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时惊鸿

作者: 米妖 | 来源:发表于2024-04-25 14:31 被阅读0次

    当一艘船沉入海底,当一个人成了谜,你不知道,他们为何离去,就像你不知道这竟是结局。在每个繁星抛弃银河的夜里,我会告别我自己,因为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和相聚之间的距离。

          ——《后会无期》

    我缓了缓困难的呼吸,耐着性子,等瑶瑶继续说下去。

    她坐在桌子对面,正在大口朵颐,手上捏着一根撸光肉的细铁钎,还不舍得放下,嘴巴飞快地嚼动,眼睛却死死盯着面前的盘子,眨都不眨一下。

    盘子里是满满的一把铁钎肉串,老板刚端上来,正“滋滋”冒着油花儿。

    看来,她暂时没有继续讲下去的意思,我掩饰着内心的焦灼,默默端起酒杯,啜了一口。我晓得她是故意的,想让我急,德性!这么多年了,还真没变。

    一个小时前接到瑶瑶的电话,她叫我去老地方吃烧烤,说有天大的秘密要讲,不去会后悔一辈子。那会儿我刚到许初的餐馆。许初像是在门口等了一整天,看到我的时候,立刻蹦起身,欢喜得手舞足蹈。然而我还是被瑶瑶的电话“拖”来了烧烤摊,背负着许初一脸的阴郁,和我对他的愧歉。

    远远的,就看见北桥下飘出的冉冉青烟。顺着桥头的梯坎走下去,只见烧烤摊上已经候上了几桌吃客。许久没来,摊面更大了些,多了些座椅,依旧支着那张打了一个白色补丁的蓝色塑料雨棚。白色补丁是个编织袋,已经被岁月和炭烟熏染得泛黄泛灰,倒是与雨棚本来的颜色更协调。

    这个“补丁”,还拜当年瑶瑶所赐。

    那天也是周末,带了一周的换洗衣服从学校返家,途径北桥,桥上出了车祸,严重堵车。瑶瑶眼尖,透过车窗看到桥下有家烧烤店,我和柳依婷便跟着她跑下车,从桥头的梯坎下去河边,一方蓝色的雨棚搭在河边的水泥桥墩子旁,依山伴水,青烟袅袅,简直就像俗世桃源。

    那时烧烤摊只有三张小桌子。

    我们仨坐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头顶上的雨棚破了个大洞,突然而至的暴雨,顷刻间就把我们淋得瓜兮兮的。瑶瑶倒是干脆,二话不说,直接将自己的白色编织袋打开,抖落里面的东西,非让老板拿它去补雨棚。老板还真的收了,免了我们一顿烧烤钱。第二次去的时候,这个白色的“补丁”就已经补上了。

    瑶瑶已经坐在老位置上——“补丁”下的小方桌,依旧染成金黄色的短发,肥大的白色体恤松松垮垮套在牛仔裤里,看到我,冲我扬起手。我小跑几步赶过去,同老板打了个招呼,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两个惊天大秘密,一个确实是惊喜,她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而且将远嫁上海;另一个——“许初和柳依婷背着你都好了一年多了,你肯信不?是不是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没有看到过柳依婷?’她说这话的时候,冲着我挑眉挤眼,一脸分享秘密的得瑟,就像谈及一个众所周知的八卦新闻,只是唯独我不知道而已。

    我瞬间心跳如鼓击,后脑门直发凉。我急切地等着她继续说下去,不料她却住了口,没事似的吃起了烤串,还吃出津津有味的样子。

    连续吃完两盘肉后,她终于停下了手。“安逸!”她打了个饱嗝,满意地摸摸肚子,自认为很帅气地拎起了啤酒瓶,对着嘴“咕咚咕咚”灌进去,几大口后,她砸吧着嘴,抽出一张纸巾擦嘴,这才抬眼对上我的视线——

    “你怎么不吃?不饿吗?不是又盯着我的喉结看吧?”她朝我瞪眼。

    顺着她的话,我扫了一眼她的脖子,突出的喉结正在她芊芊而立的细嫩脖子上跳动。我把目光移回到她脸上,双手下意识地交叉握着,右手拇指使劲掐着左手虎口,以免没忍得住朝她扔个啤酒瓶过去。

    “能不能说清楚点!”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她。

    见我急了,瑶瑶满意地咧嘴笑了。她又启开一瓶啤酒,才像打开了话茬子的龙头,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从大学时代一直讲到现在,怀念着与我和柳依婷共同度过的时光。说到各自工作后的疏离,她的神情难掩感伤惆怅。

    我没有打断她的话,企图能从她的话中琢磨出点什么,但似乎也不确定要琢磨什么。她的讲述把我的思绪带回了从前,往事的点滴时而清晰,时而模糊。

    “明天我就走了。”她说:“这个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子,我想象不出来……咱们闺蜜一场,我只是觉得遗憾,你跟柳依婷,会不会为了一个男人闹掰?”

    “我和她闹?”我有些愤懑:“我跟许初的恋爱关系你们不是最早知道的吗?”

    “是啊,所以我没敢跟你说啊!”瑶瑶有些尴尬地低下头, “但是,你们不是还没结婚吗?许初是我们仨同时认识的,在你还不知道他这个人的时候,我就知道柳依婷喜欢他了。况且,你父母好像也不太赞同你俩的事情,柳依婷应该也还有机会吧?”

    我有些愕然,我想我的嘴巴一定张得很大,就像多年前第一次发现她喉结突出的时候一样,当年柳依婷就是因为她的喉结,不愿意让她加入我们的友谊,但是我不以为然,大家既然有缘在一个寝室,就应该是好姐妹。

    见我不说话了,瑶瑶抬起了头,有些惴惴不安地看着我,说:“其实,如果当年那碗四两的刀削面是我吃的呢?或者是柳依婷吃的呢? 哎呀,算了,不管了!我反正要去上海了,远远的,也看不到你们的事情。也真是,那会儿许初那小子干嘛就只加你一个人的微信呢?”

    瑶瑶真的去上海了,我没去送行。也没有告诉她,其实我跟许初刚定下婚约,婚礼就在两个月后举行。

    许初从部队退役后就来城里打工了。他想料到他的面馆会成为生意爆好的网红,更没想过能有机会认识我们三个貌美如花的城里姑娘,这是许初跟我说的。

    许初的父亲当年也是退役军人,回来后被安置在一个小县城,从此就在那儿生根发芽,娶了当地农户家的女儿,生下许初。为能给儿子寻个好点儿的前程,作为一个普通得掉进人堆里就寻不着的人,许父是削尖脑门找门路,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奈何人源圈子有限,最终勉强保了一个让许初进厂做临工的名额。

    然而,许初的志向不在小县城。部队里的学习和生活开阔了他的视野,“世界很大,我想出去闯一闯”他对他父亲说,却迎来许父的暴怒和拳脚,然后,许初就理所当然的离家出走了。

    许初的母亲虽然是一个农妇,倒是难得的通情达理。许初说想在城里开家面馆,她便将积攒多年的私房钱悄悄拿了出来。当然,若不是许初的面馆突然成了网红,估计我们仨也不会认识他。

    记得那年是大三的暑假,仿佛一夜间,我生活的城市就成了旅游的焦点,一批又一批的外地人蜂拥而至,“网红打卡地”像春雨后的簇簇新叶,迅速地铺展。原本就热闹的步行街更是人满为患,大部分都是连我这般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陌生的名字和地方。

    我被瑶瑶和柳依婷强拉去逛新开的步行街,感受网红店排队等餐的“乐趣”。

    “初见惊鸿刀削面”,这个网红店名我听得耳朵生茧。瑶瑶和柳依婷每天轮番给我灌输它的种种特别:古风馥郁,帅哥林立……最厉害的是老板许初,他亲自削面的场面,如施展绝世刀法,柔中带刚……网友们给他取名叫“惊鸿一刀”。我特反感这些浮躁的网络吹捧,还“初见惊鸿”,一个面馆起个这名字,矫情。她俩倒不介意我的讥诮,反正我答应去了,有我这个金主买单,她们满意得很。

    刚走到有“惊鸿面馆”那条街口,我就被一条长长的队列惊艳到,蜿蜒曲折延伸了至少有六、七个门店的长度。队列里大部分是年轻人,面朝着同一个方向,一个紧挨一个,缓缓向前移动,他们身上的衣服,赤橙黄绿都有,看上去就像一条蠕动的“彩虹蛇”。瑶瑶和柳依婷兴奋得不得了,说这些人都是等着去吃面的。

    她俩把我拉到“彩虹蛇”的尾末站着,自己却欢天喜挤前面看古装老板去了。据说面庄门口支着一口大铁锅,锅里滚水沸腾,“惊鸿一刀”就站在锅边,长发挽髻,白袍束身,他的祖传削面刀法,招式比划不拘一格,犹如演绎登峰造极的武功,绝无半点水星沾衫。

    队伍前面的人群,一阵阵爆发惊呼,我个子矮,踮软了脚尖也看不到个啥,索性低头翻着手机,机械地跟着队伍寸挪。

    一个半小时后,我们终于跨进了店门。

    店堂里并不大,百来个平米,用植物和布帘隔出了一个个独立的小空间,没有一般餐馆那样正正经经的餐位,桌椅不规则的摆着,都是做旧的铜棕色,形状也不重复,有仿古的长案、小条几、大树墩子,有太师椅、高脚椅、管帽椅、马扎,四壁装饰的字画、挂瓶,与“我在吃面,你在哪里”这些所谓“网络打卡文化”的标语交相辉映,我不禁哑然失笑。

    我们仨被安排在一个树墩子形状的圆桌。

    面端上来了,雪白的面条厚薄均匀,缀着几片翠绿的蔬菜叶子,筷子一搅拌,秘制酱料的奇妙香味随着筷子的搅拌,从鼻腔里直冲脑门,夹起一筷子被酱料包裹的面条入口,面劲软糯不沾牙不粘汤,就往肚子里滑。

    等了这么久,早就饥肠辘辘,谁都没空说话了,“呼哧哧”的三下两下就溜完一碗。似乎不过瘾,瑶瑶又要了四两,说是跟我分着吃。

    也就在这时,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惊鸿一刀”。

    “面来啦——”一声吆喝传来,瑶瑶抬起头,立马瞪圆了眼睛;柳依婷看了一眼,立刻用手捂住了嘴,一缕红晕从她染了蔻丹的指尖抹上了脸颊。

    背对来人的我被她俩的表情惊到,转过头,一个身着袍衣长衫的人,端着一个大海碗正站在我身后。见我回头,他也低头看我,那是一张如玉盈润的脸,颧亮鼻挺,下颚如刀削,眉骨上一缕俏皮的刘海斜搭,调皮又充满风情,他莞尔一笑,眼弯如月,眼神清亮。

    “我是许初。”他冲我们点点头,说:“欢迎美女们常来吃面。”说话间,他将手上的大海碗径直放到瑶瑶面前。

    我还没回过神来,瑶瑶已经毫不犹豫的将大海碗推给了我:“是她要的,我已经吃得很饱了!”她说。

    我狠狠瞪她一眼,也不推辞,反正我没吃饱。

    许初笑着拱拱手,转身离去。瑶瑶和柳依婷立刻激动得“哇啦哇啦”的,我只管大口吃面,站了那么久,不吃个够多亏,心里发誓,若瑶瑶问我要,绝不给她吃一口。

    结完账出门,夜幕已经降临,步行街上的人流量比白天更甚,耀眼的灯饰像绸布、丝带,渲染着嘈杂的声音,夜风裹挟着热浪迎面击来。

    走出店没几步,我就眼前发花,肚子里一阵一阵的翻江倒海,喉咙里像是有根棍子在搅动。我难受地蹲下身子,瑶瑶和柳依婷围过来,慌乱地拍着我的背、我的肩。

    “喂,等等!”许初从店里追出来,他阻止了她们的动作,说拍打会让我更难受。他递给我一瓶藿香正气液,上面插着吸管,“喝了会舒服些。”他微笑着说,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那一刻我竟有些恍惚,分不清身处何时何处,这位公子单髻束顶,靛蓝色长罩衣裹着深紫色内袍,黑色腰封扎出上下完美比例,好一位翩翩公子……只是腰间该佩戴玉吊坠的地方,怎的却挂着个黑色布袋?

    许初从黑色布袋里掏出手机,对我说:“我们加个微信吧,下次来吃面可以提前预约,不用再排队了。”

    我从兜里往外掏手机,瞥见站在一旁的瑶瑶正对我翻白眼,我突然高兴起来,6两刀削面差点没撑破我的胃,但能换来让她俩羡慕的份儿,倒也划算。于是,我故意热情地回应着许初,许初看到我的微信名,很开心的样子,说:“你叫余听雁?好别致的名字,听雁,跟我的店名很配哦。”

    配哪门子?我心里没好气地嘀咕,都怪公司啥都要求实名制,这就把姑奶奶我的名字曝光了,没在意柳依婷本来挽着我胳膊的手,慢慢松下来,放开了。

    没有想象中的激烈辩解,面对我的质问,许初的淡然让做足了思想准备、迎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我,竟然有些失望。

    跟瑶瑶分开后,我回到许初的餐馆。上楼一进屋,就直接问他上次跟柳依婷约会是多久。他正坐在沙发上削梨,我的问话只让他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

    “回来啦?”他站起身,把削好的梨放到茶几上的玻璃碗里,“吃个梨子润润,烧烤热气重。”见我坐下来了,他将碗摆到我面前。

    他用纸巾擦水果刀,收拾桌上的梨皮,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就像没听到我问他话。我被这表情彻底激怒了,顺势抓起碗中的梨,狠狠朝他砸去——“哇,好功夫!”他一偏头躲开,夸张地猴跳舞跳,还冲我竖起大拇指。

    我丝毫不为所动,冷冷地盯着他,他脸上的嬉笑有些挂不住了,悻悻地坐回沙发上。

    房间里的光线昏暗,沙发边的落地灯向下发散着桔黄色的柔光,许初将大半个身子陷进光线的阴暗处。片刻后,他说:“好吧。”开始向我讲述。

    还记得两年前吧,我们不是决定将面馆改成私房菜吗?经营范围变更的事情一直落实不下来。你让柳依婷介绍她的表姐给我认识,对,就是她在工商局那个表姐。

    我请她吃饭,柳依婷陪着一起。她表姐以为我跟柳依婷在谈恋爱,非常热心。嗯,当时那种情况不太好解释,而且柳依婷没有当面否认。我琢磨,也许是这种关系更方便办事,也就没辩解了……你先别生气啊,你听我说完。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跟柳依婷的表姐还一起出去吃过几次饭,有一次,她表姐提起去郊外玩,她表姐夫开车。我觉得不妥,想拒绝,但是柳依婷说先要联络感情,人熟了才好办事,万一以后也有需要她表姐帮忙的地方呢。我寻思她说得有道理,而且人家刚帮了忙,立刻就撇清关系,似乎不太妥当……本来想跟你提这个事情,那时你正忙着在备考高管,连我们每周一次的约会都取消了。柳依婷说,万一解释不清楚,怕你误会,何况只要能解决问题才是目的。我也想着你俩是闺蜜,应该是彼此了解的,以后再找个时间跟你说也行。后来,我们还一起出去过几次,都是近郊的公园,也就是公园里走走,坐着吃个野餐。是的,就我们四个人。

    有一天,柳依婷带着一帮同事来馆子吃饭,说是庆祝部门拿下了一个项目。因为是朋友,我就进去他们的包间打招呼。

    “这是我男朋友,‘惊鸿一刀’——许公子!”柳依婷挽着我的手臂向她的同事们介绍。

    我心里惊了一下,这是她第一次对外说我是她男朋友,想澄清关系,她的一帮同事已经热情向我敬酒了:

    “哇!保密工作做得真好!”

    “好帅的男朋友。”

    ……

    柳依婷在一旁看着我应付她的同事们,得意而娇媚地冲我挤眼。我除了接酒、碰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她部门里有个领导,是一个中年秃顶的男人。对了,有次你来店里,正好碰到我送他跟几个人吃完饭出去,你还跟我说,那个人看起来很猥琐。

    那个秃头是柳依婷的直系领导,在他们公司里,好色是出了名的,借指导工作的机会,没少揩柳依婷油。

    我问柳依婷为啥不告发他。

    “告?!人家是董事长的表亲,上哪儿告去?再说,他也没违法。”柳依婷很无奈,她的业绩渠道大部分都是这个秃头给的,这关系还不能闹得太僵。

    “我自己注意点就是。”柳依婷说。

    我心里却不舒服,我对柳依婷说:“你带他来店里吃饭,我会会他。”

    我就单纯想着要给这个秃头一个教训,没去深想我这个举动,会给柳依婷带来什么想法。

    那天,他们来了,之前常来的一帮人加上那个秃头,我自然是以柳依婷男朋友的身份,坐在秃头的旁边。

    秃头要了店里最贵的酒,一对苍蝇大小的眼斜睨着我,跟我一杯一杯地端。他以为拿得住我,我在部队里的绰号可是“许三斤”,几轮下来,他几乎要趴在桌子上了。即使这样,当着我的面,他也不失时机地乘柳依婷敬酒,去捏她的手,搂她的腰。

    我看得心里火大,乘着酒意当头装醉,敬他酒的时候借故把酒泼了他一脸,脚下还踹了他的椅子腿,他“啪叽”一下瘫到地上,像一滩水泥,后来听说腰椎骨折了。柳依婷胆子小,怕我把事情搞大,不停地拉住我。

    那天她也喝醉了,我送她回去。到了她家楼下,她愣是不下车。她闹得很厉害,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从她断断续续的话里,我听明白了,她一直暗恋我,只要我还没结婚,她说她也有权力跟我在一起。没办法对着一个醉酒的人讲道理的,我半抱半拖的,把她送上了楼,交给了她父母……

    “那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窝着一口怒气,冷不丁打断了他的话。终于明白这一年多来,柳依婷莫名其妙疏远我的原因了。

    “那时候——”他叹了一口气,说:“那时候,我觉得已经没法说清楚了。”停顿了一会儿,他继续讲述。

    那以后,秃头似乎收敛了许多,柳依婷对我却越来越亲昵,而且不再避讳,经常带着朋友或同事来餐馆吃饭,都挑着你没在店里的时间。当然,你本来来我这里的时间也不多。

    那段时间,我确实有些迷惘和混乱,你和柳依婷的脸,总是不停地在脑海里换来换去。

    柳依婷不像你这么有自己的主意,我能感觉到她对我的依赖。她每天都给我打电话,即使知道你来店里了,或者我有事儿走不开,她也不会生气。跟她相处,我感觉很轻松。但是面对你,我总是小心翼翼,怕你有不开心,或者怕打扰到你。你似乎总是很忙,就像风,总是呼啸而过,很难抓住。而她,就像她的名字,一枝细柳,虽然纤弱,却能时时被柔软的拂到。

    基本每天柳依婷都送早餐来店里,有一次,她看到我的左边脸肿了,紧张得非拽着我去医院。其实她不说我还没察觉到,不痛不痒的。去检查了,是腮腺炎,后来连着几天痛得很,人也晕乎乎的,她请假来店里帮忙,食材采购这些都是她去跑的。

    那会儿,你在外地培训,我怕你担心就没告诉你。也不是什么大病,你回来的时候,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也就没再跟你提。

    讲到这里,许初把话打住了。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捡起地上刚被我扔过去的那个梨,用水果刀刃轻轻刮着粘在上面的污渍,然后放到玻璃碗中。

    “我给你另外削一个吧。”他看了我一眼,从水果篮里重新拿起一只梨。

    许初的讲述让我有些无语。我的情绪逐渐平静,突然觉得似乎真的不够了解他,也不够关心他,连他生了一场病竟然都不知道。

    我陷入了沉思。

    “在一起!在一起!”突然,一阵声浪从半掩的窗户外飘进来。我走到窗前,循声望去。

    窗外,繁盛的夜市灯火璀璨,人头攒动。楼下几米外的休憩广场围着一圈人,正是他们舞动手上的荧光棒,在高声呼喊。我的这个视角,能看到那群人中间用蜡烛摆出的大型桃心轮廓,烛光在夜风中熠熠闪烁,有两个人影在中间,穿长裙的应该是个女生,似乎双手捂着脸,一个男生单腿跪在她面前,双手举着一大束花儿,像是求婚的样子。

    “在一起!在一起!”

    围观的人群,一声比一声兴奋,一声比一声高亢。

    她会答应吗?我在想,这么多人看着,就算不愿意也会先答应的吧?不然那个男生多尴尬。这么想着,我便不愿再看了,转身回了屋。

    许初正在专心地削梨,左手擎着梨旋转,右手将水果刀片切入梨的顶端,顺时针螺旋转入,梨身没有丝毫变化,梨皮完整,但用手从顶端轻轻一拉,梨皮就像外衣从梨身脱落,无一丝断痕。

    我想起许初第一次正式来我家做客,他的这手削梨的刀法,令我父母称赞不已。那天,他拿到了电大本科学历证书,满手拎着为我父母买的礼品上门,兴奋和喜悦之情不溢言表。

    拿到本科学历,是我父母得知我们的关系后,对许初提出的要求之一。出身书香门第的父母,对许初的家庭出生和自身条件不满意,觉得“门户不当对”,可是又拗不过我的软硬厮磨。他们对许初说,年轻人更应该先顾学习和事业,提出了几个条件——提升学历、店铺经营扩大、每周只能在周末约会一次。满以为许初会望而退怯,但是为了融进我的生活圈子,只有高中学历的许初,利用业余时间报读了电大,他也从来没有埋怨过我父母对他的苛刻。而我也在公司里努力攀爬,积极争取更高的职位,憧憬着美好的将来……

    原本以为,一切都发展得顺利,我跟许初也终于定下了婚约,可是……我忽然觉得心慌,有些不知所措。

    “现在怎么办呢?”我问他。

    许初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他说早在一个月以前,就已经跟柳依婷彻底说明白了,那时候我们还没确定要举行婚礼。

    “我想,我始终爱的是你,雁子。”许初说,“我从没答应过柳依婷做她男朋友,虽然没有及时澄清。我对她不是爱,应该说是……感激,她的任何情绪不能影响到我,但是若你有什么事情,我会很紧张,很难过。”

    “下周三是柳依婷那个秃头领导过生日,说是请了他们部门的人去家里吃晚饭。柳依婷说不去不太合适,让我最后陪她去一次。我本来是打算最后帮她一次,然后把所有的事情全部对你坦白的。”许初双手抱着头,声音有些嘶哑。

    “我决定不去了!”许初像下定决心地抬起头,说,”雁子,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也不想让你再难过。我们翻过这一篇,好吗?”灯影下,看不清楚许初的表情,好看的轮廓也有些模糊,我竟觉得有些沧桑。

    我们都还年轻得无法体察生活的诡变吧?我想,何况生活本身就不是完美无暇的。尽管我觉得并没有完全想通一些问题,但也不打算再计较了。我走到沙发前,坐下来,拿起他刚削好的梨,放到嘴边。

    接下来的日子,我刻意腾出更多的时间去许初店里,反正婚期已定,父母也没有过多的干涉。

    有几次,许初在我面接电话,神色有些躲闪。我猜是柳依婷打来的,但是我没有问他,既然决定嫁给他了,我选择无条件的信任他。

    我们策划着有关婚礼的一切,挑选请柬的颜色和纸张,购买糖果,逛婚纱店,了解婚庆礼仪,那段时间,许初的激动无以言表。我也对婚礼充满期待,只是间或有些莫名的惶恐,就好像整个世界即将改变,会因为我的婚礼而变得有所不同。

    在考虑要不要给柳依婷送请柬的时候,我犹豫了。其实我并没有迁怒于她,反而渴望能与她痛快地聊一聊,就像从前那样,什么话都敞开来说;但又怕邀请她来,会是对她的伤害。幸好,一直联系不上她。

    婚期临近,许初的父母也从县里来了。他们捎带了很多土鸡蛋、土鸡、阴米、糍粑、豌豆、玉米棒子什么的,就差把家里的储粮全部带来。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慈爱和喜欢,许妈妈还说,前些时候许爸爸回老家修缮许家祖坟,我的名字都镌刻在碑上曾孙媳妇的位置了。

    婚礼设在城中最豪华的酒店中餐厅。

    现场的设计和装饰,都是许初亲力亲为,他说要给我一个最浪漫的婚礼。红色的尼龙地毯从酒店的大门,一直铺到大堂左边中餐厅的舞台前,粉、紫、白相间的满天星,厚厚地扎满西式风格的拱型花廊,廊沿上盘踞着娇艳怒放的玫瑰,各种颜色都有,绚丽缤纷。

    我提前来到酒店,满眼的玫瑰花让我无限喜悦,忍不住掐下一朵玫红色的,别在耳鬓,替代了之前发型师给我插上的金色饰品。

    婚庆仪式隆重而冗长。

    司仪还在卖力地煽动气氛。我的视线掠过台下无数个或熟或陌生的脸,被T行花道边的人造泡泡机吸引,它们正乐此不疲地旋转,向空中喷洒大大小小的、圆溜溜的肥皂泡,泡泡一个接着一个,争先恐后地升腾,旋转,直至它的张力无法平衡拉普拉斯压力而破裂,消逝。

    “许初,谁是许初?许初的跑腿专送!”

    一个超乎寻常的高分贝嗓音响起,它穿透外面的滂沱大雨和厅内的跌宕曲乐,在司仪激情澎湃的话语间隙,脆生生地贯穿了整个大厅。

    全场顿时噤声,灯光师不亏是专业而敏锐的,他捕捉到声音的源头,一束荧蓝色的追光打过去——光束下,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正懵懵地杵在餐厅门口,桔色外衣上,印着反光材质制作的“跑腿专送”四个字。

    来人局促不安地抬起一只手,挡住刺眼的追光,另一只手高高举起拎着的外卖袋,袋子湿湿嗒嗒地淌着雨水。

    “我找许初!许初的跑腿专送!”他再一次提起嗓门喊。

    经验丰富的婚庆司仪不失实机地迎上去,充满磁性的声音通过话筒响起来:“啊,真是太惊喜了!感谢这位外卖小哥冒着大雨,为我们的新郎新娘送来祝福,我猜,这一定是哪位非常贴心的亲朋好友送到的礼物。”

    在我和众人期待的目光下,许初笑意盈盈地拆开塑料袋,一个精巧的心形红礼盒出现在他手上,礼盒上扎着淡粉色的丝带。荧蓝的追光回到许初身上,身着白色礼服的许初,此刻就像戛纳国际电影节上即将揭晓金棕榈奖的颁奖嘉宾,荣耀而闪亮。

    盒子里躺着一张对折的白纸。

    许初将它拿出来,打开。我看到许初一脸骇怪的同时,也看到了白纸上的内容——孕检报告单,姓名一栏写着柳依婷。

    犹如一道雷电暴击到我,那一刻是戳心堵肺地痛......

    在冲出酒店大门的时候,我听到许初在后面喊我的名字,那声音绝望般的歇斯底里。我有一秒钟的迟疑,迟疑的瞬间,鬓边别着的那朵玫瑰花跌到地上,沾满泥水。我还是冲了出去,大雨顿时铺天盖地地袭击我,头上、脸上、身上,就像源源不断的碎石砸下来,我分辨不清是冷还是疼,身上的婚纱瞬间湿透,紧紧裹着我的双腿。

    我双手提起裙摆,迎着雨水狂奔。我努力地维持着高跟鞋在脚上的稳固,我想我的样子应该很狼狈,不能再跑掉了鞋子,万一地上有玻璃渣子,或者什么别的坚硬的东西,划破了脚板,那会更痛的。

    大雨中的街市,杂乱而模糊,我只看得到脚下的路,只要是路,我就一直跑。余光中,擦肩而过的是行人的驻足,我想象他们定是一脸惊讶疑惑的表情,有人在高呼:“哇,好美!拍电影吗?”他们好像对着我举起了手机......也许,明天我就是网红了吧?这么想着,我竟然有点想笑。但是我没有停下来,依旧奔跑着,在大雨中,在人流里,在一条又一条的街道上……

    沙镇是一个只有一条主路的小县城,临海。靠海一侧是两层楼高的堡坎,坎下是一整片浅黄色的沙滩,沙滩上零星簇生着仙人掌和沙棘,高一簇矮一岔的。沙砾粗糙硕大,退潮后,常有贝壳和小海螺挂在上面,有时候还能看到寄居蟹。

    沙镇是瑶瑶介绍给我的。

    那场尴尬的婚礼后,我没忍住还是给她打了电话,我需要倾诉,而此刻能理解我的,恐怕只能是瑶瑶。瑶瑶的上海先生是一位骑行爱好者,沙镇是他无意中发现的“世外桃源”。我对瑶瑶说,我想去一个几乎与世隔绝却依旧现代化的地方,她就推荐了沙镇。

    父母对我的体谅,让我感动和意外。原以为他们会在一番安慰后,灌输一通“心灵鸡汤”给我,并且不会让我单独外出。然而,他们说 “换个环境,换个心情”,还把给我准备的嫁妆——一笔不小的金额,全部转账给我,说相信我会善待这笔“巨款”。

    来到沙镇的第一天,我就喜欢上这里了。

    我去应聘一个叫“格桑梅朵”的小酒馆招工,经贸专科的高材生,算算小酒馆的日常开支应该没问题吧。“格桑梅朵”小酒馆门口有一排铁栅栏,里面的格桑花盛开得娇艳,五颜六色的,就是它们吸引了我。

    小酒馆的老板是个单身的藏族女人,四十出头的样子,有些花白的头发却很浓密,总是扎成一根粗大的辫子,压上一顶黑布镶着花缎的箕形帽,穿梭在吧台和客人的小桌子间。

    我们都叫她洛丹姐。

    我是这里唯一的女店员,洛丹姐让我免费住在酒吧的阁楼上,她住在我隔壁的房间。洛丹姐的普通话不太流利,所以更多的时间里,是我替她与客人们周旋。偶尔,凌晨酒吧打烊后,她会拉着我陪她坐在吧台边,喝酒聊天。我们都喝啤酒,洛丹姐的酒量很好,从没见她喝红过脸,我只能勉强陪她喝一瓶。

    她告诉我很多关于沙镇的故事。

    她说,最早的沙镇,只有几十户本地人家,但它曾是茶马古道的一个驿站,依山靠海的特殊地理位置,总是迎来送往来自四面八方的人,始终温和从容的面对历史的变迁。后来,不断涌入外来的人,他们会选择在这里安静地呆上一段时间,或者久居,于是,沙镇逐渐变成了一个多民族的混居地,各色小酒吧、手工艺铺、茶楼、小旅馆等等,应势而生。如今,比比皆是。

    “洛丹这个名字是阿爸去庙里求的。”洛丹姐笑着说,沧桑干练的脸庞堆满幸福:“藏语里,洛丹是坚强的意思。我没见过活佛,我一定会去见他的。”洛丹的阿爸带她来到沙镇不久,就因病去世了,她一个人在沙镇生活了二十多年。

    沙镇的天气就像一个性格捉摸不定的少女,刚才还清朗欢笑,转眼就乖张戾气——卷着沙尘的狂风骤雨,可以在太阳还没来得及躲进云里的时候,就张牙舞爪地扑来,一眨眼的功夫,原本干净整洁的街道变得混沌了,漫天飞舞着尘土、塑料袋、废纸等等细小的生活垃圾,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就像一座空城。也就一顿饭的功夫,风雨便停了,人们也从各家屋檐出来,该说笑的继续说笑,该赶路的继续赶路。

    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天气。每次风雨过后,我总是第一个打开酒吧的门窗,开始做清洁。

    两年后,洛丹姐离开了沙镇。临行前,她把酒吧转给了我,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价钱。

    “余听雁,我要去供奉我的活佛,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她说。

    她的头上、脖子上、手上都戴满了饰品——蜜蜡项链、牛角项链、松石玛瑙耳环,几对银镯子,这是她所有的财物。她将木拖板系在手肘上,喜悦地与我告别,开启了她的转山旅程。

    接手酒吧后,我才知道生意真的不是谁都能做的。

    先前帮着洛丹姐在客人前后周旋,我以为那就是生意,却不知道有如此多的细枝末节,要自己进货、比价,维系供需关系;要留意行情、不断推出新的特色,才能在同行竞争中揽到更多的客人。时常需要解决客人与服务之间的纠纷,解决客人与客人之间的纠纷,忙前忙后的,我恨不得多生出一个脑袋和一副手脚来,琐碎的事情也不断发生,连酒吧里厕所门坏了要不要换这样的杂事,都得我拿主意。人累得像狗,生意却是每况愈下。

    我开始怀念初来沙镇的时光,甚至开始怀念从前固定朝九晚五的日子。

    又一个突如其来的沙风肆虐后的下午,天空竟出奇的湛蓝,光线清亮得像早晨。我打开酒吧门窗透气,招呼着店里的伙计打扫卫生,为晚上的营业做准备。

    “嗨!”一个沙哑的男声在背后响起。

    转过身,门外站着一个卷毛——确切地说,是一个有着卷头发的男人,黑色短袖,套着一件黑色镶黄丝线的对襟坎肩,扎着棕红色的束腰皮带,下面是一条肥大的灯笼裤。那头红棕色的披肩卷发,无疑是他身上最夺目的焦点,居然与腰间的皮带颇为相称,虽然他的身形也比较醒目,高大略带臃肿。

    他背对着光线站着,看不清他的脸。

    “嗨!”他再次开口,用手撩开遮了半边脸的卷发,冲我露出一口不算洁白倒还算整齐的牙齿。

    “帮我问问你们老板,这儿招歌手吗?我叫drummer,主攻民谣。”他取下肩上扛着的大布袋,掀开布盖,露出一片柔白色的皮质,好像是一面鼓。

    “哈!还真叫卷毛?不招!”我没好气地应着,什么人,穿得怪里怪气的,何况我也不能再有更多的支出了。

    “Nonon!”他急忙摆着手,“drummer,是鼓手的意思。当然,你也可以叫我卷毛。”他故意做出一番委屈的样子,然后继续嬉皮笑脸:“漂亮的女孩子,这么凶巴巴的就不好看了,你信不?你们老板肯定会留下我。”

    “凭啥?”我停下手上的事儿,走出门。阳光下看清楚了他的脸,二十来岁的样子,圆长的脸型上挂着浓眉大眼,皮肤黑黝黝的泛着光,还特别粗糙,坑坑洼洼的,鼻梁倒是挺拔,多少显出一些英气。

    “你看,这么美丽的花儿吸引了我的到来,而我,是神的使者,为你带来财运。”他抬起手,从额头向后抹开耷拉下来的红卷发,甩甩头,扬起下巴,一副俯视众生的样子。

    “噢!神的使者吗?就这样的肥卷毛——”我觉得他太滑稽了,故作夸张地惊呼一声,配合配合他,“走吧,神使,我们请不起你!”这样自以为是的人见得多了,油嘴滑舌。

    他也不恼,竟然“嘿嘿”地笑了,指着门前栅栏里的格桑花,说:“其实我是奇怪,来这里一个星期就遇到4天沙暴,但发现城中的花儿都开得特别好。你们门前的这排秋英,颜色最多,黄白紫粉相间,特别美!花茎挺拔,花色娇艳,风一来,像一匹起伏的绸缎。”

    “秋英?”我愣了愣。

    “啊,也叫波斯菊,更多人习惯叫它们格桑花。”他解释着:“其实格桑梅朵是对高原上一些野花的统称,格桑在藏语里是幸福的意思,喜欢格桑花的人都是善良豁达的人,热爱生活的人。”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就像我喜欢唱民谣,民谣唱的就是生活。”

    原来是这样,我猛然明白了洛丹姐给酒吧取名“格桑梅朵”,不仅仅因为门前这一排格桑花。

    我看看花儿,又回头看他,他收起了刚才吊儿郎当的样子,很认真地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透出诚实和率真。我莫名心动了一下,想起了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那双眼睛,眼弯如月,眼神清亮。

    “你也是藏族人?”我问他。

    “我是纳西族人,但其实我的父亲是羌族人,我是伏羲女娲氏的后代。”他耸耸肩,很随性地说。

    “哈?”我有些啼笑皆非。正好酒吧前任歌手走了几天了,没有节目的酒吧,客流量大大减少。我刚想跟他说明天开始试用,就瞥见他朝着正在擦窗户的两个店员眨眼睛,那两个人本来在窃笑,见我看向他们,立马闭上了嘴。我明白了,卷毛肯定事先就打听到我是老板,故意捉狭我的。但不管怎样,我决定先留下他。

    卷毛的确像个有经验的酒吧歌手,第二天一大早,他发动店里几个伙计帮忙,上街分发他自己带来的宣传广告。

    我看了一眼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无非是对他的歌技和鼓技一番吹嘘,比较特别的是有一个署名为“格桑梅朵时间”的活动说明,意思是本酒吧每晚有一个小时互动活动,歌手接受与客人合唱,也可以无偿为自愿上台献唱的客人提供手鼓伴奏,获得全场客人认可的,奖励半打啤酒。

    “半打啤酒?谁买单?”我瞪大了眼睛。

    “我呀。”卷毛乐着,他好像料到我会惊诧的样子。

    看来他是真的做足了功课,还下了血本。从我答应他留下来到现在,也就一夜的时间,这么厚一叠宣传单,他是早有准备啊。

    “听雁姐,你放心,最开始都是我买单,该分账的时候你不会吃亏的。”他习惯性地用手分开遮住脸的红卷发,仰着头甩了甩,自诩这是他的“甩头杀”:“没有女孩儿不为之动容,除了你。”他说。

    我看了他的手鼓,跟别人的斑马鼓有些不同,沙漏形的鼓身,周围雕凿了一些看不太真切的图案,像云,像鱼,也像图腾。鼓腰上系着一圈豌豆大小的银铃铛,聚光灯下,银铃忽明忽暗地闪烁,煞是好看。

    “你晚点儿就知道它们的妙用了。”他神秘地冲我挤挤眼。

    酒吧中间一米左右高的圆柱形台子,就是表演台。不到三平方米的台面,卷毛带着他的手鼓坐在上面,除了竖着麦克风架子,没剩下多少空间。他依旧穿着一身黑色,只是将手上原本戴着的几个样式夸张的银质戒指取下了,替换了一个黑色的小圆桶,比戒指大一些,戴在右手中指上,他说是个节奏器,叫“手指沙锤”。

    卷毛一开口,便来了个三曲联唱,都是脍炙人口的民谣翻唱。他打出的鼓点子,厚重而深远,不像是在伴奏节拍,更像是发自他内心的声音,与他特有的沙哑嗓音糅合在一起,时而沉闷,时而悠扬,时而清晰,时而隐约。

    “当一艘船沉入海底,

    当一个人成了谜,

    你不知道,

    他们为何离去,

    就像你不知道这竟是结局。”

    ......

    我仔细地听,没听到那些银铃铛的声音,但是在每一句歌声和鼓点的尾音中,有种质感的玄音萦绕,彷如天籁,令人欲罢不能。

    演唱的间歇,卷毛会说几句俏皮的话,与酒吧里的客人们互动,虽然有些俗气,但从客人们越来越兴奋地回应来看,倒是颇对胃口。

    竟然真有客人上台要跟他合唱了。一个胖胖的女孩子,在她朋友们的鼓动下,勇敢地跨上台,挤在卷毛边上。卷毛拿出他招牌式的“甩头杀”,热情而温柔地问女孩唱什么歌,“成都!”女孩对着话筒大声地说,台下掌声一片。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哦喔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不停留……”

    尖锐而跑调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全场一阵哄笑。我站在吧台里也替那个女孩尴尬,手心捏着一把汗,担心卷毛的鼓点子跟不上。卷毛却丝毫没笑,一脸认真地拍着节奏,还不时地点点头,伸出手对着女孩竖大拇指。

    我实在不忍再听再看,悄悄退出酒吧。门外竟然站满了人,都好奇地向里面张望,有几个看着看着就直接走进去了。

    洛丹姐走后,很久没有看到酒吧有这么热闹了。我有点想笑,又有点想哭。

    卷毛的到来,无疑让我的酒吧生意有了新的起色。我也轻松了很多,卷毛对酒吧经营这一套似乎很熟悉,无形中帮了我很多忙。他的脑袋瓜子就像一个“智慧囊”,总能想出一些新鲜的点子,在其他酒吧跟风我们的经营特色后,又独立特性,始终走在沙镇酒吧文化流行趋势的最前端。

    “我说过,我是神的使者。”当我郑重提出与合营酒吧的邀请时,他无不得意。

    “其实告诉你也不怕,我刚来沙镇的时候并不喜欢这里。”他说,“不喜欢这里的沙风,一吹风,嘴巴里都是沙子。”他耸耸肩,做出很无可奈何的样子,“但是那天我准备离开的时候,正好经过你们酒吧门口,看到你在打理你的花儿。”他夸张地举起手,交叉叠放在胸前,说:“哇,那个镜头太美妙,缤纷的花簇中亭亭玉立一位美丽的神女,长发及腰,身形翩跹。然后我就决定不走了。”说完,他故意甩出他的“甩头杀”,把脸凑到我跟前。

    “呸!明明是长发及背。”我伸出手弹了他的大脑门,跟他一起大笑起来。我们已经非常熟悉了,他的性格就像一个大男孩,开朗率真,善良豁达,会主动帮着做店里的事情,即使明明知道有些人干活儿拈轻怕重,哄着他去做,他也不计较。大家都很喜欢他,他在哪儿,鼓声就在哪儿,笑声就在哪儿。

    闲暇的好天气里,我会跟卷毛坐在酒吧门前,看海,看天,看云。他小我四岁多,我当他是弟弟。

    “我们家乡的云最美,它们会变成各种美好的东西,有时候是一大群白山羊,有时候是连绵的山峦,有时候像海浪卷卷的花边,有时候还像美丽的神女——嗯,像你!”卷毛调皮地冲我笑,他仰起身子,伸直了腿,双手反撑着地面。他说他最喜欢看云,小时候在家乡牧牛羊,一天里有一大半的时间,就是躺在草地上看云。

    “这个现象有个名字,叫帕雷多利亚现象,其实是一种错觉。”我说,“你看到的云都是你熟悉的东西,是一种随机模式,你心里想到什么,反应到你的视觉上,就是什么。”

    他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开始讲他的故事,讲他们的山歌,还有他的“阿夏”——他曾经喜欢的姑娘。

    “我的阿夏把我赶走了。”卷毛说,有些垂头丧气,“她看上了她同族的男子。我喜欢你们汉人的一夫一妻制,很唯美,可以天长地久。”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对摩挲走婚的民俗我多少有所耳闻,男女是否在一起,全凭女方的喜欢,不喜欢了就分开。纳西族的包揽比较广,我并也不了解更多,但从卷毛说的那些经历来看,他一直游历各处,也许是有他的理由。

    我察觉卷毛对我有更特别的情愫,他看着我的时候,眼神炯炯,像扑闪着一簇火苗。这样的眼神,我既熟悉又陌生,曾经在另外一个人的眼睛经常看到。但是,我总是及时而巧妙的将这簇火苗“扑灭”。我不想与卷毛的交往超出友情的范围,也许,我终是有心结,未能纾解。

    不知不觉在沙镇已经呆了四年多了。

    尽管几乎每天都是前一天的重复,但晨暮交替的风景依旧是不同的。相比之前在喧闹的都市,我倒是越来越适应和喜欢这样细细地去感受光阴的流淌,就像生活在一个慢镜头的特写空间。四年多,我没有离开过沙镇,只是经常与父母通电话。来沙镇的时候换了手机号码,除了瑶瑶,我不曾与之前的其他熟人联系过。

    偶尔,我也会独自发呆。坐在酒吧门前的栅栏边,或者阁楼上的窗户前,望着对街宽阔的海面,浅蓝色的天空中挂着几缕云丝,这时候的海浪,像一群奔跑的孩子,你追我赶的朝沙滩上涌来,又嬉戏着跑远;偶尔听到几声海鸟的鸣叫,更衬托出海滩小镇上特有的安谧。

    成双成对的外地游客喜欢来海滩上玩耍,他们会兴奋地奔跑,或者牵手蹒跚而行。每每看到这样的情形,会有莫名其妙的陈旧感,像是某些已经沉淀的东西,又被翻搅出来,会被迫性地去回忆从前的事情,来填补脑海里被时间拖延出来的空白。一不小心想到那场婚礼,就如鲠在喉,恨不得用手将它从脑袋里掏出来,捻碎,抛进海里。

    唯一庆幸的,就是那一切终究还是过去了。

    这天下午,酒吧营业的一切准备就绪后,时间还有点早,我就端上刚煮好的一壶茶,坐到门边看海。我在等瑶瑶的电话,这是在异乡的生活里比较重要的部分,我们约定,没有特殊情况就会再每周四的下午通电话,聊聊近况,既保持了联系,也不会过多打扰到对方的生活。

    电话铃声在该响起的时候响起。

    “走了吗?”我接起电话问她。每周四的下午,她的儿子上法语课,法语私教是个金发碧眼的法国小伙子,亲自上门来接孩子。拿她的话说,是 “帅得不要不要的啦。”

    “是的呀,走啦走啦。”瑶瑶现在讲话刻意学着上海腔的嗲,常常激我一身鸡皮疙瘩。电话里听得到她捣鼓碎黄瓜和鸡蛋的声音,这是她必做的面膜,我能想象她侧着头,把手机夹在肩膀上讲话,手上用勺子碾碎碗里的食材,往脸上涂抹。

    “雁子,我儿子能跟他法语老师简单对话啦!”瑶瑶欣喜得很,“刚才法语老师接他走的时候哦,我听到他们对话啦,用法语哦。”

    我乐了,学着她的调子逗她:“哦哟,不得了哦,你的儿子四岁可以讲法语啦,好厉害了啦。”

    瑶瑶的喜悦是明快的。通常,她会“哔哔叭叭” 讲一些邻里长短,说自己带孩子的辛苦,更多的却是她整蛊“小神兽”那些趣事,没心没肺的就像不是她亲生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她讲我听,然后她说得累了,才发现我没声音了,就会假装失态:“哎哟,我不要再喇叭腔啦,讲讲你的生活呢”。

    我打心眼里替瑶瑶高兴,听她的描述,她在上海的生活质量应该是很不错的,她的上海先生对她很体贴。记得在学生时代,她曾因为自己的喉结突出而自卑,时常被其他同学嘲讽、孤立,对任何人都怀有戒备,我和柳依婷与她分在同一个寝舍,最开始我俩也觉得她挺奇怪的,随着朝夕相处的了解,我们仨便逐渐亲密起来。她曾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又担心以后若生个女儿会被遗传到突出的喉结,现在,这一切都不需要担心了。

    今天在电话里,瑶瑶却没有更多地聊她的“小神兽”。她一反常态,甚至有些犹豫不决,她说:“雁子,我觉得有个事,还是应该跟你说一下。”

    “嗯?怎么了?”我纳闷,不由得坐直身体,耳朵也竖了起来。

    “许初可能时间不多了。”

    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许初昨天转入了市肿瘤医院,腮腺癌,可能时间不多了......我觉得,还是应该给你说一声。”

    我脑袋里“炸”了一下,接下去的时间,它处于空白状态……待我回过神,发现瑶瑶那边已经收线了。

    我们都知道住进了市肿瘤医院意味着什么。多年前,我曾随父母去那里探望过住院的阿爷,那时候我年龄还小,只要是出门就很高兴。医院是一栋深灰色的砖墙楼,大门外有一长溜摊位,全是卖鲜花的,各色各样的鲜花接二连三,牵五挂四,把围着医院的那面已经不够白的水泥外墙绕了一圈。

    我们买了一束黄色的花,细小的一把,有十来枝,妈妈说是太阳花,我觉得好看,还要了一朵。不久后,阿爷就去世了。

    这天夜里我做了很多梦,碎片似的叠在一起:梦见我在校园的操场上奔跑,瑶瑶和柳依婷疯疯癫癫嬉闹着,追着我……柳依婷买了我最爱的甘草梅,一大包,使劲往我书包里塞,她说别让瑶瑶看见,不然你没得吃了……我们去北桥下吃烧烤,我和瑶瑶乘着柳依婷去厕所的时候,往她的饮料罐里倒啤酒,她回来后猛吸一口,被呛得面红赤耳,我们笑得人仰马翻……有个俊俏的书生背对着我,竹簪束髻,青蓝长衫,他说他叫柳依婷,从古代穿越过来找我,突然他转过身,真的是柳依婷的模样,长发凌散,眼神凌厉,她问我会不会打手鼓……

    我一个激灵睁开眼,翻身坐起,觉得胸口难受得发紧。我抹着额头的冷汗,奇怪为什么没有梦见许初。打开手机,我定了明日回去的机票。

    卷毛骑摩托载着我到了镇上的汽车站,递给我一个灰色的布袋子。他说:“要一个多小时才到机场,我买了些零食,路上吃着,好混时间一些。”

    我接过袋子点点头,没跟他讲太多回去的事情,只是说家里有事,让他替我看几天酒吧。反正他也是有股份的,应该不会敷衍。

    汽车启动了。回过头,竟然看到卷毛骑着摩托跟在后面。我把身子探出车窗,冲他摆手,示意他回去。他停了下来,支着摩托站在路伢上,把手笼在嘴边冲我喊:“噢——你——票——”车后轮扬起的沙尘中,他逐渐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我坐下来,赶紧翻着包,我的票不是在这儿吗?坐在旁边的大叔听到我嘟噜,哈哈大笑起来:“胖金妹,”他说,“那是你的阿都?他说的纳西语,喜欢你的意思。”

    大叔的头上包着普蓝色的毡帕,身上套着一件棉白布坎肩,“你是羌族人?”我问他。他黑黄的脸庞上有几条皱纹,像是画上去的弯弯曲曲的粗线,写满了善意,他点点头。

    我感觉脸在发烫,赶紧低下头,掩饰地翻弄着卷毛塞给我的布袋子,袋子里有几包我常吃的零食,还有一朵紫色的格桑花。

    这么多年过去了,市肿瘤医院几乎没有变化。

    赶上雨季,深灰色砖墙的大楼在如烟凄迷的细雨中,静寂地矗立。门外那面水泥墙应该是重新刷过白漆不久,比记忆中的颜色要鲜亮些,依旧有卖鲜花的,但不是以前那种杂乱的地摊,而是一间一间有顶有门的小隔间,靠着围墙并接排列着,都刷着绿色的漆,看起来干净、整洁。

    我朝着着医院的大门走去,大门边上小隔间的老板迎了出来,热情招揽:“买束鲜花吗?”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不买。

    循着瑶瑶给我的病房床位号,我来到5楼的一个三人间。

    站在门口往里看,只有最里面靠着窗户的床位上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医院洁白的棉被,面朝墙,蜷缩着身子。我往里走去,可能是听到了动静,那人转过身来,一时间,我怀疑自己走错了房间,这不是记忆中那张想过无数次的脸。

    剃光了头发的脑门青亮凸大,厚厚的白纱布斜缠着左边大半个脸,露在外面的半边嘴向耳后歪扯着,唯有那双眼睛——尽管眼皮垂坠,肿胀得几乎盖住了眼睛,在看到我的那一刻依旧露出惊喜的眼神,这眼神,曾经熟悉得就像是我自己的一样。

    只是,当初那个漆目似星唇如菱的人呢?

    “雁子?你真的来了啊!”许初轻呼一声,拉着床边的防跌栏,缓慢地坐起身子。他似乎想给我一个笑容,但只微微牵扯了一下歪着的嘴角,便痛苦地抬起手,捂住了纱布包裹的半边脸。

    “雁子……真的是你!婷婷真的找到你了啊。”他有些激动,声音颤抖,放下捂着脸的手,又立刻抬起来,不知所措的样子。

    婷婷?我心里无奈地苦笑。许初的模样让我心酸,我想喊他的名字,都到嘴边了,愣是没发出声音来。我轻轻做着深呼吸,平复情绪,然后走过去,坐到他旁边的椅子上,与他对视的目光尽量显得自然。

    “你——还好吧?”我问,问出声后又懊悔,这样的情形了,还能好到哪里去?其实心里翻腾着无数的问题,什么时候得的病?还有希望吗?柳依婷呢?孩子呢?但我一个字也没法说。

    场面有些尴尬,我有点后悔没买鲜花了,至少应该带点水果什么的,这时候也可以圆圆场啊。

    窗外的雨声骤然大起来。我把目光移向床边的窗户,密密麻麻的雨线像连绵不断的钢针,亮晃晃地扎下来,“噗呲噗呲”,扎在树上、地上。五年前冲出酒店,迎着雨点狂奔的那一天,差不多也有这么大的雨吧,美丽的新娘穿着洁白飘逸的婚纱,在大街上狂奔,不知道有没有真的被路人拍了视频发在网上?那段记忆在这一瞬间突然变得清晰起来,我几乎都能感觉到雨水像刀片刮着脸,刮着心,我看不清楚方向,脑袋里像有个走马灯一样在晃,有柳依婷得意的笑脸,有瑶瑶复杂的眼神,有许初惶恐的表情,有那张孕期报告单,还有婚礼上亲朋好友热烈的祝福……

    “雁子?”许初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转过脸看着他,他也正看着我,眼圈泛红,眼神依旧清亮,却多了些凄然。曾经的那些,都恍如隔世了。

    许初的声音有些哽咽,他说:“你这些年都还好吧?其实,你能回来看我,我真的很高兴,这就够了。”

    我想着应该安慰他几句,这时,病房门口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妈妈,这个阿姨是来找我们的吗?”一个稚嫩的小女孩声音。我转过身,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的母亲,牵着一个4、5岁年纪的小女孩,小女孩正瞪大了眼睛疑惑地望着我。

    “柳依婷?”我一眼认出了她,尽管多年没见,她除了体型胖了一些,头发从以前的“清汤挂面”烫成了波浪卷,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突然见到我,柳依婷显得有些不知所以,但是她很快恢复了常态,勉强地笑了笑,对我说:“余听雁,好久不见了。”

    我站起身,看着柳依婷牵着孩子走进病房。

    “许叔叔,今天还疼吗?”小女孩挣脱柳依婷的手,扑向许初。

    许叔叔?我懵征了。许初有些艰难地抬起头,眼神复杂地看了我一眼,伸出手环着小女孩,“叔叔不疼了,没有昨天疼。”他努力做出很轻松的表情。

    我看向柳依婷,柳依婷局促不安地看看我,又看看许初,她说:“你们聊,我去护士站看看今天的药单子。”便转过身,飞快地走出了病房。

    我想也没想立刻追了过去,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柳依婷显然是在等我。她站在病房外,看着我跑过来,然后,我们无言并肩,来到走廊的另一个端头。这里是公用洗衣间,旁边晾晒衣服的地方是一个长露台。

    露台上的空气明显的清新湿润,这里视野还比较开阔,雨雾中也能看到远山的轮廓。我感觉比在病房里轻松了一些。

    “余听雁,我女儿的父亲不是许初......但是,现在许初是我的丈夫。”柳依婷说,语气毅然而平静。她没有看我,而是跟我一样,面对着露台外的雨雾。

    我有些愕然,刚刚清醒一点的思维又有些迷糊了。

    “当年婚礼上送来的那张孕检单,我本来是想报复许初,吓唬他的。他答应了陪我去参加那个男人的生日宴,但那天他没来。那晚,我喝多了,结果……”柳依婷停顿了一下,吸了一口气,然后继续说着:

    “发现有了这个孩子的时候,我痛苦得想要自杀,但是我没有那个勇气。”柳依婷转过脸看了我一眼,又转回头:“我并没料到快递过来的孕检单,会在婚礼现场打开,也没想过你会终止婚礼……你出走后,许初找了你很久,你父母拒绝他登门,也不告诉他你在哪儿,他几乎每天买醉,你知道吗?那个时候的许初,就像个疯子……后来,店里的伙计一个接一个地走了……他也不接我的电话,不见我,我每天下班后都去他那儿守着,就在店外面,他出门,我就悄悄地跟着他……余听雁,许初当年根本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是我对不起他……但是,余听雁,我没有对不起你!”

    我怔怔地看着她的侧面,头发遮住了她大部分脸,我只能看到她的嘴在动。她说其实早就从瑶瑶那儿知道我的去处,只是没打算告诉许初。

    “许初的病,医生说也不是完全没希望,不过,这些都不需要你担心……余听雁,你不够爱他,是你自己放弃了他,而那就是给我的机会。”

    她还在说着什么,我却听得不太真切了。

    我似乎陷入了一片混沌,跌进了一个无形的漩涡,我看到了当年追出酒店的许初,同样的雨点像刀片一样刮在他的脸上、身上,湿透了的白色礼服皱巴巴贴着他的身体,他东张西望地奔跑着,声嘶力竭地喊着我的名字,周围同样有无数好奇的目光,有没有人举着手机拍他的样子?他一定又委屈又着急……

    我为什么要跑呢?我为什么不听听他的解释呢?后来那么多空闲的时间里,我为什么就没有想到给他打个电话呢?我那时还隐约虚荣地以为,我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现在才明白,我的骄傲和自负,竟然是如此的愚蠢和可笑,这一切的一切,原本就是几句简单的沟通就能说得明白的事情,为什么却被我弄得如此复杂凌乱,无可挽回……

    我的内心一阵钝痛,无语凝噎......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柳依婷已经不在旁边了。

    走到许初的病房门口,我看见柳依婷正在喂他吃药,小女孩坐在病床上,依偎着许初,口中喃喃地像是在讲故事。这画面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捂着胸口,忍着一阵紧过一阵的痛,缓缓地、轻轻地走过病房,按下了电梯。

    我想,柳依婷应该已经告诉许初,说我已经走了。

    回到沙镇那天晚上,我静静地坐在酒吧阁楼上,听楼下的卷毛唱歌。

    打烊后,我走下楼,拉着卷毛坐到吧台边,就像从前洛丹姐拉着我那样,喝着啤酒开始聊天。我给他讲我跟许初的故事,也讲我跟瑶瑶和柳依婷的故事,我不停地说话,不停地流泪,他一直安静地听着。最后,我昏昏沉沉的像是睡着了,朦胧中感觉有双手把我抱起来,放到床上,替我盖上了被子。

    后来,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人影,似是曾经那少年,竹簪挽髻,青衣白衫,他对着我莞尔而笑,漆目似星唇如菱,他与我告别……我急了,伸手去拉他,却醒了过来。

    一缕泛着金黄的晨曦,从阁楼的窗户照进来,照在我的床沿边。那里背对我坐着一个人,浓密的红棕色卷发披肩,听见我醒了,他转过身来,疲倦的脸上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关切地注视着我。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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