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的时候,朋友替罗秋水庆生,烛光掩映中的她明艳照人。
家里的方木桌上,散散漫漫搁着他们赠送的礼物,秋水蓦然叹息: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事业算得小有成就,生日时候有人愿意锦上添花,已经善莫大焉,仿佛不应再苛求。
但是她依然寂寞,只是不会在人前流露,仅此而已。
朋友围绕,推杯换盏,谈天说地,兴致昂扬,朋友走后,她一个人对着灯火,忽然沉默。
她默默收拾桌面,清理碗筷杯碟,然后一一打开礼物盒,落入眼眸的,有法国香水,杭州丝绸,咖啡色大衣,还有一整套莎士比亚全集。
秋水唇畔情不自禁浮起一抹浅笑。
她走到窗边,默默看着城市的万家灯火,渐渐陷入深沉的思量。
怎么就忽然到了三十岁呢?
许多风景,还未细赏,许多人,还不及深爱,仿佛已然天晚,无法继续徘徊。
蓦然回首,前尘往事,恍然如梦。
也只有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才有资格大言不惭地感叹恍然如梦。
她抬头凝望夜空繁星,伴着孤月一轮,幽幽闪烁光影,不知道哪一颗,才是深闺梦里人。
恍惚间,她如梦初醒,起身走到卧室,从床畔柜子里找出一方天蓝色储物盒,打开一看,里面稳稳妥妥放着一枚木制书签,上面清秀小楷刻印着一句小诗:
“秋水共长天一色。”
罗秋水小心翼翼取出书签,静静放在手中摩挲,不觉间思绪翩跹,悠悠回到那年——
十三岁那年夏天,罗秋水已经长成亭亭少女,只是性情孤傲清冷,难以磨灭,唯有在关长天面前,才舍得松弛柔软。
她在书里读到一个词——“缘分”,不觉浮想联翩。
如果世间果真有缘分,那么她和他是否算在其中呢?
不然,山河万里,宇宙洪荒,为何偏偏他们能够相遇,在这般天地。
十四岁的关长天,下巴已经开始冒出短短胡须,声音如公鸭般粗哑低沉,令人啼笑皆非,面对罗秋水,不再如从前般通透自然。
但是他们依然形影不离,他仿佛一位忠诚无匹的护花使者,将借机靠近她的人挡在界限之外,而她,她是他眼中一方不愿舍弃的风景。
那样稚嫩,不懂谈情说爱,所有心意,不过细细密密藏着。
那年夏天,罗秋水十三岁生日前夕,她幽幽向关长天倾诉:“我想去北京,有朝一日。”
“为什么是北京?”
她自然不会告诉他确切的理由。
最初的时候,自然因为它仿佛遥不可及,在周围人的眼中,代表着光明的前景,远大的前程,仿佛一去了北京,整个人身上就镀了一层金,但遇见他之后,秋水在心底默默感叹,那里也是他曾经逗留过的地方,所以仿佛含着宝光。
“因为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秋水用这个理由搪塞他,长天只能选择相信,她说的话他都愿意聆听,她讲的道理和心愿,就是他的金科玉律。
“我听别人说,你爸妈以前在北京做生意,是真的吗?”
长天忽然有些紧张,脸上浮现难得的忧郁神色。
罗秋水敏锐地觉察到一丝异样,于是故意转个话题:
“告诉你个秘密,我生日要到了。”
“我知道。”
长天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突然地让秋水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
“我听说,镇上新开了一家照相馆,可以免费化妆,还提供漂亮衣裳,我想拍张照片。”
“没问题,到时候我陪你。”
“不,不,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对了,你爸妈最近还好吗?”
“还好啊,我妈在镇上做售货员,我爸前段时间搬木材扭伤了腰,到现在还没有彻底恢复过来。”
秋水心底忽然掠过一丝心疼。
“很严重吗?”
“没有啊,你不用担心啦。倒是你爸妈……”
秋水不自觉将手缩成一个拳,刚长出来的指甲尖锐地刺着手心,那纤细的痛感令人清醒。
“我倒宁愿他们离婚。”
秋水她父亲从南边回来以后,也许是因为愧疚,特别殷勤宽厚过一阵子,但是好景不长,他开始对秋水她母亲百般挑剔。
不是嫌她饭煮得太软,就是怪她菜炒得太辣,不是骂她衣服洗得不干净,就是恨她肚子不争气,生不出个儿子。
兜来兜去,还是嫌弃她母女。秋水每每听着,只觉得刺心。有时候她见父亲动起手,将盘子摔在地上,吓得母亲缩在一边,她心里就翻涌起恨,恨不得和这个男人同归于尽。
秋水曾经亲眼看见她爸在镇上摸一个女人的屁股,那女人涂着口红,朝他转过脸来,暧昧地一笑,然后自得其乐地踱进照相馆里,秋水看到那一幕,只觉得极度厌恶。
在她心里,她从未彻彻底底原谅过她爸,她所有的情绪,不过是对母亲的同情,以及不为人知的,对母亲太过柔弱的怨怼。
她没有将这件事告诉给她母亲,但是从那以后,她再没有给过父亲好脸色,如果不是必要情况,她更不会和他说话。
直到有一天,他突如其来给了秋水一个耳光,一边怒不可遏地咆哮:
“你横什么横,再怎么样老子也是你老子,还轮不到你对着我阴阳怪气的。别成天一副老子欠你娘俩几千万的样子,说穿了,就是贱,都贱。”
秋水恨恨地瞪着她父亲,眼睛里都要喷出血来了。她紧紧握着拳头,却不敢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抡出去,她虽然恨这个男人,但发自内心,她还是畏惧着她,而且她明白,自己一旦冲动之下,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最后难辞其咎,苦苦受着的,还是她母亲,因为她是她肚子里的一块肉,她要是腐烂就是她臭在前头,所以秋水不得不禁忌着。
她也绝不会在那个男人面前流眼泪,一有委屈她就往长天家里跑,只默默地不说话,靠在长天他爸做工的房子门框上,借着欣赏他兢兢业业地刨木头的契机,默默地平复内心的创伤。
她这一生最为之心动的画面,就是那个留着短短胡须的男人,一鼓作气地刨出层出不穷的木头花,任由它们一瓣瓣地落在地面上,不发出一点声响。
见到她来,他也不多问因由,只是一心一意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偶尔抬起头来,朝着她淡淡地笑。
倒是关妈妈偶尔从身后路过,会朝着秋水客气周到地招呼一声,问她吃不吃水果,是不是来找长天的,秋水就望着她,十分礼貌地低着头说不用了,她就这样站着等等就很好。
那年生日,长天送了秋水一件白皙无瑕的长裙,她欣喜无比地收下了,却只穿了两次就放进了衣柜里,她不知道这件白裙子对于他的意义。
除了没有蝴蝶花纹,这件裙子和秋水第一次到长天家里穿的那件,几乎一模一样,他为了买这条裙子,将这半年他存下来的钱都花光了,还卖掉了自己收藏的一整套福尔摩斯。
让秋水惊喜万分的,却是长天的父亲,虽然身体抱恙,但还是苦心孤诣地做了两枚木制书签,还在上头雕印了一列优雅小字:
“秋水共长天一色。”
罗秋水和关长天,一人一枚。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他将书签递给她的时候,温柔郑重地感叹:
“我儿子叫关长天,你叫罗秋水,你们是有缘分的,能够遇到彼此,是难得的事情。希望你们都平平安安,心想事成,无论未来发生什么,要记得今时今日这份心。”
秋水静静地低下头,将书签稳稳地托在掌心,如获至宝,她感激他这份精致的心意,但是他不明白她的寂寞,她所渴望的,其实是他本人,能够平平安安,心想事成,能够莫失莫忘,此时此刻,他凝望着她的这份心。
这,就是她生命中最美不胜收的风景。
生活的美好,不过于此,但是每一道光芒,都伴随着暗影。
那年生日,秋水去到镇上,口袋里藏着一把小刀,她没有化妆,更没有穿花花绿绿的漂亮衣裳,她只是偷偷地在照相馆那个女人裤裙上,划了一道狰狞的口子。
回家的时候,她一边哼唱着歌,一边凄凉地笑。
她给母亲报了仇,她只是恨自己不能让那把刀再划得用力几分,深入几分。
想起十三岁那年,一切历历在目。如今岁月翻了个个儿,只是故人,却早已无处寻觅。
在这个千山万水外的城市,罗秋水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的地板上,再也没有泪滴,只有干燥的悲伤,化成清冷抑郁的空气,在她周围攒动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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