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译文]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
[时空对话]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也是老子对“道”进行的大总结。
老子得出一个总结论就是:无为而治!
因为老子在前面用了36个章节,论述了“道法自然”的客观现实,因为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是无为的,因此统治者的为政也应当是无为的,也就是无为而治!
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
统治者如果可以无为而治,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老子明确告诉统治者,要向“道”学习治国理政,因为“道”创造了万物,但又不主宰万物,顺任自然,任由万物繁衍、发展、淘汰、新生,所以“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如果做到了反而可以达到“无所不为”。
并且老子指出了,统治者在统治的过程中,如果“欲望发作了,”不能“无为而治”怎么办?
这个时候,就要采用: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
也就是说,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
因为“道”的无为表现就是,“静”和“朴”。统治者如做到了“静”和“朴”,自然就“不欲”了。
最终,老子坚持认为,理想的统治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则,遵守“无为而治”的方针,就会达到“天下将自定”这样的理想执政状态,就能构建一个国泰民安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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