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物欲横流。很少有能停下快节奏的生活,放空自己,来思考“我是谁”的问题。也许有人觉得这是一个毫无价值的问题,因为在多数人眼里,事实是明摆着的: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甚至还有人把自己当做“赚钱的机器”。固然,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于自身的了解会受到物质欲望的限制,但是除此之外呢?英国著名剧作家萧伯纳说:“有人说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要帮助别人的,倘若此话非虚,那么请问,别人来到这个世界又是干什么的?”这似乎给了我们一些暗示。我们必须承认,帮助别人是我们的本分,毕竟我们身处同一个时代,同一个地球村,而且我们的道德也有过这样的倡导。那么,一本《鲁滨逊漂流记》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思考呢?
一直以来,尽管物换星移时代变迁,人们已经过上与前人迥异的生活,但有关“我是谁”的问题,还是会引起无数人的思索。圣经里说:“神说:‘我们要按照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按照这样的记载,我们都是神的子民。有人可能会提出自己的见解:既然这样,那问题就得到解决了。事实上,虽然我们看到这点,但对于神,又有几个人真正了解呢?所以问题没有得到最后的答案。当成龙所饰演的杰克站在高高的山顶上大喊“我是谁”的时候,一切又仿佛回到了出发点。我们始终不知道“我是谁”。那么如此一来,问题就变成了症结,继而演化为人们心中的谜团,或者说——未解之谜。是这样的么?
让我们来看看鲁宾逊的经历:
在去航海之前,他本来可以享受资本主义的发展所带来的福利,他可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然后娶妻生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然而,他却十分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曾到过世界很多地方,也碰到过很多危险,但他从来不畏惧什么。于是,他不顾父母的阻扰,一次又一次踏上冒险的旅程。然而,在1660年的一次去南美探险的航行中,鲁宾逊遇上了罕见的风浪,同伴们都淹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当他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被卷到了一座没有人烟的荒岛上。看到这里,有些人可能觉得他必死无疑,因为荒岛求生,即使是到现在,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也是异常困难的。可是,我们的鲁宾逊,他在那个岛上整整生活了28个年头,仅靠自己的双手,整整熬过了一个人生命中的如此漫长岁月。28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从自己的青年一直到自己的中年,把这足以用来征服世界的时间全用在求生上了。
美国作家亨利·梭罗在他的《瓦尔登湖》里说“当我写后面那些篇页,或者后面那一大堆文字的时候,我是在孤独地生活着,在森林中,在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城,瓦尔登湖的湖岸上,在我亲手建筑的木屋里,距离任何邻居一英里,只靠着我双手劳动,养活我自己。在那里,我住了两年又两个月。”这比起鲁宾逊,又算得了什么呢?梭罗想做隐士,而鲁宾逊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差距。
那么,是什么让鲁宾逊活了下来呢?是不是他在荒岛上发现了什么秘密?
“整整一天,我为自己悲惨的境遇悲痛欲绝。我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也没有地方可逃,没有获救的希望,只有死路一条,不是被野兽吞食,野人饱腹,就是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夜幕来临因怕被野兽吃掉,我睡在一棵树上。虽然整夜下雨,我却睡得很香。”这是他荒岛上的第一天他的状况。可以看出,他有点绝望,可最后却睡得很香。
“十月二十六日我在岸上跑了差不多一整天,想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做住所,我最担心的是安全问题,住地必须能防御野兽或野人在夜间对我进行突然袭击。傍晚,我终于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合适的地方。我划了一个半圆形作为构筑住所的地点,并决定沿着那个半圆形安上两层木桩,中间盘上缆索,外面再加上草皮,筑成一个坚固的防御工事,像围墙或堡垒之类的建筑物。”在将随大潮浮起的船里的有用的东西搬上岸之后,他开始作出进一步的计划。显然他已经振作起来了,他得生存。在岛上安定下来之后,他每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里去打猎,或到海边去捕鱼,并且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后来他居然喝上了羊奶。他制陶,还种麦子,就好像之前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他找到了自己。十六年后,他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和他愉快地生活在一起。
从起初的悲观绝望,到之后的重拾希望,再到后来的融入自然。在这个过程里,鲁宾逊在蜕变,从一个社会人变成了一个自然人。他成了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使他生存,他使自己生活得更好。在这里,我们可以从时间的缝隙里窥见生命的真相。生命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美好的状态。当我们用心体会主人公鲁宾逊的一点一滴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种令人超脱的美。普罗提诺说道:“神才是美的来源,凡是和美同类的事物也都是从神那里生来的。”按照他的观点,我们能体会到生命所散发的美,是因为神的光辉。想一想,假如那彼岸,流溢着神的光辉的彼岸真的存在,那么一定有人能看到更为惊人的美。不知道鲁宾逊看到了什么。可以这样说,鲁宾逊能在荒岛上活下来,这本身就是一件崇高的事情。他的生活就像是一种艺术,一种天然去雕饰的艺术。正如朗加纳斯所言:“我要满怀信心地宣称,没有任何东西像真情的流露得当那样能够导致崇高;这种真情如痴如狂,涌现出来,听来犹如神的声音。”“那个有一次向我压过来的浪头,立即将我埋在水下二三十英里深,我能感觉到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我很快的向岸上冲,冲得很远很远。我憋住气,一个劲的往前游。”在文中,当主人公被浪冲走的时候,那种前所未有的求生欲望,难道不是崇高的么?
说到这里,再回到那个“我是谁”的问题上。在笔者看来,如果你还在你所处的社会上,在那个物质至上的社会上,也许你永远不可能了解你自己究竟是谁。正如《肖申克的救赎》中说的:“我们总是忙着生或者忙着死。”在忙得状态下,你根本不是你,你只是“忙”的奴隶,你只能依着它,然后失去自我。当代社会会制造很多行尸走肉,他们看起来与别人无异,其实就其本质而言,他们只不过是活着的还有温度的肉体而已。至于生命的意义何在,谁还会考虑呢?人们由于压力而选择离开,去所谓的天堂。他们殊不知,就算真有天堂,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入。亵渎了神明的人是没有资格的。
小说的结尾,鲁宾逊还是回去了。这说明什么呢?他毕竟还属于那个社会,那个社会里还有他的牵挂,谁叫人是有情的呢?到这里,一切也应该画上句号了,可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他已经不再是岛上那个他了。
总而言之,《鲁滨孙漂流记》一书实际上写的是一个忘记自我(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自我”指的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作为资产阶级受益者的自我。)的一个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里,我们可以从主人公的身上看到生命之美,以及生存的艰辛。也就是在这样一个过程里,主人公获得了新生。这种新生是对生命的深刻的感悟才得来的。同样的,我们也有了一种新的认识:每一个个体并非仅仅是各种社会关系的综合,也不是说,在去掉各种各样的关系之过后,个体就就不复存在了。笔者以为,在这些关系之外,也就是说,在现在这个“自我”之外或许还存在着另外一个“自我”,这一自我是一种至善至美的存在。或者可以这样说,我们之所以如此努力地奋斗着,就是为了使自己趋近于那样一个自我。丹尼尔·笛福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或许并没有以为到这一点,但在他在潜意识里,也应该早早地就给这样一个真相留一个位置的,不然它不会这么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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