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牧于野是我童年最美的记忆,也是我诗意最基础的营垒。每当生活不如意,或办事不顺时,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这如同战场拼杀不利时,退回大营一个道理。不同的是这种自慰,完全是一种心灵与记忆的活动。修身养性,人生不能没有这么一块永远绿色的根据地。
牧羊
晨时赶着一群羊,在一片咩咩声中离开村落。田野地垅和草地是牧放的场所。在羊群里我和同村另一个孩子是最大的官,我们的意志左右着羊群的去向。于是便到了一片海子边,天空蓝格盈盈,绿色四围的海子水面如镜,蒲草亭亭而立,如垂袖的智者。有海鸥“啊啊”叫在头顶,飞来飞去。拾一块土片弯腰低颈平投出去,水面便“噗噗”出现一连串的圆波。那情那景,何等美哉。
羊成群便有头领,我所牧放的羊群有一百五十多只。头羊是一只大羝,我为其命名“霸王”。霸王个头魁伟,羊角粗且弯曲,时常保持着巡视羊群的姿态。遇危机不急走,见青草不抢食,俨然将军一个。我试图征服它,每次走近其身边,它魁然不动,只用一双眼睛睥睨地看着我,随我左右走动而扭转脖颈。只等我骑上身后,它才突然发作如烈马、如斗牛,只需几下就把我摔趴在地上。那一刻,周围的羊群都停下了吃草,观众一样地看着,“咩、咩”之声时多时少,令人失败的好不惭愧。经过六、七番的较量,我还是以败北而告终。也正因此,头羊“霸王”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草场上,不经意羊群就会与邻村的羊群相混,头羊们往往要借机寻衅滋事,争斗的互不服气,胜利的霸王姿态豪迈,傲视羊群,不可一世。失败的霸王情绪低落,黯然神伤。连我单为其采揪的田中嫩草也无心嚼食。混群的羊会自动慢慢分散开来,各归其队,实在有点不可思议,至今我还不理解它们之间是如何辨别的。难道像人一样吗?还是说有一种无声的纪律在起作用,还是因为气味,因为熟悉……
午时,骄阳如火,羊群失去了吃草的兴趣,随便聚于树影之下,静卧中磨着牙齿,那其实是在反刍。没有喧哗,热浪波涛翻滚,连太阳光击打大地溅起的声音都能听见。我吃着干粮喝着壶中的凉开水,目眯眯地就看到许多一半真实,一半梦幻的影像。
当大朵大朵的白云在头顶上移动,阴影像一种快速飘动的软体怪兽,由远而近,由近而远地飘忽而过,爬上远处的沙丘。很快新的影子过来了,间隙很短的阳光特别刺眼和亮丽。我与同伴照看食草的羊群,随时随地用木棍画出简单的两个吃一个,或灌圈的图形,在失败和胜利交替中迎来晚霞满天。
晚霞从不重复形态,落日永远那么悲壮和感情。赶着羊群回村,一路上细碎的羊蹄撩拨起低低的尘埃,随风飘开,一幅动人的画在行走。一进村口,队里的羊自动回圈,个人家的羊各自相随回到自己的家里,无需要求或刻意区分,一切都那么自然,自然的又是那么的平静。
牧牛
又是一个暑期,为挣工分,我揽了队里的牛群去放。午时,太阳烧的白炽起来,聚集牛群在村外的一片沙地树阴凉下,牛们各自找好午休的树阴,慵懒地卧于地上倒刍。牧牛的我头戴柳树枝编织的防晒帽,坐在树干枝叉间,胡乱唱歌。有邻村的牛群过来了,“哞哞”地喊着话。牧牛的是我的同学,于是我的单唱变成了两个人的对唱,唱得我们乐不可支,兴奋的手舞足蹈。只是最终耐不过催人昏昏欲睡的热浪,不知觉间双双进入了野梦的世界。
醒来已是午后,暑热退减,牛们活泛起来,便开始滋事。好跑的已偷入农田,好斗的开始寻找对手。我与同学有意赶拢牛群,促使领头好斗的牛互相谋面。
大紫牛脖子便开始拱起来,脸上的表情绷的紧紧的,蹄子在地上趵着,沙土在身后飞扬而起。同学的牛群中一头大黄牛不甘示弱地摆出同样的架势,很快,第一个回合便在互相碰头、抵角、较力中结束了。紫牛力大,逼使对手后退。我抿嘴斜眼看了看我的同学,一脸胜利者的得意。第二回合,大紫牛因为姿势不对而被逼后退。第三回合,大紫牛一鼓足气,把对手抵入观看的牛群中,以胜利者的豪迈放嗓子一声长哞。那长哞曾多次响起在我的梦中,使我为之激动不已。
头牛的较量,令人对人生的感悟,对牛的精神有一种长想长新而又切身的认识。
对于牛们来说,力气是最大的能耐。牛的群体也如人的群体,形象、性情、习性各异。中间有老实忠厚的,所以常被我骑。有奸猾的偷吃偷跑,防不用防,最使人操心劳累,当然也最多挨抽,挨揍。有的牛显得呆笨,迟钝,体能也差。个别表现的城府很深,加之力气超群,自然的就成为领头的首领。牛群表现出的服从是非常明显的。小牛犊活泼可爱,欢奔乱跳,童心之浓烈尤为突出。母牛舐犊之情令许多人类的母亲所不及。
村中过节杀了一头老牛,奇怪的是头一天还没有决定之前,牛群就已经表现出奇异的反应。特别是后来被确定为宰杀对象的老黄牛,眼角泪水长流,眼神令人不敢目接。当老黄牛被牵出圈时,所有的牛满眼哀伤地目送着它。当黄牛经受刀宰之苦长吟一声时,远离半里多路的圈中之牛,齐声长长哀嚎。
第二日,当牛群路过杀牛的地方,纷纷低头嗅着未干的血迹,长哞不已,抽赶不走。牛情牛意常使我难已忘怀。
牧马
河套平原很少闲田,所谓的牧马,标准点形容,只不过许多时候是牵着分给自家的马到田垄沟渠中吃草罢了。比起牧羊、牧牛就大大失兴致。牧马的日子,我已经是初中的学生娃了。生产队也已经承包到户,条件是论人口,也论人力。我家分了一匹枣红色马,身架大,力气大,关节大,颈项粗,蹄子阔,脾气很是古怪。农闲时候,放马的责任便交给了我这个老大。村中情况与我家相同的有好几户,往往我们便能相约相随,嘻笑中牧放到天暮。
牧马最大的愿望便是骑马,然而枣红马却不好驾驭。我最初试图跨上马背,都没能成功,有一段时间只能气鼓鼓地牵着马走。有一次,斗胆抓住马鬃,跨到了马背上,枣红马好像并不怎么反对。正当我心中暗喜之时,马突然奔跑起来,任你如何拉扯缰绳都无法控制其停下来。“马惊了”的想法更增加了我的恐惧,路过一片沙地,我滚身有意跌落下去。马也戛然而止,回头咴咴地喷响着鼻子,用一双大杏眼怀疑地看着我,皮毛上湿漉漉地渗出汗来。马并没有惊,只是测试我它的能耐而已。
从此以后,我可以和其它伙伴一样骑上马去牧马了,由此我们也可以避开大人的眼睛,进行比赛、奔跑的游戏。马儿也似乎快乐着我们的快乐,默契地听任我们的安排,积极地表现,与人之间有了一份难得的感情。我们也可以到较远的地方去牧放。要不是后来发生一件悲惨的事,自由自在的牧马日子恐怕还不会早早就结束的。
那是一天黄昏,我们走得较远,为了尽快赶回家中,决定骑马涉水过河。起初马都畏缩不前,我的枣红马后来居前,第一个跃入了水中。水并不深,刚刚浸过马背,其它马和骡子也跟着下了水。只是我邻村的同学,在马下水的瞬间跌落水中,等马到了对岸,他也没有出现。我们吓坏了,两个年龄大一点会水的到河里摸找,我们骑马跑回村子去叫大人。灯笼火把照耀下,从下水的地方捞起他时,人一身污泥,早已气绝身亡。胸口上一块碗大的马蹄印。他是被自己所骑的马给踩入泥中而死的。
这是我野放生活中最悲惨的一页,也是最后的一页。从此后便再也无缘享受其中的乐趣。但是人生有一段美好的野放记忆,实在是莫大的幸福。为了更好地拥有它,时常地我总要有意无意在失眠时,把它们回味一番。
枣红马后来被父亲卖了,卖马的钱用来买了一头毛驴。因为母亲在使用马时,它表现的脾气倔犟,而父亲又忙于教学工作。记得那一天放学回来,听到这一消息,我坚决反对,又无能为力。当时拉着马到田中草最茂盛的地方去牧放。枣红马似乎也知道了什么,吃得死气沉沉,郁郁寡欢。分明的我感到马和我的心相通了。我哭了,马好象也流出了眼泪。
牧猪
说到猪,一般人总以为是圈养的家畜,这一点我不知现在情况如何,当年生产队的猪生活内容就比较多了,象牧羊牧牛一样被牧放也是每年夏季必须的安排。猪可以野放是猪们的福气。母亲是队里的饲养员,牧猪自然而然成了我暑期劳动的内容。这内容令人懊丧,主要是会被同学和伙伴们戏笑的原因。好在当时少年激情,读了本小说《高玉宝》。心想高玉宝还放过猪呢,他是为财主,我还是为集体,比他更光荣。
牧猪,猪不能骑是最大的遗憾。早晨拿一把土铲,赶猪出圈,目的地一般都是野草滩,或水塘周围。日子长了,猪会自己选择,哼哼唧唧,大猪尾随,小猪乱窜,所过之处尘土如烟,蹄痕满地。自由了的猪一般都要乱跑一通之后,始能安静下来吃草拱地。拱地是为了玩,也是为了吃草根。猪和人一样,一般也是上午精神,午后天热,便懒洋洋躺在湿地上,时有响亮的鼾声此起彼伏。当此时,我不去打扰,而是自得其乐于乡间的田垄,偷折了玉米杆吃甜甜,找寻沙豆奶奶,捡嫩的吃。烧吃麦子、土豆,偷嗑浆水嫩如奶的向日葵,有时还有剩余,揣在怀间带回家给弟弟妹妹们吃。这种野外收获也曾支持了我当大哥的骄傲。
有一次,我牧猪,同学挖菜,两人把猪拢在一边,摸过玉米地,去偷队里的蜜瓜,也叫华莱士。当时抱了两颗瓜退出来,一回头,坏了,有两头猪窜到了瓜地正大啖特啖。我的头一下子大了,猪被看瓜老汉赶了出来,我们藏着不敢露头。此事被告知队长,当时的队长在我们的眼里是至高无上的大官,特别是粗嗓子高喊大叫地骂人时,更令人恐惧。
天黑了,我偷偷摸摸把猪赶回圈中,却不敢回家,躲藏在队里的麦秸垛上,看星星愈来愈亮,饥饿、蚊虫、狗吠,我昏昏睡了过去。是母亲带哭的喊叫声惊醒了我。回到家中时,已是月过柳梢西了。
经此一劫,令我收敛了放肆。只是眼看着暑期将尽,就要熬到头了,一大意又出了纰漏,丢了一只小猪仔,这比上一次的问题更严重。天都快黑了,我在所有经过的地方跑步寻找,急得都快哭的时候,小花猪像迷路的孩子一样,哭哭啼啼出现了,听话地被我抱起就往村里跑,路上跌了一个嘴啃泥,猪仔也没有脱手。
猪是六畜中最脏的一员,又是最随遇而安的一族,就是在一片荒在上,也能自得其乐地寻到吃的。猪的智商不高,但老母猪可聪明了,因为它们年龄大,经验丰富,如果和人以年龄相比,猪的聪明人远不及。当然这只是一种年龄加法的比喻而已。猪爱在泥塘中躺卧,惬意得都不想起来,我无法靠近,远远的只能用土块来赶打。猪皮肉粗厚,不予理睬。猪的游泳水平与生俱来,我赶它们去洗澡,一个个游得好不自在,有的还会潜到水中翻烂泥。猪走路,天然的模特步,摆臀列胯,碎步盈盈。小猪仔颠颠穿行,有时人的美感来了,会发现其中的美感音乐而优美。
人生的童年在农村度过,可以说是一种大幸福。相反城里的孩子,虽然也有自己的玩乐内容。只这种野放的自由与快乐是无缘享受到的。愿与我同龄的人都有如我的经历,也愿现在还生活在农村的儿童们,珍视自己的机会,与大自然进行天性的交流,为一生留下美好的记忆。
2013.11.20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