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不停她也就继续等待

作者: 平壤怪物 | 来源:发表于2018-01-14 13:43 被阅读137次
    文/林自轰

    系列短篇:雪不停我的病也不会好

                   雪不停鹰隼就不会死去

    1

    “一般来说,非洲草原上,有大型食草哺乳动物存活的地方,就会有牛椋鸟。”

    我坐在床上,背倚床头,左手捧着一本印刷精美的彩色绘本,右手食指在纸张的段落上来回移动,低声念出上面写的每个字,低沉的嗓音使得狭小卧室内的空气都在轻微震动。一个小男孩枕在我的大腿上,双眼半睁。

    “牛椋鸟分为两种,红嘴和黄嘴的。它们用尖利的喙帮助食草动物们——比如斑马,犀牛,羚羊等清理藏在皮毛间隙的寄生虫、虱子,这些虫子同时也成为了牛椋鸟的食物。所以,它们和食草动物可以说存在某种互利互惠的共生关系。”

    “牛椋鸟真好。我如果是食草动物,一定很喜欢它,它会帮我打扫身体,吃掉我身上的害虫。对不对,爸爸。”男孩做出他稚嫩的判断。

    忽明忽暗的床头灯使我和这个叫我“爸爸”的男孩身影模糊,我们都看不清对方的脸。我合上绘本,把它放置在一旁的木质床头柜上。

    “如果你是草原上的食草动物,可就要小心它了。贤雄。”

    “爸爸,为什么?你不是说过牛椋鸟还会站在动物们身上放哨,当小警卫的吗?”说完这句话,叫贤雄的男孩已闭合眼帘,很快就要被梦境捆走了。

    “它们不单纯。它们会悄悄用喙撕开你身上的伤口,不让伤口愈合结痂,以便能够不断吮吸你体内的新鲜血液。它们乔装善良,接近、诱惑你,利用你,也伤害你。这就是牛椋鸟的真相。”

    我喃喃地背出书的最后一段给自己听,因为贤雄已经睡去。我用手指拨弄他额前细柔的毛发,随后离开床榻,关灯,动作轻慢地把他抱回他那墙壁贴满野生动物照片的卧室的床上,给他盖好被子。

    “好梦。”我替贤雄向掌管梦的神明轻声祈求,如果存在这样的神明的话。

    我踩着棉布拖鞋无声走到客厅,坐到冰凉的人造皮沙发上,只能听见鱼缸里的水泡声。我用逐渐适应黑暗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实木茶几和摆在上面的烟灰缸,正对着沙发的墙上挂着的电视,电视上方红色数字闪烁的电子钟,不知道接着要把目光投向哪。我拿过放在茶几上的芙蓉王香烟,掏出一根,用一块钱的劣质打火机点了几次才点燃它。

    我皱着眉,把尼古丁和种种致癌物吸食进身体换取一时的放松和愉悦。烟雾在客厅上方萦绕,“像是灵魂。”我想起那个和贤雄一样大的小孩说过的话,他把白色浓烟比作灵魂。那么我总是倾吐它。

    我起身走到窗边,拉开帘布,路灯照亮正往下落的雪也照亮我须发茂密的铜色的脸。目光伸向路口——蓝底白字的“长安街”路牌悬在我的褐色虹膜上。我是长安街的居民,贤雄也是,那小孩也是,所有人都住在这条比肠子更迂回、一眼望不见尽头的长安街上。

    那个女人也住在长安街。她不是这里的居民。她不属于长安街。

    我僵直地凝视马路对面一栋老旧的居民楼。她,女人现在就身处其中。我的目光搜寻着那熟悉的楼层——一扇紧闭的窗户透出灯光。她还没睡。如同发现真相和轮廓重合的侦探的我吞下一大口唾沫,吞咽声在这个空间里被无限放大、放慢。

    香烟在指间燃尽,黑夜则像一块巨炭无声灼烧。

    好饿。电子钟显示现在是凌晨3点,猛兽一般的饿意扑向我。胃阵阵发疼,我隔着睡袍,轻揉肚子走进厨房,打开高大的冰箱——里头整齐摆放着罐装嘉士伯啤酒,它们学起士兵列队,昂首挺胸接受我的检阅。我打开全部柜格翻找,没有找到食物——除了一颗新鲜的洋葱。我讨厌洋葱。我如同置身荒凉的月球背面漂浮起来。

    好饿。我感觉自己的肚腩在一点点瘪下去,严寒侵吞我,身体像失去动力的热气球往下坠,再不补充热量我就要晕过去了,可今晚的我不能昏睡,我必须清醒着等我的妻子回来。我恶狠狠地从冰箱夺出一罐嘉士伯,单手打开易拉环,豪猪一般把清淡的酒液注入喉咙,一部分澄黄的液体撒在地板上,一部分从我得不到满足的嘴角流出,滴落在肝色的睡袍上。

    冰啤酒让我的胃更疼了。我一边后悔自己的鲁莽一边压抑地呻吟起来,生怕吵醒熟睡的贤雄。酒不仅没有填补我,反而让我更空虚,附送我疼痛。我挪动脚步,踱到客厅一角艰难地打开门,花上了比以往长得多的时间。我穿着睡袍和拖鞋往楼下走,高壮的身躯没在结满蛛网、墙上涂满办证广告、笼住夜色的狭窄楼道中。

    2

    “阿发,这都三盘了,你没吃东西啊今晚?”矮小结实的男人站在反射油光的桌旁,叼着烟问我。他的脸像一面岩壁。我们身后是一套锅炉和排油烟的囱,上面悬挂着一块生锈的铁牌子,用墨绿色的油漆涂着一个潦草的大字——粿。

    整条长安街,只有这家恰好开在我楼下的老店通宵营业开到天亮,炒牛肉粿条。

    “真的,福哥,饿得肚疼。再炒一盘起来,还是加肉加‘墨斗’。”墨斗是方言,乌贼的意思。我看着对楼还没熄灭的灯光,改口道,“要不两盘吧福哥,一盘打包。”

    “你还算有心,知道芳嫂回来该饿坏了。”福哥走到锅炉后面点炉火,娴熟地展示起自己的厨艺。我从间隙中看见他被热气熏红的脸庞被火光映亮。

    “福哥,你说冯锋他······能回来吗?”我犹豫许久,还是问了出来。

    福哥抬头看着外面飞舞的雪和红色的夜,“你坐外边不冷吗?进里边?”

    我指了指头顶挡住落雪的塑料棚布:“少岔开话题了。你见过世面,就告诉我领导暴力罢工,打砸抢烧得判几年?”

    福哥只顾低头用锅铲翻弄漆黑的铁锅,油烟蒸腾,将里头原先洁白的粿条均匀地裹上酱油色。

    我不再追问,也学起福哥的样子低头,抖擞筷子,趁盘里的牛肉粿条还有锅气,把它们通通夹起,吸进体内填埋食欲。

    “你说嫂子她何苦跑这一趟呢?白遭罪。”福哥把第四盘炒粿端上,又把打包在泡沫盒里的那份也放到我手边,双手在肮脏的黑色围裙上来回擦拭,问道。

    “她和冯锋老婆关系好,想帮姊妹点忙,没啥。”

    “这种事儿不该男人出面?”他的话里带着愠怒,矛头显然指向我。

    “福哥,21世纪了,你这么说话是要被‘女权’们谴责的。再说,你也是男人。”

    福哥愣了愣,随即爽朗地笑了起来,“你这崽子,生得天高人大,嘴巴还机灵。吃完这盘粿抹好嘴就给我滚回楼上去,打烊了。”

    “今晚不开通宵啦?难得。”我看着他在店里走动收拾东西的背影,觉得他就像童话里的矮人。

    “这邪门天气开着也没生意,早收了得了。诶,你‘煤气’最近卖得怎么样?”

    “别提了,闹心。市区的天然气管道要铺我们这边来了,都不知道怎么办。公司乱糟糟的,为这事儿整天吵个没停。有几个都已经离职跑路了。烦。”福哥说的‘煤气’其实是液化石油气,装在钢瓶里,由我们公司每天依靠人力挨家挨户配送,是这里的人目前使用的生活能源。

    目前。

    “阿发,21世纪了,出路还是多的,这事儿,我看用不着烦。”

    “你粿条能炒一辈子当然不用烦了。去你的。”

    吃完四盘炒粿后,我站在街上,提着装有快餐盒的塑料袋看福哥拿着把钩子踮起脚尖吃力地拉下铁卷帘门,被勾着往地面坠的帘门发出一阵“哗啦啦”铁瀑布似的声响,福哥的身影被遮挡在门后,矮人踮起的脚尖和我、和白色的长安街分隔开来。

    走到路中央,我回头斜眼瞟着身后的门窗紧闭的店,害怕铁帘门又突然自己“哗啦啦”地往上卷,我心虚,于是提醒自己没有什么好心虚的——我有一个人人夸赞的温柔妻子,一个睡前喜欢听我念动物绘本、虎头虎脑的聪明儿子,一所前途未卜但是现在照常盈利的“煤气”公司,一辆不昂贵但也不至于掉面子的黑色丰田皇冠。

    我什么都有,我试图宽慰自己。

    顺着道路看去,前方是一个十字路口——长安街的尽头。身后,路灯已经熄灭,一片漆黑,只能隐约看见道路两侧楼房的轮廓,长安街就这么一直向后延伸,拓展,像人的内脏一样交织混杂。右手边是我居住的楼房,没有灯光;左手边则是那个女人居住的楼房,只有她那一层楼还亮着。两栋楼外表几乎一样——一对被遗弃的双胞胎。

    我撒谎了。其实我哪都没看,没看向十字路口,也没转向身后,更没去理会自己的家。我一直盯着的只有那束光。我的脚迈不开步子,风吹得我的嘴唇干裂,我舔舐双唇,对着空气咒骂了几句,从睡袍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燃,希望“倾吐灵魂”能帮我脱离紊乱的状态,然后乖乖地回到家中,坐在假皮沙发上等待小芳归来。

    3

    叮咚!

    摁下门铃那一秒开始我就后悔了。我意识到自己在雪夜里只披睡袍出门实在太单薄,肉体像濒死的动物那样剧烈颤抖挣扎,我发现刚才消失在胃里的四盘牛肉炒粿现在又恢复了形状和质量,在各个消化器官油腻地来回翻滚。隔着两扇门,我听到屋子里传出呼啸的电吉他声。

    门铃声会不会被吵闹的音乐给掩盖了?

    我开始庆幸,生出就此离开的念头。里侧的木门就在这时“吱呀”地打开了一条拳头大的缝,黄色灯光从缝中泻出,一对快速眨动的双眼皮眼睛从缝隙探出查看,有警戒的意味。眼睛扫视过我后停止眨动几秒,随即眼角松弛下来,内侧的门大敞,显露出眼睛的主人——高挑的女人,黑色的长发浓密蜷曲,下垂眼角赋予她一种天生的慵懒,高挺的鼻梁、丰腴的红唇和腰身夸张的曲线则让人迷离,她倚在防盗门旁,跟我隔着一根根金属门栏对视,像是探监一样。

    我在门外觉得自己才是囚徒。

    “李发大哥,这么早有什么事吗?”女人用掌根缓慢揉动自己的太阳穴,雾气凝结的眼神笼住我。

    早?我下意识地看了眼手表,原来已经5点了。

    “也没什么事。”我的心脏从内部敲击胸膛,胸口作疼,我用力地组织语言。“不过······看你这边亮了一晚的灯。”

    “是吵醒贤雄睡觉了吗?”她站直身体,瞥了眼身后那套接通电源的大型音响。“我这就关掉它。”

    说着,她挪动脚步转身就要往屋里走,我发现她只穿了一件贴身的黑色吊带连衣裙,身体的曲线被更明显地勾勒出来,我匆匆扫过她裸露的锁骨,视线不多加逗留。我听到她说的话赶忙摆手,“没有没有,没吵到。隔着条大马路呢怎么听得见。不过,这人电吉他弹得挺带劲的嘛。”

    变幻的吉他声像狂风咆哮,有时像野猫悲鸣,又忽远忽近,像瞭望塔顶旋转的射灯。

    “他叫吉米·亨德里克斯,我很喜欢。”提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女人的肩膀也放松了下来,眉间捎上笑意。

    “叫啥?”我尝试记下这个陌生的外国名字。

    “吉米·亨德里克斯。”女人涂着黑色指甲油的手放在白皙的肩膀上,重复一遍。我的尝试失败了,他的名字漫长拗口,又和我的音乐嗜好偏差太大。

    “你这么晚不睡,是在等他。”

    “······嗯。”她被戳中心事,双目失焦地看着地面,不敢再和我对视。

    “雪这么大,他开车一时半会儿应该是到不了了。”

    “他到得了,他一定会到这里来的!”女人的反应异常剧烈,语气变得激动,像是被夺走玩具的小孩那样急切。接着她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动用理智和教养遏制住自己,迅速恢复往常慵懒诱惑的神态。

    “那······你等了一晚,肚子不饿?”我提起手里的塑料袋隔着门向她展示。“福哥的炒粿,你拿去垫垫胃吧,别饿坏了。小伙子也会心疼的。”

    显然最后一句话触动了她,她的眼睛变得有光彩。“怎么好意思呢李大哥,平时麻烦您那么多次现在还······”她良好的出身和教养使她习惯性地要客套推辞一番。

    “没事,我也是饿了下楼吃夜宵,顺便。大家邻里不要说这些客气话。‘金厝边银亲戚’嘛。”我尝试给自己开脱,暗示她,其实更多是暗示自己:我并非特地来献殷勤,只因为我是一个热心肠的好邻居。我搬出了长安街当地的方言俚语加强说服力,厝边指的是邻居。

    女人拿出钥匙打开旧式防盗门锁,我和她之间最后一道障碍消失了。她就这么穿着丝质吊带裙,无限接近赤裸地站在我面前。

    今晚这块炭格外巨大,灼烫。我的腋下出汗,身体像爬满毒虫一样瘙痒。我竭力让自己面部表情保持平静。我变成表面风平浪静的虚伪的海,海底有十万座活火山在爆发,它们从内部毁灭我。

    我递过袋子,她伸出长长的细臂接过,我有些多余地害怕她脆弱的手臂无法承接重量,在她抓住袋子准备缩手时,我的手也在袋子上停留多了一刻。于是我碰触到了她冰冷的中指,唯独她的中指是肉粉色的没有涂抹指甲油。她试探性地加大力度,我惊醒过来,羞赧地抽回手。

    “那我就先回去了,有事就打我电话哈。”我没有察觉自己的语气虚弱。

    “那个······诶,大哥,你等一下。”她止住了我走下楼梯的脚步,像是给我燃起又一株火苗。

    “怎么了大姑娘?”我看见她转身回房间的身影。她没有关门,防盗门前后晃动。十几秒后,音乐声停止,她双手捧着一张黑胶唱片,老旧的封面上有一个爆炸头黑人,闭着眼张大嘴巴忘情地在哼唱,照片的色调是橘红色。

    “不嫌弃的话,拿去听听吧。这是刚才你说吉他弹得挺好的那个人唱的专辑。”没等我答应,唱片已经被塞到我的手上。我清楚这也是她所受到的素质道德教育驱使她做出的回应,一个不谙世事的外地人为了和当地居民维系好关系所能做到的最大努力。

    “好,那就谢谢你啦。”我把橘色的男性头颅捏在手里向她晃动示意,随后下楼。走出门外,我身上的热气散去,随之蒸发的还有维持我行走的气力,我瘫坐到藤蔓枯萎的墙根,不顾地上的积雪。我就这么低垂头颅,注视着虚无,事实上连虚无也不去注视,像被镰刀勾去了魂魄。

    “喂,狗东西!”我的屁股侧部被人踹了一脚。我抬头,聚焦,一个矮人身影,是福哥。我回到现实,慌张地看向马路对面,铁卷帘门不知何时开了一半,亮着灯,我抬头往上看,自己的家里也射出了光。

    我迷茫地注视地福哥比石壁更粗糙的侧脸,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他变成我的审判者,神父,刽子手,私法制裁者,我只能任他宰割。我绝望地丧失最后一丝气力。

    福哥站在我身旁许久,递给我一根烟——红双喜,“抽根烟再回去。”见我没有回应,他强硬地把烟插到我的嘴里。

    我沉默,摇头,把烟嘴吐出,并非不想抽烟,而是我习惯了芙蓉王的味道,抽不了红双喜。

    福哥长叹一口气,把一个不锈钢外壳的保温壶放到我脚边。

    “煲的人参乌鸡汤,带上去和芳嫂一起喝。她刚上楼。”

    我机械地点头表示顺从,一手提起保温壶,一手拿着黑胶唱片,头也不回地跑过马路,长安街的牌匾和福哥一同注视着我,我歪斜的身形像极了一个贼。

    我慢慢打开门,一个女人站在窗边牵着一个小男孩。我走近她,放下保温壶,用力把她揽入怀中。

    “小芳,小芳······”我支吾着,重复吐露她的名字,希望借由拥抱她填补体内的空洞,可是空洞在继续扩张。

    她挣脱我的怀抱,困惑地看着我,说:“发,你这是怎么了?还有小孩在旁边呢。”

    我这才发现那个男孩在她身后胆怯地看着我,是那个说过“烟像是灵魂”的男孩。他怯生生的脸让我想起了那颗洋葱。

    “冯梓这几天暂住在我们家······”妻子开始向我解释缘由,我没有听。

    小芳见我这副失魂的样子,脱下白色皮手套,用她温热的双手轻抚我胡须沾满雪的脸。

    “真冷。”她说。

    真冷,我想起女人同样冰冷的、没有涂抹指甲油的那根手指。

    叫冯梓的男孩发现了我手里捏着不放的唱片,兴奋地发问:“李叔叔,你也喜欢亨德里克斯吗?我哥哥也是。”

    “亨德里克斯······?”我重复小男孩发出的音节,“亨德里克斯。亨德里克斯。”

    窗外,太阳从地平线探出,雪停了。融雪之后,长安街的一切都将显出原形。

    “你喝鸡汤吗?福哥煲的。”外面的曙光晃眼,我这才想起了福哥的乌鸡汤。

    “你喝吧,我看你的样子像是饿坏了。”

    “李叔叔,我跟你说,亨德里克斯翻唱鲍勃·迪伦的那首歌可厉害了······”

    原来所有人都看得见我的饥饿,除了我自己。


    续篇:雪不停鹰隼就不会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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