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错新论

作者: tomlong98 | 来源:发表于2018-01-31 22:39 被阅读38次

    ——关于善与恶、正与邪、秩序与混乱以及信仰的一些思考

    本文写作的由头是本人还在简书独立时评团期间,团友讨论的一个问题:邪恶的反义词究竟是善良还是正义?加上对于之前写作的《真假对错》一文有朋友私下聊到:“对与错本身就很难界定,因为世界上有的问题是非对即错的,有的问题的对错是可以商榷的,还有的问题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客观标准,有限的案例无法概括全部的情况,所以这样论证对错多少有些缺乏说服力。”因此笔者在此做一些延伸和讨论以便进一步完善这一框架。

    那么,让我们从头开始。

    善与恶、正与邪、秩序与混乱

    在笔者的《真假对错》一文中探讨了三个现实案例:帮助重病女儿自杀的吉尔德戴尔夫人、不列颠吃人案以及特斯拉公司的无人汽车。事实上,三个案例归结起来是两个问题或者说两组矛盾:善良与正义的矛盾以及目的与方法(规则秩序和规则秩序要维护的东西)的矛盾。而正如前文的由头所说,善良与正义都在一定程度上是邪恶的反义词(善对恶、正对邪),因此我在这里会以善与恶、正与邪、秩序与混乱为基矢进行讨论。

    先来说明,在我看来什么是以“善与恶”作为标尺的:有着绝对的道德准则的事物就是以善与恶作为标尺的。举例来说,以下事物均是以“善与恶”作为标尺的:生命与健康(杀人者不受宽恕,“Murder is always murder.”)、经济与财产(《人权宣言》第二条:“一切政治结合均旨在维护人类自然的和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这句话在国内通常被阐发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平等、自由、发展(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独立宣言》)。当然在《世界人权宣言》中还单独提到了隐私、名誉以及和平等其他的权利,不过在这里我认为它们只是自由、平等、生命、发展四大权利的交错产物,因而没有单独讨论。

    从这个角度来讲,所谓的善良其实就是对于以上几个人类的基础权利保护——杀人、伤人者必受制裁(生命与健康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缺乏(经济与财产权)、任何人不分高低贵贱都能享有其他四项基础权利(平等权)、试图控制成员的组织不是传销就是邪教(自由权)、任何人都有权追求更好的生存环境以及生活条件等(发展权)。它们有着绝对不容挑战的底线,这一点从我的上面的论述中相信大家都已经看出来了。由此可知,“善与恶”的标尺有着绝对的界限,一边的行为都是善的而另一边的行为都是恶的。

    那么有人会问,善与恶能否定量描述呢?比方说救助了1100多个犹太人的辛德勒是否比保护了600个中国难民的拉贝要更加善良?或者,因为大清洗和农业集体化运动造成了700万苏联人而死的斯大林是否比屠杀了600万犹太人希特勒更加邪恶?我认为不是的。或者说,从善良的角度来讲,杀一个人和杀一亿人的行为从本质上没有区别,它们都是恶的;同理,救一个人和救一亿人同样没有区别,它们都是善的。个人认为这主要来源于善与恶标准只关注行为而不关注结果,只关注理念而不关注目的。善与恶标准的这种只能定性而不能定量的绝对主义原则从一个很经典的思维难题就可见一斑:炸弹难题。炸弹难题大致是说假定你是一名警察,一枚炸弹藏在你的城市中,并且爆炸的倒计时马上就到零了。在嫌疑人中有一个已知的知情者,他知道炸弹的埋藏点。你是否会使用酷刑来获取情报?这个难题的关键就在于如果你标榜生命权的不可侵犯进而侵犯罪犯的生命权那么你的行为是对的吗?而从媒体常用这一难题来质疑政客们的论调就看得出来,事实上人们是承认生命的平等且绝对不可侵犯性的;也就是说,作为基本权利的生命权是具有绝对的标准的,且不说杀一人与杀一亿人,哪怕剁一根手指头都是要被谴责唾骂的。因此,我认为,作为一种判定标准,善与恶标尺有着绝对不可侵犯的底线,它是现代道德体系的支柱也是法律体系的基石。这让我想起了我的朋友聪聪对于陈世峰的评论:“法律也好道德也罢,对于反人类的行为绝不容忍;如果一种行为在法律上都要判处死刑那么在道德上就是不可原谅的了。”

    相信有人又要问了:照你这么说,我们也不应该杀死杀人犯只因为我们如果杀了他就会变成他的同类?那么岂不是只能任由他逍遥法外?实际上这个问题早在《真假对错》《该不该在<请求判处陈世峰死刑的签名>上签名》中我就都有所提及但是都没有详尽地论述。这就要引出我们今天要谈及的第二个基矢或者说标尺:正与邪。

    作为邪恶的另一个反义词,正义本身有着相对善良更抽象的含义。笔者在《该不该在<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上签名》一文中有这样的论述:“任何规则——法律也好道德也罢——存在的目的都是为了束缚人性当中阴暗面并且释放人性中的光明面以求人类的行为可以向有利于作为一个种群的人类也就是人类社会的方向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与道德都是为了惩恶扬善趋社会之利避人性之害,说得更简单粗暴一点就是一切法律道德都是为了伸张正义而生——还有什么比社会的利益人类的权利是更大的正义呢?”由此可见,正义本质上代表着利益而且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一群人的利益。既然是一群人的利益那就可以定量计算了:在平均利益相等(比方说每个人都能安稳地活着)的情况下,一亿人的利益很显然要远远大于一个人的利益。这种标尺就是我在《真假对错》中提到的功利主义道德原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作为一个种群的人类的利益而进行的。

    但是如果大家仔细推敲我的观点就会发现漏洞:按照我的论述,希特勒也好小日本儿也罢,他们的行为都能有效地攫取他们所认为的利益(这里姑且不论是否真的会如此,仅作理念层次上的探讨),那么难道他们的行为也是正义的?是的,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这就是正义的。

    先声明,本人并非为纳粹或者日本军国主义洗地,这只是对我理论的一些推敲。一种全世界公认的不正义的行为怎么可能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就是正义的呢?这种矛盾并非来源于我关于正义与利益挂钩的观点的漏洞,而是源于正义相对于善良而言最大的一个不同之处: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的大小。如果站在我们现在的视角,无疑,军国主义是侵犯全人类利益的行为;但是站在希特勒的立场,这难道不是换取他们自己利益的绝佳手段吗?二者的正义性与否仅仅来源于你站在多少人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你只考虑自己国家的利益,那么当然是杀光全世界跟你抢东西吃的人最有利于保障你自己国家的利益;但如果站在全世界的高度,显然,这种行为和为了自己有饭吃不光抢钱还肆意杀人无异。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正义最大的特点就是相对性即为了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行。不过这也导致了正与邪标尺的很多毛病:为了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很多时候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工程修建经常会伴随着当地人不得不离开世代生存的土地;不得不采用不善良的手段来维护正义——尽管杀人不对,但是如果我今天判处一个杀人犯死刑进而震慑了别的有杀人欲望的人,让成千上万人免受伤害,那么我就不得不判处这个杀人犯死刑;此外,很多时候正义也包含着很多无奈的妥协——地下斗争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一言以蔽之,正与邪有着相对的利益尺度,只要能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就可以称之为正义。至于说这个最大多数人是指自己、自己周围人、自己国家还是全世界……这就取决于大家的思考高度了。

    需要说明的是,正与邪标尺的相对性与网上常见的论调“屁股决定脑袋”有很大的不同。正与邪标尺的判定是基于最大多数的利益,也就是说,在同等的个体利益诉求的情况下,少数人的利益是要服从多数人的利益的。而“屁股决定脑袋”论调则更强调人所处的环境决定人的眼界,这就回到了我上文讲到的思考高度的问题——尽管很多时候肉食者未必真的为底层人民着想,但是他们所处的位置使得他们认知水平更高也就会考虑更多人的利益。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也是现代民主制的基石之一:归根结底,政客们考虑的依然是自己的利益,但是他们的认知告诉他们,如果保障了更多人的利益就能更有效地满足自己的利益因而他们会通过满足公众的需求(保障更多人的利益)来交易自己的利益。而法制的存在又有效地保证了这种交易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法律的契约作用),这也使得现代民主制往往能很大程度地保障多数人的利益。

    但如果我们继续执行这一框架就会发现新的矛盾所在: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具有善与邪或者恶与正两种矛盾属性怎么办呢?这就需要回到《真假对错》里提到的双效原则判定原理。这种原理本质上是基于权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善良还是正义?)进行判断的。搞清楚了这一点以后,相信大家就可以借助这样的工具进行评估进而做出有效地决策了。事实上很多时候善良与正义并不同步,有时它们交错在一起,有时它们彼此相悖。有时候需要选择善良(在人民要求自由平等的时候镇压显然并不合理),有时候需要选择正义(如果领导者违背了法律契约侵犯人民的利益那么人民当然也有权利推翻他)。

    有了善与恶、正与邪,我们已经有了两套判定对与错的目的项。接下来我们就来论述一个新的基矢——我将它称为判定对与错的方法项——秩序与混乱。

    不过……这套理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DND中的善恶阵营九宫格:

    应该说,秩序其实是一个比较泛的概念。通常来讲,我们所说的秩序指的是事物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分布和发展的一种趋势和状态。由此可得,如果遵循事物的规律,那么就是守序;如果违背事物的规律,那就是混乱。

    但这样一条粗放的标准并不适用于实际执行——事物的规律是什么目前尚且是一个问题何况何谓遵循事物的规律呢?完全按照既有的轨道运行?那与宿命论有什么区别?因此在人类社会内部的对与错问题上,我们产生了一些比较独特的“规律”。它们通常包含在道德或者法律的范畴里,作为善恶/正邪标尺的延伸。不过有一个概念相对特别,它并不是单纯的善恶或者正邪尺度,更像是既同时包含二者的元素又相对独立于二者之外,那就是“程序正义”。笔者在《该不该在<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上签名》里简述过程序正义的基本含义:“正义的目的也需要用正义的手段来达成;程序正义本身也是为了伸张正义而生”。这里让我们做进一步的讨论——为什么要把程序正义归类为方法项或者说,“秩序向”的标尺。

    方法项的产生源于一个看似简单但又相当深刻的问题: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目的(善良?正义?)可以支付多高的代价?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对于“牺牲一人以救天下人是否正确”这个问题的一种一般化——在有的人看来,他的目标就是一切,任何人包括他自己的任何东西(生命财产自由)都在可以被牺牲的范围之内;而在有的人看来,即便为天下人,哪怕一丝一毫的牺牲都是有违他的信条的。但正如我此前的论述,很多正义的事情并不善良,不少善良的事情也未必正义,这也就使得并不是所有的目标都值得付出巨大的代价来完成。而很多时候,人们没有时间、精力抑或是机会去进行《真假对错》中那样的道德标准判断,法律条文和历史案例往往也不足以覆盖所有的情况,因此我们才产生了方法项:如果一件事情要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达成一个“看似正当”的目的,那么这件事情的正当性就有待考量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方法项的产生是为了避免一些看似善良正义实际上并非如此的事件。由此,程序正义归类为方法项的理由就呼之欲出了:尽管我的目的或许是正义的(缉拿罪犯绳之以法?),但如果我采用了不正当的(刑讯逼供?)的手段,那么我的行为就是方法不正当了——万一我的手段导致了更多的好人受苦甚至被冤枉了呢?甚至如果有人借此机会实施自己的阴谋呢?程序正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出现的——避免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看似正当的事情,因为在你捉到真正的罪犯之前,没有人知道你这件事情是不是正当的;这样做可以在没有办法进行道德原则判定的时候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需要说明的是,方法项与我们此前聊过的好的动机与好的方法的矛盾不完全一致。这是因为方法项判定的事情“正当”与否往往是个未知数,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具体地衡量目的带来的收益是否大于手段带来的损失;为了提高执行的容错率,我们选择使用相对正当的手段来达成同样的目标以减少损失。

    回到刚刚的秩序的话题。事物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分布和发展的一种趋势和状态即是秩序;由此可知,按照上面的方式执行,使得我们最低限度地减少了损失也就是造成了最少的对于事物的分布和发展状况的改变,因此,秩序即是方法项或者说如果遵循这样的原则,那么就是守序,反之就是混乱。秩序与混乱是三大基矢中唯一一个既能定性又能定量的参数:一方面,如果采用了不正当的方法(刑讯逼供?报私仇?),那么就会被归类到混乱;另一方面,如果遵循基本的道德原则与法律并且没有采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那么自然就是守序了。而且,采取的手段越不正当(报私仇使用的方法越残酷?),那么就越 “混乱”;采取的手段越正当(正常取证以支持定罪?),那么就越“守序”。

    经过上面的讨论之后,我们发现之前的善恶阵营九宫格可以变成下面这样的空间直角坐标系: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我刚刚论述了善与恶的绝对底线性和正与邪的相对标尺性,所以图中善与恶的坐标轴实际上只有正与负两种情况以分别对应善与恶,没有零点(中间情况),就好比这条轴以瑕点为分界点,一边全部取+1而另一边全部取-1;同理,正与邪的坐标轴也只有相对的标准而没有绝对的分界线,这条轴只有正方向的无穷远处为绝对正义而负方向的无穷远处为绝对邪恶,中间不存在实际的零点只是看上去以三条坐标轴相交的点作为作图的分界点;混乱与守序则是唯一一条“正常”的坐标轴,与我们熟知的坐标轴一般无二。

    OK,那么接下来,让我们讨论一些案例。由于此前已经讨论过现实中的案例结果发现很难制造一个绝对的情境,因此我们这次来探讨一些虚拟世界里的案例。因为虚拟世界中的案例往往看似具有更加极端更加绝对更加纯粹的矛盾对立,相关的利益、道德等的纠葛也远比现实中要少,更有利于控制变量进行分析讨论。

    案例一:《英雄联盟》中,有两座相邻但是天差地远的城邦——皮尔特沃夫(以下简称“皮城”)和祖安。两座城市同源但是由于开凿运河时发生的一场巨大的爆炸事故,祖安沉入了皮城之下的悬崖。由于地处高处,掌握着运河和码头,加上各大家族掌握的先进科技和魔法,皮城富裕而稳定,有着进步之城的美誉,自由、法律、人性在此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尊重。相反,由于地处低处,祖安长期浸润在皮城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中,这里还有数不尽的为了规避皮城严苛法律而到此进行违法研究的炼金术师,他们让这里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变得乌烟瘴气而且混乱不堪。

    在皮城与祖安的学术交流中,有两位梦想造福全人类的天才科学家相遇:杰斯和维克托。但二者的手段却截然不同:杰斯认为科技应当服务于人,维克托则希望通过机械化来抹除人类的缺陷。二者合作一直很愉快,直到在改进一套用于码头工人的机甲时,两人的矛盾突然爆发——水下作业时,由于水中炼金毒素和幽闭环境的影响,码头工人经常出现幻觉,造成许多工人死去;维尔托为此开发了一种炼金头盔,可以让水上的工人直接接管机甲的控制权;但杰斯反对这个想法,因为杰斯认为这样做无疑是对工人自由意志的抹杀:人应当有主导自己行为的权利。维克托因此被举报调查,最终被流放回了祖安。

    综上,我们是否可以认为杰斯做的比维克托要正确呢?

    案例二:《守望先锋》中,莫伊拉·奥德莱恩(以下简称莫伊拉)是一位狂热追求进步的基因科学家——十多年以前,莫伊拉发表的一篇论文,详细阐述了定制基因程序的方法,借此可以在细胞层面上改写DNA。论文引起了轩然大波。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人类可能能够征服疾病,抹除自身的缺陷,将人类的潜能发挥到最大。

    然而她的同行很快就提出了异议。许多人认为她的工作非常危险,甚至触及了伦理道德的禁区,甚至有人指控莫伊拉对科技进步有着非同寻常的迷恋,而在世人眼中,当年恰恰正是这样的迷恋导致了智械危机的到来。此外,其他基因科学家无法复现莫伊拉的研究成果,这更让人对她的发现产生质疑。这篇论文并没有让她的事业就此腾飞,反而令她的名声一落千丈。

    就在这时,一支出乎意料的势力向她伸出了援手:隶属于守望先锋的秘密分部,暗影守望。她在阴影中继续着自己的研究,为这支组织开发出了全新的武器与技术。组织对雇佣她这件事一直守口如瓶,直到威尼斯事件之后的调查将此事公布于众。守望先锋的许多高层官员都公开表示,对她为组织效力的事毫不知情。

    守望先锋解散之后,奥德莱恩不得不通过非常规手段获得研究经费。这一次,向她发出邀请的是创建了绿洲城的科学团体。还有传言声称,黑爪组织多年来一直在暗中支持着她,为她提供实验仪器,同时也借助她的研究成果实现组织不可告人的目的。

    尽管她的工作并不为世人所知,但为了取得科学上的突破,莫伊拉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现在她已经摆脱了一切束缚,改变世界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我们可以据此认为莫伊拉的所作所为是正确的吗?

    案例三:《龙族》中,上古时代曾经有一个强大的龙族文明,掌握着超越科学的奇幻力量。人类曾经被龙族奴役,但后来由于龙族内斗,使其迅速衰败。人类终于摆脱了奴役命运。

    人类觊觎龙族的强大力量,为了获取这种力量,人们以向神供奉为名进献妇女与雄龙交配,最终产生了半人半龙的后代——混血种。温和的后代加以驯化培养,暴戾的后代则被杀掉。最终,人类成功地得到了这种力量,消灭了龙族。混血种在获得龙族的力量之后,逐渐站上了人类的巅峰。

    但有些龙族发现了人类需要获取龙族力量而不忍彻底消灭龙族弱点,他们通过自己的茧化能力陷入沉睡,同时在人类中培植自己的党羽,意图有朝一日复兴龙族。掌握了强大力量的混血种不愿意被龙族夺走既有的主导地位,更不愿意重新为龙族所奴役。龙族与人类混血种的战争,因此变得残酷而且看似永无止境

    在这样一个世界观里,我们能否说任何一方是正确的呢?

    先来看第一个案例。很多人第一反应应该是会赞同杰斯的论调,这不仅符合皮城的信条和我们心中伟光正的人物的形象,也与上文中我的论述——自由是人的基本不可侵犯的权利之一——相吻合,因此杰斯的论调自然广为人所认同。

    但我在上文中同样强调了其他几种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等等。杰斯的做法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工人的自由,但却很有可能害得他们乃至他们的同伴丢掉性命。相比之下,维克托牺牲自由维护生命的做法听上去更让人可以接受一点。由此,从善良的角度来讲,二人都是牺牲部分基本权利来保障其他基本权利,都有缺憾。加上此前论证过的善良标尺的绝对性,二人的程度也没有什么可比性,因此,两位在善良尺度上半斤八两。

    那么再看正义标尺。显然,维克托的炼金头盔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码头的损失——不管是劳动力还是财产;从可以拯救更多的工人性命的角度来说,维克托无疑也保证了更多人的利益。相比之下杰斯却只是绞尽脑汁想着改进码头机甲但收效甚微,因此维克托的行为在正义性上显然更胜一筹。

    最后是秩序标尺。从维克托的结局就看得出来,他的做法实在不为皮城的道德法律所容,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讲,我们也没有看到维克托打算征求其他人包括码头工人们的意见来改进他的设计(不排除他没有这样做的机会的可能性,不过这种做法本身也令人毛骨悚然)。因此,杰斯在秩序性上稍胜一筹(虽然这小子貌似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这下犯难了:两位大神各占胜场,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就只能由当权者来裁断(也难怪最后皮城选择了驱逐维克托,权力机关肯定不希望有人轻易打破自己辛苦维持的秩序)。但如果我们站在维克托的立场上去看待这个问题,就会发现一个全新的角度:维克托来自祖安,对于污浊的环境、固化的阶级有着刻骨铭心的体会。在来到皮城之前,他能做的只是通过改进自动化流水线来降低事故率以减少损失。而我们知道,皮城水下的水域(也就是运河的深处,祖安的地界)已经被多年的工业生产严重污染,加上频发的事故和祖安炼金术师们堪称乱来的研究,这种地方能不让人害怕乃至中毒那真的是见了鬼了。从杰斯和维克托的嘴炮大战和最后他们要靠外力介入来调停就看得出来,他们当中没有人有能力改变这种糟糕的环境;由此,维克托也只能选择退而求其次,在工人身上下功夫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从这个角度来说,维克托的做法虽有失偏颇,但也是面对糟糕环境的无奈妥协,属于极端情况下的应景选择。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不能改进机甲本身来减少对工人的影响呢?甚至可以像之前维克托所做的那样,直接使用机械化的方式代替工人作业啊?在背景故事里,有两个隐藏信息:杰斯和维克托根本就没有想过为此设计自动化装置;杰斯的机甲改进也收效甚微。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两个很令人失望甚至绝望的结论:①水下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只有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有效地应对,无论多强大的自动化装置都无可替代(事实上这也侧面说明了工人在水下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这样复杂幽闭的环境对于人的技巧和心理素质尚且是巨大的考验何况是只能从事单一生产任务的机械呢?);②改进机甲或许可以减少毒素的伤害,但对复杂幽闭的工作环境之于人类心理的影响却无能为力,因此杰斯也只能选择打嘴炮的方法来否认维克托这个在他看来疯狂的决定。

    但在我想来,尽管维克托做的并不能说是正确,这也的确是现有状况下唯一的选择——最起码他漂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而反观杰斯,他虽然维护了皮城的秩序和价值观,却没能解决这个问题,也很难称之为正确。或许将二者的做法合而为一会有不错的收效。但很遗憾,此后维克托便被放逐回了祖安,他与杰斯也就此分道扬镳,我们无从得知之后有没有人尝试解决这一问题,但很明显,这样的冲突将会一直持续很长时间;可惜,又有多少人会去关注那些在类似的争论的同时牺牲的人呢?

    在第二个案例中,莫伊拉很显然是不守秩序的一个人:她逾越伦理道德与法律的禁区只为求得自己所想要的“真理”与“进步”,还极端蔑视道德与法律,认为它们阻碍了自己的研究,明显只能归类为混乱(连道德法律这些标准都能无视的人可想而知她会怎么看待为了维护这些而产生的程序正义)。但从善与恶、正与邪的角度来讲,却很难将她称之为邪恶——虽然她效命于争议不断的暗影守望甚至所谓的“反派组织”黑爪,但她却并没有像死神、黑百合包括末日铁拳那样对人类社会造成直接的破坏,她所做的仅仅是通过黑爪的平台获取她想要的资源并且追求她的终极目标——更多的“真理”与“进步”(是不是当然另当别论)。也正如开发者访谈里提到的:“这个角色在设计之初就是一个亦正亦邪,混乱中立( chaotic neutral )的角色。”

    有人会问:“等等,你刚刚不是说正与邪没有分界点吗?怎么突然又来了一个中立?”事实上这个中立与我们中国人通常所理解的中立(中庸?和稀泥?两边不靠?)以及很多人看到正与邪标尺后第一反应会蹦出来的“用正与邪相互抵消的点作为正与邪的中点”的观念都有本质的不同。这是因为我所理解的正与邪实际上是这样一种标尺:

    或者说,正与邪实际上由两条互不相干的标尺拼凑而成:一条是零到正无穷的正义性标尺,另一条是反过来的邪恶性标尺;二者的零点恰好与对方的无穷远点重合但又互不干扰,形成了独一无二的二元制标尺体系。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不论多大的正义性总有人的利益会受损(尽管在他们的心里或许这些损失已经被补回),邪恶性同理。因此设计成一种二元制标尺更好。

    回到莫伊拉身上,由于人类自身的多样性是任何标签都无法概括的,总有一些人难以描述,这种情况下只能具体事件具体分析。而鉴于莫伊拉现在既没有为善也没有作恶,我们无法从单纯的理论上为她下定义,因此我们姑且套用中立的说法来便于交流描述。事实上在我看来,这位大姐头的做法无可厚非:探索世界本就是科学家的职责与目标,只要她没有造成现世的危害那就不应禁止——一切事物的认知都是一个先行后知的过程,不去探索,怎么知道是否有危害?

    看到第三个案例估计有些人立刻会像触了high点一样:“伤害人类的种族就应该被赶尽杀绝!人类的生存就是一切!”然后“奋不顾身”地投入到反抗龙族的斗争中去。

    但其实按照我的标准,我们会发现两个种族的利益诉求是矛盾但又难以比较的。特别是当二者的战争被上升到了种族存亡的高度的时候(“这是两个种族的战争,只有一个能够幸存。”)。站在人类的立场上,我们本能地会支持我们的同类,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如果站在一个“上帝视角”的高度,我们就会发现其实我们与看似“暴戾”的龙族没有什么两样(从手段的角度甚至更甚)。说白了,大家都是为了生存,都不希望自己的“霸主”地位被别的东西夺走,一句话:生存面前无道德。

    这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危急情况无法律”有相似性但又有本质的区别。笔者在《真假对错》里已经用不列颠吃人案驳斥了这种观点(好吧其实现代法律体系就是通过这个案例来树立了“危急情况不能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这一原则)。不过相较而言,私以为法律比起道德来更为“底层”(又或者应该说“基本”?),违背法律比起违背道德造成的破坏很显然要大得多,因此危急情况并不能作为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

    等等,肯定有人会说:“难道危急情况可以作为免除道德责任的理由?”我很不想承认但我觉得这句话有时候是一个无奈的现实。这也是为什么我提到了“生存面前无道德”这个理论:我们没有理由要求一个落难的人为了一个对他而言十分虚无的道德标准去拒绝食用同伴的尸体;我们也没有理由在男士拒绝将一个他已占有的救生艇席位让给妇女儿童的情况下将其射杀;我们更没有理由要求一个人在外面有杀人犯肆意砍杀自己朋友的时候打开门去替那个朋友挡刀。尽管这听上去很残酷很不符合我们一直遵循的道德准则,但这就是纯粹的理论推导会得到的结论:在绝对的基本权利保障和利益计算面前,一切道德标准都是虚无!

    信仰

    在讨论完了几个“空间形式”的标尺之后,我们来讨论一个新的、“时间形式”的标尺:信仰。

    这里的信仰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精神支柱性质的那个信仰,这个信仰的意思是你“相信这件事情是对的”。是一个主观的价值判断而非客观标准。其实早在《真假对错》中就曾探讨过“在符合我所认为、所参考的客观事实的情况下,从我心者即是真”的说法。事实上,在我们判定对错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观看法往往也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下面的这个案例中大家可以窥见一些端倪:

    《英雄联盟》的世界里有一个名叫艾欧尼亚的国家,长期孤悬海外,大陆上人杰地灵,魔法遗迹众多;因此这里也形成了类似哲学的一种文化体系,主张中立、和谐、平衡。

    艾欧尼亚有一个延续千年的忍者教团:均衡教派。其教义是维护世间万物的均衡。请注意,这里的均衡不是指规则秩序,而是指一种绝对的均衡状态:有多少光明就要有多少黑暗,有多少秩序就要有多少混乱——“慎行走在两个世界之间,让现实世界与灵体世界悬浮于刀尖之上,确保没有一方会压倒另一方”。这一教派千百年来为这一独特的均衡理念而奋战着。

    多年前,均衡教派的时任掌门苦说大师收养了一个孤儿:戒。戒很快成为了这里的明星弟子。一次,受到芝云省的委托,苦说大师带着戒和自己的儿子慎去查办一系列杀人案件。这一系列杀人案件无不残忍血腥,以至于幽默的慎变得不苟言笑而戒则怀疑起了自己学习的均衡理念。

    经过三人四年艰苦卓绝的努力,他们终于将凶手缉拿归案。戒本想当场处决这个名叫卡达·烬的男人;但出于维护绝对均衡的习惯,苦说大师阻止了戒的举措,只是把烬投入了监狱。

    戒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他不能理解均衡的理念为什么可以宽恕这样的恶魔。为了获得更强的力量和导师的认可,戒窥探了禁地中的影子忍法并因此第一次战胜了他的同门师兄弟慎。但苦说大师发现了他使用禁术,将他逐出了均衡教派。

    戒离开均衡教派后,他越来越不明白均衡的奥秘,特别是均衡教派在国家存亡之际对入侵者几乎不管不顾的态度让他痛苦万分。在后来拿到了禁术盒子以后,他与均衡教派正式决裂。戒就此改名为劫,开始了他以影流之主身份对抗外敌入侵、曲线救国的历程。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估计大家会觉得均衡教派整个就一邪教:既不救死扶伤也不惩恶扬善,只是维护一种他们所谓的绝对均衡。罪犯用人命肆意“创作艺术品”,却只是为了光明与黑暗、秩序与混乱的绝对均衡就要放他一马;灵体世界入侵现实杀了6个人,闻讯而来的牧师净化了一大片灵体之后慎便要拔刀相向。这种绝对的均衡既不维护利益也不考虑权利,可以说均衡教派一点都不善良或者正义(这里回答一下网友的问题:“绝对的中立和均衡可以称之为一种正义吗?”显然不能,只有维护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才能称之为正义)。但是千百年来均衡教派就是按照这样一种既不善良也不正义的教条践行着他们的均衡的。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一件对的事情(他们未必没有人类的情感)。他们相信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正确的,与利益、道义无关,也就是我所谓的“信仰项”。

    之所以把信仰项归类为“时间属性”,部分原因是因为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笔者正在备考大学物理,其中近代物理学关于相对论时空观的一些讨论影响了我的坐标系建设。考虑到长宽高加上时间构成四维时空坐标系,因此本人在构建这个坐标系的时候也为它设置了时间性质的参量也就是信仰。这是你自己独有的道德标尺。

    回到上面这个虚拟世界中的例子,对于均衡教派而言,信仰项也就是对绝对的不抱任何立场的均衡的追求在他们的标尺中有着无与伦比的高度以至于超越了善良和正义的维护。也无怪乎苦说大师会把劫逐出师门——这样一个自由散漫(渴望掌握属于自己的力量)嫉恶如仇的人早晚有一天会因为与这里格格不入而和教团闹掰。与其到时候让他成为均衡的敌人,不如现在就把他赶出师门减少麻烦。这里插一点题外话,苦说大师应该多年来一直在关注着劫并且做了两手准备:如果劫一直恪守着他的正义感和对自己力量的追求,那么只需要对劫予以一定的制衡和引导甚至能够让他成为均衡的维护者,最起码不会给均衡添那么多麻烦;而如果劫怀恨在心最终成为均衡的破坏者,那么也只需要培养足以对抗他的势力就可以了毕竟均衡教派并不关心利益或者权利。而从劫现在的所作所为来看,他不仅恪守着自己对于正义的追求和对于力量的掌握,而且在诺克萨斯入侵、艾欧尼亚政坛动荡、烬越狱破坏乃至辛德拉观念与政治改造革新的路程中,劫都积极地活跃在第一线。甚至可以说,劫现在是均衡在暗处的盟友——一方面,劫反抗诺克萨斯、追捕烬,是对秩序的维护;另一方面,劫又试图参与建立新的观念乃至政府,可以看做是对旧秩序的破坏。从这个角度来说,劫和均衡的所作所为其实没有明显的不同,只不过劫的做法听上去比均衡教派那种绝对的中立观点更符合我们一般人的价值观一点。

    有人可能会问我站哪边?好吧,我站劫。从上面的论述相信大家已经看出来了,我不是一个很喜欢中庸的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善良就是善良,正义就是正义,邪恶就是邪恶。因此我的理智就无法接受均衡教派那种奇怪的信仰。而说到秩序项,只能说均衡教派并不会做秩序的破坏者,但他们的理念显然也不会让他们去做秩序的维护者(有多少光明就要有多少黑暗,有多少秩序就要有多少混乱)。再从信仰项的角度来讲,在下更相信自由而非一种看似绝对均衡实则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和稀泥价值观,更何况作为一个强大的教团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担当可言。相较而言,劫维护正义、改变观念、建立国家新秩序的目标和他在国家生死存亡之际冲在第一线的举动是非常令我钦佩的(不过劫或许需要改变一下他的方法倒是真的)。所以劫在我这边身份是相当做好,大力支持!

    这就是信仰项。它就像时间,是一个只属于你自己的参考系的参数。你相信是对的,它就是对的;它会为你的善良、正义、秩序的标尺添上权重。而这种你所相信的正确其实就是独属于你的价值判断。它只基于你自己的思考和经验,不像善与恶、正与邪、秩序与混乱那样有着普遍认可的标准和尺度,只有这一项才是你自己可以决定的。总而言之,所为不违心,相信正确即正确。

    最后的一些碎碎念

    如果说《真假对错》是我对于普世价值观的一点探索,那么本文就是我对于自己的价值观的一点阐述。所以文中有很多东西仅仅是我自己通过我的价值观推导出来的结论,不像基于现实案例和他人观点论述的《真假对错》那样具有普适性。所有的分析和结论也仅是分享出来供大家思考辨析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或者与我交流探讨。

    关于坐标系,有人认为可以定义0作为绝对邪恶而无穷大作为绝对正义,不过个人认为无穷大并非一个具体的数,这样有失偏颇;还有一种方案是定义既不创造利益也没有带来价值的损失为中立,不过这样与通常我们所认知的越多利益越正义越少利益越不正义但没有绝对的正义与邪恶也就是没有具体的对应绝对正义或者绝对邪恶的数值相悖,因为不论怎样总有人的利益会在其中得到满足,如果站在他的立场上就是正义——哪怕只是一种纯粹的破坏欲望,因此我没有接受这两种方案进行构图。不过其实这两种方案都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所以这里拿出来供大家讨论思考。

    最近看了《移动迷宫3:死亡解药》,又重温了首部曲和二部曲;感觉这个系列也不过尔尔,比上不足(《饥饿游戏》系列)比下有余(《分歧者》系列)。我也算是半个自由主义者,也很喜欢反乌托邦主题的艺术作品。但随着阅读欣赏的作品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觉得这一主题越来越俗滥。《一九八四》与《美丽新世界》的时代之后,随着普世价值观的逐步完善和深入人心,传统的极权主义、集权主义与乌托邦主义也渐渐地离我们远去,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才导致继《这完美的一天》之后的反乌托邦文学一代不如一代——《饥饿游戏》主题变为了抗争而非对剥夺自由行为本身的思考(主题逐渐流于浅表);《分歧者》中压迫与争斗的方式更是槽点无数(对极权的印象开始脱离实际);更不要说《起点人》那个不知道什么鬼的世界观设定(主旨本身的“正确性”已经大于其合理性)。而这次的《移动迷宫》(很遗憾我没读过原著,这里只谈论电影)则让我对于普世价值观的印象出现了动摇。

    何谓普世价值观?愚以为所谓普世价值观就是一系列人类所认同的公理,不受种族不受地域不受任何差异所束缚。但此次《移动迷宫3》所展现出来的价值观实在称不上普世二字——为什么非要让特蕾莎牺牲自己?为什么要让主人公变为一介胸无大志的普通人?等等等等。接下来让我一一吐槽。

    有人问电影中的救世主是谁?相信很多人会回答托马斯。其实在整部电影中,只有特蕾莎称得上救世主:救世主必须是既有救世之心又有救世之力的人——爱娃医生虽有宏伟的救世之心,但苦于方法和运气,拯救人类的希望并没有出现在她的手中;托马斯空有天赋的救世之力,但他一心只想着与他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对于全人类甚至于同在乐园净土里的免疫者们都是几乎不管不顾。唯有既有技术和运气(救世之力)又有雄心和善意(救世之心)的特蕾莎堪称救世主。然而,最后电影却安排她死去,可以说是整部电影甚至整个系列最大的败笔没有之一!

    如果说《移动迷宫》系列首部曲的主旋律是“团结”,二部曲的主旋律是“选择”,那么三部曲的主旋律就是“担当”——文森一直致力于保护免疫者们、劳伦斯带着既没有天赋(免疫力)也没有运气(生活在墙外)的普通人挣扎求生、爱娃医生想尽办法找寻拯救人类的解药,就连唯一一个真正称得上反派的反英雄人物詹森出发点也是用解药去筛选救治他们希望活下来的人……可以说,这里每一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担当,只不过或大或小。反观情侣狗托马斯和特蕾莎,特蕾莎的雄心和托马斯的平凡着实是鲜明的对比:可以说托马斯唯一在乎的就是他那几个一起出生入死的人是不是活着、是不是自由。如果说詹森的格局称得上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反英雄式的形象),那么托马斯完全就是普通人。可就是这个普通人活得最好(唯一可以治病的免疫者),而以上所有人包括仅有的把全人类生死存亡扛在自己肩上的特蕾莎都是“好人没好报”。就算是鼓吹自由也不是这么个方式吧?难道全人类的权利还比不上两三个人的自我意识有价值?难道所有为人类考量的人都必须牺牲自己?

    事实上从基督教文化中的一些观点就可以看出这种想法的由头:没有人可以拯救全人类,能救全人类的只有上帝;救赎者必须像耶稣那样牺牲自己才能换来救赎(至于这个救赎能不能拯救全人类另说)。由此就不难明白为什么特蕾莎必须死:如果特蕾莎活着,她完全有能力找到更多像托马斯一样的人然后拯救全人类,可这是上帝的工作;何况作为救赎者的她怎么可以真的成为现世的救世主?因此特蕾莎必须死才能成为永恒。

    乍一看,这部电影三观很正——我们不要什么高尚的人类目标,我们要的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如果免疫者不想救人,那么没有人有资格要求他们奉献自己。但是这部电影最后传达的价值观却让我无法接受:凭什么照顾全人类利益的人都得死,唯独他托马斯靠着一个主角光环就能活下去?难道说人类的利益与自由选择的个人权利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显然不是。Wick其实只是一开始选错了方向,如果及时调整,完全可以通过更为人道或者说“政治”的手段来达成他们的目的;因此免疫者们也就不用逃亡再反抗,普通人也不必在狂客和他们所谓的“暴政”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可以说,所有的权利底线与利益计算乃至规则秩序都有可以调和的余地因为人类的多样性与能动性是任何描述或者列举都无法表达的。然而电影最后却让我们在二者之中做选择,这还是普世价值观吗?这就是一种愚昧(类似论述可参看《变坏从变蠢开始》一文)!

    再说了,不论是耶稣还是特蕾莎,他们都不值得牺牲自己——他们的牺牲并没有给人类带来他们想要的救赎,只是给后人留下了一个可以粉饰和崇拜的偶像。这不是救赎,这就是愚蠢,是利用他人对于救赎的渴望“劝死”这些高尚的救赎者的一种愚昧行为——如此往来,哪儿还会有英雄、还会有新的救赎者呢?无怪乎《守望先锋》CG《英雄》里最后士兵·76会回答阿莉汉德拉“不再是了。”——救赎者们的牺牲并不能换来他们想要的救赎,但是所有人都希望救赎者前仆后继,不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仅仅是为了那个偶像的形象。可以想象天使姐姐、大锤或者小美的结局:他们最后应该也都会牺牲在为这个世界奋斗的路上。这不是我想要的普世价值观。

    人的基本权利很重要,人类的全体利益也很重要。在不同的背景与环境之下,可以也不得不有所倚重;但是任何捧一踩一或者强行对立要求取一舍一的行为都是对他人价值观的不尊重,很难称得上他们自己所称颂的自由;更不要说这些行为本身要么不善良要么不正义要么很混乱要么其中两者甚至三者兼而有之,这也就跟我们所谓的普世价值更加不符合了。

    从柏拉图的《理想国》至今,人类对于普世价值观的探索已经持续了超过两千年。期间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学说和理论。但至今为止,任何人,包括在下也包括正在看文章的各位当然还包括历史上的大师们,都不过摸到了普世价值观的皮毛。我所想的普世价值观,或许是一种权衡利弊、尊重一切权利与价值的思维方式。这个说法听上去玄而又玄,所以也就无从展开。而我现在突然希望,这个世界上不要有什么“普世价值观”,因为其实并没有所谓的对与错,有的只是不同视角与价值观的冲突。毕竟,这个世界本身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导致它本身就是没有所谓绝对真理的,那么绝对对错又从何谈起呢?

    本文部分观点及论证援引自@LKs、@老派战斗员以及知乎、哔站等平台部分用户。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对错新论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mdjen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