓上》)孔子说先王制定礼,亦也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既无论你忍心,或不忍心都要遵照礼的要求,既不可超越,也不能达不到。既:“过犹不及。”(摘自《论语·先进》)一样。
然而在实际当中,关于丧礼来讲的话,还是要不及一点儿,注意我的用词,是一点儿,而不是很多,既与礼的标准差距太大了,那就算是不及了,而不能说是不及一点儿。
这一点儿,是在心里面的,因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忽略了感情的因素,也是不应该的,那就过了。既,努力的朝着标准看齐,这个努力,也不对。
有人说,努力怎么不对,努力,太猛了,难免显点儿不近人情,忽视了感情的因素,也是不对的。
最好就是和标准差一点点儿,为最好。这里我举几个例子,一个是鲁国的“朝祥暮歌”者,这个人干了一什么事儿呢,《礼记·檀弓上》有这样的记载,“鲁人有朝祥而莫歌者,子路笑之……夫子曰:‘三年之丧,亦已久矣夫。’……‘又多乎哉!逾月则其善也。’”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过去鲁国有个人,早上刚行完大祥除服祭礼,晚上就唱起歌儿来。
大祥(除服祭)是指丧后二十五个月之祭,大祥之后,孝子除去孝服,生活基本恢复正常。所以这个时候理论上,应该是可以唱歌儿的。
但是你不能唱的太好,太快乐,太欢快,太好听不行。
所以,也仅仅指理论上而已。从儒家,或者说从孔子所谓中庸的角度来看的话,这个“朝祥暮歌”的鲁国人,是犯了一个“过分”的毛病。从中庸的角度说,他是有点儿过了,既,过分的追求理智,努力过了头。
是很高明,但不中庸。孔子承认他的优点,与努力。所以孔子说:“三年之丧,亦已久矣夫。”说明孔子,是认可他的努力,同时也对他的努力表示出肯定态度的。所以孔子才说:三年之丧,亦已久矣夫,从这点看出来,孔子是一个有仁的人,因为他不会待人求全责备。孔子承认他人的进步,这点我觉作为对于老师来讲的人异常关键。
三年之丧,亦已久矣夫,就是变相的评论这位鲁国孝子,说你已经做的很不错了。但而后孔子又下一转语,他说:“又多乎哉!逾月则其善也。”什么意思啊,孔子承认这位鲁国孝子的努力,但是如果再过一个月唱歌,那就更好了。则其善也,那就尽善尽美了。说明孔子对于人情上,也是非常看重的。
孔子讲人情,《礼记·檀弓上》“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孔子在大祥后五天开始弹琴,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和“朝祥暮歌”者差别不是很大,五十步和百步之间的问题。但问题是孔子弹琴,而不成声。弹也弹不好,也即是说大祥祭祀以后,理论上可以碰音乐,但是不能那么的优秀。
你放迪曲儿不行,你唱欢乐颂不行;你可以放些悠扬的古典音乐。
因为弹,或唱的优秀,驾轻就熟,就好像你太理智了一样,显得有点儿不近乎人情了。十日而成笙歌,十天以后就可以了。所以说孔子对于礼的把控,可以说是恰到好处,或者说,他就是这样的人,既不会过分,过分的追求理智,与高标准合而为一而不近乎人情,也一般不会因为人情,沉迷人情而忘记,或放弃了礼的规定。
这就是孔子的为人,过犹不及,是他所不愿意的。但却是他两个弟子身上的毛病,这两个人即是子张,和子夏。
《论语》中孔子评价两个人说:“师也过,商也不及。”(摘自《论语·先进》)师就是颛孙师,字子张。商就是卜商,字子夏。这两个人有什么毛病呢,既,一个太理智,或者说太追求完美了,而另一个则太重感情,甚至为感情所累。子张一生都在追求君子之道,《礼记·檀弓上》记载:“子张病,召申祥而语之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吾今曰其庶几乎!’”同样《礼记·檀弓上》记载着:“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子夏因为儿子死而哭瞎了眼睛。
这是子张绝不会这么去做的。《论语》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出自《论语·子张》)为什么难和子张“并为仁”,这并非说子张没有仁,而是说子张太高了,太理智了,太努力了,难于和他一起做到孔子的“五日弹琴而不成声。”的中庸了。就像他们两位说的那样,子夏曰:“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子张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摘自《礼记·檀弓上》)过与不至,是一样的。
这就叫做:过犹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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